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选20篇),仅供参考!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20号),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加快提升山东奶业竞争力,推进奶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成效及问题
“十三五”时期,山东奶业发展成效显著。2020年,我省生鲜乳产量241万吨,百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730余家,规模化饲养比重近90%,生鲜乳产量和规模饲养比重分别比2015年提高8%和20个百分点。泌乳牛年均单产达8.5吨,比2015年提高1.9吨。规模场生鲜乳乳蛋白和乳脂肪等指标达奶业发达国家水平,生鲜乳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9.5%以上。总体来看,我省奶业生产水平明显提升。但是,奶业发展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生鲜乳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养殖加工利益联结不紧密、优质饲草料供应保障能力弱等问题,亟待采取有效政策措施解决,推进奶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抓新时代发展机遇,实现我省奶业高质量发展。以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为契机,以奶业大县和规模奶畜养殖场为重点,以降成本、强联结、优结构、促消费为目标,提升奶源供给保障能力,持续提高我省奶业质量效益和整体竞争力。
(二)主要原则
——统筹兼顾,抓主抓重。围绕奶业重点地区提质增效,推进牧场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提升,提高草畜配套比例和资源化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奶源布局,示范带动奶业高质量发展。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育种企业、奶畜养殖场(合作社)、乳品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通过政府扶持引导,鼓励地方资金配套,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投入,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围绕奶畜育种、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整合育种企业、科研院所、创新团队等力量,强化奶业科技支撑能力,创新思路、机制和方法,加快培植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供需适配,消费带动。发挥消费带动发展的引擎作用,加强公益宣传和科普教育,展示本土奶源“新鲜”优势,促进乳品消费多元化、本土化。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奶类总产量达330万吨,百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95%左右,规模场草畜配套、种养结合比例明显提高,饲草料投入成本进一步降低,养殖场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泌乳牛年均单产达9.5吨左右。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形式更加多样,奶业竞争力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奶源区域布局。重点培育胶东半岛东部沿海优质奶源基地、济南都市圈中部奶业隆起带和沿黄地区奶业优势产区。稳定发展荷斯坦奶牛,因地制宜引导乳肉兼用牛、奶山羊生产。以乳品加工为引领,以奶业大县为重点,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打造我省奶业发展新的增长引擎。
(二)提高自主育种能力。推动建设奶牛优秀种质自主培育与高效扩繁示范基地。扩大实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提升测定数据的实际应用水平。建立种子母牛群,利用全基因组选择等技术,开展奶牛育种工作。推进体外胚胎生产、奶牛核心群构建等技术的产业化应用。落实《山东省奶牛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遴选奶牛核心育种场。加强崂山奶山羊和文登奶山羊持续选育,提高羊奶产量和品质。
(三)提高优质饲草料供给保障能力。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支持优质苜蓿基地建设,提高苜蓿饲草供应能力。引导种养配套衔接,扩大“粮改饲”面积,丰富优质青贮种类,因地制宜发展玉米、燕麦、高粱等全株青贮。总结推广粗饲料就地就近供应典型技术模式,推动饲草本地化、多样化发展,降低饲草料投入成本。
(四)加快发展标准化数字化规模养殖。培育壮大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等适度规模养殖主体,支持养殖场开展“智慧牧场”建设,对关键环节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智能终端在奶牛养殖中的应用,推进精准饲喂管理,实现养殖管理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
(五)推进养加一体化发展。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鼓励乳品企业自建、收购奶源基地,提高自有奶源比例,通过与奶农相互持股、二次分红、溢价收购等方式,稳固奶源基地。推进实施“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在确保质量安全的条件下,依靠自有奶源有序发展乳制品加工,推动奶畜养殖向乳品加工和流通领域拓展,提升奶农市场地位。
(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奶畜健康养殖,加强疫病防控,做好布病、结核等人畜共患病净化,严格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奶业信息化监管,推进在线出证,管理全覆盖。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和抽样监测,推进“山东省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实际应用。鼓励奶业大县、企业和有条件的奶农自建乳品检验检测体系,鼓励奶业大市探索建立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验检测试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违法添加行为,依法取缔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全面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七)培育提升乳品加工品牌。用好本土奶源“新鲜”“品质”优势,鼓励发展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奶酪等产品,培育本土低温品牌。开发羊奶、驴奶等特色乳制品,培育地域特色品牌。引导省内乳企战略转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本土乳品品牌影响力。支持国内外知名乳企在山东扩规模、提档次。鼓励地方及行业协会注册区域公用品牌或申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
(八)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加大奶业公益宣传,通过举办奶业文化节、推介休闲观光牧场等活动,树立奶业良好形象,普及乳品营养知识,引导科学健康消费,展示国产奶业发展成效,深化消费者对奶业生产的科学认知。做好舆情监测,研判供需形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学生饮用奶宣传推广,培育多样化、本土化的消费习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市要根据当地奶业发展实际,制定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方案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奶业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省局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并加强对市县的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情况调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市要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支持政策,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金融资本、实施主体自筹资金等多渠道支持奶业发展。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引导金融、社会资本等参与项目实施,积极争取信贷资金、产业基金等支持,形成多元投入格局。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养殖场活体抵押贷款,引导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支持奶畜养殖、饲草料生产、奶农办加工等。强化保险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奶业大市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合理安排奶畜养殖用地用电保障,将牧场购置符合条件的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三)夯实支撑服务。各级要建立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整合产业创新团队、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行业协会等专家资源,加强奶业技术指导服务,围绕种、料、管、病等关键环节开展协作攻关,加强技术储备,破解技术瓶颈。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奶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奶业生产技术水平。健全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定期发布交易参考价。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要广泛发动,做好奶业有关政策项目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宣传项目实施对推动奶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认真总结项目实施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奶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典型。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适度宣传报道奶业发展成效和推进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提升畜禽产品加工流通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
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融合发展的原则,稳定生猪产业、做大家禽产业、做优牛羊兔产业。到2025年,全省肉蛋奶产量达350万吨以上,其中肉类产量达270万吨、禽蛋产量达60万吨、奶产量达23万吨;生猪存栏保持在900万头以上,肉禽出栏达10亿羽,草食动物出栏达1500万头(只);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到2030年,畜牧业空间布局、生产结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综合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产业优势、市场供求等因素,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支持发展生猪、肉禽、蛋禽产业集群。稳定生猪产能,动态调整各地生猪养殖指标,引导生猪养殖向环境承载能力大的区域转移,推动生猪产业全面升级发展和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做大南平、龙岩、漳州等家禽优势产区,重点引导白羽肉鸡、黄羽肉鸡、蛋鸡和水禽标准化规模发展,推进养殖模式转变;支持南平、三明、宁德等优势产区扩大优质奶畜和牛羊兔生产,提高生产水平。到2025年,猪肉保持基本自给、禽肉自给有余、禽蛋自给率达90%以上,奶和牛羊肉自给率明显提高,肉蛋奶结构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以下均需各地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支持建设遗传资源基因库、保种场及其备份场、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种公猪站,创建以种业为龙头的畜牧科技产业园。加强新品种(配套系)选育和扩繁,提升生猪、白羽肉鸡、高产蛋鸭等品种核心种源自给率。完善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体系,建立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到2025年,全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率达95%以上、省级原种场达到40个以上,种畜禽群体规模达到70万头(只、羽)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
(三)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养殖。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重点支持发展规模养殖场,引导养殖场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合理扩大养殖规模。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专业化生产。在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构建以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强养殖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和新装备推广,推进养殖设施化、装备集成化,扩大对畜牧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推进畜禽养殖档案电子化。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基地)300个以上、全程机械化示范场5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数字办)
(四)推动优质饲料资源开发。大力发展饲料业,全面推行高效、环保、安全的饲料生产。引导饲料企业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培育集团化领军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生物饲料开发应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培育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建立健全秸秆和饲草收购、加工、储运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完善动物防疫体系。落实防疫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检疫申报点、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区域洗消中心等建设。鼓励建设第三方检测机构,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检能力建设。实施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建设一批以种畜禽和乳用动物为重点的净化场。支持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落实中南区联防联控措施,统筹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到2025年,建成重点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60个。(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公司)
(六)加快屠宰加工业提档升级。持续推进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建设,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鼓励新改扩建大型屠宰自营企业,加快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关停并转。加快推进活禽集中屠宰,逐步取消地级城市的主城区活禽交易。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屠宰厂,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鼓励屠宰加工企业推进肉品精深加工,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推动畜禽就近就地屠宰。到2025年,新改建标准化畜禽屠宰加工企业25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七)健全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体系。支持屠宰加工和物流配送企业建设低温仓储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加快构建肉类全程冷链物流运输体系,逐步健全冷鲜肉流通和配送网络,做到设区市有肉类储备专库、县(市、区)屠宰加工企业有预冷场所和冷库、乡镇有冷藏配送点、零售网点有冷柜。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坚持跨省调肉不调猪。加强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宣传引导,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到2025年,全省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畜禽产品供应占比达30%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八)深化畜牧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畜牧业龙头企业通过自建、联建、订单、协议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建立稳定的产加销联结机制,推进一体化发展。推进畜禽产品加工工艺升级,提升精深加工比重。推动养殖基地与屠宰加工及商超对接销售,推广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模式。加强畜牧业对外交流和闽台合作,支持企业在国外布局养殖加工基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大做强。实施品牌培育行动,推广畜牧业“三品一标”生产,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特色产品品牌。到2025年,培育福建著名农业品牌20个以上,畜禽“三品一标”产品达700个以上,力争打造百亿级现代畜牧产业园(集群)2至3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九)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建立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的种养紧密对接机制。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进一步明确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标准,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沼液智能化施用等技术模式。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推动符合入网标准的生物天然气接入城市燃气管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符合规定的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保险联动机制,支持龙岩、南平、漳州、三明等地建立大型工厂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推广水禽无水面饲养,严防生猪养殖污染问题反弹回潮,严厉打击违法养殖、非法买卖病死畜禽和污染环境行为。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施用补贴政策,增加有机肥施用。积极开展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到2025年,创建“美丽牧场”2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三、保障措施
(十)压紧压实责任。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切实对本地区畜牧业发展、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负总责,全力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考核等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将肉蛋奶自给率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鼓励主销区探索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主产区发展畜禽生产,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
(十一)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允许在Ⅲ、Ⅳ级保护的人工商品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涉及的进场、出场道路可结合乡村道路、林区便道等统筹规划建设。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在备案时,企业经营者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土地复垦责任,不再收取土地复垦费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
(十二)加强财政支持。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将畜牧业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等创建扶持范围。持续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防疫补助等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动物防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
(十三)深化金融服务。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积极稳妥开展活体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各主要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畜禽全产业链信贷资金投放。扩大现有生猪、奶牛中央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进设施畜禽政策性保险,试点开展肉鸡、水禽等政策性保险,探索开展畜禽产品价格保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十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畜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瓶颈问题协同攻关,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新设备的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提升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研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培养一批引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组建畜牧业研发中心和专家服务团队,提供“订单式”“菜单式”服务。加大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力度,加强先进设施装备、优良种质资源引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龙岩学院等)
(十五)创新体制机制。鼓励融合创新,引导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结机制。健全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政府冻猪肉储备和投放长效机制。支持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发挥畜牧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9号)要求,加快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抓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发展机遇,坚持市场主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和政策引导,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全面推进畜牧业疫病防控、安全保障、绿色发展、整体竞争等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扩量提质生猪产业、适度推进牛羊兔产业、提升做优家禽产业、发展壮大蜜蜂产业。到2025年,全区生猪年出栏能力达120万头以上,基本建成国家优质生猪重要战略保供基地;年出栏肉牛2万头、肉羊60万只、家禽800万只左右,禽蛋年产量1.5万吨左右;蜜蜂养殖量达7万群;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5%、90%左右;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0%左右;畜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成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分年度发展目标见附件)。
二、区域布局
按照“一环两区”(环浦里新区城郊绿色农业示范区;江里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区;北部山区生态农业发展区),优化布局畜禽养殖区、饲料兽药生产区、种养循环示范区、畜产品精深加工区,努力形成环境匹配、产业链完整、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带和主产区。
(一)畜禽养殖区。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划分规定,坚持养殖总量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统筹养殖用地空间规划,合理布局生猪、牛羊、肉兔、家禽、蜂业五大养殖区域。
1、生猪优势养殖区:以铁桥、三汇口、岳溪、南门、温泉、河堰、和谦、九龙山等23个镇乡街道为重点,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智慧化养殖基地,生猪存出栏数量占全区存出栏数量70%以上。
2、牛羊优势养殖区:在草资源丰富的北部山区生态农业发展区、江里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区建立牛羊生产优势区。以雪宝山、满月、关面、大进、谭家、温泉、河堰、岳溪、三汇口、天和等镇乡街道为重点,合理利用丰富的草山草坡资源和秸秆等农副产品资源,发展牛羊规模养殖,牛羊存出栏的数量占全区存出栏数量的70%以上。
3、肉兔优势养殖区:在九龙山、高桥、南门、天和、义和、大进、金峰等镇乡街道建立肉兔生产基地,肉兔养殖量占全区80%以上。
4、家禽优势养殖区:以城镇近郊区的白鹤、郭家、南雅、义和、河堰、温泉、竹溪、临江、铁桥等镇乡街道为重点,鼓励发展蛋鸡、肉鸡规模养殖场;发挥农村习惯饲养土鸡和生产土鸡蛋的优势,充分利用果园、茶园、荒坡地,发展林下养鸡和庭院养鸡;充分利用好水资源发展鸭、鹅产业。家禽存出栏数量和禽蛋产量均占全区存出栏数量和禽蛋产量的60%以上。
5、蜂业发展优势区:坚持中西蜂发展并重,在环浦里新区城郊绿色农业示范区、江里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区等低丘地区建设西蜂养殖区,在北部山区生态农业发展区建设中蜂养殖区,进一步巩固发展雪宝山中蜂养殖自然保护区,保护好中华蜜蜂品种资源。重点培育1—2个蜂蜜产品及品牌。与旅游融合,提档升级发展蜜蜂产业。
(二)饲料兽药生产区。在浦里新区及临港组团,规划布局符合相关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
(三)种养循环示范区。按照“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相对集中、适度发展”的思路,在铁桥、郭家、南门、温泉等重点镇乡街道建设种养循环示范区。
(四)畜产品精深加工区。在浦里新区规划布局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
1、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招商,引进大型养殖企业落户开州,促进养殖技术、养殖模式的转变。壮大育强本土大中型养殖企业,改善养殖条件、调整养殖结构、壮大养殖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使全区猪、牛、羊、兔、蛋鸡、肉鸡等产业都有龙头企业带动发展。新建一批现代生态循环养殖场、养殖小区,提升全区畜禽养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化养殖,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提高畜禽规模化率。改造升级现有中小规模养殖场,合理扩大养殖规模。推广“公司+农户”等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专业化生产。大力培育畜禽稳产保供企业。鼓励以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为纽带,加快形成畜禽养殖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效融合发展的产业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招商投资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乡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乡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深入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优良种畜禽登记,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建立与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畜禽良种生产经营体系。支持养殖企业建立高代次种畜禽场,巩固提升现有生猪、山羊、肉兔等畜禽扩繁场,增强全区种畜禽供给能力。支持江里、东里、浦里、大进片区各恢复发展1个种公猪供精站,按照方便快捷原则建立健全镇乡街道畜禽人工授精服务网络,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升畜禽良种覆盖率。支持开展“开州岩水鸡”选育和“开州汉府黑羊”品种培育,支持开展中华蜜蜂保护区建设及遗传资源保护。(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优质饲草料供应基地。加强饲草料加工、流通、配送体系建设。加强区内饲料生产企业运营管理,促进其稳定发展;加快“智海饲料生产项目”建设进度;支持大型养殖企业在浦里新区配套建设猪饲料厂。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精细加工技术,加快生物饲料开发应用,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大力发展现代草牧业,合理利用丰富的草山草坡资源,加强秸秆等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开发利用饲料桑等新饲草资源,因地制宜推广青贮玉米、饲用甜高粱、黑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和高效宜机化栽培。积极争取国家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项目,培育一批种草养畜示范户,建设优质饲草种植示范基地。(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浦里新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畜牧兽医科技服务组织。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组建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团队,为中小养殖户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防控、机械生产、产品储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一条龙”“菜单式”实用科技服务。支持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开展疫病检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稳定动物防疫体系。
5、充实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公开考聘、职务职称竞聘、严格落实基层畜牧兽医人员待遇政策等有效措施充实稳定区、镇乡街道两级畜牧兽医机构队伍,做到“定员、定岗、定责”,提升专业化、专职化水平。依据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加强动物防疫硬件配套,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提升区级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开州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支持大型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屠宰场自建兽医实验室,督促业主做好自主检测,定期组织比对实验,确保自主检测能力和效果。完善镇乡街道畜牧兽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根据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实际,及时优化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布局。完善防疫物资冷链储运设施设备。分城区、江里、东里、浦里4个片区,规划建设4个集中洗消中心。健全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郭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全区13个病死畜禽收贮点正常运行,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支持引进兽药、兽用生物疫苗企业落户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常态化疫病防控措施。强化区级防控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养殖场户风险评估、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落实重点区域、场点入场抽检制度。完善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信息管理。统一规划实施畜禽指定通道运输。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落实清洗消毒措施。加强与周边区县交界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动物疫情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不履行动物防疫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统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镇乡街道和生猪规模场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推进以种畜禽场为重点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建设1—2个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示范场。(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高效加工流通体系。
9、提升畜禽屠宰及肉(食)品加工能力。巩固生猪屠宰资格清理整顿成果,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在城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支持建设标准化畜禽屠宰厂和肉品精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香肠、腌腊制品、火腿、牛肉干等传统食品产业,利用丰富的肉类资源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休闲食品。(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扶持发展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企业。推动畜禽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运输,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大力发展冷链仓储和冷链物流,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推进畜禽产品冷链配送、冷鲜上市。支持建设畜禽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扶持培育畜禽产品冷链配送综合企业。(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建立畜牧兽医信息化系统。加快畜牧业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畜禽养殖档案电子化,全面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共享和闭环管理。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支持打造智能化畜禽养殖示范场。支持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服务。(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动绿色生态循环发展。
12、建设种养良性循环发展基地。加强农牧统筹,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巩固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果,充分发挥配套设施作用。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实行重点管理;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登记管理。推广液体农用有机肥机械化施用,探索在条件成熟的重点镇乡街道实施以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提升工程。结合优质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基地建设,建立3—5个循环农业基地。逐步探索保险联动机制从生猪向其它畜禽推进覆盖。(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银保监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广绿色高效发展技术。全面推广现代畜禽养殖技术,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提高畜禽生产先进实用技术和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装备水平。支持规模养殖场加快节水节料、环境控制等设施装备升级,创建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养殖场。推进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创建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促进畜禽养殖规模与资源化利用相匹配,执行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粪肥。积极引进企业建设畜禽粪污收运处理中心,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不断引进、示范、推广粪污治理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努力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建设一批有机肥生产基地(企业)。(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打造安全优质畜禽产品。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推进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品牌培育,大力推进畜禽产品“两品一标”生产,打造知名畜禽产品品牌。开展“开州香肠”“毛牛肉”“椒麻牛肉”“桑叶鸡蛋”“绿壳鸡蛋”等开州特色品牌塑造、名牌畜产品创建、推介营销工作,培育开州地方公用品牌,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按照“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各项指标要求,科学谋划,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领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督促从业者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严格执法监管,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放管服”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审批程序,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统计监测调查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国家、市、区级扶持生猪生产等畜牧业发展的用地、环评、信贷、保险等各项政策举措。按照全区绿色畜牧业发展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畜禽养殖、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和饲料兽药生产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配建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并按要求完成设施用地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支持,积极稳妥发展林下养殖,将畜禽规模养殖场使用林地纳入地方民生类项目,依法依规办理养殖用地手续。畜禽养殖设施农用地,由设施农业经营者按规定备齐相关资料后向镇乡街道申请备案,落实土地复垦责任,预存土地复垦费。生猪规模养殖场预存土地复垦费,可分两期预存,可实物抵押(生猪养殖设施规模达到5亩及以上的,业主可利用自身可抵押的资产进行抵押,抵押资产不包括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设施);生猪年出栏<2000头的中小型养殖场预存土地复垦费标准为0.6万元/亩;生猪年出栏≥2000头的大型养殖场需编制复垦方案,按复垦方案中确定的预存土地复垦费减半预存;其他中小型畜禽养殖场预存土地复垦费标准为1.2万元/亩,其他大型畜禽养殖场(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头,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年出栏≥40000只的)预存土地复垦费按编制的复垦方案中确定的复垦费预存。强化财政保障,用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涉农资金,加大分配比重,统筹用于畜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有机肥料生产和施用补助政策,加大对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支持畜禽养殖场开展农业设施权属登记。强化金融服务,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完善畜禽政策性保险,鼓励开展并扩大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试点,逐步实现全覆盖。(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人民银行开州支行、区银保监组、区金融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市场调控。加强畜禽产品市场监管,维护畜禽产品市场正常流通秩序。建立以猪肉为主的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制,制定保障畜禽产品市场供应方案。加强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探索制定牛羊禽肉等重要畜产品保供和市场调控预案。(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畜牧业转型升级、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年度专项考核。建立养殖场(户)信息备案管理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区政府将对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落实畜牧业生产发展、肉蛋奶市场保供、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
肉兔产业是一项投资小、见效快、收益高的“优质、高效、节粮型”产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骨干产业。为提升提质我县肉兔产业,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肉兔全产业链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为抓手,实现年出栏商品兔1000万只(其中2023年达到400万只、2024年达到700万只、2025年达到1000万只)、年产饲料20万吨、年屠宰肉兔200万只、年产深加工兔肉食品1000吨、年产兔粪肥5万吨目标,全力打造西南地区最大最优肉兔生产县,做强“夔州兔业”品牌,为“兴业兴城、强县富民”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种兔生产。
1、加快祖代种兔场建设。建设1个存栏祖代种兔10000只的种兔场,每年为养殖大户(家庭农场)提供20万只优质父母代种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有关乡镇)
2、加强品种引进培育。加强与国家肉兔产业技术体系、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引进优质祖代种兔,开展品种选育、培育,不断更新品种血缘,提高供种能力和品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科技局)
3、加强种兔调运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生产、销售种兔,制定种兔生产销售标准,加强种兔检疫,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行为,保障品种质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二)突出重点发展。
1、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在农户积极性高、发展基础好的600米以上的中高山区域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2、培育龙头企业。引进1个国家级全产业链行业龙头企业,培育5—10个年出栏肉兔50万只以上的县级龙头企业,推进1000万只肉兔全产业链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3、推动示范引领。建设年出栏商品兔50万只的标准化示范场1个,为养殖大户(家庭农场)提供培训、实习基地和兔场建设、标准化养殖的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
4、发展重点乡镇。建设3个年出栏商品肉兔100万只的肉兔特色产业小镇,10个年出栏商品肉兔50万只的重点乡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
5、发展养殖大户。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主体、农户自愿”原则,发展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一个养殖大户至少养殖一个单元,一个养殖单元养殖父母代种兔500只,年出栏商品兔2万—2.5万只。大户进行申请审批,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可根据用地、资金、劳动力等情况几个农户联合养殖一个单元或一个业主养殖多个单元,全县发展养殖单元400—500个,实现年出栏商品兔1000万只目标,发展任务详见(附件2)。(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三)突出联结带动。
1、“六统一”带动。根据自愿原则,围绕“统一圈舍设计标准,统一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统一种兔供应,统一饲料销售,统一防疫物资采购,统一商品兔回收销售”(六统一)要求,建立国家级全产业链行业龙头企业与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户(脱贫户、风险未消除户)联结带动发展机制,龙头企业至少联结带动50个脱贫户、风险未消除户产业发展,实现技术同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养殖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
2、“企繁户养”带动。根据自愿原则,建立“企繁户养”联农带农机制,由龙头企业、养殖大户繁育商品仔兔,以“代养”“育肥”等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一个养殖单元至少联结带动5户脱贫户或风险未消除户),保障农户产业持续发展和收入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
3、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一是利用村集体经济资金建设养殖单元参与肉兔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二是推广“村集体建场+养殖主体经营”发展模式,通过租赁、分红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三是将脱贫户和风险未消除户的产业到户资金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实施肉兔养殖,脱贫户和监测户既可在本村务工增加收入,又可在出栏肉兔时按照比例进行分红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
(四)突出全产业链建设。
1、强化品牌建设。制定“夔州肉兔”生产技术规程和品质标准,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申报“夔州肉兔”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创建“夔州肉兔”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培育消费群体。依托住餐行业协会,引导餐饮企业开发兔肉类菜品,将“夔州肉兔”美食菜品纳入美食文化节会进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县商务委,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扩大销售半径。依托壁山区、自贡市、成都市等传统消费市场,拓展北、上、广、深等一线大城市市场,扩大“夔州肉兔”销售半径。(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4、延长产业链条。建设年产5万吨兔粪肥厂1个,年屠宰200万只肉兔屠宰场1个,年产20万吨饲料加工厂1个,1000吨兔肉食品深加工厂1个。加快建立“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销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健全肉兔产业产前、产中、产后链条,促进产业链条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生态工业园,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5、开发兔肉产品。生产白条兔、速冻兔、分割兔,开发麻辣兔等“夔州肉兔”快餐食品、休闲食品、预制食品等深加工产品,增加产品种类,提高产业价值。(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
(五)突出产业创新赋能。
1、制定生产标准。与科研院所合作,结合奉节实际制定《奉节肉兔标准化生产标准》,创建省级肉兔养殖标准。通过农技随访、示范带动、以会代训等多媒介、多途径推广,推进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培训指导。一是组织拟发展的养殖大户到龙头企业兔场进行现场实习、培训,先学习后养殖,每年组织实习、培训不少于5次100人,每次不少于10天;二是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对养殖场(户)进行多层次、多形式技术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三是引进肉兔品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防控专家,与行业龙头企业和本县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从选址开始,到兔舍规划设计、种兔选育、配种、饲养及疫病防控等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对家庭农场点对点跟踪指导服务覆盖率100%,确保发展一户成功一户。(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3、推进产业智慧化。建设肉兔产业大数据平台,提升肉兔产业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推广设施化、自动化养殖,打造智慧兔场、数字兔场、自动化兔场10个,逐步实现全产业链现代化。选派肉兔产业领域市级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引进示范、现场指导服务等方式提供科技服务,促进肉兔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模式,重点围绕制约肉兔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开展技术研发推广,建设奉节肉兔产业技术研发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4、发展生态养殖。推进肉兔产业与种植业一体化发展,支持培育“兔沼果”生态兔场,建设以兔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提高兔粪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养殖系统与种植系统循环链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5、创新投资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肉兔全产业链建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投资固定分红、入股参与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金融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重庆农担集团、农行奉节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奉节县1000万只肉兔全产业链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制定扶持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督促检查考核,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项目推进,编制年度计划,扶持政策兑现审核等。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专项办公、专人推进、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承办产业推进日常事务,收集汇总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报告推进工作情况等(附件3)。
(二)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基础设施建设、良种引进、设备购置、品牌培育、技术服务、市场开发、金融配套等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将1000万只肉兔全产业链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推进肉兔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新发展的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给予新建兔舍120元/平方米、改建圈舍80元/平方米、笼具购置100元/笼位、父母代种兔引进40元/只标准的财政资金补助(附件4),每个家庭农场给予2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并按银行基准利率的80%给予贷款贴息。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兔场建设用地为设施农业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和禁限养区的前提下,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乡镇(街道)联合选址确定。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四边地、闲置废弃宅基地、房屋、圈舍改扩建兔场。按招商引资政策,县生态工业园保障落实工业用地;二是强化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三是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要求,积极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各级组织要为企业选址建场、产业发展协调矛盾,排忧解难。
(四)强化金融服务。
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相结合的合作支撑平台,推进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融资服务,开发肉兔养殖死亡保险和期货保险服务,探索保单抵押贷款等金融支持服务,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和生产成本。对贷款需求20万元以上的肉兔养殖场(户)由农业担保公司给予担保贷款支持(详见附件5),对贷款需求20万元以内的肉兔养殖场(户)由农业银行给予无抵押信用贷款支持(详见附件6)。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畜牧业生产能力持续提高,生猪、肉牛产业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不断优化,产业素质、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日趋完善,畜产品对外贸易取得突破,绿色发展机制有效运转。
——稳定供给。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省肉类产量达到500万吨、奶类产量75万吨、禽蛋产量45万吨,主要畜禽产品全面实现自给。不断优化畜禽产品结构,牛羊肉在肉产品中的消费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禽肉及禽蛋、水产品的消费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断增强高端、特色、差异化产品供给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产业高效。畜禽种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省内供种保障率达到70%以上,畜禽养殖综合规模化率达到60%以上,肉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培育一批带动力、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销联合、利益共享的合作组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产品安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全面推广家禽、牛羊集中屠宰,冷链配套更加完善,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饲料、兽药监管能力持续增强,为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强支撑,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98.5%以上,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98.5%以上。生鲜乳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98%以上。
——防疫有效。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堵有效,畜禽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70%以上。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水平显著提高,抗生素使用量明显降低,养殖、贩运、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生态绿色。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中小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条件明显改善,基本构建种养循环、绿色发展的良好格局,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
重点产业
立足畜禽资源、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结合地方消费习惯和市场升级趋势,做实生猪、肉牛、家禽、肉羊、奶业五个行业布局。
(一)生猪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猪存栏稳定在3400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300万头左右,生猪出栏4200万头,猪肉产量350万吨,生猪产业综合产值3000亿元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50%以上。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生猪重点龙头企业3—5家,1—10亿元的生猪重点企业20家。力争把云南打造成中国优质种猪生产基地和重要生猪供应基地。
——区域布局。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楚雄、红河、文山、大理等州(市)为提质升级区,要稳定提升现有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做强做大屠宰加工产业,推进生猪“就近屠宰、冷链配送”经营方式,促进产销有机衔接,发展优质高端生猪产业。丽江、普洱、临沧、西双版纳、德宏等州(市)为稳产发展区,要继续发挥资源优势,挖掘增长潜力,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标准化屠宰,推广先进高效实用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品种养殖。
(二)肉牛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牛存栏900万头,出栏400万头,牛肉产量50万吨,肉牛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肉牛企业20家,力争把云南打造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肉牛生产基地和高端牛肉供应基地。
——区域布局。昆明、曲靖、保山、昭通、普洱、楚雄、红河、文山、德宏等州(市)为提质升级区,要积极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推广舍饲育肥和粮改饲技术,提升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加快龙头企业培育,辐射带动周边区域肉牛产业加快发展。丽江、临沧、西双版纳、大理、迪庆等州(市)为稳产发展区,要充分利用草山草坡、林间草地、灌木草地等资源,大力发展饲草料基地、草场围栏、舍饲圈舍建设,推行半舍饲圈养和集中育肥,推行种养结合,加大粮改饲力度,加强肉牛产业基地建设。保护提升地方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
(三)家禽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家禽存栏2.1亿羽以上,出栏4亿羽以上,禽肉产量75万吨以上,禽蛋产量45万吨以上,家禽产业综合产值达到500亿元。全省家禽年集中屠宰能力达500万羽的屠宰深加工企业达到20家。蛋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5%以上,肉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0%以上。
——区域布局。大理(祥云、大理)、玉溪(通海、红塔、江川)、红河(建水、开远、泸西)、昆明(晋宁、东川)、曲靖(麒麟)为蛋禽主产区,要巩固现有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生产效益。昆明(石林、安宁、宜良)、红河(弥勒)、玉溪(易门、新平)、曲靖(陆良、会泽、沾益)、临沧(云县、临翔)为肉禽主产区,要加快本土黄羽肉鸡产业发展,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楚雄(武定)、西双版纳(景洪)、普洱(镇沅、景东)、昭通(盐津)、保山(腾冲)、文山(西畴)等地为特色品种培育区,要充分发挥本地特色品种资源优势,扩大产业规模,打造特色品牌,拓宽省内、外市场,提升市场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四)肉羊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肉羊存栏1400万只、出栏1300万只,羊肉产量25万吨,肉羊产业综合产值达到500亿元。建成肉羊良种繁育基地10个。逐步构建以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特征的高原特色现代肉羊产业体系。
——区域布局。云上黑山羊产区以昆明、红河、曲靖、楚雄和大理等州(市)为主,辐射带动滇西南和滇东南地区。在寻甸、双柏、弥勒等县市建设核心育种场,持续开展云上黑山羊选育;在会泽、禄劝、沾益、双柏、大姚、泸西等县建设扩繁场,扩大养殖规模。云南半细毛羊产区以昭通、丽江、迪庆等州(市)为主,在巧家建设核心育种场,在鲁甸、香格里拉、玉龙、宁蒗等县市建设扩繁场,做好种业保护和选育提高。黄山羊产区以保山、曲靖和怒江等州(市)为主,在龙陵县建设核心育种场,重点依托龙陵黄山羊开展保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工作,在隆阳、施甸、芒市、兰坪、马龙等县建设扩繁场,提高良种供种能力,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壮大。
(五)奶业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奶牛存栏20万头,奶类产量75万吨,奶业产值100亿元。力争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奶源基地。
——区域布局。牛奶产区重点布局嵩明、宜良、石林、晋宁、弥勒、个旧、泸西、陆良、通海为主的滇东、滇中片区和以洱源、大理、宾川、祥云、剑川、南涧、云龙、巍山、永平、隆阳为主的滇西片区,辐射带动楚雄、临沧、昭通和丽江等中等城市周边市县区。山羊奶产区以圭山山脉一带的石林、宜良、陆良、泸西和弥勒等为重点,逐步向周边县市发展。水牛奶产区重点布局在大理、保山、德宏等州(市)。乳制品加工区重点布局在昆明(官渡、呈贡、晋宁)、大理(大理、洱源)、红河(个旧、弥勒)、曲靖陆良、保山腾冲、德宏芒市等地。
主要任务
(一)科技创新驱动,构建现代化畜禽种业体系
围绕种业科技创新和质量提升,发挥畜禽种质资源优势,切实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构建云南现代化畜禽种业体系。
1.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建设国家区域性(云南)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国家、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实现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保种全覆盖。
2.开展畜禽育种联合攻关。支持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等科研单位联合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开展联合育种,加快生物育种和智能化育种关键技术攻关,持续提高核心种源高效繁育和生产水平。支持龙头企业按照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茶花鸡、武定鸡、瓢鸡、腾冲雪鸡等地方品种的优良特性,培育符合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更好的配套系,增强产业竞争力。
3.加快良种繁育与推广。以实施国家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为契机,建设国家级、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畜禽良种生产水平和供种能力,加快畜禽遗传改良进程。
(二)示范创建带动,构建高效益养殖生产体系
按照“生产标准化、饲养精细化、管理智能化”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高标准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创新推动组织化生产经营,构建高效益养殖生产体系。
1.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引导中小养殖场户推进规模化经营,加强规范和指导,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发展清洁养殖,加速推动“传统养殖”向“标准化养殖”、“现代化养殖”转变,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生态家庭农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优质、生物安全、管理先进”的标准化示范养殖场,一批“智能饲喂、物联管理”的现代化牧场。
2.培育壮大全产业链龙头企业。按照“强链、延链、补链”的原则,扶持、培育一批链条长、实力强、机制新、能引领产业发展的畜牧龙头企业。支持现有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等多种形式优化重组,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和创新要素,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的运营能力。实施企业品牌化战略,加大企业品牌营销力度,鼓励引导本土龙头企业积极拓展省外市场,提高加工出口份额,扶大扶强扶优本土龙头企业。
3.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模式联合,加快推动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鼓励大型龙头企业“以大带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信贷担保、技术支持等方式帮助农民发展生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小养殖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饲草饲料强基,构建高质量饲草料保障体系
1.做强做优饲料工业。以昆明、玉溪、曲靖、大理、红河、保山、文山等州(市)为重点,打造区域性饲料原料仓储、生产和集散中心。大力培育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饲料企业和全产业链企业,到2025年,全省工业饲料总产量达到800万吨,年产1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达到30家,饲料工业总产值突破350亿元。鼓励引导饲料生产企业应用低蛋白日粮,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的减量替代。
2.构建现代饲草产业保障体系。引导草食畜牧业重点地区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紫花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和经济作物副产物开发利用,稳步提高饲草自给率。落实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加大草山草坡的保护与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力度,稳定发挥生产能力,遏制草山草坡退化。推广农闲田地、林果隙地等种植覆盖作物,发掘利用新饲草资源发展闲地经济,生产加工制作优质饲草产品,提升冬春饲草供给平衡水平。持续稳定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生产加工各种农作物秸秆颗粒,提升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
(四)标准化推进,构建高品质精深加工体系
1.大力开展屠宰标准化创建。以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模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创建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5家以上。
2.优化屠宰企业结构布局。制定出台屠宰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优化调整生猪屠宰企业布局,合理设置生猪屠宰小型定点屠宰场(点)。支持牛羊禽屠宰企业发展,加快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加强畜产品低温存储和长距离运输能力建设,构建与生产销售规模相适应、上下游衔接的冷链物流体系。
3.大力发展屠宰精深加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支持温氏、金锣、神农、德和等龙头企业新建改建大型自营屠宰厂房,推进屠宰加工、肉产品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延伸发展,加快培育地方特色畜产品品牌,推进畜产品绿色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全面提升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屠宰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库、低温分割车间、冷藏车等设施设备,构建“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供应体系和肉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实现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五)绿色发展引领,打造生态高效畜牧业
以提升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工作重点,打造“减量化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生态化循环”的绿色、生态型畜牧业。
1.持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支持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粪肥还田示范基地,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统筹种养用地配套,提高粪肥还田效率。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推行养殖场户付费处理,种植户付费用肥方式,完善种养双方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种养循环,支持建设生态牧场、美丽牧场。
2.提升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兽药产业和产品结构,推动兽药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制定兽药、饲料抽检计划,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应用,保障兽药、饲料质量安全。
3.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支持畜牧养殖大县建设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鼓励规模养殖场全面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支持有关部门和机构研究新型、高效、环保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装备,推动形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保障无害化处理场所正常运营。
(六)数字信息集成,打造现代智慧畜牧业
以“畜牧生产智能化、销售经营网络化、监测管理数字化、技术服务信息化”为目标,推动产业链的大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畜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
1.加快推进智慧畜牧。完善畜牧业数据信息系统,加强数据信息实时监测预警,指导宏观调控。加强装备建设,推广应用养殖环境监控、体征监测、自动喂料、全混合日粮配制、废弃物自动处理、网络联合选育等设施装备,提升畜牧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以生猪、肉牛、家禽为重点,支持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一批“数字猪场”、“智慧鸡场”、“智能牛场”,全面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2.建设云南省畜牧兽医大数据平台。依托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覆盖畜牧业生产的动物养殖、出栏、防疫、检疫、屠宰、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全省动物养殖、动物免疫、动物检疫、动物运输、屠宰等业务的数字化建设,对动物养殖状况、动物移动追溯、动物疫病预警监测等实行全程动态监控和追踪管理,提高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能力和动物养殖动态监测能力。
(七)防疫能力提升,构建养殖安全保障体系
1.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全面推行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通过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免疫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应免尽免”。开展常态化自检、洗消,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种猪场全部建成非洲猪瘟检测室和独立洗消点。
2.健全动物疫病防治体系。改造提升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兽医实验室,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乡四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第三方实验室监管,提升检测水平和能力。实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对重点区域和场点实施入场抽检制度。强化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种畜禽疫病的监测、防控与净化,创建一批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和示范场。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重大动物疫情分析研判、疫病防控风险等级评估等机制。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强化定期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深化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合作,建立完善中、老、缅、越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动物疫病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3.健全动物移动管控体系。改造升级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加快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加强澜沧江防控线联合检查站建设。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建立跨省区、跨部门的西南区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协同机制,强化非洲猪瘟、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重要人畜共患病和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加强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建设,织密覆盖动物养殖、动物疫病免疫、检疫监管、流通监管、屠宰监管、运输车辆备案及洗消、贩运经纪人登记、无害化处理监管网络。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苏尼特羊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以“养殖实现规模化、生产实现规范化、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为发展方向,以“供种、提质、增效、富民”为最终目标,将苏尼特羊产业培育成畜牧业持续增效、牧民持续增收、带动全旗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根据《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锡林郭勒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减羊增牛”有关战略精神,并按照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旗委、政府关于加快肉羊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优化肉羊产业结构,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苏尼特羊品种选育,提高个体生产性能,促进苏尼特羊养殖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苏尼特羊养殖业现状
苏尼特羊养殖业作为全旗畜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与内蒙古自治区家畜改良工作站、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单位合作开展苏尼特羊选育工作,1995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发布“苏尼特羊”地方标准;“八五”期间,自治区科委把苏尼特羊的选育工作列为重点科研项目,1997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地方优良品种;2007年,苏尼特羊肉产品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苏尼特羊被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2013年,为建立国内一流肉羊育种体系,旗原种场与中禾恒瑞(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内蒙古苏尼特羊育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苏尼特羊被农业部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苏尼特羊”农业行业标准。近几年,按照“减羊增牛”发展战略,结合我旗“南牛北羊”产业布局,在中北部40个嘎查形成苏尼特羊主产区。2021年牧业年度全旗苏尼特羊饲养规模达94.72万只,年出栏达57.85万只,从事畜牧业养殖户5637户,其中肉羊养殖户比重占95%以上。现有种羊场(原种场)1处,扩繁场6处。全旗现有肉食品加工企业6家,其中: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盟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家,年屠宰加工能力40万只羊单位左右、肉类产量1.9万吨以上、销售收入12.16亿元左右,注册有“草之味”、“乔宇”“功宽”、“大都苏尼特”、“鑫海”、“恒通”等苏尼特羊产品地方品牌;现有注册牧区合作经济组织98个,其中苏尼特羊养殖合作经济组织45个,覆盖牧户746户、1900多人。
二、总体思路
为了适应现代肉羊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健康高效、布局合理、监管有效、运转灵活的苏尼特羊联合育种体系,加强苏尼特羊品种选育、育种工作,突出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特色化,加快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短板,优化完善产业链条,做优做强苏尼特羊产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开展苏尼特羊联合工作,保障优质种公羊的供种能力,优化基础母羊群体质量,提升苏尼特羊综合生产能力,以“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及锡林郭勒草原羊“蒙字标”认证管理为契机,全力推进以苏尼特羊为主的“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保持市场竞争优势,使苏尼特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苏尼特羊产业发展目标和育种目标
(一)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按照种羊场建设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苏尼特羊原种场、扩繁场和核心群,加强本品种选育,提高良种繁育水平,保障全旗种羊供种能力,生产优质苏尼特羊。2022年进一步规范建设1处种羊场建设,新建扩繁场9处、苏尼特羊核心群75处;2023年新建扩繁场2处,累计达11处;新建苏尼特羊核心群65处,累计达140处,到2023年,全旗牧业年度苏尼特羊养殖量稳定在93万只,日历年度存栏稳定在65万只,能繁母羊存栏控制在45万只,种公羊存栏数达到1.2万只。逐步实现优质肉羊育种、繁育、生产、加工,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实现产业增强、生态增绿、牧民增收、企业增效,在畜牧业转型调整中,做到减羊而不减收入。
(二)育种目标。通过苏尼特羊本品种选育、保持和发展苏尼特羊优良特性,以提高产肉性能为主,充分挖掘苏尼特羊多脊椎(多肋骨)遗传潜力,培育出优质种羊。培育种羊标准:
1、特级周岁种公羊标准:体重≥65㎏、体高≥65㎝、体长≥76㎝、胸围≥93㎝;
2、一级周岁种公羊标准:体重≥60㎏、体高≥65㎝、体长≥72㎝、胸围≥88㎝;
3、周岁母羊标准:体重≥45㎏、体高≥58㎝、体长≥63㎝、胸围≥80㎝;
4、后备种用公羔标准:六月龄公羔体重达到35㎏以上。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养殖区域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资源和草场承载能力,优化布局,突出重点,科学规划肉羊繁育布局,以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为着力点,加强肉羊重点区域生产能力建设。抓好畜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以养殖大户、生态家庭牧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单位,逐步实现基础母羊天然放牧、出栏商品羊“放牧+补饲”养殖模式,达到提质增效目的。全旗中北部6个苏木镇的35个嘎查和浑善达克沙区以北5个嘎查为中心建设优质苏尼特羊养殖核心区,逐步打造苏尼特羊绿色产品品牌,带动全旗苏尼特羊产业,提升苏尼特羊的知名度,进入国内外高端市场。
牵头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旗林业和草原局、旗自然资源局、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苏尼特羊选育提高工程
1.联合育种模式。组织我旗苏尼特羊原种场、扩繁场和核心群的遗传资源整合,建立“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的苏尼特羊育种体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长期、稳定的育种遗传共享联合体,按照统一的种羊遗传评估方法和品种选育标准,培育优质种羊,保证全旗苏尼特羊选育提高工作。以原种场为核心,主产区每个苏木镇建立2处扩繁场,扩繁场下设15-20个核心群,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户互相签订联合育种协议,共同开展苏尼特羊育种工作。到2023年全旗建设苏尼特羊种羊场1处、年培育采精种公羊50只。累计建立扩繁场11处,年集中培育特、一级育成种公羊3000只。建设核心群累计达到140群,年生产后备种用公羔4000只,保障全旗苏尼特羊供种能力。
(1)种羊生产模式。根据年种羊需求量,按照育种标准,种羊场与扩繁场,扩繁场与核心群签订生产种畜合同(协议),扩大生产规模,联合培育优质种羊。种羊场、扩繁场生产培育特、一级种羊,核心群生产后备种羊。
(2)种羊供种模式。种羊场向各扩繁场、核心群提供优质采精种公羊,扩繁场给核心群、合作社和养殖户提供特、一级种公羊。
2.种羊场、扩繁场和核心群的建设。
(1)种羊场的建设。种羊场是育种体系的中心,进行纯繁保种。按照国家种羊场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化基础设施,机械化饲养,实现现代化养殖。
(2)扩繁场的建设。扩繁场是协助种羊场完成全年供种任务的有力保障。
(3)核心群建设。核心群是更新补充种羊场、扩繁场后备种羊的重要来源。核心群每年开展基础母羊整群、淘汰、更新工作,保证羊群结构,保证群体质量;开展选种选配,使用特级种羊开展繁殖,保持后备种用质量。
3.落实责任分工。农牧和科技局制定年度苏尼特羊选育实施方案,具体落实种公羊年检、后备种公羊培育、育成种公羊鉴定、母羊整群、饲养管理、技术培训、种公羊销售及扶持政策落实等任务。各苏木镇分别成立苏尼特羊产业发展相应的组织机构,实施苏尼特羊选育方案,每年提交下一年度种公羊更新和基础母羊整群计划。
牵头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旗畜牧工作站、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苏尼特羊品牌战略
以“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及锡林郭勒草原羊“蒙字标”认证管理为契机,积极融入锡林郭勒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品牌商标推广应用。严格执行地方品牌及标识管理办法,共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行品牌战略,提高加工产品质量,加快推进苏尼特羊国家标准申报工作,打造出锡林郭勒草原羊肉差异化品质优势。加强肉羊养殖、生产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规范和治理羊肉市场经营环境。逐步提高苏尼特羊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到2023年累计完成13万只苏尼特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启动现代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与肉食品精深加工园区的互联互通,积极引进副产品加工企业,加快现有肉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装备升级、产品开发和模式创新,大力发展苏尼特羊羊肉高端产品和终端产品,精准发力高端市场,打响苏尼特羊肉品牌。
牵头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旗市场监管局、苏木镇人民政府
(四)扎实推动苏尼特羊科技研发工作
加快苏尼特羊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加大对畜牧业种业科研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启动实施一批苏尼特羊副产品研发项目和种业创新科技项目。到2023年,将以“科技兴蒙”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科技合作交流,联合申报科研项目,进一步促进苏尼特羊尾脂肪、内脏等副产品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延长苏尼特羊产业链。在双羔苏尼特羊群体中进行高繁多胎基因检测,通过科研技术,建立携带高繁多胎基因的高繁殖力苏尼特羊群体。
(五)完善牧企利益联结机制
建立完善新型经营体系,大力实施畜牧业主体培育行动,做好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家庭牧场创建评审工作,深化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在现有产供销一体化模式基础上,建设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经营组织联盟。在龙头企业、苏尼特羊养殖合作社、家庭牧场、苏尼特羊核心群等市场主体间构建股份合作型、二次返利型、委托生产型、价格保护型、订单合同型、服务协作型等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各经营主体建立合理、长期、稳定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周边牧户持续增收,保障牧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收益。到2023年,培育自治区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2个以上、盟级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2个以上。
牵头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旗肉食品加工企业、苏木镇人民政府
(六)建立奖励机制
1、旗人民政府与各苏木镇签订苏尼特羊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落实苏尼特羊选育提高、生产优质苏尼特羊商品畜为重点考核内容。旗人民政府每年对苏尼特羊选育提高、动物疫病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和检查,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苏木镇、嘎查、合作社、企业予以奖励。每年开展全旗种畜评比交易活动至少1次,评选《苏尼特羊标准化养殖嘎查》予以奖励,同时对消极应付,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苏木镇和部门进行问责。
2、实施育成种公羊良种补贴、后备母羊补贴、种公羊饲草料补贴政策。育成种公羊良种补贴:牧户和种公羊集中管理嘎查从种羊场和扩繁场购买育成种公羊每只补贴1300元,其中,国家补贴800元、自治区补贴400元、旗级补贴100元;育成母羊补贴: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选留培育的后备母羔,当年初步鉴定合格后每只补贴100元,第二年鉴定合格后每只补贴100元,每只培育合格的育成母羊共计补贴200元。种公羊饲草料补贴:集中管理种公羊嘎查、种羊场、扩繁场鉴定合格的种公羊发放饲草料补贴100元/只。
3、培育种羊价格。种羊场和扩繁场与核心群购买后备种用公羔、牧户与种羊场和扩繁场购买育成种公羊的价格,按照苏尼特左旗当年后备种用公羔和育成种公羊市场价格标准自行商定。
(七)建立资金保障体系
1、肉羊良种补贴项目资金。2022年至2023年共发放种公羊补贴468万元。其中:2022年肉羊良种补贴项目资金208万元(国家补贴128万元、自治区补贴64万元、旗级补贴16万元),分配1600只种公羊良种补贴;2023年肉羊良种补贴项目资金260万元(国家补贴160万元、自治区补贴80万元、旗级补贴20万元),分配2000只种公羊良种补贴。
2、地方财政投入苏尼特羊产业发展资金。2022年至2023年地方财政共投入资金523万元。其中2022年地方财政投入苏尼特羊产业发展资金170万元。其中:肉羊良种补贴地方配套资金16万元,种公羊饲草料补贴61万元,育成母羊补贴48万元,苏尼特羊选育示范嘎查奖励10万元,种畜鉴定、佩戴耳标等费用35万元;2023年地方财政投入苏尼特羊产业发展资金268万元。其中:肉羊良种补贴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种公羊饲草料补贴70万元、育成母羊补贴103万元、苏尼特羊选育示范嘎查奖励10万元、牲畜评比活动30万元、种畜鉴定、佩戴耳标等费用35万元。
3、牧民自筹投资资金。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牧户自行承担种羊生产、淘汰、更新等所产生的费用,每年按照种羊淘汰更新比例(基础母羊淘汰比例20%以上、种公羊淘汰比例25%以上),自筹投资1000万元以上,对种畜群进行更新。
牵头单位:旗财政局、旗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苏尼特羊产业发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领导小组,由旗主要领导任组长,农牧、发改、经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工商、环保局等单位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规划。制定与颁布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全力抓好规划落实,适时开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与跟进方案。
(二)加强人才保障。把懂畜牧业、爱畜牧业、爱牧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畜牧业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拓宽旗农牧部门和苏木镇干部来源渠道,注重提拔使用优秀干部,形成人才向牧区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提高牧区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保障工资待遇,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壮大基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力量。
(三)加强涉牧项目管理。要完善各类涉牧项目储备,加强和行业部门之间,自治区和盟、旗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牧项目。结合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地区建设需求等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申报、验收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涉牧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审计监督、跟踪问效、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提升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苏尼特羊的宣传工作,有机融合报刊、广播、电视、微平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辟苏尼特羊品牌专栏,每年开展各种类型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工作,加大对苏尼特羊的宣传、推广和保护,提升知晓率、美誉度。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注重典型带动,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7
隆尧县是省定畜牧大县,畜牧业是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为着力破解畜牧业养殖规模不大、生产效能不高、龙头带动能力不强、种养结合不紧密、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产品竞争力弱等问题,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规模养殖、种养循环、龙头带动、融合发展”的思路,推进生猪、蛋鸡、肉羊、肉牛、奶牛等产业合理布局,统筹饲草饲料加工、有机肥加工和品牌培育提升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构建产业布局合理、生产体系规范、市场体系完善、防控体系高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现多业融合、多点收益,形成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适度经营,规模化发展。转变生产方式,引导农户由小规模粗放式饲养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不断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和水平。
(二)坚持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加强畜牧业品种改良和培育创新,加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畜牧业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种养结合,绿色化发展。按照种养结合、畜种配套的要求,推进畜禽养殖向循环利用、生态友好型转变,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严防严管,健康化发展。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防控动物疫病,建立监管监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目标任务
到2023年,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8万吨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50%,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比“十三五”末增长15%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经营规模适度、一二三产业融合、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成为京津地区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
到2023年,主要畜禽的良种化达到95%以上,规模化养殖比例继续加大。生猪(出栏500头)、蛋鸡(存栏2000羽)、肉羊(年出栏500只)的规模化养殖率分别提高20%、20%和30%,达到70%、90%和60%,存栏2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四、工作重点
(一)优化调整区域布局,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1、推动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主要依托河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隆尧怡东农牧有限公司、河北天雨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隆尧分公司及等四大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建设集聚区的生猪养殖带。实施生猪规模养殖标准化设施化改造,改造自动投料设施、环控设施和防疫消毒设施,购置鸭嘴式饮水器等节水设备,推广水泡粪、干清粪等清粪工艺技术。在中小规模养殖场中重点推广“自繁自养、人工授精、封闭猪舍、全价饲料、自由饮食”5项关键技术,在大型规模场中重点推广“福利养殖、清洁环保、安全保健、湿帘降温、纵向通风、精细管理”6项关键技术。
2、提升蛋鸡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养殖水平。以隆尧天兴养殖场、河北丰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源耀养殖有限公司、隆尧县云森家庭农场等龙头企业为带动,实现蛋鸡养殖由集中区域向点状布局转变。按照“装备先进、环境可控、效益较高”的要求,对蛋鸡大型养殖场和中小型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重点推广“智能笼养、湿帘降温、纵向通风、乳头饮水、自动给料、皮带清粪、自动集蛋”7项关键技术。
3、加速肉羊肉牛规模场建设。建设以河北雨汐牧业有限公司、河北奕美牧业有限公司为核心,带动的沿宁鸡线两侧乡镇肉羊养殖带,全面提高肉羊标准化生产水平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对肉羊大型养殖场和中小型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重点开展疫病综合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标准化养殖等综合增产技术工作。
加快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大力支持千户鸿牛公司母牛繁育基地发展壮大,支持牛桥兄弟牧业育肥牛场建成投产,发展壮大河北双柱牧业、河北众诚牧业、河北兴东农业肉牛规模场生产规模和饲养数量。实现全县肉牛规模场从零突破到规模发展、快速发展、健康发展。
4、巩固优质奶牛养殖基地。加快河北羽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红山乳业有限公司两大奶牛场提质增效,建设智能化奶牛场改造工程,实现无公害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优质奶源基地,提高奶牛单产水平,支持企业扩能提质和扩存增产工作。
(二)加大粪污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农牧循环的利用体系
在规模化生猪、奶牛养殖场、蛋鸡养殖场,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种养结合的思路,不断壮大河北丰之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森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集中处理中心有机肥生产规模,支持新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集储存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或能源化利用、污水高效生物处理等设施等中小有机肥生产企业。到2023年实现全县100%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排污无害化处理,全县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加快构建标准规范的生产体系
1、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以河北奕美牧业有限公司种羊场为依托,加大湖羊纯种繁育,扩大湖羊养殖规模,支持壮大邢台鑫恩牧业有限公司扩大生产,以河北雨汐牧业有限公司为依据,引进萨福克、杜泊、澳洲白等优良品种,以湖羊为母本,开展杂交试验示范推广。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加快养殖结构调整,完善祖代→父母代→商品代良繁体系的基本框架,全县生猪(以杜、长、大三元杂交为主)、蛋鸡(以海兰褐、罗曼为主)、奶牛(中国荷斯坦)、肉羊(小尾寒羊、杜泊)良种率分别达到96%、98%、100%和85%,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种源基础。
2、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标准,对我县新建规模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创建,鼓励新建规模养殖场在项目规划前期就按照标准设计建场。已建成的规模养殖场通过加大投资和争取中、省项目等方式,加快自动喂料、自动清粪、智能控制、视频监控等设施装备标准化改造,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引进省内外大型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本地养殖企业,扩大养殖规模。
3、提升饲草饲料供给能力。积极发展人工牧草种植,持续推进“粮改饲”,大力开展苜蓿、青贮玉米和高蛋草等优质高产牧草种植。指导河北隆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贮能力提升,推广打捆、制块、制粒等综合利用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增强优质饲草饲料供应能力。
4、开拓畜禽产品销售市场。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养殖户有序对接市场,全产业链提升养殖收益。推进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厂“场(户)厂挂钩,定向供应、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优先满足县内消费,保障市民“菜篮子”。
(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构建运转高效的防控体系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双轨制,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县兽医实验室支撑能力建设,鼓励规模养殖场建设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全面落实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和监管措施。引导规模养殖场与周边散养户构建防控共同体,加强生物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养殖安全。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非法使用添加剂、禁用兽药、泔水饲喂、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在畜牧产业发展中的统筹谋划、政策引导、投入支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本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方案,出台配套奖补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围绕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关键的薄弱环节,强化资金扶持,统筹整合中省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龙头企业、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良种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支持。
(三)保障畜禽养殖用地。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用地选址和规模,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规〔2020〕3号)规定,将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落实养殖项目环评政策,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四)稳定基层防控队伍。完善县乡动物防疫行政机构,建立健全动物卫生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尽快建立起“党政重视、部门支持、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改善设施装备条件,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能正常开展,切实解决基层一些地方工作缺位的问题。
(五)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科技推广机制创新,加强畜牧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和推广,逐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鼓励规模养殖场与畜牧兽医机构和校地合作建设试验示范站开展科技攻关,力争在标准化养殖、动物疫病净化、畜牧公用品牌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8
一、起草背景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全市畜产品总产达50万吨,畜牧业产值达118.67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xx%。但同时,畜牧业也面临着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还不够高、疫病防控体系还不够健全、畜禽产品精深加工还不够强、农牧结合还不够紧密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推动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有必要出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31号和皖政办〔20xx〕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3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提出了发展模式和主要任务,确定了20xx年、20xx年畜产品总产、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具体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即实施“四大行动”、构建“四大体系”。一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速行动,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优化养殖区域布局,重点做好良种培育推广、饲料饲草供应,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畜牧业设施装备建设和提升信息化水平。二是实施能力建设筑基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依法督促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补齐基层防疫机构体系和人员队伍等短板,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三是实施屠宰管理升级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持续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四是实施绿色畜牧发展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循环发展体系。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牧统筹,促进粪肥还田,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重点从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四、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全面落实落细国家、省部署,提出多项创新性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突出”上。
一是突出走在前列,确立任务目标。坚持高标定位,提出的20xx年、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任务目标均分别高于全国10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
二是突出产业链条,明确发展重点。围绕全链条各环节,提出培育集团化领军企业,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积极稳妥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建设,建立完善畜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是突出质量效益,提升发展水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出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建设一批“美丽牧场”,推广空气过滤、高度厌氧、封闭运行等工艺,实施品牌培育行动。
四是突出政策引领,强化保障措施。充分用好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提出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目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9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防疫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突出产业链条延伸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和绿色循环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生产高效、品种优良、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全市猪肉自给率保持115%以上,禽肉禽蛋保持100%以上,奶源自给率保持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5%,到20xx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调整畜禽产业布局。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要素,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有条件的地区统一规划养殖用地,建设高标准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禽蛋、肉类、奶业等优质供应基地建设,打造长三角优质畜产品供应基地。鼓励和引导在现代农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内安排一定设施农用地,按照资源承载能力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养殖场,形成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特色鲜明、规模适度、优势突出、效益良好、供给充足的生产布局结构。(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夯实生猪保供能力。压紧压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责任制,将生猪稳产保供水平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保供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发展大型集约化养殖的同时,积极推广“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规模猪场提档升级。积极构建生猪运输车辆洗消网络建设,切实加强种猪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防护,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鼓励和支持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加工、销售等企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建立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推进育种场和扩繁场标准化建设,扶持大型种公猪站建设,提高种畜禽繁殖效率和良种利用、供应能力。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和备份场建设,加快生物保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加快牛羊专门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做大做强地方黑猪、苏北草鸡等特色品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稳定的产业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提档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中小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设施,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提升现代畜牧业装备水平。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技术和精细加工工艺,推动饲料加工装备升级。落实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推动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普及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视频监控等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培育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推广建设一批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养殖场,提高精准管理、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从业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依法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推行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口岸疫情防控与地方疫病防控的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动物疫病检测监测情况。大力实施兽医领域补短板行动,强化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提升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开展动物检疫规范提升行动,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落实调入生猪落地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养殖场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继续优化屠宰产能布局,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布局原则,引导本地生猪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运输。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管理,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落实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度进口优质安全的肉类产品、乳制品等畜禽产品,补充和调剂市场供应。(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普及均衡营养、节水减排、臭气减控等绿色养殖技术。组织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畜产品和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在重点养殖场周边逐步建立和完善抗生素长期监测体系,切实减轻畜禽养殖抗生素的环境危害。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建设一批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规模养殖场提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装备水平,指导非规模养殖场户按需配套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设施并继续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步推进。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因地因场施策,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基质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完善种养主体有效对接机制。规范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科学精准施肥,提高养分还田利用率。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引导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处理中心,推进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病死猪与牛羊禽等养殖、屠宰环节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防疫、环保等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强化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信息资源共享。(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城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统筹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将畜禽养殖、生物安全、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屠宰加工等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科学布局。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经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存栏5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稳产保供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超过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50亩,并同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养殖项目结束后,恢复林地现状。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足额安排无害化处理补助,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种纳入补助范围。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逐步实现全覆盖。(市财政局、盐城银保监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动物卫生相关监督机构和队伍,突出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兽医专业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确保动物防疫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生猪养殖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保障合理劳务报酬。落实基层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贴。(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1+N”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畜禽养殖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科技服务企业、科研院所等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免疫预防、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和营销、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将强制免疫、辅助检疫、检验检测等兽医公益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组织负责,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畜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畜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0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推动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必要出台《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133.7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6.9%。但同时,我市畜牧业也面临着环境资源约束突出、产业链条不够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始终存在、农牧结合还不够紧密等问题。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讨论会议,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骨干龙头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报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到20xx年达到47万吨以上,到20xx年达到51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85%以上和95%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建成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猪、牛羊全产业链。
五、主要内容
《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和附件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提出了以“循环化、数字化、标准化”为引领,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畜牧业十大工程,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确定了全市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20xx年、20xx年肉蛋奶总产以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具体目标。
(三)重点任务。
1.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涡阳县重点发展肉羊产业,统筹发展生猪、肉鸡产业;蒙城县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肉鸭、生猪产业;利辛县重点发展生猪产业,统筹发展肉牛、肉鸭产业;谯城区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蛋鸡产业。到20xx年,每县区打造1—2个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畜牧业全产业链项目。
2.延伸畜牧产业链条。一是实施饲料饲草壮大工程。加大“双招双引”支持力度,引进或培育集团化饲料行业领军企业。二是实施养殖现代化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家以上,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60家以上。三是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有效利用畜禽养殖固态粪污,提升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综合价值。四是实施屠宰行业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建设。五是实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六是实施畜牧业品牌建设工程。培育畜禽优良品种,培育畜禽优质产品和畜禽绿色食品,打造一批公共品牌。
3.夯实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实施畜禽良种繁育工程。加大黄淮山羊、皖北黑猪、皖北黄牛、黑毛和牛、亳州斗鸡等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提升现代种业水平。二是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实施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信息化建设,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四是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市、县区、乡镇三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保障。重点从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扶持力度压实工作责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五)附件。制定了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年度目标考核表。
六、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县区错位发展、一县区一特色,推动畜牧业产业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二是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制定实施畜牧业十大工程,延伸畜牧产业链条,夯实基础能力建设。三是紧扣农牧循环,提出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四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年度目标考核表,提出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菜篮子”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后,一是与各县区及时沟通,深入解读文件精神,帮助县区把握文件内容,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工作调度,根据县区年度目标适时开展调度,以强有力措施促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1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按照“做强生猪、稳定家禽、发展牛羊、兼顾特种”发展思路,以“循环化、数字化、标准化”为引领,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畜牧业十大工程,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推进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发展目标
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到20xx年达到47万吨以上,到20xx年达到51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85%以上和95%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建成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猪、牛羊全产业链。全市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养殖区域布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规划养殖区域,重点发展生猪、牛羊养殖。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依托区域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xx年,每县区打造1—2个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畜牧业全产业链项目。
涡阳县重点发展肉羊产业,统筹发展生猪、肉鸡产业。依托肉羊养殖龙头企业,以涡阳县双百万全产业链现代肉羊产业园区项目为抓手,建设双百万工厂化产业化肉羊养殖基地和双百万羊肉食品加工企业,配套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饲料加工、技术中心和智能化羊业云平台等。依托生猪、肉鸡养殖龙头企业养殖一体化项目,建设集科研、饲料加工、育种、繁育、饲养、屠宰为一体的产业链。
蒙城县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肉鸭、生猪产业。依据蒙城县畜牧业“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在部分重点乡镇集中建设标准化牛舍,采取“政策引导、公司运作、企业运营”的思路,以“公司+养殖企业+养殖大户”的方式,扩大肉牛养殖规模,结合肉牛屠宰和牛肉深加工优势,打造肉牛全产业链。依托肉鸭养殖龙头企业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镇发展肉鸭养殖,扩大肉鸭产业规模,引进或培育肉鸭深加工企业和羽绒产品生产企业。依托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建设集科研、饲料加工、育种、繁育、饲养、屠宰为一体的产业链。
利辛县重点发展生猪产业,统筹发展肉牛、肉鸭产业。依托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建设百万头工厂化产业化生猪养殖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配套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饲料加工、技术中心等。依托区域性肉牛养殖优势,按照产业化集中布局、规范化科学饲养、资源化绿色发展思路,在部分重点乡镇打造“黄牛小镇”,探索形成区域特色养殖新模式。依托肉鸭养殖龙头企业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镇发展肉鸭养殖,扩大肉鸭产业规模,引进或培育肉鸭深加工企业。
谯城区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蛋鸡产业。依托国家级种公牛站,充分发挥种质资源优势,建设肉牛繁育场。坚持集中育种和适度规模育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部分重点乡镇建设肉牛生产基地,形成资源优化利用、专业技术合作、分区分段发展的肉牛产业,培育高端肉牛品牌。依托蛋鸡养殖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采取“玉米种植+蛋鸡养殖+有机肥加工”的方式,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模式。
(二)延伸畜牧产业链条。
1.实施饲料饲草壮大工程。加大“双招双引”支持力度,引进或培育集团化饲料行业领军企业。引导大型畜牧养殖企业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匹配的饲料生产企业。充分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和中药材资源优势,优化饲料配方,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深入推进粮改饲项目,增加青贮玉米种植,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企业和相关组织开展秸秆、饲草专业化加工、流通、配送服务。到20xx年,每县区引进或培育1家年生产能力超过50万吨的集团化饲料企业。
2.实施养殖现代化建设工程。引进或培育一批规模养殖企业,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加快现代化养殖基地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养殖场提升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中小养殖户紧密合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家以上,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60家以上。
3.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利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按照“一场一策”发酵还田、制肥还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引导规模养殖企业与有机肥生产企业深度合作,有效利用畜禽养殖固态粪污,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区域收纳、集中处理、制肥还田,提升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综合价值。到20xx年,每县区应用肥水还田技术的规模养殖场达到40家以上、有机肥生产企业达到5家以上。
4.实施屠宰行业提升工程。优化屠宰加工布局,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新建改建大型屠宰自营企业。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建设。到20xx年,每县区建成一体化企业1个、创建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1个。
5.实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品加工流通体系,鼓励屠宰企业建设冷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设。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鼓励发展畜禽产品电商和开设消费体验店,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到20xx年,每县区建成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企业1家。
6.实施畜牧业品牌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培育畜禽优良品种,打造皖北黄牛、黄淮山羊、皖北黑猪、强英鸭、黑毛和牛等品牌;培育畜禽优质产品和畜禽绿色食品,打造一批公共品牌。支持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积极争创国家地理标识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品牌培育宣传推介,提升全市优质畜禽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到20xx年,围绕猪肉、禽肉、禽蛋、牛羊肉等主要畜禽产品,每县区通过“双招双引”引进1家规模以上肉食品加工企业、培育在全国特别是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畜牧业品牌3个以上。
(三)夯实基础能力建设。
1.实施畜禽良种繁育工程。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培育、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合作,提升现代种业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加大黄淮山羊、皖北黑猪、皖北黄牛、黑毛和牛、亳州斗鸡等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支持国家级种公牛站、核心育种场和省级保种场建设、运行和技术推广。到20xx年,每县区新建扩建省级以上现代化育种繁育基地1个。
2.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落实常态化防控关键措施,建立完善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重点区域及场点入场抽检、动物疫情信息报告、疫情报告奖惩等机制。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措施,组织实施畜禽指定运输通道,稳妥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尤其是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布病、炭疽病等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做好人员培训、检验检测、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推进动物疫病净化,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建设一批净化示范场。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和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扩大基层机构队伍,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健全应急预备队。引导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通过自研、引进、合作等方式,加大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力度,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xx年,每县区创建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1个以上,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3个以上,组建一支10人以上具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诊断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专业技术队伍。
3.实施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北斗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提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加快畜牧业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完善畜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加大支持力度,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信息化建设。到20xx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和重点场所信息化覆盖率达100%。
4.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市、县区、乡镇三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加大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向社会公开。“十四五”期间,每县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力度,统筹安排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双招双引”、良种繁育推广、标准化建设、设施装备升级、智慧化终端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建设和设备购置、机械化养殖设备购置、指定运输通道等。各县、区政府要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统筹支持畜牧业发展。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目录,延长畜禽养殖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积极推动订单、保单融资。落实畜禽政策性保险,开展生猪、肉鸡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各县、区政府探索开展其他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引导企业参与期货交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负责,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菜篮子”和乡村振兴考核,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等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县、区政府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和目标量化指标,加强调度考核,以强有力措施促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2
一、出台背景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xx年,全省肉蛋奶总产量达317万吨,畜牧业产值达91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0.6%,全产业链产值1834亿元。但同时,畜牧业的质量效益仍然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抵御风险的能力偏弱,畜禽产品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20xx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就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作了全面部署。根据国办《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畜牧业发展目标、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等,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绿色循环发展体系,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促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3个部分、16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未来5年和10年全省畜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到20xx年全省肉蛋奶产量达350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养殖、推动优质饲料资源开发、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快屠宰加工业提档升级、健全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体系、深化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9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压紧压实责任、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加强财政支持、深化金融服务、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创新体制机制等6条。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和措施针对性和可操行性强,且可量化、可考核,便于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照抓好落实。文件有以下四个创新点:
一是在任务指标方面,《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都结合福建实际作了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与“十四五”相关规划做了衔接,大部分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二是在用地用林保障方面,提出“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允许在Ⅲ、Ⅳ级保护的人工商品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涉及的进场、出场道路可结合乡村道路、林区便道等统筹规划建设。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在备案时,企业经营者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土地复垦责任,不再收取土地复垦费用。”
三是在标准化规模养殖方面,允许“在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前提下,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四是在压实责任方面,提出“将肉蛋奶自给率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3
一、畜牧业生产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肉类总产量达4.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7.73%;禽蛋产量4.5万吨,同比增长12.5%;牛奶产量2.5万吨,同比增长25%。生猪存栏73万头,同比增长4.29%,生猪出栏35万头,同比增3.89%;蛋鸡存栏1400万只,同比增长1.82%;牛存栏8.9万头,同比增长12%,其中奶牛存栏1.9万头,同比增长23%;羊存栏14万只,同比增长16.6%。
2、畜禽养殖小区情况。规划建设100个畜牧小区,其中未完工续建小区15个,新建小区75个。新建小区已落实到村、到人、到地块,有58个小区已完成建设设计规划;现已备齐小区建设用建材等物资5500万元,落实信贷资金5000万元,到4月中旬左右,小区将全部开工建设。
3、规模化养殖、龙头企业及经济区情况。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小区)121个,畜牧业专业村101个,规模场(户)达8925户,规模饲养比重达到65%。根据“培植典型,抓好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发展思路,我市六大畜牧产业经济区规划和建设步伐速度加快,公主屯蛋鸡经济区已启动,蛋鸡批发市场二期工程结束并投入使用,鲜蛋年交易量可达15万吨,成为东北最大的蛋鸡交易市场。兴隆堡肉鸡、恒丰源生猪、金五台子金宝鹅业、新农于家肉奶牛、前当堡特种养殖五个主导产业区完成规划,并形成雏形。我市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到35家,有11家被评为xx市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畜牧加工龙头企业年加工能力和产值分别达到8.8万吨和10.4亿元,带动农户近9.5万户。
4、畜牧业粪污治理情况。指导养殖户建立沼气池,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示范户户,已完成500户;8个列入国家扶持规模化生猪饲养场改造项目正在实施,金秋实牧业大型沼气发电项目已建设完工。在于家养殖场、兴隆镇四季养殖场推广了“零排放”自然生态养猪法。
5、秸秆养畜情况。大型牧场订单种植专用青贮饲料1万亩,以肉牛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发展储备了丰富的饲料。
6、招商引资情况。已引进500万元以上畜牧业龙头企业6家,总投资10亿元。其中加工企业4家,即大连成达肉禽屠宰有限公司,xx方隆肉禽加工有限公司(建成),xx华美饲料场,广易肉牛产业化项目。投资1.5亿元的大连成达肉鸡项目已落户东城开发区,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东北最大、全国一流的肉禽加工基地;养殖企业2家,于家万头现代化猪场及三道岗子乡正成标准化猪场项目;政府对搬迁到新民企业提供10条优惠政策。
7、统计与监测工作情况。我市落实的10个定点监测村以及10名村级统计员,全面完成了对10个村的定点监测工作,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8、畜牧业培训及现场会情况。利用培训及现场会的方式加快规模饲养场(小区)建设步伐。2月26日我局召开新民市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现场会,规模养殖户介绍养殖经验并参观了韦顺玉蛋种鸡养殖场;3月9日,召开了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培训会;3月24日召开了20xx年新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现场会参观了高台子乡子旭奶牛场、亿丰种禽养殖场,进一步明确了小区建设标准。
二、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情况。
大力实施畜牧良种工程,积极引进牛、羊、猪、禽优良品种,加大品种改良力度,建立了以县畜禽改良站为龙头,以村级改良点为依托,集品种引进、改良、推广为一体的良种繁育体系。目前,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达19家,种畜禽扩繁场发展到58家(其中种猪场12家、种鸡场33家、种羊场1家、种牛场6家、种鹅场6家);引进国外高产奶牛胚胎150枚、引进蛋种鸡6万套、肉种鸡12万套、种鹅9万套。
积极抓好改良站点建设,不断完善市、乡、村三级改良畜牧推广网络。目前,全市改良站点发展到186个,其中牛改良站点53个,猪改良站点133个。推广猪人工授精、奶牛性控胚胎移植等先进技术,全市改良牛2.4万头、生猪85万头,全市三元杂交商品猪比重达80%以上;全市能繁母猪存栏7.3万头,肉种鸡存栏达80万套,二项指标在辽宁省县级排名中名列前茅;共举办猪人工受精培训班、种草养鹅技术等培训班5期,培训农民近3000余人。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4
一、工作思路
转变思想,创新方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生态养殖、产业融合发展为方向,大力推进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品牌富硒化发展,着力抓好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稻(藕)田综合种养、畜禽渔业标准化生产、富硒产业品牌创建、现代农业生态养殖(核心)示范园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等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渔牧业现代生态养殖,努力走出一条种养结合、环境友好、高效安全的现代生态养殖发展道路,构建一个特色突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特色水产畜牧业发展体系,为实现产业脱贫攻坚,贫困户奔小康而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市水产畜牧业经济总量保持平稳长,动物疫情形势保持稳定,没有重大动物疫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水产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产值:预计20,全市畜牧业产增加值同比增长1.5%,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
(二)产量:预计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27万吨,同比增长6.5%;肉类总量达39万吨,同比增长2.0%。
(三)出栏:预计2018年,全市生猪出栏372万头,同比增长3.0%;家禽出栏4545万羽,同比增长1.5%;牛出栏18万头,同比增长8.5%。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现代生态养殖。结合生态养殖“十三五”总体目标和节点要求,依托项目平台和示范样板带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继续探索推行“微生物+高架网床、饲草料、养殖粪污、养殖水体”和稻(藕)田生态综合种养等现代养殖新技术的应用,鼓励和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参与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稻(藕)田生态养殖示范、畜禽渔业标准化、富硒农产品品牌、无公害水产畜牧产品产地示范创建,力争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比重达50%,渔业生态养殖面积占水产养殖面积达30%。
(二)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继续推进贵港地区区域性动物疫病净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监管软件平台、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等示范点建设,不断完善动物防疫体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同时,按照自治区要求,强化措施,毫不松懈,狠力抓好“春秋”两防、水产畜牧产品例行监测等常规工作,努力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双达标均达100%,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100%,严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严防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大力推进产业脱贫攻坚。以抓好现代生态养殖助农增收示范村、示范点建设为切入点,将现代生态养殖作为帮扶农户增加收入、实现短期脱贫致富和改善农村人民环境为重要抓手,加大推广扬翔公司“一十百千万”产业扶贫攻坚模式,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加入养殖产业致富行列。结合各地贫困村的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和壮大当地优势特色品种,努力形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格局,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抓好现代生态养殖建设、标准化稻鱼生态综合种养示范区建设、畜禽专业市场建设项目、万头种母猪繁育基地建设、饲料加工等一批集养殖、加工的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抓好广西百益利康食品有限公司的肉联厂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开工,早日投产,尽快发挥项目带动效应,促进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化加快发展。针对目前我市养殖业发展的短腿,继续加大行业招商引资力度,多方收集招商信息,积极外出招商,在继续引进养殖项目、饲料项目的同时,积极多引进畜产品、水产品精深加工、物流加工等项目,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解决我市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局面。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各项监管举措,加强畜禽养殖生产、饲料生产、渔民渔船捕捞作业等日常、汛期、节假日的加大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同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汛期防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业养殖户、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广养殖户、渔民遭遇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防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养殖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六)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根据养殖农户所需,依托项目平台,多方法、多形式开展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稻(藕)田生态种养、标准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兽药软件管理及项目申报等各类业务知识、技术知识培训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养殖农民综合素质水平,为养殖业加快升级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七)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自治区纪委会议等重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纠正机关“四风”,努力提升机关整体形象。突出对养殖生产、动物防疫、产品加工等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使用加大监管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长抓不懈,不断开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5
为加快我县畜牧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把省、州、县党委、政府提出的“种植业损失养殖业补”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年畜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9号)的要求,现就年畜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地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全力推动养殖富群众、加工富财政的“双富”工程,积极实施“科技兴牧、依法治牧、以工强牧”3大战略,突出抓好惠农政策落实、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4项重点工作,促进我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畜牧业总产值达到5.2亿元,增长9.7%;肉类总产量达到30154吨,增长11%;猪出栏253010头,增长12.3%;牛出栏29018头,增长4%;羊出栏138073只,增长3.8%;驴出栏2239匹,增长30.1%;禽出栏1XX52只,增长64.7%。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村级防疫员劳务报酬,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基层防疫队伍素质。二是强化畜禽免疫。坚持集中免疫与平时补针并重的原则,全面实行动物免疫公开承诺服务制度、散养畜禽春秋集中免疫加补防的.免疫制度,提高免疫质量。三是强化预警预报。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和疫情监测网络建设,制定完善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四是强化检疫监督。全面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严格落实屠宰同步检疫制度,重点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点)的监管,落实好活禽市场定期消毒、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等制度。五是强化防控督导。进一步完善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办法,制定日常动物疫病防控的考核评价标准,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疫情隐患大的地方要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六是面对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抗旱减灾、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把抗旱保畜作为当前畜牧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七是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全年动物防疫经费落到实处。
(二)抓好畜禽规模养殖。一是坚持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农村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示范养殖小区,加快以千家万户的散养为主向大户、规模场、小区为重点的规模经营、股份经营、合伙经营等模式转变,确保增量,扩大总量,促进畜牧生产快速发展。全县扶持畜禽规模场(户)50户以上,畜禽规模养殖户力争达到1000户。二是重点发展健康养殖。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坚持“总体规划、政策引导、政府补助”的原则,按照“人畜分离、圈舍规范、沼气配套”和无公害生产要求,扶持农户和业主新建、改建规范化圈舍,改善饲养条件,实行标准化生产,发展健康养殖,力争全县畜禽健康养殖达到一个新水平。三是示范推广生态养殖。坚持“农牧结合、种养配套”的原则,大力推广“畜-沼-果”、“畜-沼-粮”、“畜-沼-鱼”、“畜-沼-蔬”等生态养殖模式,达到既促进生产发展又治理污染、既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又提高养殖效益的目的,力争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建设1-2个畜禽生态养殖示范点。
(三)抓好龙头企业扶持。一是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打造名优品牌,不断扩大我县畜产品外销量,提高我县畜牧业生产效益,促进区域化、规模化生产。二是要着力建设加工型、中介型龙头企业,通过合作引进、内引外联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培育起点高、规模大、体制新、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畜牧龙头企业。三是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其建立基地,树立品牌,进一步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有效带动全县畜牧业生产再上新台阶,有力促进全县畜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四是积极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帮助其规范运行机制,健全组织形式,认真抓好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6
我省各级畜牧部门把落实国家扶持畜牧业发展政策措施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克服年初低温阴雨和畜牧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带来的不利因素影响,真抓实干,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初步预计,上半年畜牧业产值65亿元,同比增长17%,占农业总产值的22%。农民人均牧业收入480元,占总收入的17%,增长48%,创五年该项收入最大增幅,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柱产业。
一、上半年畜牧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省畜牧业继续呈快速发展势头。据行业统计,1―6月全省肉类总产量37.72万吨,同比增长12%;禽蛋产量1.34万吨,增长7.6%;奶类产量1400吨,增250%。
(一)生猪生产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畜牧业增长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上半年全省生猪存栏372.36万头,同比增长7%;能繁母猪存栏56万头,增长30%。生猪出栏286.12万头,增长17.1%;猪肉产量达22.08万吨,增长17%。生猪及猪肉价格每月环比略有下降,但活猪、猪肉上半年平均价格分别为16.2元/公斤、24.6元/公斤,同比上涨48.2%、43.75%;仔猪40元/公斤,同比上涨50%。猪粮比价为7.1:1,高出5.5:1盈亏平衡点1.6个点值,目前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户出栏生猪体重110公斤左右,平均盈利450元,自繁自养场户可达600元,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二)在市场销售价格持续拉动下,牛羊养殖效益明显,生产持续增长。牛羊生产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上半年牛存栏130万头,羊存栏82万只,同比分别增2.5%和4%;牛出栏16.4万头,羊出栏51万只,分别增长7.6%和4.4%;牛肉产量1.35万吨,羊肉产量0.76万吨,分别增长8%和4.5%。1―6月牛肉、羊肉平均价格一直在36元/公斤和40元公斤左右波动,是近年来价格最高时期,显著的养殖效益刺激着牛羊生产持续增长。
(三)家禽生产效益有所提升,养殖者积极性不断提高。上半年家禽出栏7718.64万羽,同比增长16.1%;存栏52338万羽,增长5.6%;禽肉和禽蛋产量分别达12.91万吨和1.34万吨,分别增16%和7.6%,这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时期。受市场需求拉动,6月份商品代雏鸡价格为2.3元,比上月上涨2.51%,同比上涨8.2%。活鸡价格同年初相比每公斤提高1元钱,养鸡业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养殖者积极性不断提高。
(四)饲料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饲料市场需求旺盛,有力地促进了饲料工业的发展。上半年全省饲料工业生产总量63.2万吨,总产值15.8亿元,分别增长6.5%和4.5%。
(五)蛋奶增长幅度大,但总量仍较小。20xx年6月份来,禽蛋价格一直在11元/公斤左右低价位徘徊。虽然我省受禽蛋价格偏低影响,但上半年禽蛋产量仍达到1.34万吨,增长7.6%。牛奶产量1400吨,增长250%,是所有畜产品中增长幅度最大的产品。
二、主要特点。
(一)生猪生产势头看好,养殖效益稳定。国家制定的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贯彻落实,已开始在畜牧业生产中显现作用,生猪存出栏大幅度增长,能繁母猪增幅较大,国家扶持政策作用发挥实效。由于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到广大养殖者,平抑了因物价上涨因素给养殖者带来的不利因素,大大刺激了养殖者积极性,农民补栏积极,仔猪市场价格较高。
(二)规模养殖快速发展,生产方式逐步转变。生猪规模养殖进一步扩大,新建改扩建千头、万头猪场26个,规模养殖比重占全省出栏量的63%以上,规模养殖户生猪存栏同比增长23%,出栏增长20%。散户发展相对稳定,存栏同比增长3.0%,出栏增长2%。规模化养殖发展迅速,龙头畜牧企业规模养殖带动作用明显。在规模养殖较快增加的同时,养殖小区和养殖合作社迅速崛起,成为畜牧业快速发展的生力军。海口、儋州、屯昌等市县幅射作用明显,带动周边农民养猪增收。
(三)区域化布局日趋合理,优势产业带逐步形成。儋州、临高、海口的西北部生猪产业带和海口、文昌、琼海东部家禽主
产区基本形成。在生猪优势产业带上,生猪出栏量占全省出栏总数的62%,占总肉量的48%。生猪生产效益在我省西北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作用更加突出。海口、文昌、琼海以文昌鸡为主的家禽生产区,整个区域家禽的生产总量约占全省的54%。目前文昌鸡生产效益逐步提高,该区域在家禽生产中品牌效应和区域性效应显著,辐射作用越来越大。
(四)生猪生产拉动饲料企业投资海南建厂,饲料生产规模扩大。国内知名企业看好海南饲料市场和发展潜力,选择海南投资建设新饲料加工厂,广东怛兴集团、四川新希望集团、江西双胞胎集团、海南中海饲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投资2.8亿元建设新的饲料加工厂,年产90万吨,部分已投产。新希望、怛兴、双胞胎等国内主知名企业的进驻,给我省饲料工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生产总量规模的扩张,推动饲料工业又快又好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生猪出岛数量大幅增长,价格高,质量好。上半年生猪出岛数量迅猛,每天约有3800-4300头生猪销往岛外,至6月23日止,全省出岛生猪75.4万头,比上年全年出岛量还多3万头。海南罗幸牧业公司与香港签订7000头活猪销售合同,已出口3000多头。罗牛山冰鲜猪肉已进入广州、深圳、珠海澳尔玛超市。深圳市农业局正与我省畜牧部门及有关企业洽谈海南生猪年供深圳30万头合作协议。无疫区品牌效应和良好的养殖环境,提高生猪出岛出口的市场竞争力,出岛生猪价格每公斤普遍高于岛内销售价格0.2-0.4元,仅该项养殖户多创收300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殖成本仍在不断增加。各种饲料原料大幅涨价,玉米价格2300元/吨,豆粕5900元/吨,配合饲料3200元/吨,涨幅达到了40-50%。从事养殖业人员工资由去年30元/天提高到现在50元/天,油、汽价格不断提高,养殖成本进一步扩大,成为制约畜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种苗供应仍然偏紧。近几年畜禽种苗发展快,但还不能满足省内生产需要。加上农户大多采取自繁自养方式,减少了仔猪市场供应量,目前市场上仔猪、鹅苗供应偏紧,且价格上涨幅度大,20公斤仔猪价格800元,加上调入种畜禽手续繁琐,制约了散养户扩大生产的速度。
(三)动物防疫形势依然严峻。我省连续多年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但周边国家和地区动物疫情依然存在,对我省构成了很大威胁。省内个别地方二类常规病频发。
(四)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由于养殖效益明显,个别企业、散养户使用“三素两精”等违禁违规药物屡禁不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落后,现有设备还未能满足“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检测,检验检测手段有待提高。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7
一、主要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全区肉类总产量16000吨,同比去年增长4.3%;蛋类总产量12165吨,同比去年上涨了24.5%;奶类总产量10000吨,同比去年增长23.2%。生猪存栏90000头,同比下降3.2%,出栏155000头,同比下降4.4%;鸡存栏120万只,同比下降6.9%,出栏鸡125万只,同比增长0.6%;羊存栏130000只,同比下降4.4%,出栏110000只,同比增长17.5%;牛存栏14000头,同比增长22.8%,其中奶牛存栏5600头,同比增长30.6%。全区畜牧业专业化、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养殖总量已达到全区养殖总量的65%以上。
二、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及特点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暴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我区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克服了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扭转了饲料原料价格上涨的被动局面,为畜牧业生产的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超额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总体上看,畜产品产量增长,价格全面上升,效益明显提高,全年畜牧业可实现稳定增长。
1、生猪产销两旺,市场价格看好。今年以来生猪价格、仔猪价格的走势与以往不同,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活猪价格保持在8.5元/千克以上,仔猪价格21.5元/千克,猪肉价格保持在15元/千克以上,其价格已创历史新高。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受禽流感疫情的影响,禽肉产品消费下降,消费者对猪肉的需求增加,刺激了猪肉价格的上涨,以及饲料原料价格的上涨和仔猪短缺等。目前,农民养一头商品猪可获利250元,效益明显高于往年,农民养猪的积极性较高。
2、家禽业恢复稳定生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我区家禽业生产的影响不大,随着禽类产品价格的逐步回升,农民养鸡的积极性有所提高,鸡蛋价格已从去年的平均每公斤3.5元,上涨到今年的每公斤5.5―6元,淘汰鸡价格从去年的平均每公斤4.5元,上涨到今年的平均每公斤8.5元。
3、奶牛业发展势头强劲。奶牛养殖业继续保持突飞猛进,成为畜牧业生产中增长最快的产业。目前,全区年底奶牛存栏已达5600头,同比增长30.6%,受饲料原料价格的上涨,奶牛饲养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有所下降,目前农户养一头奶牛年盈利在3000元左右。
4、肉牛生产稳中渐升。今年以来,肉牛市场价格同比去年有所上涨,同时随着世行贷款发展养牛项目在我区的实施,农民养肉牛的积极性很高,去年我区新建的肉牛小区今年开始大量补栏,肉牛存栏达8000余头,同比增长了18%,农民养一头肉牛可获利450元左右。
5、肉羊生产平稳过渡。今年我区实行了禁牧政策,对我区养羊业产生了一定影响,羊饲养量略有所下降,禁牧政策对养羊业生产的影响比预期的要小,主要是我区积极扶持农民舍饲养羊,引导养羊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同时大力推广新技术,依靠科技,提高了养羊业的经济水平,据统计,舍饲养羊农民出售一只羊可获利70元左右。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我区畜牧业围绕动物疫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和优势区域布局三大重点,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以防治禽流感为重点,抓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今年年初我国部分地区暴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我区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制定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发挥疫苗优势,提高防疫效果,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家禽业的健康发展。经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区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治工作得到了阶段性胜利。今年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一是加大了禽流感防治力度,禽流感防治是今年我区动物疫病防治的重中之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投入了10万元防治经费,购置了75万头份禽流感疫苗,3.5吨消毒液,150套防护服以及手套、口罩、雨鞋、编织袋等,对我区重点防护区的鸡群全部进行了免役,鸡舍和交通要道进行了全面的消毒,确保了我区鸡群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二是加大布病防治力度,根据省市按排,我们对辖区10个乡镇64个疫点村的28500只羊进行布病检疫,检出阳性羊570只,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扑杀深埋处理,消除了传染源;三是在继续加大对口蹄疫强制免疫的同时,对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疫病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了上级的要求,确保我区没有发生重大疫病;四是加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力度。今年全区检疫动物:猪84626头、羊47250只、牛867头、禽629300只、其它动物2479头(只),动物产品:肉类7845吨、种蛋255万枚、皮2400张、毛类50吨、奶类200吨。共检出动物疫病8种:口蹄疫、羊布病、鸡新城疫、猪瘟和猪丹毒,染疫动物7145头(只),不合格动物产品1850公斤,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2、以发展奶牛业为重点,抓了畜牧业结构调整。
一是抓了畜禽结构调整,按照我区畜牧业发展总体思路,奶牛养殖业突飞猛进,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奶牛业作为我区的一大优势产业,将成为我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全区年底奶牛存栏已达5600头,同比增长30.6%;二是抓了畜产品结构调整,通过抓龙头企业建设,特别的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了畜产品结构调整,博瑞乳品有限公司年加工鲜奶达1800余吨,民信屠宰厂年加工猪肉达5000余吨;三是抓了种植结构的调整,以提高蛋白质和经济效益产出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优质紫花苜蓿和青贮饲料专用玉米的推广力度,以种植制度改革来推动畜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全区优质牧草种植保留面积已达6万余亩。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8
为了促进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加快畜牧业养殖方式的转变,保护广大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养殖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特制定扶持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畜牧科技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心,加快畜禽品种改良,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按照县政府有关发展规模养殖的指示精神,抓好养殖试点、示范工作,对于上规模的养殖大户,县财政给予贴息政策,每年安排100万财政专款鼓励发展规模养殖。通过扶持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和规模户的发展,辐射带动全县畜牧业的发展。
二、贴息贷款条件和标准
1、条件
(1)在本县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畜牧规模养殖企业(户)。
(2)在规划的养殖小区内的畜牧规模养殖企业(户)。
(3)采用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及生产管理方式的规模养殖企业(户)。
2、规模养殖户贴息贷款标准。
为了促进畜牧业规模养殖的发展,县政府对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的种猪场或扩繁场提供2万元贴息;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猪场提供1万元贴息;对一次性购进20头以上良种二元母猪的猪场,提供0.5万贴息;对年出栏肉禽5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每户提供1万元贴息;饲养蛋禽1万只以上,种禽5千只以上,年孵化苗禽100万只以上的规模养禽户,每户提供0.5万元贴息;对养牛50头以上的,每户提供0.3万元贴息;对养羊500只以上的,每户提供0.2万元的贴息。
三、主要措施
1、搞好畜牧规模养殖规划。
为了积极配合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按照《安徽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范(暂行)》的规定,积极做好我县畜牧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从场址的选择、规划布局,到品种引进、饲养管理、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疫病防治、小区管理和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防治等方面,严格按《规范》,确保我县养殖小区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
2、大力推广优良品种。
县政府对淘汰劣质种猪,引进纯种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斯格等种公猪的经营户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或提供一定的贴息贷款。争取用一年的时间,把我县境内所有劣质种公猪全部淘汰掉,良种覆盖率达100%。
3、加大技术扶持力度。
县农牧部门对养殖小区和规模户进一步加大技术扶持力度,每个小区或规模养殖户确定一名专用技术人员,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提供全程技术服务。每年举办3—5期畜牧养殖专题技术培训班,向养殖户传授畜牧实用技术和新技术,努力提高畜牧科技含量,提高养殖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4、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新建和扩建的规模养殖户要编写详细的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场址的选择,自然环境条件,建设和养殖规模、建设时间、资金来源、还贷计划、效益分析等,报领导小组审批。经考察合格的,按《方案》有关标准,向养殖户提供贴息计划。
5、增加对畜牧业的投入。
我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辖区内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协调农行、信用社贷款支持,增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发展后劲,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9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07]15号)和省畜牧食品局《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省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畜食函[2008]4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适时调控生产,科学指导经营,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增强监测的时效性,提高监测效率,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完善全市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供应动态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在强化畜牧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监测的基础上,对生猪生产实施重点监测;充实和完善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点;执行农业部“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对畜禽生产样本村和样本户开展定点动态监测,确保及时掌握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
二、主要监测范围和内容
采取“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固定监测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从区(市)县、村、农户等不同层次开展监测。在监测周期上兼顾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周度、日度等不同时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畜禽生产年度和季度全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系统完整的反映全市畜牧业生产的动态变化。
畜牧业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数据实施全面统计,由各地畜牧部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季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季末当月15号前将本地汇总数据上报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农经站),并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将本地数据填报至农业部统计软件,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年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次年1月5日前上报本年生产及专业报表的汇总数据,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二)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日报(周报)
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统计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到指定集贸市场采集相应畜产品价格信息,于当日12点前通过省畜牧统计软件实行网络报送。如果由于网络原因无法报送,通过传真、电话等形式(以下同)报送至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三)畜禽生产和效益固定监测月报
1、60个固定监测村畜禽生产监测
在全市生猪、鸡蛋、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选取行60个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2、60个固定监测户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18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农户。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四)55个畜禽饲料规模固定监测半年报
在全市生猪、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中,选取55个行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分别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如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三、监测点的选择方案
(一)畜产品和饲料价格监测点
畜禽产品价格监测县选择本地交易量较大或交易集中的1个农贸市场作为畜禽产品价格信息采集点。
(二)生猪生产固定监测点
1、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我市5个生猪生产区(市)县和非主产县作为固定监测区(市)县。
2、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村的选取。对我市5个生猪生产监测区(市)县所有行政村2006年末生猪出栏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每个区(市)县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5个区(市)县共选取50个定点监测村。
3、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户的选取。根据全市生猪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生猪出栏量500头以上、500-50头、50头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定点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50个监测点共150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三)蛋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蛋鸡生产固定监测区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市作为固定监测县。
2、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市所有行政村2006年禽蛋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蛋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蛋鸡存栏量5000只以上、5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四)肉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肉鸡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大邑县作为固定监测县。
2、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大邑县所有行政村2006年平均禽肉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肉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肉鸡出栏量6000只以上、6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测户。
四、监测点的轮换方案
为了保障监测点的代表性,拟实行监测点轮换制度。畜禽生产监测县和畜禽产品价格监测点每5年轮换一次,轮换比例为10%。从2010年起,生产监测县内按每年20%的比例轮换村级监测点,其中生猪生产监测县每年轮换2个村,蛋鸡、肉鸡监测县每年轮换1个村。轮换过后将新的行政村名单报市农经站和省畜牧食品局计划财务处
五、监测数据核查和形式分析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准确把握生产形式变化,建立固定监测点数据核查制度。市农业委员会每年将对全市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核查,各区(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管理,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区(市)县所有的监测点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在市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数据核查结果将作为监测点淘汰轮换的重要依据,并与第二年的监测经费及有关项目安排挂钩。
各区(市)县要建立生产形式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数据,分别对畜牧业生产形势跟踪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与年报一并报市农经站,作为季报和年终考核评比依据。
六、组织实施
市农委作为全市畜牧生产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畜禽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组织统计人员培训;组织数据核查和形式会商;组织临时性和基础性的调查研究。
市农经站将作为畜牧统计部门,负责全面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的组织和事实,包括组织区(市)县以下统计人员和村级信息测报员的培训,组织和督促村级信息测报员的调查工作,监测数据的汇总上报,配合做好数据核查,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及时报告畜牧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
一、高度重视灾后畜牧业重建工作
前一个时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对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截至2月14日,全国因灾死亡畜禽共计7455.2万头(只),其中生猪444.7万头、牛43.5万头、羊死亡168.3万头、家禽死亡6738.5万只,损失饲料饲草301.7万吨,倒塌损坏畜禽圈舍1951.7万平方米。同时,全国共有2028个种畜禽场受灾,其中种猪场1200个,种禽场665个,种羊场106个,种牛场43个,共死亡种畜禽907万头(只)。此次灾害造成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8.6亿元。
从灾害影响看,家禽死亡数量多,约占南方地区黄羽肉鸡月出栏量的12%,仔猪死亡约占全国仔猪月供应量的7%,这将对未来一段时间的活禽和猪肉供应产生影响。由于受灾地区灾情严重,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不怕困难,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细致谋划,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畜牧业生产的平稳发展和畜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
二、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做好灾区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畜牧业损失降到最低,加大商品畜禽圈舍和畜禽原良种场重建修复支持力度,力争8月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大灾后生猪、家禽等生产的稳定发展。
重点建设任务是:
(一)重建灾区种畜禽场。支持因灾损失严重的畜禽原良种场建设,尽快恢复良种供应能力。加强灾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建设,有效保护珍稀地方遗传资源。
(二)加固修缮灾区畜禽圈舍。制定灾后畜禽圈舍修建方案,重点扶持灾区畜禽圈舍修复重建,为畜禽正常生长创造必要的饲养条件。
三、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的技术方案
(一)生猪生产灾后重建技术措施
1、猪舍重建。
尽量采用水泥结构栏舍,适当增加屋顶人字架的密度和强度,少采用平顶或圆顶,减少冰雪的积压;采用纵向通风技术,猪舍进出风口可自动或人工调节,防止猪舍透风;做好猪舍保温尤其产房、保育舍的保温设计,既可利用红外线保温灯、保温板等给仔猪取暖,也可以在猪舍内烧木材、木炭等增加室内温度。对于敞开式农户猪舍,可用编织布或者缝合的编织袋作为挡风布帘,遮挡风向位置,尽量减少透风、防止贼风,也可在猪床上加铺15~20厘米厚的软干草、软秸秆,以保暖、吸湿、除潮。及时清理猪粪,保持猪舍清洁、干燥、舒适。
2、种猪繁育。
抓好种猪的春季配种繁育。增加对母猪发情检查的频率,准确掌握发情、配种时间;有条件的猪场要及时应用超声波妊娠诊断仪进行妊娠检查,准确鉴别未受孕母猪;重视后备母猪的选留,适当提高选留比例,及时补充青年母猪;加大推广人工授精力度,提高优良种公猪的使用范围。
3、饲料配制与科学饲养。
提高饲料能量水平,保证猪维持生长的能量需要。在保持蛋白质水平不减的情况下,增加能量饲料10%~30%,一般采用玉米、稻谷等含能量较高的原料,必要时添加2%~3%的动植物油;在饲料中添加具有抗应激、抗氧化能力的维生素、氨基酸等饲料添加剂,通过营养调控,提高猪的抗病力和抗逆性;增加一些当地农副产品的应用,缓解饲料原料供应短缺的矛盾。饲喂要定时、定量、定温、定质。
4、加强生猪疫病综合防治。
执行严格的生物安全制度,外来人员进入猪场要消毒、换鞋、更衣等,离开后要立即进行全面消毒,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猪场;适当添加具有预防呼吸道疾病作用的药物添加剂,控制猪呼吸道疾病发生;加强猪群健康水平监测,做好猪群生长状况、血清学抗体水平、猪蓝耳病等病毒的检测,及时补免;出现异常的生猪要立即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治疗,甚至扑杀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合理调整免疫程序,防止因免疫过度引起免疫系统紊乱、无法产生抗体现象的出现;做好猪群保健工作,重点是母猪产前一周和仔猪断奶前后一周的护理。
(二)肉鸡生产灾后重建技术措施
1、抢修加固鸡舍。
对因灾损毁的鸡舍及时加固抢修,排查检修电路,防止电线损坏,挖好并加固鸡舍周围的排水沟,新建鸡舍要选择南向平坦或稍有坡地的地方,远离交通要道及居民区。
2、选择良种。
根据当地生产条件和市场需求,从证照齐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和售后服务较好的种鸡场,引进优质黄羽肉鸡和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及时补栏,恢复种禽生产能力。
3、适时调整日粮组成。
种鸡和未到上市日龄的肉鸡要提高其日粮能量浓度并增加喂料量,如可增加玉米10%-20%用量,玉米紧缺地区可暂用稻谷等替代。对已到上市日龄肉鸡但交通仍不畅的地区则适当调低日粮营养浓度,以满足基础代谢为主要目的,尽量降低损失。
4、强化生物安全措施。
适时免疫接种,密切监测抗体水平和鸡群动态,有效预防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新城疫、喉气管炎等冬春季常发病的发生。及时淘汰处理受冻和伤残鸡。死鸡可采用洒生石灰深坑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5、加强饲养管理。
加强保温措施,尤其是局部保温。雏鸡要增加保温灯或煤炉数量。天冷尽量减少育成鸡室外运动量,种鸡饲养可适当增加饲养密度。增加垫料厚度,保持干燥,冬春季全期使用,一周更换一次。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饮用温水,避免饮用冻水。饮水或饲料中补充多维、电解质等保健、抗应激药物,增强鸡抵抗力。
(三)牛羊灾后重建技术措施
1、尽快修复畜舍。
对因雪灾严重损坏的畜舍,要抓紧修复。要特别注意畜舍顶棚的坚固性,防止再遇大雪压塌顶棚而造成牲畜死伤;畜舍要注意寒冷季节的保暖,可设置易拆卸的挡风保暖材料,如草帘、塑料布帘或帆布帘。为了预防即将到来的夏季高温,修建畜舍要注意采用隔热材料。
2、加强牛羊的饲料营养供给。
春暖乍寒,要特别注意给牛羊增加精饲料喂量,多喂含能量较高的玉米、麦(麸)等谷物饲料,饲喂优质的青贮饲料,使牛羊的膘情和体质尽快得到恢复,防止妊娠母畜流产。
3、加强幼畜防寒保暖。
冬春是牛羊产犊、产羔的主要季节,要特别注意母畜和幼畜的防寒保暖。畜舍内要多铺洁净的垫草,并保持干燥卫生。初产的母畜要喂温热水加精料;对于幼畜,要避免饲喂冰冻的、或带雪的叶菜、牧草和其他饲料。天气晴朗的中午前后,应让幼牛到舍外运动、晒太阳。
4、做好牛羊春季配种工作。
因雪灾延误配种的牛羊,要抓紧补配。要将良种补贴奶牛的冻精落实到位,及时配种;对黄牛、山羊,也要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尽快落实配种任务,以便在夏季来临前完成全群配种计划。对有繁殖障碍的,要尽快治疗。
5、尽早落实饲料种植任务。
规模牛羊场要尽快落实青贮玉米或其他饲料作物的种植计划,保证牛羊持续生产的需要。
四、保障措施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细化恢复发展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恢复生产措施取得实效。
(一)协调灾区畜禽种苗、饲料供应。
积极为灾区调配畜禽种苗,重点供应边远山区。要保证灾区所需疫苗、饲料等物资供应,确保灾后恢复生产需要。鼓励灾区孵化企业增加禽苗孵化量,抓好母畜春季配种产仔工作,提高雏禽和仔畜供应能力。
(二)加大技术服务力度。
针对不同畜禽饲养品种、不同饲养模式,确定重点推广技术,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培训,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健康养殖,引导散养农户加强科学饲养管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送科技下乡,帮助受灾养殖户解决恢复生产面临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进展,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加强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配合,积极争取和落实恢复畜牧业生产资金,促进灾区畜牧业生产尽快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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