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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

时间:2023-08-29 11:36:05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是指通过对建筑物、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并消除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民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开学及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健康规范有序。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开学及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人员安排

  带队领导:

  成 员:

  二、检查时间

  9月14日——9月23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查看:

  1.是否安装明厨亮灶;

  2.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备并接通公安局110;

  3.幼儿园监控硬盘是否能保存90天;

  4.幼儿园校车车况、司机资质、线路牌及跟车记录、有无超载超速、有无非校车接送学生;

  5.各种安保制度及安保设施配备;校园环境及食堂卫生、食品安全;

  6.防控“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消防设施;玩具与园舍安全。

  7.幼儿园收费、幼儿园保育保教工作计划制定及教师、保育员工作计划制定等有关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听、看、查、访等多种方式。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做到以查促整改,以查促规范。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幼儿园工作考核和奖补资金日常管理考核。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黑市监联发〔20xx〕7号)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落靠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落实学校(幼儿园)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八查十看。

  一查食品安全制度。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是否明确。

  二查日常管理。看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三查食品经营场所。看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供餐前,是否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

  四查设施设备。看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查食品原料。看是否建立合规、稳定、安全可追溯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看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是否能保证处于安全状态。

  六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是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对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七查人员操作。看加工制作行为、食品留样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八查食品添加剂。看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要求实施“五专”管理,是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学校(幼儿园)要立即自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强化协同配合,开展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要对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动开展专项检查,突出“三个重点,即要突出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和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重点单位;要突出检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要突出检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开展联合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教育厅将对我市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市局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生过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幼儿园)作为联合督查重点。

  三、时间安排

  (一)风险隐患排查及专项检查:4月2日前完成。

  (二)联合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春季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特别是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消费群体特殊,是食品安全工作重中之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细化措施,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社会共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逐步实现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要鼓励学校(幼儿园)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查处。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诚信意识。对发现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法督促整改,要求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为学校(幼儿园)供餐。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品经营者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单独或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日前将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总结及《20xx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牡丹江市教育局。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3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深刻吸取宜凤高速6.26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双牌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面、严格、细致、深入、快速”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原则,以监管关键环节、各类隐患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强化责任意识、问题导向和整改实效,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部署、协调督促。由局长胡佐军同志任组长,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利用专题讲座、暑期通讯日志和电视专题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以道路交通、防溺水和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邀请专业部门组织学生进行消防、交通、传染病等方面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学生应急和自救能力。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由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对教室、食堂、水塔、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锅炉房、停车棚、水电气线路、电器开关插座、电扇、电视机及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不漏过”,即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置好警示标志后,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停用的一定要停用。各单位要填写好《暑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法制股。局分管领导分头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抽查,各股室对主管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抽查,并督促整改;抽查与整改工作情况,7月30日前报法制股。

  (三)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克服一切困难,利用暑期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领导小组将在假期和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进校暗访督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程,每班每学期至少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3.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防止学生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组织学生旅游、出行。

  4.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1)切实做好“五个一”,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切实做到“五个一”,即:对所有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向所有幼儿园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征求一次意见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有校车行经的路线进行一次实地勘察,将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和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解决一批校车安全管理的难点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道路条件差、事故风险高、不具备校车安全防护设施路段,要调整校车运行线路;对道路线型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完善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提出改造建议并推动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改造到位的,要竖牌警示,并加强重点巡逻管控,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2)把牢“两道”关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管控”。一是把牢进出校园和上路关。严格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校车出车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车辆要出园时,幼儿园必须做到“四检查一提醒”,即:检查轮胎、油路、电路、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位、部件,确保运行正常;检查灭火器、逃生窗、救生锤等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检查校车驾驶人出车前的状况,确保其休息充足、精神状态良好;检查随车照管员是否带好接送学生(幼儿)的应急药品箱等物品;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驾驶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急逃生通道畅通等。二是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随车照管人员职责、校车驾驶人职责,认真填写《学生(幼儿)上下车情况记录表》,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坚决杜绝因交接环节中的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3)抓好“三个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一是校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县校车办要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确定应当列入重点监管的对象,明确校车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见面、教育管理措施,严格督促驾驶人违法记分“清零”行动,对记满12分和违法记录30次以上未处理的驾驶人,7月底前要100%受到教育处理。二是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等关键人员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 省校车办《关于转发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通报部分危险驾驶典型案例的函>的通知》,观看《校车安全事故案例视频》,进一步强化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幼儿园园长的法律法规意识、责任使命意识、力保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校车驾驶人守法按章驾驶、文明安全驾驶素养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联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与辖区内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协商,组成联合整治组,针对7时-9时、15时-18时等重点时段,在不同地段进行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结合正在进行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三大”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3日)

  县教育局于7月4日召开“三大”行动动员会,对全县教育系统“三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根据“三大”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3日至9月25日)

  1.各学校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及周边地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结合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特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或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课外教育教学阵地,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及专题讲座。要发挥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电子屏幕、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机短信、校讯通、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口号、分发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暴恐、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要利用班队活动等时机,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强化意识,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2.各学校集中开展“三大”行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学校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县教育局对各类整改不到位的隐患执行刚性处罚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教育系统无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学校分别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班子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

  各学校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学校法人、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学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事故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4

  随着新学年的到来,幼儿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在幼儿园开学前,需要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以下是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

  1.火灾安全排查

  火灾安全是幼儿园安全中最重要的一种。幼儿园需要建立灭火设备及疏散通道,并对消防员展开演练。在开学前,要对幼儿园室内、室外空间进行检查,确保电线、插头等设施的完好性,并配备消防设备、灭火器以及安装防火墙、防火门等措施。

  2.安全出入口检查

  幼儿园所有出入口的检查应该是开学前一个必须项。对于入口处需要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大门通畅、门窗完好;没有其他杂物在门禁的范围内;停车场、自行车棚等地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等也要做好相关检查。

  3.清洁消毒检查

  为保证环境卫生和幼儿健康,需要对整个教室、食堂等区域定期的清洁、消毒。对于书桌和玩具等需要开学前特别注意清洁处置,消毒处理以确保幼儿生活环境的卫生。

  4.学生护送

  开学前及学期期间,幼儿园需要建立安全护送制度,按照教师与家长分工合作的原则,确保幼儿在上下学过程中得到充分的照顾。对于住在幼儿园附近的家长,可由教师亲自护送;对于不方便送孩子的家庭,可以与学校协商,出租车、专用校车等使用。

  5.刘海检查

  对于幼儿的刘海要进行特别检查。因为刘海可能会影响幼儿的视力,甚至会导致危险问题。所以,开学前安排各班老师和家长一起帮助孩子修整刘海,以确保孩子的视力安全。

  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通过了解幼儿园的各种安全风险,并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可以保障幼儿的安全,同时为幼儿园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结合我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力促进我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全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学校和个人,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同时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按照县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县教育局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关俊兼任,负责全县幼儿园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和交流等工作。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幼儿园。

  1.安全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工作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32号)、《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xx〕16号)学习宣传、组织宣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等情况。

  2.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置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

  3.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安全教育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每两月一主题”、“乐东黎族自治县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季”等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县教育局及有关安全职能部门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针对校园安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预防溺水: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水域安全警示标牌及防护设施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自然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管理情况;提醒家长履行对学生的监护、教育、管理责任,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情况;对学生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情况。

  (2)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排查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3)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网络信息安全:重点检查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制度建设情况;信患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网络安全工作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情况;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5)防风防汛:重点检查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加强汛期应急管理情况;防范强降雨、雷电、台风以及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否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6)校舍安全:重点检查是否有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仍在使用;学校建筑设施、体育设施,特别是教学楼、宿舍的使用、改造及建设过程的安全情况;校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情况。

  (8)特种设备安全:以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为重点,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日常检查保养、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等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操作规程的台帐。

  (9)学校及周边安全:重点检查“三防”建设情况,安全保卫机构、保安队伍配备到位情况,安全保卫器材配备情况,门卫值班和管理制度落实,视频监控、报警按钮等技防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校内外突出矛盾隐患排查情况。

  (10)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园大型活动、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集中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各学校要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县教育局将按照安全职能分工分别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7月底至8月初)。

  1.县教育局制定安全工作大检查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大检查具体工作。各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必须动员部署到每一位师生,中心学校必须把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一所学校,必须督促辖区每一所学校开展自查自改。

  2.各校要按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对学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隐患清单和鏊改落实情况在学校内部公布,并报送县教育局基教岗。请各校于8月6日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各校于8月18日前报送自查自改情况。

  (二)深入检查和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县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深入学校开展对表检查。

  2.对大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和预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确保整改到位。

  3.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对各校开展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落实,并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三)强化督查和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县教育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学校安全事故多发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隐患安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并把此次大检查工作情况作为本年度学校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2、各校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校校(园)长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各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镇中心学校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乡村小学教学点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要组织学习大检查文件精神、每一所学校都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一所学校都要细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死守,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三)注重检查实效。各校要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与依法治教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强化整改与加强基础相结合,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导,确保真查、真改,努力通过本次大检查使学校安全管理队伍的工作水平得到提升,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得到整治。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工作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积极争取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对大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单位和学校及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全县通报。

  (五)严格责任追究。大检查期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督导检查走形式的学校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治理视为事故进行查处。

  (六)强化基础工作。各校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善于总结经验,夯实安全基础,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步提升学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幼儿园开学安全排查方案6

  为进一步做好秋季开学期间我镇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涉校安全隐患,提升全镇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我镇各学校、幼儿园平安、稳定,为创设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继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好我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以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设施设备、安全保卫、卫生健康、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确保全镇各类学校顺利平稳开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神山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神山镇综治办公室,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茂文同志兼任。

  各学校、幼儿园成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机构。中心学校校长李华生为中心学校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校校园安全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xx年8月27日至9月10日

  五、重点工作

  1.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全镇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检查制度,开学前要认真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危化品、锅炉房、停车棚、水电气线路、电器开关插座、幼儿园的游乐设施、校内施工场地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作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悬挂物品(如旗杆、电风扇、投影器材、灯管等)、走廊栏杆、住校生床铺的牢固度进行认定。做到“四不漏过”,即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在开学前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用的一律停用,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2.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按要求配备安保人员,配备橡胶棍、钢叉等必要的安保器材,校园安全监控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要对校园各种安保器材、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严格校园值班护校制度,专职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教职工参与执勤制度。对学生宿舍、财务室、微机室、食堂、实验物品(尤其是危化品)存放点等重点部位加强巡逻,加强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及不法分子入校滋事,严防师生人身意外伤害和校园财产损失。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值班巡查制度、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制度、视频监控值班制度等校园安保制度。严格来校、来访人员身份核查,来访人员在得到学校接访人同意后,做好详细登记,原则上在门卫室接待,因需要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校园值班校级领导同意并由教职工等陪同后方可进入校园,严防身份不明人员混进校园。各校园要加强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的秩序管理,引导、协助家长做好学生到校、离校时的疏导、交接、护送工作。学生数较多的学校、幼儿园,上、放学重点时段必须有1名校级领导在校园门口带队值守,并安排数量足够的安保人员和值班教职工值守,加强校园门口安保力量。值守人员要佩戴红袖标,手持钢叉等安防器械,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立即处置。要积极协调神山镇政府和神山派出所,切实加强校园门口安全巡逻。要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严防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周边滋事,要切实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的发生。

  3.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加强校园周边影像制品店、KTV、私人影院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巡查监管,加大淫秽、暴力、恐怖、赌博、迷信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印刷品等的监督检查和收缴,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证照不全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全面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打击影响教学秩序的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及“黄赌毒”活动和违规建筑、饮食摊点等,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良好秩序,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感。

  4.严管校园周边特殊人群。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和监管工作,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健康疏导服务工作。神山镇综治办、派出所积极与中心学校联系开展“警校共建”、“护学岗”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食堂卫生的消毒工作。做好学生宿舍、教室等学生聚集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通风工作,落实秋季传染病预防措施,做到校园环境整洁、卫生。全面处理校园垃圾和基建废材料,防止污染校园饮用水及其他生活设施。

  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并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制度(三个100%),进一步规范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杜绝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进入食堂;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工作流程,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发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和完善校园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商店、餐饮摊点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发生事故处理不力或未按时报、失真虚报、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因管理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校、园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摆在校园工作的首位。通过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使校园人人都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养成自觉的安全行为。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切实把好校园入口关。加强对学生宿舍、校园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实行校园领导带班制、教职工值日制的校园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三防”建设。

  3.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教育。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等镇直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加强纵向监督指导,又要加强横向对接联动,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社会环境良好有序。中心学校应对校园负责人、教职工、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校园安保人员等在开学前进行安全工作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培训。通过培训,使校园负责人、广大教职工能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科学理论知识去管理和从事校园安全工作。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安全教育纳入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开展学生日常安全、法治、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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