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是指主体结构为瓶状,一般充装气体(可以是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吸附气体等)的可移动的一类压力容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液化气瓶。
第三条供应科采购气瓶时,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置。
第四条供气单位供应气瓶时,必须提供气瓶的检验证明,在气瓶上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五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六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七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八条使用气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3、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4、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5、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7、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10米;
8、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气瓶和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
10、在密闭和狭小的空间进行作业时,要保证有良好的通风;
11、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12、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13、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4、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第九条气瓶发生爆炸,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公司安环科。
第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外协工队的气瓶安全管理。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气瓶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检验和报废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气瓶安全管理职责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气瓶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气瓶供应商,确保所购气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运输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气瓶的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 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气瓶,遵守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使用中的气瓶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气瓶安全管理要求
1. 采购要求:
(1)采购气瓶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气瓶质量可靠。
(2)所购气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完整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2. 运输要求:
(1)气瓶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或发生泄漏。
(2)运输过程中应固定好气瓶,防止气瓶滚动或碰撞。
3. 存储要求:
(1)气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专用场所,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
(2)不同种类的气瓶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4. 使用要求:
(1)使用气瓶前,应检查气瓶的外观、阀门、压力表等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2)使用气瓶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连接管路和接头,防止泄漏。
(3)使用完毕后,应关闭气瓶阀门,将气瓶存放在指定位置。
5. 检验要求:
(1)定期对气瓶进行检验,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检验应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五、气瓶报废处理
1. 经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气瓶,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气瓶应做好标识,防止误用,并交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气瓶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检验和报废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 气瓶采购与验收
第四条 采购气瓶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确保气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 采购的气瓶应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压力等级、容积等信息。
第六条 验收气瓶时,应检查气瓶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伤、锈蚀等问题,同时核对气瓶的标识与采购订单是否一致。
第三章 气瓶运输与储存
第七条 运输气瓶时,应遵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确保气瓶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碰撞、摔落等意外情况。
第八条 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干燥、无火源、无静电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第九条 储存气瓶时,应按照气瓶的种类、压力等级和容积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 定期对储存的气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 气瓶使用与操作
第十一条 使用气瓶前,应对气瓶进行检查,确保气瓶完好、标识清晰、阀门灵活。
第十二条 使用气瓶时,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连接气瓶与设备,确保气瓶与设备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
第十三条 严禁在气瓶附近进行明火作业、吸烟等危险行为。
第十四条 使用气瓶时,应注意观察气瓶的压力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 气瓶检验与报废
第十五条 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 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及时报废,报废的气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报废的气瓶应进行登记,并设置明显的报废标识,防止误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
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四、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预防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气瓶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气瓶安全管理原则
1.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2. 定期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气瓶无损伤、无泄漏。
3. 实行气瓶分类存放,避免混放导致事故。
4. 严格执行气瓶的充装、运输和报废规定,确保操作规范。
四、气瓶采购与验收
1. 采购气瓶时,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确保气瓶质量。
2. 验收气瓶时,应检查气瓶外观、标识、合格证等,确保气瓶符合规定要求。
五、气瓶储存与使用
1. 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专用场所,远离热源、火源。
2. 气瓶应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3. 使用气瓶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气瓶阀门关闭严密,防止泄漏。
4. 严禁对气瓶进行敲击、碰撞、滚动等可能导致气瓶损伤的行为。
六、气瓶运输
1. 运输气瓶时,应使用专用车辆,确保气瓶固定牢固,防止滑动和碰撞。
2.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行为,确保气瓶安全。
七、气瓶报废与处置
1. 气瓶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避免继续使用导致事故。
2. 报废气瓶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拆解、丢弃。
八、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定期对员工进行气瓶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员工进行气瓶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九、监督检查与考核
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气瓶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气瓶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本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内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降低气瓶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厂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压气体的气瓶。
3、本制度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1)、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氧气、氮气、空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
(2)、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 、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的):二氧化碳、氯气、氨气。
4、气瓶的压力系列如下表规定。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
压力(Mpa)类别 高 压 低 压
公称工作压力30
12.585321.61
水压试验压力453022.518.8127.54.532.41.5
5、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 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小于8Mpa。
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7、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 的规定。
8、气瓶应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
9、气瓶的产权单位供应公司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证明书、气瓶装气记录、气瓶打压试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供应公司应向太原市 劳动局报告本单位拥有气瓶种类和数量,
二、气瓶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供应公司负责氧气瓶的外委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乙炔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
2、供应公司负责全厂气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气瓶检验部门对气瓶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
3、使用气瓶单位负责气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记台帐,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保证气瓶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4、化学车间、医院等化验部门,使用专用气瓶必须制定气瓶管理制度。
5、物业公司对家属区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监部质检金相组负责,对未到检验期气瓶又发现钢瓶外壳有问题,进行金相探伤检查鉴定工作。
三、气瓶充装和定期检验
1、制氧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发《气瓶安全鉴定规程》规定,结合本站情况要有保证充装安全的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气瓶充装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3、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不准充装。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2)、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
(7)、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气瓶采购与验收
1. 采购气瓶时,应选择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确保气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验收气瓶时,应检查气瓶外观是否完好,瓶体是否有裂纹、变形等缺陷,瓶阀、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三、气瓶使用
1. 使用气瓶前,应检查气瓶是否在使用期限内,瓶内气体是否与使用要求相符。
2. 使用气瓶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将气瓶置于高温、明火等危险环境中。
3. 禁止对气瓶进行敲击、碰撞,避免瓶体受损。
4. 不得擅自改变气瓶用途,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放尽,应留有一定余压。
四、气瓶储存
1. 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无明火的地方。
2. 不同种类的气瓶应分类存放,防止混放。
3. 储存气瓶时,应确保瓶体稳固,防止倾倒、滚动。
五、气瓶运输
1. 运输气瓶时,应使用专用气瓶车或气瓶架,确保气瓶固定牢靠。
2.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颠簸、碰撞,防止气瓶受损。
3. 运输气瓶的车辆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搭载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六、气瓶检验与报废
1. 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瓶体、瓶阀、安全附件等完好无损。
2. 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3. 达到报废标准的气瓶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气瓶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气瓶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能够正确使用和储存气瓶。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
1. 公司应定期对气瓶的使用、储存、运输和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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