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编制本预案。
1.2方针和原则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灾害蔓延优先、保护环境和财产优先”。
1.3编制依据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应急策划
2.1施工现场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危险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料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两大区域和两项项作业。
2.1.1人员聚集区域包括: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
2.1.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包括: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模板木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等。
2.1.3动火作业包括: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易燃混合气体区明火作业、垃圾焚烧、厨房伙食加工等;
2.1.4电气消防包括:变压器、配电房、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及作业区大功率电器施工、易燃混合气体区域送断电作业;
2.1.5周边可能殃及的材料设施。
2.2法律法规要求
2.2.1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人员聚集区域宜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7条、第5.3.1条规定,其结构和装饰材料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严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
2.2.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应禁止明火作业、吸烟等,库房禁止住人,材料码放整齐规矩设专人管理,并配备禁火标志和灭火设施。
2.2.3动火作业应建立审批制度、采取隔离、配备灭火设施。
2.2.4电气消防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规定,做好用电负荷控制。生活区民工宿舍按规定要求采用36V安全电压。配电线路要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线路连接要做到电气连接,送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2.5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及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公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立面布置图、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图、落实定期消防检查和电路巡查。
2.2.6现场应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源。
3.机构和职责
3.1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3.1.1组长:刘x(项目负责人)
3.1.2副组长:付xx
春x(安全项目经理)
3.1.3成员:赵xx等人员组成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机构
副组长:付x
灭火组
物资抢救
营救组
通讯组
保卫疏散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刘xx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2.1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3.2.2组长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
具体事宜;小组成员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
3.3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
3.3.1组长:刘xx
3.3.2副组长:付xx
3.3.3下设通讯联络组、消防灭火组、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隔离组、保卫疏导组。
通讯联络组组员:王x
消防灭火组组员:丁x
伤员营救组组员:赵xx
物资抢救隔离组组员:牟x
保卫疏导组组员:王xx
3.4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3.4.1组长负责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临时总指挥、总协调;
3.4.2信息联络组由副组长和工地值班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事故接警和险情上传下达工作;
3.3.3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医护人员担任组长,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转送医院工作;
3.3.4消防灭火组由安全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的前期扑灭工作;
3.4.5保卫疏导组由保安人员、后勤人员和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和隔离工作,严防疏散后人员重返火场;
3.4.6.物资抢救隔离组由材料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物资抢险和灾害隔离。
4.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4.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消防水管正常设置,并配备消防服装、鞋帽等防护用品;
4.2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4.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4.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
5.教育、训练、演练和检查
5.1由项目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具体安排另定。
5.2施工现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3-4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5.3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6.应急响应
6.1接警与通知
6.1.1应急上报机制
发现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就近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立即向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汇报同时向119报警。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接报告后立即向工作组长汇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1.2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拉响应急警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通过通知项目部各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实施状态,开展各项工作。
6.1.3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6.1.3.1I级响应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民工集体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库房起火,应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2Ⅱ级响应包括:除I级响应以外的所有火灾,在自行组织应急救援后,由施工现场工作组长决定是否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3外部防台相关部门通信联系名录组成:消防(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交警指挥中心、电力等联系号码。
6.2人员疏散与安置
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状态时的紧急疏散撤离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各通道不得乱堆物资,长期保持畅通,确保应紧急疏散撤离路线能有效畅通。发生火灾时,关闭电路,(若有起重设备包括人货施工电梯应停止使用)。
6.3应急人员安全措施
6.3.1火灾现场就近兼职消防灭火组人员对非爆炸、非封闭区域、无毒物质的火灾应执行:疏散、报告、扑灭、撤离等顺序;
6.3.2消防灭火组人员进入火场使用消防服装及消防鞋帽并佩戴防毒呼吸器;
6.3.4现场工作组长在发现火灾可能造成结构破坏、有毒有害气体挥发、人员体力不支、灭火器材使用完毕等情况后,在采取火灾隔离等紧急措施后应立刻宣布灭火组人员撤离。
7.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7.1先由消防灭火组检查确认所有火源均已扑灭;
7.2消防灭火组上报现场工作组长;
7.3现场工作组长联系各工作组,确认现场火灾已经扑灭、人员全部撤离并安置、伤员落实救治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7.4上报集团公司总经办,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7.5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的,其应急救援终止从其决定。
8.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8.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8.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8.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8.4依据公司总部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8、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保卫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安全,指导本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应逐级制定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保卫消防安全职责。
3.施工现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制度以及保卫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全体职工保卫消防知识的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应设置训练有素、业务能力强的警卫人员,同时要组建义务消防队。警卫、义务消防队每季度最少要进行一次教育、训练,熟练掌握警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进行防火检查和扑灭初起火灾。
5.施工现场应制定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定期组织演练。
6.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动火证管理,动火证必须由总包单位消防负责人签发,严禁由分包单位或其他人员签发。
7.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安全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图,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或备案。
三、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进出人员要佩带胸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2.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
4.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
6.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施工现场消防工作
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形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特殊情况不能设置消防车道的,要充分利用社会消防车道,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4.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禁止被埋压、圈占和毁坏,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要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水枪及相关工具;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5.施工现场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水压不足或没有市政供水管网的施工现场,应修建不小于12m3的贮水池,并应有相应的电力、补水、加压设施。
6.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及水枪。
7.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
8.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消防水泵要采用一用一备的方式。
9.保温材料施工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禁止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施工。
10.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1.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2.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13.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14.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得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17.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1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9.防水作业时,做防水的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要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防水施工完毕后,防水层上方不得从事明火作业,做好防水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明火将其引燃。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施工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做好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0.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与非施工作业区临建房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内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的临建房屋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米。采用难燃材料搭建的临建房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21.施工现场临建房屋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材料库、加工用房及明火作业的厨房等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材料必须选用非燃建材。
22.办公室、宿舍等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其围护结构宜使用非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其围护结构(含保温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但施工单位应在搭建前现场抽样,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23.围护结构(含保温材料)采用难燃材料的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难燃材料结构内。
24.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屋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2米,门须向外开,如房间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或房间内住20人以上)时,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疏散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多层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设置两部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部金属竖向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25.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五、保卫消防内业资料
1. 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表
工程项目应根据防火制度要求对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进行登记,消防重点部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明确相关责任人员。
2. 保卫消防设备平面图
施工现场应绘制保卫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图,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确现场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布置位置和数量。
3. 保卫消防制度、方案、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制度、现场保卫消防管理方案、重大事件、重大节日管理方案、现场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应急疏散预案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将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4.保卫消防协议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现场保卫消防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5.保卫消防组织机构及活动记录
施工现场应设立保卫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各项活动应有文字和图片记录。
6.施工用保温材料产品检测及验收资料
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用保温材料、密目式安全网、水平安全网、临建房屋围护结构(保温材料)等应为阻燃产品,进场有相关验收手续,其产品资料、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项目经理部应予存档保管。
7.施工项目消防审批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经理部应将消防安全许可证存档,以备查验。
8.消防设施、器材验收、维修记录
施工现场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生产单位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各类设施、器材的相关技术资料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存档。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换、补充、维修,验收、维修等工作应有文字记录。
9.防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施工现场防水作业施工时,应制定相关的防中毒、防火灾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并对所有参与防水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0.警卫人员值班、巡查工作记录
施工现场警卫人员应在每班作业后填写警卫人员值班、巡查工作记录,对当班期间主要事项进行登记。
11.用火作业审批表
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必须到总包项目部办理用火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消防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用火作业。
12.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后复查情况等内容,并履行签字手续。
13.职工应知应会
施工现场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保卫消防知识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经理部应将考核情况造表登记,并按照考核内容分类存档。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4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酒店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酒店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保安部、工程部每天对施工现场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50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Co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8.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9.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0.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2.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3.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2.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酒店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3.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4.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5.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酒店保安部、工程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8.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5
1、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现场防火安全;
2、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职工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生产管理活动中的消防工作;
3、建立以行政领导、生产、安全等部门为主体,专(兼)职消防干事参加的防火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5、严格按照防火设计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动防火设计。施工现场内不准随意搭建临设;
6、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材料及设备,生产技术部门按规定做好技术鉴定,严格管理、使用、安装各环节的安全防火措施;
7、禁止在有火灾、爆炸或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加强电源火源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生产性用火用电由生产部门审核,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生活性用火用电由行政部门审核,经专(兼)职保卫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审批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9、禁止非正常用火用电。严谨乱接电源,乱拉电线,若需连接电源、电线时,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职工(民工)宿舍严禁使用大灯泡、碘钨灯、电炉和不合格的电热褥等;
10、油漆库和油漆配料间,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严格管理制度,严禁一切火源、火种进入库区和配料间;
11、木材加工车间、木料场、机加工车间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措施。对下角料和其他易燃物,应做好及时清理。严禁烟火进入车间和料场;
1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按性质分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防火、防爆规定;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4、加强对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等重点用电用火特殊工种的业务培训,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5、根据防火部位的不同性质,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并配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16、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6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设置组员2名。
1.2消防管理小组每周日检查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消防管理小组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5成立以安全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的义务消防队,下设四十名消防队员,对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料场仓库消防的管理
2.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2.2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配备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2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布置一个灭火器。
2.3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2.4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种油桶的堆放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6各种气瓶单独设库存放,并在仓库门口设置灭火器。
2.7施工现场的木料禁止堆放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料堆放区设置消防设施一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设在地势低处,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
2.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2.11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现场仓库内物资的堆放严格按照“五距”的要求执行(即垛与剁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业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业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设,并在木工作业棚处设置一组消防设施。
3.2刨花、锯末、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电器闸箱下严禁堆放物料。
3.3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严禁过载运行,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油或缺油。
3.4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生火,或点明火。
4.电、气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4.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4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4.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标志,且二瓶严禁暴晒、撞击,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4.6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且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存放在防雨棚内,统一管理。
4.7电气焊、割作业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执行。
5.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动用电气焊、明火事先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一切用火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准使用。电气焊用火应执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浇灭)“看”(设专人看火)、“检”(焊前检查周围环境,焊后进行详细检查)、“严”(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规定),切在施工区域要设置灭火器。
6.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现场设有消防车辆通道,通道宽度4m,且保证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种物料,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2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牌,并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设置
6.3.1本系统的设置宗旨在保护施工现场、主体建筑及邻近建筑物。
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较困难。须在现场加强消防设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现场四周布设环路消防管网,并由环线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消防系统。本工程施工区室外消防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生活区消防系统为6.0L/S。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泵一台。消防水泵可满足室内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项目中设置一根DN100竖管供主楼施工及消防使用,竖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嘛质水龙带。
6.3.3在施工现场的消防栓处要悬挂消防栓标志牌,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应安装红灯标志。
6.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禁烟标志牌及防火标志牌。
6.5坚持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生活区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区内宿舍的建设保证栋与栋之间的消防要求,最小间距为5m,宿舍内的高度为2.8m,且保证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区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
7.3生活区内设置4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2m×12m的消防车回车场。
7.4生活区宿舍、食堂每栋配置8kg干粉灭火器6~8具,悬挂在食堂、宿舍的门口。
7.5生活区配备消防水桶(大)6个,可用大油桶改装刷红漆备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个,铁锨、火钩、开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7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并配备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
第二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建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应保证通畅。
第五条施工现场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及水泵,保证每座单体建筑都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管道,并在管道通过的每一层设置水带接口,并配置足够的水带、水枪。
第七条24米以上或八层以上建筑临时消防给水管道须配置加压设备,消防立管管径应为65mm的镀锌钢管,并保证消防给水管道的流量、压力符合建筑设计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位置应能保证消防车辆靠近,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在每座单体建筑作业面及存在火灾危险的场所(住宿、食堂、易燃、可燃物品堆放处、动火作业处、保安室)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设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制定用火(动火审批)、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文字记录。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焊接、切割)的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在动火作业周边采取适当防火安全隔离措施,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者采用阻燃材料进行隔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应采取适当隔热保护措施,使用的输配电设备应设置在通风、干燥和常温场所。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对用电设备或者线路的定期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第十三条严禁在在建工程建筑内设置施工人员住宿场所。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施工人员住宿场所与其他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在防火间距内搭建其他建筑或者堆放可燃材料。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拆除完的模板等大量可燃材料应及时清理,临时堆放应设置固定地点且需派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住宿场所消防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的内容实施。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8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及时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做到时时掌握火险动态。
4、施工现场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悬挂各种防火标志或警示牌,预留消防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对员工要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使用的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6、施工现场内消防器具必须按要求,在明显位置放置。
7、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8、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用电机具和设备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9、班组的义务消防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报报告。
10、项目现场安全(防火)员要认真负责的工作,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火情隐患。
11、项目部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并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于职权范围无法处理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12、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13、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移和损坏,确实因消防器材阻挡施工的,要及时报告。
14、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5、要坚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9
1、安全防火组织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
(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用电统一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3、施工现场仓库安全防火
(1)各项目经理部的仓库,应设置在距伙房、锅炉房及一切有可能发生飞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仓库内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应另行存放,不得混杂搁置,并有防火墙隔离。
(3)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以防撞击出火花发生事故。
(4)各仓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好消防用品,如灭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及开关箱,接线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照明,以防电气起火。
4、建立奖罚制度
(1)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并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给予表彰。面临火灾机智勇敢进行扑救,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造成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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