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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校认真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精选26篇),仅供参考。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保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建立由保卫科、总务科、学生科等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学校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学校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学校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学校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必须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运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总务处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安保处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建立夜巡制度。学校要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情况。四是学校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食堂管理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每天各级值班领导、老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学生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参加校园平安保险和学生医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值班行政处理,值班行政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上级行政部门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食品进货、烹饪操作是否规范,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学校班级、宿舍用水是否卫生。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可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严抓学生专线车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过程中学校与校车服务公司、家长之间的严密配合、对学生做好全程监管工作。严格执行《xx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3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各类事故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四、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五、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

  七、学校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八、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处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处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4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保卫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保卫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保卫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校园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保卫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六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工,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工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九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一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保卫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四条保卫科每月应对学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学校安全负责人签字报校长备案。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5

  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商店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二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三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四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五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六查学校生活锅炉管理使用情况;七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八查学校住宿生寝室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三)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各口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八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各级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委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载,建立检查整改专卷,以备上级检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6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7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积极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方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校园内用水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学安全进行分工负责,每月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26-28日为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查由区域责任带队进行,要认真排查,填写记载表,对有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做好记载,查明隐患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记载表交校安全办存档。

  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核实,由区域责任人负责,实行“四定”处理办法,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校安全办备案。

  三、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整改方案。

  四、对安全事故 隐患整改不力的区域,学校安全办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 的要按规定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董事会。

  六、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 >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8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

  每周学生上学前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三、排查内容

  1、排查整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学校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危房并及时加固检修,确保整改到位。

  2、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学校教室和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和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要排查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及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3、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校舍楼有人值班和出口畅通。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6、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舍是否位于高坡下、河流水塘边,是否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的危害,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9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0

  为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彻底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长担任组长,副校(园)长担任副组长,政教(德育)主任及其他协管安全的老师为成员,定期对学校进行隐患排查。

  二、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当组织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三、学校每月应当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

  1、各类设施设备有无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通道楼梯照明和应急照明情况;

  3、消防车通道、灭火器材配置及消防设施有效情况;

  4、用电、用油、用燃气有无违章情况;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治安、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夜间治安、消防值班巡查、记录情况;

  8、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的情况。

  四、对学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应当加强防火防盗巡查频率,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

  五、主要场所的隐患排查

  1、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集体宿舍等人群密集场所在活动期间应加强安全巡查;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值班和安全巡查。

  2、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责任人分别为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各室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门窗、玻璃、电器、黑板等,要经常察看是否有破损、松动、脱轨、漏电等现象。发现问题能维修的自己要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修理工,并填报维修报告单。属重大隐患的要及时疏导学生远离不安全的地方,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

  六、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结束后,学校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七、学校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八、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定期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报上级部门备案。

  九、政教(德育)处每月负责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查找隐患产生的原因,并制定防止隐患产生的方案和措施,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提供依据,以更好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1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公私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安全领导导小组必须定期、随时研究分析、布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漏洞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自己所发现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按报告隐患的情况,在班级量化或教师量化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于报告的重大隐患,由校委会决定给予奖励。

  3、总务处、保卫处、团委、教导处、安全带班领导要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环境;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好自己职责,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学校,对于大意失职或发现隐患视而不见造成事故,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4、学校的文明礼仪监督员,要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生活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在往返学校途中乘坐农用车、超载车的、打闹、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险地方的,把危险物品、刀具带进校园的学生要及时向团委举报。

  5、学校的任何部门、任何领导在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视察现场,排除隐患或向分管领导和校长报告,并做好记录,做为对举报人的奖励的依据。对于大意、失职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3

  一、危房检查

  学校安全组每学期开学初及学期末对学校的住房进行两次次全面检查,及时对危房进行排险维修,并书面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若遇风雨雪灾等恶劣天气,应及时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二、水电检查

  1、学校用电管理人员每学期开学前对学校所有电路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对教室、用电设备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用电安全。

  2、学校用水管理人员除确保管道畅道、师生正常用水外,还要定期对学校的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学校的饮水卫生。

  三、设备检查

  1、学校安全组对学校的图书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制订科学规范的安全使用制度,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严格实验室药品和器材的出入制度,每学期进行不少于四次的安全排查。

  2、学校安全组对学校后勤设施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锅炉要求每学期由专业人员检测一次。

  四、卫生检查

  1、学校安全组组织各班生活委员每周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等级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严防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发生。

  五、教室检查

  1、班主任对教室实施全天候管理,重点管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行为表现情况,将每天的情况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按责任书要求处理问题。

  2、学校安全组对教室在上课或课间进行监管,一周一总结,并通报情况。

  3、教师上课必须对学生的安全高度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解决,并于课后向班主任反映。下课时间由班主任监管。

  六、学校周边环境检查

  1、建立安全防控网络,要求学校周边的商店和小吃部不得容留学生玩耍,防止学生意外发生,学校不定期在课余时间进行检查。

  2、每周不定时地检查街道的台球室、网吧、游戏室等,检查是否有学生参与,必要时与梅山派出所联系,共同实施管治。

  3、禁止陌生人、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若遇此类情况,值周校委会成员立即组织力量制止。

  七、学校实行定期的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等,每月进行一次地震逃生演练,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4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职责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师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型群众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水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讲周查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资料。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安全职责事故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师生饮水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保证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有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状况。

  3、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电视、录音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卫星接收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状况。

  4、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5、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个性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上课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7、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8、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教师出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务必在场。

  2、学生、出操、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礼貌,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值日教师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5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保卫干部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安全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

  (2)、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活动;

  (3)、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4)、学校围墙及其他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摄像头是否损坏。

  2、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3)、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

  (4)、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5)、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

  3、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内干粉是否充足;

  (3)、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

  (4)、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6)、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

  (7)、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1)、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2)、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整改措施落实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整改。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得到批复意见后实施,以防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6

  为强化学院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监督学院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有效率自查安全隐患,防治和增加校园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各界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融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学院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核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公众涌入场所等方面,轻微损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将引发人员伤亡或关键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展开投诉。所投诉的情况应当具体内容明晰,包含名称、地点、犯罪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如实投诉,严禁捏造事实,诬陷或以投诉名义制造事端,阻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三、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

  由学工处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工处。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四、投诉立案程序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核实投诉情况基本有误后,属于通常或很大安全隐患的,由学工处印发《安全隐患自查通知书》,严格执行有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自查,并到期展开复查。隐患自查责任单位自查事故隐患后,应当及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保卫科复查和档案。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7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或淄博市教育局投诉。

  二、学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

  举报电话:

  或电子邮件:

  三、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四、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五、学校对关键性、应急、线索确切的投诉必须急事便民利民,可以轻易查处或指令处室限期核验。牵涉多个科室的投诉案件,有关部门联手办理。对上级部门信访部门的投诉案件必须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六、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在办理群众投诉案件的过程中,严苛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背有关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从严追责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举报人应如实投诉。对于筹钱投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投诉名义制造事端、阻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传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十、学校创建举报奖励制度,投诉案件经查基本有误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以适度奖励,奖励额度由学校班子研究同意。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8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8、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19

  为确保我校师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校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3、每次排查,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排查。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及时上交教师思想动态月报表。

  9、整改后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必须签字。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0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

  1、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2、对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3、学校不得将现有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初、末进行两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包括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等)。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时,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6、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7、总务处应经常性的做好检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校舍维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1

  一、排查项目

  1.校舍安全(校园建筑、水电暖设施、生活设施、教学设施)排查。

  2.消防设施安全(教学楼科技楼、宿舍楼、餐厅、超市等)排查。

  3.食品卫生安全(餐厅、超市、学生校外摊点就餐)排查。

  4.学校周边环境和师生交通安全(学生上下学、住校生回家、门卫管理)排查。

  5.宿舍安全(宿舍物品、熄灯后的休息、宿舍用电、周末不回家学生住宿,床架、护栏、暖气片,龙头阀门等情况)排查。

  6.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安全(课堂学生管理、携带管制刀具、教室宿舍用电、学生交往、学生上网、敲诈勒索等情况)排查。

  7.师生疾病和心理健康隐患(师生重大疾病、心理疾病)排查。

  8.校外住宿生安全(具体住宿位置、房屋条件、陪住人员、取暖用电、到校路线等)排查。

  9.功能处室安全(实验室危险药品存放,微机室用电防火,图书室、阅览室和仓库室的`通风、防火情况等方面)排查。

  10.教师教育行为安全(上课点名制度的落实、对学生的管理行为、课间、学生上学楼、活动课等方面)排查。

  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1.校舍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南教学三四楼窗户关不上,没有护栏;

  (2)校医室门锁坏;

  (3)学校部分线路老化漏电;

  (4)阅览室、生化室暖气、水龙头漏水;

  (5)宿舍部分暖气漏水;

  (6)南教学楼楼梯扶手松动;

  (7)宿舍有个别玻璃损坏,个别灯管开关漏电。

  2.消防设施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教学楼、科技楼,餐厅灭火器过期,标志不明显;

  (2)超市无消防灭火器材。

  3.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餐厅食品原料原地堆放有二次污染的可能;

  (2)餐厅食品留样不全;

  (3)餐厅卫生差,地面有垃圾、污水;

  (4)超市存在过期食品;

  (5)超市从业人员无暂住证、健康证。

  4.学校周边环境和师生交通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校门口平时有个别车辆停放的现象;

  (2)周末、节假日放学载客车辆堵塞校门;

  (3)偶尔有摊贩进入校园;

  (4)学生上下学不走斑马线;

  (5)住校生周末回家、返校乘坐超载车辆现象十分严重(如神峪、河西、马峡、山寨等);

  (6)个别通校生家离学校远,晚上回家无同伴。

  5.宿舍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宿舍内个别开关、灯管存在漏电现象;

  (2)暖气片个别漏水;

  (3)个别窗户玻璃损坏;

  (4)部分床架螺帽松动,床板断裂,横梁不牢固,护栏损坏;

  (5)楼道无应急照明灯,楼道内灯光昏暗;

  (6)周末不回家学生登记不够详实。

  6.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安全排查存在隐患:

  (1)教室有学生给台灯充电现象,管理不规范;

  (2)个别学生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

  (3)个别学生有上网、聚众喝酒的现象

  7.师生疾病和心理健康排查存在的隐患:

  (1)高三、高二个别学生长期失眠;

  (2)个别师生有重大疾病,记录不详实;

  (3)个别学生因学习压力大,与人不善于沟通;

  (4)个别老师工作情绪不稳定。

  8.校外住宿生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个别校外住宿学生无人陪读;

  (2)个别学生用电褥子、煤球取暖;

  (3)个别租房离学校太远;

  (4)部分学生住宿地址不详实。

  9.功能处室安全(实验室危险药品存放,微机室用电防火,图书室、阅览室和仓库室的通风、防火情况等方面)排查才真的隐患:

  (1)个别老师进图书室有吸烟现象;

  (2)物理实验存在不规范操作,易引起触电或火灾;

  (3)生化实验室药品柜无锁;

  (4)阅览室暖气漏水,生化室水龙头漏水。

  (5)微机室通风不够,机房插线板个别有时出现短路、打火现象;

  (6)校园广播、程控电话线路老化。

  10.教师教育行为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上课点名制度落的不实;

  (2)个别学生课间追逐打闹,课间科任老师管理不到位;

  (3)学生上下楼拥挤不按指定疏散路线行走;

  (4)课外活动老师管理不到位。

  (5)仍然存在个别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2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学校法定义务,也是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充分应用,针对每个危险源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排查,才能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系统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实施隐患排查及公示

  各层级要对照制定的风险防控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按风险点及时

  将隐患信息上报安全管理部门,管理员在学校隐患公示栏上公示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2.发隐患整改通知

  每次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对存在问题的检查信息需要进行隐患

  整改操作,并登记隐患的整改情况。安全部门要尽快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隐患整改记录单进行整改,完成后需要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填报,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结果复查,并登记隐患的复查信息。

  3.隐患销号与隐患归档

  对已经消除的隐患,管理人员经确认后进行归档处理,对整改符合要求的隐患,填写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隐患需要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确认隐患消除为止。

  二、隐患排查内容和要求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部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对于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使用。事故隐患等级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确定。学校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1.学校应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将存在重大、较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作为重点,应包括:显性的各类隐患苗头、各类安全问题、安全漏洞等。

  2.学校应落实各责任区域具体责任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资金保障、激励约束、隐患上报、隐患治理等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销号等工作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制定计划、实施排查、隐患登记、隐患上报、隐患治理、隐患销号、特别处理等环节,实行闭环管理。

  4.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计划应包括: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责任人和频次。隐患排查计划应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5.学校按照“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的要求,组织区域安全责任人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填写排查记录,上报隐患问题描述、隐患视频或图片等信息。

  6.学校应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明确其类型、级别、原因,并制定治理措施。学校应对需要整改的隐患发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责任单位(部门)、措施、期限等提出要求。对于一般隐患和学校能够整改的隐患,学校应组织整改。

  7.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学校自身不能整改的隐患,学校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治理任务;

  ——责任机构和人员;

  ——治理措施;

  ——经费和物资保障落实;

  ——治理时限和要求;

  ——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8.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采取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师生、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防控措施;对暂时难以停止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报告专业部门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发生事故。

  9.学校应及时将重大安全隐患名称、位置、危害等级、治理期限、治理措施等信息向师生公告。

  10.隐患治理完成后,责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隐患级别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予以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11.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责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安全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学校在完成治理并经评估符合安全条件后,应按规定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

  12.建立隐患台帐,学校建立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数据库,主要包括:学校基本信息、网格划分、网格责任人、隐患统计、隐患清单、隐患图形分析、排查记录、整改记录、销号时限、整改通知书等。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隐患整改措施。

  一、学校安全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章程;

  2、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

  3、依法查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负责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

  5、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依法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队伍。

  7、发现区域或者学校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建筑物、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9、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发生火灾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10、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到位。

  11、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

  四、制订预案与调查处理

  1、学校制定火灾、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置预案,预先安排负责人员。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理救助、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规定报告区教育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2、学校设立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的安全通道,并确保其安全有效。

  3、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学校按照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工到校,保证到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4、每学期第二周为学生安全教育周,每周二的晨会是安全教育日。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一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

  5、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4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日教师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巡查制度》。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

  2、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3、按学校要求做好学校门的开锁与上锁。非本校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一律不得入内。

  4、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好“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值日领导安排好课间巡视范围(a、学校操场;b、校园内)。

  6、对校舍及操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他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噪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7、向值日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8、值日结束后由带班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5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馈情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26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大查,每天一排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每天必查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生管要随时关注学生食宿上的安危,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9.值日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天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交接工作。

  10.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接送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1.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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