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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3-08 18:34:53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3篇),欢迎大家分享。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2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3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4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

  一、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6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7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8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9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图书馆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赔偿制度。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室管理细则

  1. 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馆内的每位工作人员。

  2. 进入图书室请勿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 请勿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图书室。

  5. 请勿自带书刊进入图书室。

  6. 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共同利益,保证书刊的顺利流通,每位同学每次只能取阅一册图书。

  7. 图书阅毕,请立即归所在原图书架位置,以保证他人能够继续阅览。

  8. 爱护图书,珍惜资源,请勿涂抹,划线,撕毁和盗窃图书。

  9. 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切勿任意刻划和涂抹。

  10、借书人员凭借书证,严格按手续登记后,方可将图书带出图书室。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专人管理

  图书资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造册、借阅工作,保证图书资料的整洁,防止图书遗失。

  三、借阅方法、数量

  1、本校学生以班级集体借阅方式,在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下,每人每次限借1册。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

  2、本单位教师一次借书不超过3本;借阅图书时,本单位教师可进入图书室查书,其他人员须经专职负责人允许,并由管理员当面登记。

  3、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四、借阅期限

  学生在阅读课进行借阅,下课后归还图书。教师借阅图书不超过3个星期,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

  五、归还方法

  归还图书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收齐图书,统计图书数量,检查图书

  完好情况。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书籍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六、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及学生到图书室借书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读者在库内选书,将图书乱拿乱放者,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将图书整理好,并停止借阅图书一个月。

  4、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

  3、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2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5、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6、如采用撕条形码、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5倍罚款。

  7、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退回赔偿金。

  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进入阅读。

  2、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3、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4、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6、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7、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8、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9、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班级阅读课时间。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1、图书室管理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健康的书刊情报、科学参考资料和课外读物。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规范的图书工作验收、分类、著录、加工整理、借阅等基本程序和各项要求。新到的书刊要及时编目,安分类顺序上架。未编目的书刊不能借阅。

  3、积极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推荐各种书刊资料。

  4、结合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图书资料,做好图书信息发布,书刊资料的订购工作。

  5、认真做好图书总括登录、个别登录,做到书帐相符,图书馆(室)要做到每学年应对图书财产进行一次核查。

  6、图书馆(室)要定期打扫,清除积尘,保持清洁卫生。书架整齐,环境幽雅,安静舒适。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潮、访霉、防虫蛀)。

  7、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坚持面向师生开放,做好借阅和开放记录。

  8、遵守职业道德,接待读者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1

  一、阅览室期刊仅限本校教职工及学生阅览。

  二、读者需持本人*件阅读期刊。

  三、非本阅览室期刊及书籍禁止带入本阅览室。

  四、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将阅览室期刊资料带出室外。

  五、严禁盗窃、撕毁期刊及在期刊上乱涂乱画,违者处所损坏期刊标价的3倍罚款。

  六、不得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七、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设置静音或振动挡, 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八、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闹,违者除批评教育外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爱护公物。损坏室内设备要按价赔偿。

  十、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不准在阅览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果皮等物。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2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3

  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读者可借书五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为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室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 ,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室藏书)。

  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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