商场安全协议书范文五篇
篇一:商场协议书
店名:
XXXXX公司
协 议 书
目 录
一、 经营场地 二、 资格保证 三、 经营范围 四、 费用 五、 结算 六、 营业时间 七、 营销管理 八、 促销管理 九、 商品质量 十、 商品管理 十一、 商场管理 十二、 人员管理 十三、 保证金 十四、 柜位装修 十五、 特别约定 十六、 合同变更及解除十七、 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 十八、 跟进条款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场地
1、甲方为乙方提供营业场地面积 平方米,位于xxxxxxxxxxxxxxx任公司 xx 商场 x 楼 xxx 区 xxxx 位臵。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在协议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亦不得转让本协议予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或做出任何有损协议相对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享有之权益的行为。但对方书面表示同意的除外。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可续约本协议。协议期限届满,双方均无例外表示,或在届满后2个月内未签署新协议且未终止合作,视为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2、如因甲方经营布局调整,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涉及乙方专柜位臵和面积的部分,须同甲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已方专柜搬迁及安装所需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定夺。
3、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五统一原则”,即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统一策划、统一收款及结算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保证在专区内仅销售合同约定的商品范围,不得改变合同中确定的场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资格保证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的合作场地仅限于乙方经营
2、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证件:
【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商标注册证、【 】销售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 【 】生产许可证、【 】产品质量合格证、【 】安全认证、
【 】条形码许可证、【 】进口商品许可证、【 】进口商品商检证、 【 】进口商品报关单完税证、【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外销商品内销证明、【 】总代理证书、【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范围
1、 乙方上述所定商品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变更品牌,经甲方同意并填写《品牌增减表》后方可上柜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不撤下擅自上柜的商品,将收取8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商品必须经甲方审核并核价确认后方可陈列销售。乙方应保证其经营商品丰满,如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柜位及专柜面积或新增
其他商品入其专柜。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终止。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转租、转包、内部承包、柜台转让、经营权转让、经营权租赁等)擅自转让本合同权益予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3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
3、本合同期满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签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续约的要求,本合同期满即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无条件撤柜。
4、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商品展销柜及导购人员撤离或停止营业,经甲方催告期届满,乙方仍未改善,乙方同意自停止营业日起至恢复正常营运日或合同终止日,因违约所造成的营业损失金额以每平方米100元/天赔偿予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商场情况对乙方经营场地进行调整。 5、合同终止时,乙方保证依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商品展销柜及导购人员撤离现场,逾期的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在商场内所有商品及财产经甲方二人以上清点封存,倘若有遗失或损坏,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仓储费用,每日每平方米50元。封存后经甲方催告届满一个月后乙方仍未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权益,封存物品交甲方全权处理。 6、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中途单方终止合同时,乙方经营场地所有的装修添臵物、改造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应支付5000元以上的违约金。 7、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在甲方经营场地所有的装修添臵物、改造物及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无甲方同意不得撤离卖场,但是甲方不得使用同仁堂标志柜
篇二:xx年商场安全协议
(二XXX年度)
商场:
经理: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有一个安全的经营环境,实现“2011安全年”目标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1、商场经理对本商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经营过程中,各商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生产经营与安全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商场要坚持在研究经营工作的同时强化安全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员工中“三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经营销售商品工作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和消防“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普及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3、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各商场要坚持做好柜组员工的班前、班后自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消防中心或治安办。对安保部下发的“隐 2
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4、对本商场区域内的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淋、烟感探头、监控镜头等安全设施器材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不准擅自移动、阻挡消防安全设施或在上面乱贴乱挂,不得在其周围乱堆乱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占用楼梯间、走廊、电梯间、消防通道及防火卷帘下等部位用做营业场地或堆放货架、商品及杂物等。
5、商城内的任何部位均禁止吸烟,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动用明火、电气焊。不准乱接乱拉电线,更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营业大楼内。
6、各商场在装饰、装修、更换、移动柜台货架及在柜台外、室外进行促销活动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装饰、更换、移动货架和促销活动等)的审批要求,严密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确保施工和促销活动的正常有序。
7、营业期间各商场经理在对营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督促员工认真做好本经营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本经营责任区域内的商品和售货款的安全。教育员工既要接待好顾客,又要防止商品被盗、被抢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8、各商场要加强对商场办公室的安全管理,遵守计算机使用的有关规定,保管好文件资料,严防丢失泄密。不准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同时要做到人走断电,锁门关窗。
9、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在本商场责任区域内做到四不发生: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盗窃、抢劫、诈骗案件;内部员工不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不发生职工违法案件;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3
10、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商场对公司提出的安全目标要按照其岗位的工作实际进行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直到柜组和个人。
二、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由公司安保部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其考核办法为:
1、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委员会和安保部的安全检查为依据,对由于违反安全规定而存在事故隐患的,通知其进行整改或对其处罚。
2、因违反安全规定,对隐患不及时整改及造成一定后果的,要给予通报和经济处罚。
三、奖惩原则
1、全年不发生火灾、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事故的单位,可以参加公司年度先进评选。
2、对排除火险隐患或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保护企业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员工,公司予以通报表扬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而发生案件、事故,并使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商场不得评为先进,同时对有关人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四、处罚细则
1、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或部门经理处罚5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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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场与所属柜组、仓库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岗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的;
(2)未履行安全职责,下班后商场办公室未人离断电、锁门关窗的;
(3)商场现场值班经理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清场签字或被夜间守护队查出隐患的;
(4)在本责任区域内,有顾客吸烟而员工未劝阻的,除处罚有关责任人外,商场经理负有连带责任;
(5)在本商场责任区域内,对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乱动和挪用的或在上面乱贴乱挂的;
(6)各商场安全教育不落实或上级检查时员工对安全常识不知道的;
(7)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域违反规定的;
(8)在本商场经营区域内,擅自乱接乱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具的;
(9)商场在进行装饰装修或移动更换柜台货架,施工中未落实安全监护责任人或把易爆易燃危险品带入营业场的;
(10)在柜台外或营业场外进行促销活动中,不申报或不按申报方案执行而引起现场混乱的;
(11)在楼梯、电梯间、防火卷帘下等消防通道堆放柜台货架和杂物的;
(12)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
(13)未经批准在营业场、仓库等重点部门存放危险物品的; 5
篇三:商场装饰施工及安全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商场
乙方: 专柜
为保持商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经营形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协议,双方遵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应填报装饰(修)计划书(甲方统一制作),包括专柜效果图或相关资料,装饰用料样本、电气接线图、用电负荷量和施工用电需求情况,报甲方经营部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设备科、保卫科填写好施工要求,经营部负责报分管经理批准,双方签署本协议,甲方落实指导监督人员,与乙方施工人员同时进入施工现场。
二、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施工作业,并佩戴工作牌,经营部门督促清理垃圾,施工中应保持现场清洁,不得占用走道及其他专柜空间,不得损坏其他专柜及商场的地面、墙面、吊顶等设施,不得影响商场的正常经营。
三、使用油漆、稀料或其它易燃品作业时应加强防火措施,根据施工装饰情况,保卫科应配备专门的灭火器材,以防意外。如因装修需要,必须动用电焊作业时,应到保卫科办理《动用明火作业》手续。
四、电气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电气施工资质,经过甲方设备科认可。
2、电器材料(包括导线、灯具、开关、绝缘材料、压线帽等),必须使用甲方指定专柜销售的合格产品,特殊材料,须经甲方设备科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3、导线部分必须安装护套(全导软管),接线头必须使用压线帽。
4、电源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5、导线部位、灯具安装部位必须涂防火涂料2遍。
6、电气隐蔽施工部分(灯箱、货架、柜台)必须由设备科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7、施工用电必须由设备科指定,严禁私自接线。
8、乙方购进定制专柜,必须遵守本条有关用料和工艺要求。经设备科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违反以上条款,每次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暂停乙方施工,并责令部分或全部返工。
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0元。因乙方违章造成严重后果,乙方负完全责任。
六、施工作业必须自觉接受甲方保安与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甲方人员必须监督到位、文明服务。乙方投诉必须经过经营部,按正常渠道逐级反映。
七、施工完成后,经营部报请分管经理批准,由设备部牵头,组织进行综合验收,填写验收报告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装饰(修)计划书及验收报告存档。
八、施工必须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 元。
九、甲方经营部负责专柜报修,乙方负责维修,维修用料及要求,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自报修之日起一周之后,乙方仍未修理的,视为乙方自行同意
甲方代为维修,维修结束后,专柜实物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在维修工料清单上签字认可,经营部负责人每月在费用汇总表上签字,公司财务部定期从乙方货款中或其他费用扣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因维修带来的安全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电 话:
乙方代表: 电 话:
篇四:商场施工安全消防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保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和办理各种进场装修手续,并提供装修场地的基本施工条件。
2、甲方安全运营部负责对乙方文明施工、消防及治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制止纠正施工现场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相应处理。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对乙方所做的`装修工程进行内部安全及消防验收。
二、乙方责任
1、进入商场的装修施工单位,需持市、区、县级以上施工营业执照。非石家庄注册的施工单位,须持有进冀承包工程许可证和综合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施工能力等)
2、乙方应将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消防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资质等资料交甲方安全运营部备案。并向甲方安全运营部部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同时办理临时出入证。乙方人员进入商场时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接受防损人员的验证,无证者不得入内。
3、乙方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配合甲方做好方明施工、消防、治安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进场施工前,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会用灭火器,保证安全施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乙方不得违反“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雇用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开、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人员进入商场施工;乙方应自行为施工人员投保各项保险,并就装修施工事宜投保相应工程险。
6、乙方在施工中需杜绝各种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不得乘坐非指定电梯,不得随意到施工区域外的地段活动,不得将装饰现场用做生活、住宿用途。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乙方需交纳100元/次违约金。
7、乙方施工阶段,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要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实现征得甲方安全运营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批准后,由安全运营部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施工必须的易燃、易爆品应按甲方安全运营部指定的数量地点存放,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
8、乙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商场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及时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进行清理,保证施工现场和商场内的清洁卫生。如发现乱倒施工垃圾、拒不清理的现象,需交纳300
元/次的违约金。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
10、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如确因工程需要的必须将施工方案书面报安全运营部并转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1、乙方在施工时应尽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噪音和异味施工。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甲方许可不可以损害楼面或超过楼面允许的荷载,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2)、严禁使用任何物品顶住电梯,自动门、防火门等部位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油、漆等杂物倒入下水道,装修垃圾使用袋装运,并按照甲方指定时间由乙方负责清运,乙方不得将任何垃圾置于室内其他区域或户外任何地方,搬运垃圾过程中应爱护公共设施,否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严格爱护公物设施,否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规范用电安全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与装修施工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或危险物品。
(6)、严禁在装修过程中吵架、斗殴、吸毒等违法乱纪活动。
(7)、装修必须在本区域施工现场内封闭进行,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工作。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施工现场不得有任何烟头存在。
(9)、严禁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挪用和改变商厦内原有设施。
(10)、携物外出时必须到甲方安全运营部开具出门凭证,未经甲方安全运营部同意不得将任何物品搬出施工现场。
13、乙方若违反协议的任一条款,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外,根据违约情况要求乙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或其他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乙方应注意安全施工,凡因施工引起的任何安全消防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乙方均应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15、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经过辖区公安消防机关对本单位所做的内装修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张营业。如未通过消防验收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装修施工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装修工程通过验收且乙方无任何违反本协议情形的,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相应的押金。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五:xxx商场安全成品保护协议
合同编号: 正本
工程安全及成品保护
工 程 名 称: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协 议
工程安全及成品保护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发包方)
分包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证、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经协商特签定此《工程安全及成品保护协议》以保证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利益。
具体内容:
一) 共同遵守的条款:
1、双方制定的各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双方应共同遵守,如乙方违规且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无条件接受处理。
2、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发生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由甲方向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严禁不通知甲方而乱动甲方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否则,由肇事方承担责任和后果。
二) 乙方遵守的条款:
1、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安全和特殊工种等证件的复印件。
2、向甲方提供相应进场人员名单、照片、身份证等,否则,因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有误而影响保险索赔,责任自负。
3、严禁采用儿童和55周岁以上及身体不适者施工,因乙方隐瞒,后果自负。
4、乙方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否则,后果自负。保证:不违章指挥及作业。
5、必须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交底必须全员本人签字,一个人都不能少,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6、保护好自行进场设备、设施和乙方负责施工的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责任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检查监管不力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且承担全部后果如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乙方按价加倍赔偿且自愿接受处罚。
7、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现场用电有专人负责。操作电工持证上岗,严禁临时用电落地使用。私接乱拉电源。
8、易燃、危险品按规定管理存放,施工现场住宿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9、明火作业按规定申报。
10、由施工改动的安全维护设施。由接管施工方负责。
三) 现场成品保护
1、 在施工过程中对已经隐蔽的电线、水管等造成破坏由施工
方负全责,并对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2、 对已经完成的地面砖、隔断等成品造成破坏除按价赔偿
外,根据情况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3、 对于恶意破坏成品的施工单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
直接清出现场。
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五) 本协议自签字(移交)之日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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