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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时间:2021-10-13 19:20:02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我要投稿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一、县管校聘的含义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二、实施县管校聘的目的

  目前,“超编缺教员”现象严重,局部地域资源稀缺、配置不均。为了促进均衡教育资源,教员完成交流轮岗,将教员关系归于县级教育局并由教育局直接受理,然后由学校聘任,从而使教员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三、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精选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1

  一、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总量控制、岗位整体设置、人员统筹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强化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职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的职责权限

  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权限,建立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

  20XX年全市在总结矿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启动“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到20XX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流动、聘用、退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实施范围

  全市教育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管理

  1.编制如何调整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机制。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省定教师编制标准,依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

  2.岗位如何设置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可在本系统内统筹使用,并向乡村、边远学校倾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和本地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以及教师交流轮岗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时,进一步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3.职称如何评审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初聘),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申报总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向农村、边远、一线教师倾斜。

  4.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教育部门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岗位需求的原则,定期申报招聘计划。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特别是不得以事业单位整体满编为由而不为中小学校补充教师;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5.交流轮岗常态化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教育部门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

  6.采取上调下挂、帮扶结对、转岗等形式,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交流轮岗原则上实行刚性交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严格执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期制,期满必须交流。

  将交流轮岗经历作为校长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

  五、聘用

  1.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学校统筹使用教育部门下达的人员编制、岗位和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奖励、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2.岗位聘用

  坚持“有岗必竞”原则。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推进,可采取交流直聘、校内直聘、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方式有序组织好竞聘上岗工作。落聘人员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待岗培训,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食宿自理。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3.完善聘后管理措施

  竞聘结果报当地“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为相关人员聘用、调动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教育部门及时为相关人员办理编制、人事和工资等相关手续。

  4.实施聘用合同管理,通过竞聘上岗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和调整、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5.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

  6.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竞争用人机制。

  六、退出

  1.各县制定具体考评办法

  建立师德为先,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考评办法。

  2.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退出机制

  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对落聘人员实施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满仍未能竞聘上岗,经组织调整可转岗,同时调整岗位工资,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这些情况可解除聘用合同

  ①建立科学、合理的解聘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连续旷工、累计旷工超过相关时间规定的可依据具体情况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②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③教师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自愿解聘的,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④教师受到开除处分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⑤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聘用单位可与其解除岗位聘用合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七、完善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教师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须经教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用和考核结果,须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教师维权服务机制,让教师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用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严格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助、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面向乡村、边远学校倾斜。要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县为主”,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统管统用、合理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选聘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认识管理制度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扎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切实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稳定。

  (二)以人为本,民主和谐

  充分尊重教师,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切实调动教师积极性,同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按岗选聘,专业配置

  学校严格按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应,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四)动态管理,评估效果

  实施教师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选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要求。未有相应资格的,要书面形式向学校和教育局承诺,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

  6.新任教师合同期未满5年,且享受上岗退费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到县城选聘。

  四、实施办法

  为稳定教师队伍,学校优先从学校在编或在岗教职员中选聘。

  在学校编制总数内,个人报名,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产假及已怀孕(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产科或妇幼保健医院鉴定怀孕证明)人员应在第一阶段优先聘用。

  对于三年内退休人员,原则上考虑优先聘用(如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期间,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违纪、工作马虎、教学成绩较差的,不作优先聘用考虑)。然后由学科小组民主测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

  在第二阶段选聘教师中,可优先选聘本乡镇籍的、邻近乡镇学校的、夫妻有一方在本校或本镇工作的教师。

  1.以科组为单位,按学校学科岗位设置数竞聘岗位。

  2.学校招聘教师按照“编制总量控制-学校岗位设置-个人申请-集中考核-领导小组票决-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在学校编制总数内,首先聘用必聘人员,然后按岗位设置,进行学科人员推荐,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

  3.根据县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分阶段聘用办法:

  第一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85%,聘用对象是学校现有人员。其中:教师聘用领导小组成员、三年内退休人员和产假人员必聘。已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

  第二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10%,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阶段未获聘人员。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

  第三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5%,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第二阶段未获聘人员。每阶段聘任完成后2天内,将聘任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

  4.个人申请。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竞岗意愿,填写《xx学校岗位意向调查表》和《xx学校“县管校聘”量化考核表》。

  5.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必须相应(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要求。

  6.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7.选聘人员通过双向选择,并初步签订《xx学校“县管校聘”聘用意愿书》。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3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XX县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教师竞聘上岗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师资结构,促进师资合理配置,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师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规范、自主用人的.原则。

  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事职相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前未退休的我校在编教职工

  四、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3、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具备担任班主任能力。

  五、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某县推进“县管校聘”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学习学校具体实施方案,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1)成立xx县实验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漆XX

  成员:李XX等

  下设办公室:龚XX

  (2)成立竞聘上岗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

  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化解矛盾;对不服从学校调解的教职工可向上级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组长:杨XX

  成员:余XX等

  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XX月XX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制定方案

  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宣布并公示。

  (四)组织竞聘

  (1)学校按班主任、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等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2)教职工向学校提交书面岗位竞聘申请。

  未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大英县实验学校应聘资格。

  (3)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

  所有教职工的申报岗位由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考核该同志是否适合在该工作岗位上工作。

  出现以下情形的教师,作为落聘教师处理:

  ①违反师德师风;

  ②违法乱纪,社会影响极大;

  ③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④无故旷工、连续旷工达到7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⑤教育质量连续三期黄牌警告;

  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组织竞聘会。

  若岗位数大于申报数或与申报数一致,则原则上直接聘用到岗位。

  若岗位申报人数超过设定岗位人数,则由申报人述职,陈述申报理由,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学校按照双向选择和岗位职责要求择优聘用。(择优顺序如下):

  ①教学效果好的优先;

  ②年龄大的优先;

  ③原从事岗位的优先;

  剩余人员参加第二轮(或第三轮)剩余岗位的竞聘。

  (5)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

  (6)校内竞聘未成功的教职工,由学校上报到县教师管理中心,参加教育系统学区内或跨学区竞聘上岗(具体要求按县教发[20XX]24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六、争议处理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县教育局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服从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方案由XX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4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潍坊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县域内教师的合理交流流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学区、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xx省民族中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竞聘条件及类型

  教师参加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

  (一)支教竞聘

  1.支教人员条件。年龄4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县级以上业务或荣誉称号;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具有潍坊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情况下,具有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2.设置支教岗位。在距城区和镇街区驻地较远、条件艰苦或缺编、老龄化严重的农村中小学设置支教岗位。由被支教单位提出学科需求,教育局和中心校统一安排参加竞聘,支教时间至少一年。到农村学校的支教经历,将作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3.共享教师纳入支教范围。参与“共享教师”活动的人员,纳入支教的范围。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共享教师”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干部挂职交流。参与城乡双向挂职培养的学校干部,到新任职学校参与岗位竞聘,具体要求详见《市教育局教育干部双向挂职培养实施方案》。

  5.新教师顶岗实习。20xx年新考入农村学校教师继续在城区学校顶岗实习,由相应城区学校安排同等数量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支教。

  (二)直接聘用

  直聘人员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市教育局自主招考的聘用制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在教育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

  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三)校内竞聘

  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可组织多轮竞聘,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做到人岗相适。

  校内竞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靠民主评议结果。已确定支教岗位人员不得再参与校内竞聘。

  (四)跨校竞聘

  1.学区竞聘。我市设置13个农村学区和1个城区学区。校内未竞聘上岗的人员,经学校同意结合教师个人申请参加学区内竞聘。学区内竞聘分两轮进行,一是在学区内同学段学校间进行。二是在学区内,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高中教师分流人员按照《市关于高中教师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他高中教师未在本校竞聘到岗位的,只能参加高中学校间的竞聘。

  由学区统一公布跨校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供流出教师与接收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2.县域竞聘。按照农村学区间、城乡学区间两个层次依次开展竞聘。

  为避免乡村优秀教师集中进城问题,具有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参加城乡学区间竞聘的,须参加原所在学校的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支教人员不得再参与跨校竞聘。

  跨校竞聘比例。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各单位跨校交流出的教师总数要达到本单位适宜交流教师总数的10%以上。

  四、竞聘程序

  按支教竞聘、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流程,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岗位分配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xx-20xx学年度在校生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分层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在校生数和班数、教师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设定各学校岗位聘用指标。民办学校按照民办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其超出规定公办教师总数30%的人员到城区公办学校竞聘岗位。

  (二)岗位设置

  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2018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竞聘流程、未聘人员处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方案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岗位设置应参照《xx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xx人社办发〔20xx〕37号)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xx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数量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

  3.科学设置比例。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高中不超15%,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流出教师人数超过适宜流动教职工总数10%的超编学校,不再设置跨校竞聘岗位。通过岗位设置、交流轮岗等措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设岗比例上限的,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高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30%、初中25%、小学12%;中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50%、初中50%、小学45%。)。

  4.坚持民主集中。各学校制定的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不足80人的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85%以上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表决未达到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

  (三)个人申请

  参聘教师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直接聘用、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申请书,填写《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和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局审批。

  (四)开展岗位竞聘

  学校公布竞聘方案,采用全出竞进的方式,组织教职工双向选择、层层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竞聘上岗的教师,实行“双合同”管理。参加学区竞聘和县域竞聘的,要按新聘用岗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按照《xx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与聘任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由学校与其签订《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聘,做到岗位明晰、职责清楚、权责一致。

  (六)完善聘后管理

  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落聘人员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优秀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 “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为7-9人(单数),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争议调解小组,人员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重复,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

  (三)坚持原则,加强考核。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拒不执行竞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5

  为了贯彻“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的学校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应聘班主任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上级“县管校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班主任聘任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聘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

  二、竞聘岗位

  1.七年级班主任xx个。

  2.八年级班主任xx个。

  3.八年级班主任xx个。

  三、应聘对象:

  全校一线教学人员

  四、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爱校如家,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服从意识、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教学成绩突出,学生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

  五、聘任办法:

  1.每一学年为一个班主任聘用周期,始聘时间为每年八月份。

  2.每学年末,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填写担任班主任志愿表,政教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初步确定班主任名单,然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最后由政教处颁发聘书、备案。

  3.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应尽职责,凡已被聘为班主任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聘,同时,需与学校签订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在每学年末向政教处提交书面报告,由学校研究后再作决定。

  5.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偶发事件、或者身体原因确实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学校研究决定顶替其班主任工作的人选。

  6.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态度不端正而导致班级管理工作效果差,社会影响坏的,由政教处报请校长室后,学校视情况研究决定给予中途解聘。

  7.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可中途增聘班主任。

  六、奖惩办法:

  1.班主任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和工作量化考核津贴,具体标准按《xx县史各庄中学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实施。

  2.凡担任班主任(特别是连续担任三年以上)工作的教师,在各级各类相关的评先、评优、晋级、进修和外出培训工作中优先考虑。

  3.凡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视为不服从学校管理,学校将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或限期调离。

  4.凡任职期间中途被解聘的班主任老师,取消其本年度一切评先、评优、晋级资格。

  5.班主任在任职期间,如因玩忽职守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学校或他人财产重大损失,形成责任事故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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