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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保障方案

时间:2022-10-27 08:39:23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 我要投稿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

  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由于一些具有某种职能的具体工作比较复杂,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说明问题,因而公文内容构成势必要繁琐一些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企业用工保障方案(精选7篇),欢迎借鉴参考。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宣城市《关于开展保障企业用工“八大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为绩溪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特色招聘行动。

  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清单,组建服务专班,设立“招聘专员”。从8月份开始,利用100天时间,策划举办至少30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至少10家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提供“一企一策、一招一式”的点对点订制式用工服务。深入打造“2+N”招聘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周三招工、周六招才”以及“四进一促”人才对接招聘会、“金秋招聘月”“夜市招聘”等各类特色招聘活动。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直播带岗、空中推介、线上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实施跨区域劳务协作招聘行动。

  积积极拓宽招用工渠道,加强与皖北、云南、贵州、甘肃等劳务输出地区开展劳务协作,对已建立劳务协作的甘肃省秦安县、武山县加强联系,积极对接发布我县企业招聘用工信息,组织开展驻点招工、定点招工,更大规模引进优质劳动力资源来绩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实施人力资源机构助企行动。

  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同时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让更多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发挥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化优势。(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实施校企对接行动。

  组织企业参加“高校招聘直通车”进校园活动,大力支持企业与县内外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鼓励双方签订就业合作协议,建立校企合作工作群,缓解企业技能人才招聘难问题。推动并指导用人单位和我县徽厨技师学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及定单、定制、定向、冠名班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企校双方签订合作培养协议,按照培养计划以及合作培养协议约定,共同进行培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徽厨技师学院)

  五、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聚焦全县重点企业,瞄准劳动者就业和岗位需求,全面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对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对开展新型学徒制的,按照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充分对接我县重点企业招工需求,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其他重点就业群体的技能开发和培训,做好重点群体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积极支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技能提升补贴、参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六、实施“调剂用工”和企业自主用工行动。

  积极搭建企业调剂用工服务平台,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调剂用工”专场招聘,对用工调剂输出企业,按输出人数给予300元/人用工调剂补贴,按规定保障劳动者在调剂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老员工通过“亲带亲”、“友带友”、“老乡带老乡”等方式介绍引进新员工,在县内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引进人数给予600元/人一次性推荐就业奖励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七、实施企业用工环境提升行动。

  围绕解决经开区员工在住房、公共交通、子女教育、卫生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迫切需求,经开区要加快职工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安居保障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邻里中心、职工之家等涵盖文体、休闲、餐饮、商业于一体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经开区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优先保障经开区职工子女就近入学。加强经开区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增加公交车营运路线和夜班运营班次,增设共享单车服务点。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保障”“重产品轻员工”等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用合理薪酬吸引员工、留住员工。积极引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探索开展“诚信雇主”培育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用工形象。(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人社局)

  八、实施政策支持保障行动。

  鼓励我县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村(社区)为我县缺工企业引进劳动力、动员返乡务工的,在县内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引进人数给予相关机构或个人600元/人一次性奖励;对参加由人社部门或开发区组织赴市外招聘的企业,给予不高于3000元的一次性交通、食宿费用补贴;在财政、税收、场地等方面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上述奖补资金除已有支出渠道以外,由县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2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有效缓解当前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工作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行动内容

  (一)建立服务清单

  1.建立缺工企业清单。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2.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3.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完善人社用工服务专员制度,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备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二)实施助企计划

  1.实施“‘百千万’招聘计划”。利用100天时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以上招聘会,帮助至少1万家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每市组织招聘活动不少于60场,对接服务企业600家以上。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企业招聘用工实名制,定期跟踪汇总签订合同数、就业登记数、缴纳社保数、解决空岗数等情况,确保活动效果。

  2.实施“百家机构助千企计划”。每市组织1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60家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有条件的市,可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根据教学计划,组织进入实习阶段的技工院校学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

  4.实施“跨省劳务协作计划”。加强与黄河流域8省的合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劳务协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驻点招工,更大规模引进省外优质劳动力资源。

  5.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接力计划”。根据企业技能要求,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大规模培养企业急需技能人才。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急紧缺”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加快开展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做大“金蓝领”培训项目。

  6.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积极搭建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保障机制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需求库,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输送劳动力的积极性。

  2.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指导技工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各类培训,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联合企业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培养”“重产品轻员工”“重效益轻保障”的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风向标作用,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用一流薪酬吸引员工、留住员工。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开展“诚信雇主”培育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用工形象。协调解决员工在子女教育、住房、卫生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提高在企业工作幸福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用工保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靠上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厅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分类精准施策,确保有的放矢。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综合施策。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活动,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要以开展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为契机,搭建各类用工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就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服务保障企业用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原则,在切实做好全市解除“静止”状态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用工保障,全力保障经济运行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做好企业用工需求统计。落实分包走访企业制度,及时对接企业和有关部门,摸清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掌握企业在岗职工、放假职工、外出职工情况,靠前做好用工服务。建立企业用人需求动态清单,动态掌握和更新企业用人信息,并及时发布。(责任单位: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

  (二)畅通招工就业服务渠道。持续开展常态化网络招聘“春风行动”,利用好各类就业招聘网络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用人信息;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院校各类线上云上招聘活动;为重点用人企业开展“直播带岗”活动,确保招工引才不断线。启动“共享员工”机制,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建立餐饮、文旅等服务业企业与工业企业的员工余缺调剂输送机制。发挥“零工市场”调节作用,向全市各村社区发布用工信息,挖掘本地剩余劳动力资源。鼓励引导市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企业跨区域招工,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文旅局、商务局)

  (三)支持企业在岗培训。指导企业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方面开展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规上企业可采取项目制的形式开展培训,纳入享受政府补贴范畴。指导具有自主评价资质的企业积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评价,加快企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人社局)

  (四)做好职工返岗交通保障。为复产企业提供公交车、客车等运输车辆,可根据企业需求对企业工人实行点对点接送服务,做好企业用工运力保障工作。(责任单位:交通局)

  (五)落实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好疫情期间的各项政策,提升网上办理效率,确保稳岗补贴、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等政策落实到位。利用好省公益岗提质扩容计划,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困难就业人员就业兜底保障,3 月底前确保1100 人上岗。(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区)

  (六)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失业监测,妥善处置失业风险,防止失业率上涨,确保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稳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畅通投诉和受理渠道,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争议。特别是在“静止”状态期间,加强企业职工在企业或在家中时工资劳酬方面的保障,防止因工资劳酬产生纠纷。(责任单位:人社局)

  (七)做好指导协调。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指导其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人社局、工会、教育局、妇联)

  (八)做好就业监测跟踪。跟踪重点企业用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回流等情况,定期开展形势会商,对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责任单位: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企业用工保障工作专班,由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由李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发挥牵头作用,负责全市企业用工保障和稳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提升服务效率。大力推行线上招聘活动和线上业务办理,推行不见面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用工招工。

  (三)强化落实落地。摸清企业需求,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企业用人信息和稳岗就业各项政策内容。开展服务落实落地专项行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政策找人”活动,推动政策落实。

  (四)落实督导机制。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实行日报告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办负责,每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4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4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摸清企业缺工情况,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以“十强”产业、“四上”企业、重点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缓解企业缺工问题,保持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三项清单

  1.全面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局等部门,汇集“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名单,形成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企业服务名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名录,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掌握企业用工情况,组织企业通过青岛市企业急需紧缺用工对接平台填报缺工信息,或将岗位需求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措施做好就业服务。

  2.强化人力资源数据归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接,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纳入人力资源数据库。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运用市就业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掌握有就业需求的失业人员信息,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大力收集求职者信息,对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劳动者,要将其求职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进一步丰富全市人力资源数据库,为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匹配奠定基础。

  3.发挥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作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企业数量,选择业务能力强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用工指导、需求发布等服务,企业有需求也可随时联系就业人才服务专员,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提供精准就业人才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建立督导联络员制度,为每个区(市)安排1名处级干部作为督导联络员,协调解决区(市)在服务企业劳动用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专项活动

  1.密集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2021年青岛市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结合企业用工需求摸排,利用100天时间,分行业、分领域、分专业、分群体举办各类特色招聘专场。全市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0场,其中组织民营企业招聘专场100场。依托中国海洋人才市场(山东)、青岛人才网,举办“青岛市2021年综合性人才招聘会”等现场招聘会13场,“我为企业找人才”系列线上招聘会10场。聚焦我市13条重点产业链,与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专业的系列招才引智活动。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企业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招才引智名校行”“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蓝洽会”等促就业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校企联动联合等形式,联合开展招聘服务活动。举办青岛市重点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供需对接洽谈会,开展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服务外包等精准服务,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建立服务企业用工需求监测机制,调查分析企业用工需求和专业方向,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组织技工院校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安排技校生上岗实践,解决企业用工缺口。调整和完善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加大校企合作和招生力度,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的急需紧缺用工需求。

  4.举办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大会。加强与国内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和对口协作地区对接,搭建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院校间开展劳务合作,推动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储备和供给。到2021年底前,在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以及我市对口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基地不少于100个。

  5.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及考核,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政策。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用活用好项目制培训,大力开展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培训。对接乡村振兴攻势,推广乡村技能培训夜校模式,打造技能培训流动课堂,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参训便利度。全年开展各类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万人(次)。

  6.启用灵活就业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创建、市场运作”的原则,创建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依托平台建立灵活就业岗位和人员信息库,开展线上供需对接、技能提升、共享用工等服务,扩大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社保等政策供给,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7.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集中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动态跟踪服务台账。建立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服务体系,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政策咨询等精准帮扶,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搭建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扩大校企合作渠道,为院校、企业、学生提供岗位对接、补贴申报、提升能力等“三位一体”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用人育人难题。

  8.开展共享用工对接服务。通过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共享用工需求,将具有工作性质相近、工资待遇相近、技能要求相近等同质化特点的员工通过系统匹配,提高用工效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共享用工指导,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讲,明确释明法律边界,妥善处理共享用工劳动关系问题。

  (三)健全用工保障服务机制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搭建“HR线上直通车”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利的招聘服务环境。强化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合作地区有关单位、机构关系,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派出技术人才、建立培训基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为劳务合作地区就业创业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整合资源促进东西劳务协作。

  2.优化技能人才培养资源配置机制。鼓励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学历与技能双元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联合招生,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3万人以上。大力实施青岛市职业院校“领航计划”“扬帆计划”建设项目,着力在技工院校建设一批优质专业。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和指导,为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加强工资宏观调控指导,落实最低工资调整工作,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主要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变化相匹配。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作用,建立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调节工资分配关系提供决策支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和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劳动者维权。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市局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市)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提升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活动,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通过引入AI远程招聘系统,实现岗位实时发布,面试实时进行,数据实时统计,人岗实时匹配,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推广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5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1年新增就业工作,帮助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主渠道作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工作专班,设立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积极为企业搭建用工需求对接平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活动目的

  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返乡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来临就业,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三、对接企业及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分工

  见附件五《246家规模以上企业包靠分工》。

  四、活动要求

  (一)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各企业用工服务专员要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摸清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分普通用工、大专以上毕业生),详细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岗位、需求人数、岗位要求、福利待遇等情况,并筹集企业用工信息,协助企业做好招工简章的拟定,制作招工宣传材料。

  (二)全面做好临朐公共就业网的宣传与使用。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在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的同时,要及时帮助下载并宣传临朐公共就业网,确保各企业人力资源人员熟练掌握临朐公共就业网,并通过该网站及时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

  (三)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人社局调查汇总企业用工需求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临朐公共就业网等渠道宣传企业用工信息,同时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全年招聘会安排、《致临朐在外大学生、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制作成年历,广泛发送到镇街、社区、村居,做到企业用工信息全覆盖。

  (四)强化对接,引导企业建立省外劳务合作基地。人社局加强与已建立的省外劳务合作基地(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联络沟通,实时发送我县企业用工情况和招工简章。各企业要主动建立在外劳务合作基地,争取当地人社部门支持,协助企业招工,建立长效劳务合作机制。

  (五)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各企业用工服务专员要多措并举,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多渠道帮助企业招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各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初次对接企业于2021年1月12日前完成,做到企业底数清、用工计划清、服务事项清,相关表格报临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场科,以后对接调查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联系人:王斌;电话:0536-309xxxx;邮箱:xxxx。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6

  为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按照“抓转型、促发展、做示范”的要求,以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核心,以市、县两级重点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完善和落实惠企政策为抓手,突出“双30”企业(规模效益30强企业和高成长性30高企业)培育、转型升级、要素保障、环境优化,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努力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水平,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不断增强我市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转型示范市,为我市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规模实力有新提升。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以上,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

  转型升级有新成效。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

  服务效能有新提高。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办理,政策范围内问题办结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一是完善企业服务工作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集召开一次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开展“企业服务直通车”活动,对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分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席办公,现场解决问题。利用网络平台,组织问卷调查,反馈各级部门服务情况,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完善重点服务企业制度。按照“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要求,继续做好“双30”企业培育服务工作,由市级领导分包、市直有关部门联系,集中各种要素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促进惠企政策落实。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财税、金融、要素保障、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注重企业共性问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深入重点服务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现场解答企业运用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政策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实时监控、定期分析“双30”企业运行状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出政策建议。国税、地税、统计、银监、供电等部门每季度定期向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分析。加强煤电油运保障协调,探索建立电煤应急储备制度,增强应对电煤紧张的应急保障能力。加快电力项目工程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有序供电方案,保障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正常生产。运输方面,建立健全协调服务机制,保障重点企业产品和原材料运力需求。用地方面,严格建设用地报批征收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努力拓展企业用地空间,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

  (三)强化银企合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与各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信贷指标和项目调增额度。以“双30”企业为重点,引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支持企业利用并购贷款、信托基金、动产抵押、股权融资、票据贴现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二是继续搞好银企对接。继续分行业、分地区举办银企对接活动,逐步建立银企信贷沟通协调和资金需求信息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银企合作项目资金跟踪监测,确保签约资金落实到位。三是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四)强化人才培训,破解企业用工难题。一是完善企业用工服务平台。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调查,准确掌握企业用工和各类劳动者就业需求信息,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平台。根据企业需求安排综合性或专题性招聘活动。二是大力推动校企合作。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完善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推广“订单培养(培训)”模式,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定期举办校企对接活动,引导企业员工到职业院校对口接受技能培训或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对口基地。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特设岗位、设立专项研发经费等措施,吸引专业技术人才来我市从事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

  (五)强化政策引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实施高成长性产业提质加速工程,全力打造国家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制订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国家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优势,重点发展发动机、车桥、自动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和专用车等整车产品,加快推进奇瑞汽车基地年产61万台发动机、中国兵装产业园年产40万支汽车车桥、中轴集团年产200万件变速箱等项目建设。以扶持我市“省装备制造业30强企业”——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厦工机械有限公司、崇义轻工有限公司和“省汽车工业30强企业”——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轴集团有限公司、中原活塞股份有限公司6家企业为重点,做大做强装备制造及汽车及零部件行业。二是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以焦煤集团新材料产业园为基础,打造以现代化工为主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推进焦煤集团开元化工年产15万吨环氧氯丙烷和8万吨环氧树脂、多氟多年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等重大项目建设。以精深加工、节能降耗、重组整合为着力点,改造提升铝、化工、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打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三是实施先导产业跨越发展工程,培育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集群。以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自主技术产业化为着力点,以终端应用为方向,推动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卓林数码年产8000吨新型特种专用薄膜、多氟多年产2万吨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等一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四是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建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的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中内配申报国家级工程试验室,支持多氟多、江河纸业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六)强化扩大需求,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一是搞好产销对接。建立上下游企业产供销对接长效机制,以煤电铝、化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等行业为重点,适时举办重点行业产品供需衔接活动,积极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同配套产品对接、市重点项目同市内工业产品对接、市内品牌产品生产企业与大中型流通企业对接。二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瞄准市场需求和消费热点提升产品质量,扩大产品销售规模。三是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大力发展信贷消费、网上购物、租赁消费等新兴消费业态。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着力发展直营店和乡镇连锁商业中心。推进社区商业发展,鼓励连锁企业进社区开办便民网点。

  (七)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制定出台我市配套措施,重点实施企业素质提升、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3项工程。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等。规范发展各种类型信用担保机构,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创投、风投、典当和融资租赁进行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集合信托计划。三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技术、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在中小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试点,继续实施百万中小企业信息化体验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信息化服务。加强创业辅导,建设并扶持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四是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快中小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提高创新能力,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八)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服务常态化。以“强化服务、提高效率、资源共享”为原则,充分利用省企业服务网络平台,采取上下配合、互相联动的方式,促进政企沟通,营造服务氛围,整合服务资源,形成服务合力,共同帮助企业释疑解难。市企业服务网管理工作由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市、县级重点服务企业,并引导企业通过网络提交需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根据企业问题内容和属性,及时分发并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对答复意见进行跟踪、督促、汇总、报告。通过对网络服务平台的制度化管理,使我市企业服务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期化。

  (九)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企业维权体系,畅通企业投诉受理渠道,严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组织律师团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形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清理整顿涉企收费。重点清理建设领域的审批性、审批前置类收费,生产经营领域的强制性、垄断性检验、检测、鉴定、认证类收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凡未按规定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规范开展扶贫济困、企业赞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简化报批、审批手续,大力推广“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网上审批,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监督作用。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深入整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全市企业服务工作继续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办法,在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充实企业服务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实现企业服务工作常态化。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方案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有计划地开展交流培训活动,确保企业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进一步健全督导机制,各级企业服务活动机构要定期开展巡视督导,围绕政策落实、要素保障、项目建设、企业减负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情况,了解掌握企业需求,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底由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适时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宣传企业服务热线电话以及本地、本部门企业服务渠道,帮助企业熟悉并运用服务平台,增强政企沟通效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总结宣传企业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关心企业成长、服务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企业用工保障方案7

  为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加强用工保障服务,满足我市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结合我市企业用工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2022年企业用工服务“十百千万”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坚持以稳就业为主线,以防控疫情为重点,落实运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现持续有效保障企业用工的目标。力争2022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开展“十百千万”系列活动

  (一)开展十个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坚持用工服务保障贯穿全年常抓不懈根据不同时节劳动力供求情况,适时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妇女网络专场招聘”“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就业帮扶行动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残疾人招聘会”“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各县(市、区)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求职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托基层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在广泛收集整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和人力资源供给信息的基础上,力争全市举办各类招聘会300场以上,提供2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一是开设“线上招聘超市”,按行业、岗位、区域类别在市县人社部门网络招聘平台同步上架招聘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直播招聘活动,开展农民工网络招聘,同时依托历年来建立劳务合作对接的成果,与省外百个劳务合作城市人社局配合将直播内容同步推送给当地劳动者观看,帮助我市企业在异地招聘;三是通过“毕业生云面试”微信小程序,“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专栏,“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打通招聘、求职线上对接新通道,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做实百企招工引才对接

  1.实施“百村百企劳务对接活动”。推广“村企合作”模式,计划组织200家规模以上企业,深入省内外100个以上镇村举办劳务对接活动。一是打造“村企直通车”,引导企业尤其是规上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富的镇村建立用工供需对接渠道,开辟更多、更稳定的人力资源输入渠道。二是拓展劳务合作工作站。继续加强和异地商会、人力资源机构联系,依托异地商会建立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建立企业与当地人力资源机构的对接渠道,全年力争新增10个异地劳务工作站,帮助企业引进省外人力资源。三是开展“点对点”城市间招聘活动。选择长期对接的劳务合作城市,在当地常态化推介我市用工需求信息,适时联合当地开展线上“点对点”省际专场招聘活动。

  2.开展百校百企对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高技术人才,计划引导100家以上规模企业与省内外100家以上职业院校实现对接。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的精准对接,为企业“智能制造”提供人才保障。一是举办异地招聘会。在具有较大辐射影响的省外人力资源市场或高职业院校集聚城市举办2-3场技工招聘会或校园招聘会,为企业引进技术员工。二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50家企业参加“闽西南”校企对接会,引导我市企业与全国各职业院校对接合作,搭建校企长期合作平台。三是举办市内校园招聘会。在全市开展企业进校园精准对接系列活动,分层级、分行业召开10场以上“专企对接”精准招聘会,实现专业学生和对口企业精准对接。

  (三)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

  做精做强“以老带新”模式,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引导企业挖掘老员工资源,把员工培育成企业的宣传员,现身说法引导乡亲朋友前来泉州务工。通过3年时间形成企业老员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高职院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用工引才招聘活动的浓厚氛围,发挥“乘数效应”帮助企业招聘各类用工。

  1.给予引工奖励。我市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不含各县、市、区间流动)介绍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初次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

  2.授予荣誉称号。对帮助企业招聘30人以上、20人以上和10人以上的老员工,可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分别授予“金牌引工大使”、“银牌引工大使”和“铜牌引工大使”称号。

  3.出台配套政策。施行新市民积分制措施的地区,可出台政策,分级对“引工大使”给予积分方面的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套出台新员工来泉务工生活交通补助,通过大数据路径比对,对来泉务工一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补助,解决新员工来泉务工“人生地不熟”的困扰。

  (四)做好万家企业用工调查

  强化“基础信息研判发布”,做好企业用工现状摸底和形势研判,做好各个时期的用工研判,为政府决策和服务企业用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1.年初在全市开展“万家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我市企业用工问卷调查,为形成“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提供更充实、准确的数据依据。

  2.每月对全市400家重点监测企业进行岗位动态监测。通过每月对规上企业的岗位监测,及时了解企业岗位情况,实现岗位动态监测就业失业情况“晴雨表”功能。

  3.每季度发布“泉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练好“内功”,更好地满足员工合理需求。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招工引才队伍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系列活动作为落实政府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人员、资金、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组建招工引才服务组,指派专人负责系列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活动经费,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政策辐射效应

  通过各级政府人才服务网站、主流媒体、自媒体、企业服务微信群、抖音短视频、就业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各类优惠政策,特别是“稳就业奖励”“稳岗补贴”“引工用工奖励”“创业担保贷款”等社会关注的政策的宣传。各县(市、区)也要因地制宜,组织专人开展“政策宣传周”入户入企进行面对面宣传等,让尽可能多的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劳动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快补贴兑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双轮驱动”,落实资金扶持,提高服务企业用工水平和效率。一是落实“引工稳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老员工、相关单位成批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兑现用工服务相关奖励,确保奖励政策发挥应有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或出台引才用工奖励政策,提升奖励力度;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各地可对接全国性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专业机构的数据网络及招聘活动成功经验,购买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成果,创新企业招聘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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