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是指为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教学和科研活动进行顺利开展,及时采购学校所需物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精选2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保证采购公正、公平、公开,营造公开透明的采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类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本制度执行的前提是保证学校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保证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学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项目的公开
第五条学校在进行采购项目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招标公告,明确标的物或标的物范围、采购方式、采购数量和技术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学校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公开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第七条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开标书查阅时间内查阅招标文件,并按照规定向学校提出询问。
第八条学校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招标文件的价格和领购方式。
第九条学校应当将签署合同的中标人以及未签署合同的候选人的信息公开,并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注明。
第三章合同的公开
第十条学校在签署采购合同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合同的名称、双方签约时间、签约基本内容、合同金额等信息在规定网站或平台及时公开。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将签署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采购基本内容等信息,在招标公告中及时公开,如有违规行为,应当公开违规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将采购合同签订完毕后,及时将与采购有关的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存档,并保存至合同完成之日起5年以上。
第四章采购的监督与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设立采购监督员,负责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不定时对采购过程中的主要环节进行巡查和抽样检查,强制要求缺乏公允性的采购行为重新进行招标或者询价。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将采购过程中的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合同等信息,及时在校内内网和外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依法对违反采购公开原则的行为进行惩戒,制止违法行为对学校的影响。
第五章对外合作的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在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当要求合作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公开原则,保证采购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八条学校与合作单位应当签订严格的合作文件,明确采购品质、数量和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与合作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开展合作的中途发生问题应当及时沟通解决,保证合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发生变更,应当编写并发布新的版本。
第二十二条学校的所有部门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资产购进、存储和使用业务的正常进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制度和实物管理的要求,既要考虑办学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资金执行能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制度。
一、集中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
1.学校大宗采购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编报预算,上报财政核准,通过市政府采购进行。
2.凡经报政府采购中心的允许自行采购的专业性比较强教学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1)经手人填报采购申请单,资产经费小组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应做到先到货,后付款的原则。
(2)必须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把关,共同负责。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比价择优购买,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尽可能从厂家直接购物,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3)一切采购活动均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佣金、回扣,不得违规违纪,损公谋私。
(4)因故退货或返修,采购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好退货、返修等有关工作。如因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5)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单据凭证保管、合同往来、信函、电话记录,尤其设备说明书、保修单原件交到学校存档,使用部门留用复印件。
3.达不到政府采购的材料或金额,低值消耗品,由各处室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本室实际需求向总务处提交采购申请,总务处汇总根据学校财力及保管员提供存货清单审核上报校实物资产管理领导组。经同意后统一安排购置,采购时必须在两人以上人员对销售单位进行比价格,比质量按计划进行采购。
4.在教学过程中急需专用零星物品,必须经办人填写购物单,注明规格、种类、数量、金额,送交总务处审核,由总务处提交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专业教师与采购员一并进行采购。
二、完善先登记入库,后领用程序
材料实物到校后,由保管员审核原始发票是否合规,数量、质量、金额是否相符,无差错后先登记验收入库,如发现有误及时汇报追查。一切手续完备才允许借、领用。借领用人一定先填写(借)领用单、用途、部门,如借用还要注明归还日期,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合理,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市场竞争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2. 质量优先原则:采购物资应优先考虑质量,确保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3. 经济合理原则: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力求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
三、采购分类
根据采购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将采购分为以下几类:
1. 教学设备采购:包括教学用仪器、设备、软件等。
2. 办公用品采购: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的文具、耗材、设备等。
3. 图书资料采购: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出版物。
4. 服务采购:包括维修、保养、咨询等服务类项目。
四、采购程序
1. 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
2.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报学校审批。
3.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对所需物资进行市场调研,收集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为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4. 供应商选择:根据市场调研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采购价格、交货期等。
5.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6. 采购执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活动,确保物资按时、按质、按量到货。
7. 验收付款: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付款手续。
五、监督管理
1. 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以备查阅。
2. 学校应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信息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2. 公平竞争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则,鼓励供应商之间公平竞争。
3. 效益优先原则:采购活动应以提高效益为核心,注重采购质量、价格及服务的综合效益。
三、采购职责
1. 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执行采购合同,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
2. 需求部门: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参与采购计划的制定,协助采购部门完成采购任务。
3. 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四、采购流程
1. 需求申报: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表,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等信息。
3. 采购公告发布:采购部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
4. 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报价、产品说明、售后服务等内容。
5. 评审与选择: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采购需求、价格、质量等因素选择供应商。
6. 合同签订与执行: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任务。
7. 采购验收与结算:需求部门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采购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办理结算手续。
五、采购监督
1. 采购活动应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合法。
2.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 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可通过学校设立的投诉渠道对采购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其他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6
一、为强化学校物资采购的合理性、计划性,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物资采购实行有计划管理
各处室须在每学期初制订出日常教育教学所需物资的采购计划及费用核算,报校长室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成书面计划,交总务处执行。
(1)教务处负责提出电化教育设施级维修,体育设施及维修,以及图书、报刊、资料订阅计划;
(2)总务处提出办公室用品、照明电器等日常性用品采购计划;
(3)相关处室提出基必需的物资采购计划;
(4)临时所需物资采购编入学校追加计划内。(控购物品必须先报控购办审批)
三、物资采购实行按计划审批权限制
1、各部门在要求实施物资采购时,须详细填报“兴吴高级中学物资采购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申请部门对所要求采购的物资(商品)的性能、用途、商标、尺寸、颜色、生产厂家等要填写清楚。
3、物资采购的.审批权限规定:
(1)单件在500元以下且总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责任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校级分管领导批准。
(2)单件在500元以上或总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
四、物资采购实施
1、总务处负责全校所有物资的采购及物资核对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总务处也可委托有关处室的专业人员办理,但必须由总务处同志参与),入库入帐与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2、总务处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需要,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采购工作:
(1)总务处直接采购时,大宗或贵重物品必须先询价,货比几家后报校长同意,在校务公开栏公开方可实施采购或实行投标采购;采购时必须有2人或以上共同执行。
(2)采购物品完毕,物品与单据必须完全吻合,大宗零星物资可附清单,办妥入库手续后,按权限送有关领导审核、审批报销。
(3)物资采购中的回扣或佣金必须按纪律上交学校。
五、物资采购的监督
1、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物资必须进行严格的交验手续。
2、出纳对物品采购的发票报销实行严格的交验手续。
3、会计负责对相关物品采购的财务单据作复验手续。
4、上述有关责任人员如发现手续不全或物品单据金额不一,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出纳有权拒绝报销发票,会计有权退回重新办全有关手续,否则学校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各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县公办学校(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物品,按本办法办理集中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用品和教育系统有专业技术特殊要求的项目采购活动。具体采购品种和限额标准参照政府采购目录,接受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
第四条设立县教体局采购办(设在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其中,属于教学仪器设备的由采购办会同电教馆负责办理,其他办公类用品由采购办负责办理。
第二章采购基本程序及采购方式
第五条根据局办公会议要求,批量购置金额在2000元以上或单件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应实行教育部门集中采购。各采购单位每月25日前将采购计划分别报局会计中心和电教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一般类办公用品报局采购办审核汇总,教学仪器设备报电教馆审核汇总后会同局采购办确定相应的采购方式。
第六条大额办公用品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按县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其他采购方式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由局采购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确定采购小组成员、评标程序、谈判内容、成交标准等事项,采购单位可派代表作为谈判小组成员之一;谈判小组负责拟定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条件、名单及选择理由或公开征集、随机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与其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条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九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采购单位可派代表参与采购工作,采购办负责拟定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并对源头供应商的资信、财务状况、技术、服务和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直接与其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按法定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确定成交的供应商。
第十条在采购过程中,县教体局采购办应当及时将采购活动进行详实的记录备案。同时,应当将每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的,教体局采购办应及时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终止合同的,采购单位应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终止合同的理由、变更内容和责任等以书面形式报教体局采购办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不得以转包方式履行部门集中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内容及方式进行。项目主体部分或重要、关键设备,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采购结束后,由教体局采购办、电教馆、采购单位及相关人员共同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参加验收的各成员应在合同所附《验收结算单》上签名并承担相应责任。《验收结算单》是支付采购资金的必备条件。
第十五条供应商、采购单位或教体局采购办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
第十六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购单位可以直接通知供应商,也可以通过教体局采购办通知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超过限定时间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作退货处理。验收结果与采购约定不完全符合,但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及教体局采购办协商后,可减价接受。
第三章采购资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支付由采购单位凭项目审批表、《验收结算单》、发票到县教体局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审批后由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将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汇入采购部门资金账户。
第十八条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向供应商支付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时,必须附采购合同、验收证明、货物发票等,经审核后将采购资金拨付给供应商。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供应商之间的平等竞争。
2. 经济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质量优先原则:在保障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商品或服务。
三、采购流程
1. 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申请,汇总并制定采购计划,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3.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对所需物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价格、供应商信誉等信息,为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4. 供应商选择:根据市场调研结果,采购部门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等谈判工作。
5. 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采购执行: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物品按时、按质、按量到达学校。
7. 验收付款:采购物品到达学校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采购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四、责任分工
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市场调研、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执行及验收付款等工作。
2. 需求部门:负责提出采购申请,提供采购物品的相关信息,参与验收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监督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办理付款手续。
4. 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五、监督机制
1. 建立采购档案:采购部门应建立完整的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的全过程,方便监督检查和追溯。
2. 实行采购公示:采购活动应实行公示制度,将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结果等信息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 加强内部审计:学校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学校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采购部门所有。
通过本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为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9
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 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 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 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 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 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物资采购制度
1. 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 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 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 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三、物资采购要求
1. 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 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 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 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 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提高采购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市场规律,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
2. 节约高效原则:采购活动应追求成本效益最大化,避免浪费,确保采购质量。
3. 合法合规原则:采购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学校规章制度。
三、采购范围与分类
1. 采购范围:学校所需的各类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维修材料等物资,以及服务类项目如工程建设、维修改造等。
2. 采购分类:根据采购金额和性质,将采购分为常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等。
四、采购流程
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采购管理部门。
2. 采购计划制定: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等。
3. 采购方式确定:根据采购分类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 供应商选择:通过市场调查、询价、招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6. 采购执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
7. 采购结算与档案管理:完成采购后进行结算,并整理采购档案,以备查阅。
五、监督管理
1. 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合规、高效。
2. 学校纪检、审计部门应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对于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同时,也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对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大件、大亲物资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治理腐败,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政府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物资采购暂行办法。
一、物资界定标准
物品为每件金额达10万元及其以上;大宗物资为每批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二、采购方式
在界定标准以上的,采取议标方式或以采购小组方式采购。在界定标准以下的,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也应以采购小组方式采购。
三、采购原则
1、保证质量,价廉物美。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3、择优选点,统一批量购买。
4、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四、采购范围
教学类:课桌椅、黑板、玻璃等;
基建维修类:包括基建或维修项目中供应的.各种批量材料、大型设备;
行政办公类:包括空调器、取暖器、办公自动化等电器设备和桌、椅、橱、柜及大批量图书架等;
学生用品类:包括学生宿舍用床和公寓化生活用品,校服的集中采购等;
医药类:包括医疗器械、药品等;
伙食服务类:包括米、面、食油、猪肉、家禽、燃料、炊具等;
其他类:包括音像设备、图书文献资料、绿化苗木以及其他批量物资。
五、采购组织
根据采购任务,学校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总务处部门负责人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审定采购内容;
2、成立专项物资购议标工作组。议标工作组注意吸收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专家参加,专家人选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临时选聘;
3、确定采购方式和程序;
4、领导采购工作,确定采购人员,并组织采购;
5、对采购中和采购后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采购程序
1、申请采购任务的单位采用填空《物资采购申请表》报学校领导批准。
2、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表确定采购人员。
3、采购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其他学校购置物品的情况,了解有关厂家供货的情况,了解该物资的品牌厂家及当前价格。
4、如要议标的,由议标工作组制定议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安排购物日程,准备有关资料。
5、向有关厂家或单位发出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文字材料、报价书等,竞标厂家或单位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规范证件和说明企业生产规模的基本材料,外地产品应具有进扬许可证。所有文字材料要指定专人先行审核,报价书或标书由供货单位盖章并封存,形成暗标,存入保险柜,议标会前任何人不得拆封。
6、如确有必要,在议标工作前应排人员到有关厂家或单位考察。
7、举行议标会议,对各厂家或单位的样品编号后按购物标准进行语汇议,当场拆封暗标,综合质量、价格,确定一家或几家为中标单位。
8、申请采购部门和中标的供货单位签订购物协议,规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时间、验收方式、付款办法及违约处罚等内容,货款结算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规定。购物协议由财务处审核后,方可付款。
9、大件、大亲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验收,采购领导小组参加,重要物品和精密仪器还需请专业质检人员参加。发现问题,采购领导小组应追究责任。
10、采购完成后,须将全套议标材料分类立成卷宗,归入公司综合档案室。
七、采购纪律
1、采购大宗物品必须集中进行,不得化整为零处理。
2、在大件、大宗物品采购的过程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回扣,不得接受供方的宴请。如实在无法谢绝,应按规定及时登记上报,否则将追究纪律责任。
3、议标人员必须遵守采购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供货方泄露公司内部有关采购的秘密。
4、采购物品的验收,要以样品为准,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实物与样品不符或出现数量不足等问题应按协议精神追究供货方责任并及时上报,经办人不验收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必须追究纪律责任交给予经济处罚。
5、一些需要长期购买的批量物资,应对供应物资实施跟踪监控,并对供货单位实行淘汰制,定期评议并重新议标,不搞一次议标定终生。
6、学校购置大件、大宗物品未按本办法执行,学校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或预付货款。
7、为了保证校级领导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务,在物资采购时,校级领导特定关系应回避。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程序,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提高采购工作效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管。
2、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后勤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总务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等。物资采购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采购原则、方式及核对报销
1、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由总务处组织统一采购。
2、物资采购须先填写《黄石四中经费使用申请报告单》,经申请部门分管副校长和后勤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总务处组织采购(两人以上参与)。采购金额伍仟元以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民主决策,并在采购过程中做好市场询价或内部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3、教学设备及其它专业设备,由申请部门会同总务处一起组织采购。
4、物资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将物资和税务发票交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记账入库。
5、物资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资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物资,申请部门在型号、规格、品牌及性能等方面严把质量关。
6、特殊情况,申请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的,须事先向学校负责采购工作的领导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7、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物资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三、采购物资的管理
1、实行定时集中(或临时)采购制度,总务处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每学期集中采购1次有关易耗品,采购时,应有3人以上参加。
2、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负责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另一人负责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3、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
四、物品采购的工作纪律
参与物资采购的人员,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厉追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和规范学校的采购活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咨询服务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规章制度审批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了组织好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采购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采购办负责执行国家采购法规,制订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确定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审核采购经费支出,受理采购投诉,建立并管理评审专家库,确定每次采购的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现场监督,负责办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务。
第八条、学校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采购法规和制度,制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采购工作流程,接受学校采购办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实施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负责公告采购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购质疑,收集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档案,协助采购管理部门做好校内零星采购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议供货采购,负责做好全校采购统计和信息工作。
第九条、学校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工作,协助采购预算的编制,建立验收专家资料库并组织验收,负责采购结束后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和提供供应商诚信记录资料。
第十条、学校监察处要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对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第十一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逐步建立学校采购工作“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管理、统一设立专家库、统一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二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及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编制采购预算,并向省财政厅采监处报送采购项目建议书,以省财政厅采监处预算执行确认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三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以嘉兴学院自行采购执行意见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四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报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向学校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单位)成立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完成后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嘉兴学院货物和服务零星采购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各使用部门(单位)直接采购(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购活动须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购)。
第十六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经常性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供应商,按年度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第十七条、由学校采购中心进行的采购活动,省财政厅采监处已明确采购方式的项目从其规定,其他项目原则上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但涉及地方及学校重大活动等的应急项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许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文件的制作。采购文件由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编制。使用部门(单位)负责提供采购需求,并在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上签字确认。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必要时采购中心可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协助完善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文件。
第十九条、采购文件的发布。采购文件由学校采购中心负责发布。学校采购中心要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或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国家另有规定须保密的除外)采购文件。
第二十条、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采购办按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评审(包括评标、谈判、询价等)专家。采购项目所涉及部门(单位)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名。采购项目负责人一般不担任本项目评审专家,但可以列席评审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准备会由采购中心主持;项目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专家组在组长领导下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影响评审专家组及其成员独立、公正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会现场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协调,采购办进行全程工作监管。
第二十二条、采购结果的确定。学校采购中心要按上级文件规定,将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按学校有关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采购档案的归档。整个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使用部门(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采购项目的资料整理、资产登记和归档等工作。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民主采购领导小组,民主采购小组,大额民主采购小组。
1、民主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民主理财采购小组
组长:
成员:
3、大额物品及项目招标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采购原则上实行学期初按经费预算的计划,基本一次购买到位。中途确需购添物品,应由学校各处室、年级事先提出购买申请,报校委会研究批准后,按照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由各处室年级主任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报分管校长审核签字,校长审批并安排总务处采购。
购物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3000元以内的购置,一般由各处室年级主任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3000元以上的购置,经学校校委会研究批准。
三、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小额采购至少有两人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河东区政府采购自购程序,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大额采购小组,由有关行管人员、具体经办人员组成,必要时吸收教工代表参加。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由大额采购小组负责。
四、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凡涉及《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相关的项目,必须经学校校委会研究批准,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财政局研究批准计划后,方可执行相应的自购或招标流程。
五、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六、购物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购物三天内,采购人员负责将相关票据和清单经有关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到财务处报销,并执行政府采购反馈制度的需要向上级部门反馈详情,待批准后方可报销。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必须在三天内履行清单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规范的清单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七、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保管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照章办事。个人签字要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主管者的责任。
九、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采购活动,包括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等物资的采购。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市场竞争规则,确保供应商之间的平等竞争。
2. 质量优先原则:在采购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产品质量、性能和服务,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学校教学和管理需求。
3. 经济合理原则: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产品,降低采购成本。
三、采购流程
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 审批程序:采购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学校采购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和供应商。
3. 采购执行: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采购活动。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4.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达成采购意向后,双方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5. 验收付款:采购物资到货后,学校相关部门应组织验收,确保物资符合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四、监督管理
1. 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流程的合规性和采购物资的质量。
2. 对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学校应建立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6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该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处、工会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主任、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1-2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内)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的领导、主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
2、凡国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上)均应报市米购办统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校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物资的登记和领用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主任签字认可,最后给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领导签字认可,最后给校长审批报销。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7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 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4. 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性,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采购程序
1. 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2. 审批程序: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3. 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品、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4. 采购实施: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进行采购。
5. 合同签订:采购完成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6. 验收付款:采购物品到货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付款手续。
四、采购方式
1. 公开招标:对于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采购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竞争性谈判:对于技术要求复杂、供应商数量有限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3. 单一来源采购:对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特定物品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采购监督
1. 采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采购监督,对采购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校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学校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采购监督,共同维护学校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8
为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保证固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物相符,防止固有资产流失。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红旗中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加强采购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处、工会、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处分管采购的主任和副主任、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的人员组成,采购小组一般由2-3人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的领导、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方可保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或集体采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部门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分管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采购,否则一律不予报账。
2.凡属于政府采购的物资,均应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三、采购过程
1.采购人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时,要货比三家,不能指定采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四、物品验收入库
1.物品经验收后,由仓库报关员入库存放。
2.根据节约原则,尽量减少库存量,不积压物品。
五、登记造册和领取
1.物品由仓库保管员登记造册,一般注明物品购买日期、类别、去向等。
2.仓库保管员及时登帐,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物相符。
3.领取人领取物品时,必须填写相关表格。
4.出借物品必须填写借条,及时归还。
六、物品报废
1.物品需要报废时,填写报废原因,统一办理报废手续。
2.报废物品的资金,要及时入账。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9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学校正常运营和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
2. 经济效益原则:在满足教学、科研、办公等需求的前提下,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3. 质量优先原则:采购物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4. 集中采购原则:对于需求量大、采购频率高的物品,应实行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三、采购流程
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采购部门。
2.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时间、方式、供应商选择等。
3.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供应商库,并根据采购物品的性质、数量、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作。
4.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达成采购意向后,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5. 采购执行: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组织采购物品的交付、验收、入库等工作。
6. 结算付款: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结果,采购部门办理结算手续,支付供应商款项。
四、采购监督与考核
1. 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
2. 学校应设立采购监督机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3. 对采购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采购效益、采购质量、采购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不断优化采购管理制度。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本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为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教学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要求各部门和采购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0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2. 遵循经济、合理、高效原则,注重采购质量和成本控制。
3. 遵循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采购法律法规。
三、采购范围与方式
1. 采购范围:包括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维修材料等学校日常所需物品。
2. 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金额及需求情况,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四、采购程序
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提交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 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
3. 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4. 供应商评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和信誉。
5. 采购谈判与签订合同:根据采购方式,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并签订采购合同。
6. 采购执行与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采购物品的接收、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与合同要求一致。
五、监督管理
1. 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记录完整、真实、可追溯。
2. 学校审计、纪检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对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学校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实施本采购管理制度,我们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1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单位及附属机构的采购活动,包括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服务项目等各类采购。
三、采购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防止暗箱操作。
2. 公平竞争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循市场竞争规则,确保供应商之间公平竞争,不得有歧视行为。
3. 经济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质量优先原则:采购活动应优先考虑产品质量和性能,确保采购物品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
四、采购程序
1. 需求申报: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向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提交采购需求申报表,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 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需求申报,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时间、地点等。
3. 采购公告:采购管理部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 投标评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合同签订: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采购执行:采购管理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采购物品的验收、入库、付款等后续工作。
五、监督与管理
1. 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2. 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3. 学校应设立采购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4.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审议通过,并报学校领导班子批准后执行。
通过本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共同维护学校的采购秩序和形象。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2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采购活动,旨在明确采购流程、职责分工、监督与考核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市场竞争规则,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不得有歧视或偏袒行为。
2. 经济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综合考虑采购成本、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
3. 合法合规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采购流程
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提交采购需求申报表,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 采购计划制定: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需求申报,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时间、预算等要素。
3. 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通过市场调查、询价、招标等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4. 采购执行:采购管理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物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
5. 采购验收:使用部门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确保物品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
6. 采购结算: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办理采购款项的结算手续。
四、职责分工
1.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管理供应商、监督采购过程等职责。
2. 需求部门: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参与采购过程、验收采购物品等职责。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办理采购款项结算等职责。
4. 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五、监督与考核
1. 采购活动应接受学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 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 学校应对采购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奖惩激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2. 本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防范采购风险,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全校师生共同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3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第二章采购的计划管理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报送县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决定后由校长审批执行。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严把进货渠道关,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
第七条后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后勤处编制招标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
第九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十条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采购物资,在与供货商谈判价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谈判定价,价格质量监督组参与,最终购买价由校长决定。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将物资采购回来,由价格质量监督组成员凭发票审查实际采购价格和质量,验证签字后,校领导方可签字报销。
第十三条价格质量监督组定期向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汇报监督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4
一、制度背景与目标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市场规律,确保信息对称。
2. 竞争择优原则:采购活动应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选择最符合学校需求的供应商。
3. 节约高效原则:采购活动应注重节约资金、提高效率,避免浪费和重复采购。
三、采购流程
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提交采购需求申报表,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 采购计划制定: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采购时间等。
3.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通过市场调查、询价、比价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需求的供应商。
4. 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5. 采购实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符合合同约定。
6. 验收付款:采购物品到货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四、采购监管
1. 采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确保采购流程的规范、合法。
2. 采购活动应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 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五、采购档案管理
1. 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档案的完整、准确、可追溯。
2. 采购档案应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资料、采购合同、验收记录、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
3. 采购档案应妥善保管,方便查阅和审计。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2. 本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也呼吁全校师生共同遵守本制度,为学校的持续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力量。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5
为了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申购
⑴各处室及年段(教研组)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⑵各处室、年段(教研组)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2、审批
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300元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300元以上的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3、采购
⑴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物资,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安排采购小组购买,超过1000元的物资,须由总务处参与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⑵采购小组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⑶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⑷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4、验收
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5、报销
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应出示原始税务发票及明细清单,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6、领用
⑴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⑵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7、借用
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⑴校内教职工或处室借用,由总务主任审批出借。
⑵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⑶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8、维修
⑴各处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⑵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⑶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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