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状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状况调研报告1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湖北武汉等地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畅通工作机制。武汉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部署养老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规划、财政、卫生、人社等48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市社会养老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落实场地和工作人员,实行实体化运作、一体化协调。
科学编制规划。编制并实施了《武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建设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同时加强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互动,形成“10分钟养老服务圈”、“15分钟卫生服务圈”、“15分钟文化服务圈”相互呼应的格局。
多方聚合资源。武汉市依托养老信息系统组建服务团队,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偿、低偿、无偿的定制服务。由政府和出资,采取床位投保的方式,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风险规避能力。黄冈市充分利用因教育资源优化撤并的学校房屋、村委会空闲办公室或租赁村内闲置的房屋,有效解决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的建设场所。咸宁市走“医养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利用大型企业改制后医院闲置资源,创办以护理为特色的养老机构。
优化政策导向。武汉市在投融资政策上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鼓励支持保险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土地供应政策上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准入门槛政策上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加快办理流程,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
推进改革试点。武汉市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咸宁市试点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村级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服务的优势,开展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试点建设。
发展院办经济。黄冈市创新办院思路,发展院办经济,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开展“以副补院”活动。利用院内闲置地发展种植养殖业,不仅可以满足院民日常所需和部分生活补贴,同时也为老人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和谐、安逸的生活环境。
(二)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庐江县60岁以上老人达到1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8%,高于全国合肥平均水平。全县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全部转为城镇户口,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每人每月620元,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标准每人每年2420元。困难重病老人,民政部门给予二次大病医疗救助,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长期医疗护理补助,每人每天126元。
巢湖市60岁以上老人约2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平稳运行。出台了《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巢湖市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巢湖市敬老院安全管理细则》、《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敬老院生活水平。每个院民月供养标准800元,每月发放零花钱80—100元,定期发放生活用品等。
三是2012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巢湖市五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3年巢湖市首个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凤凰社区服务站正式投入使用。四是推进农村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做好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2013年兴建农村老年幸福院28所,2014年计划完成18所。
包河区60岁以上老年人8.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6%。近年来积极打造“金色拐杖”养老服务品牌,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建设。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一是着力强化养老事业保障措施,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老龄事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养老事业发展。今年设立了“社会发展公益金”,拿出500万元种子资金开展公益创投活动。二是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启动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以点带面。以骆岗敬老院为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成包河花园养老院,面向社会运营,实行信息化管理,医养结合的管理模式。三是探索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构建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分级管理、统一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投资500万元建成总面积850平方米的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养老社会组织负责营运。四是积极推进专业社工介入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慈善助老”项目,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购买社工岗位,通过区政府补贴,鼓励民办养老机构配备专业社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通过调研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我们了解到合肥养老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呈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社会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农村养老基础薄弱,是整个养老事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服务模式单一。公办养老机构一家独大,社会化养老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庐江县仅一家公办社会福利院,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显然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公办养老机构从服务对象看,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人群,采用集中供养的方式,而更多的农村空巢老人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还处在自养的初级阶段,居家养老形势严峻,目前多数由村干部、亲友、邻居提供简单的协助;从服务内容看,已建成的敬老院集中供应的老人仅能得到最基本的日常起居照料,没有专业护理。
养老机构建设滞后,服务功能脆弱。由于投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巢湖市、庐江县的一些敬老院基础设施差,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各项标准。除新建敬老院外,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设施简单,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人员少、待遇低,和城市养老机构及社区活动中心相比,普遍缺乏相应的娱乐文化设施,没有专业护理及精神层面的辅导及扶助。我市自“515敬老工程”实施以来,敬老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不高,相当部分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的情况,存在五保集中供养不足与敬老院入住率低等突出矛盾。巢湖市、庐江县、包河区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多是退下来的村干部或下岗职工,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社会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乏培训,文化偏低、专业不强、工资不高,缺乏责任心,从而造成养老机构业务仅限于保障老年人吃饱、穿暖,无法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农村保障体系不完善,服务网络不畅。体制机制不健全,缺少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缺少具体的政策支撑。无论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高龄补贴,从保障范围到补贴标准,离城市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如合肥市80岁以上高龄津贴已达到年人均600元,而巢湖市、庐江县只有年人均400元。在社会救助方面,相当一部分家庭困难的老年人难以纳入保障范围,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人无法保障,保大病、保住院的能力严重不足。农村敬老院缺少正常的财政保障,镇财政只能维持日常运转,后续配套设施和维修经费普遍不足。相比城市居家养老在通信、交通、网络的便捷,农村交通不便,现代化水平不高,没有建立养老服务呼叫平台,突发状况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助。
综合背景差异,固守传统模式。一是观念差异。虽然整个社会的养老观念在转变,但是在农村地区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还是很重,不到不能自理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普遍存在,95%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在家庭养老,对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方式接受度和信任度偏低。二是收入差距。城市老人大多有退休金,而农村老人主要靠种地所得或由子女接济,大多数农村老人买不起养老服务。三是地域文化差异。城市老人文化素质较高,兴趣爱好广泛,居住集中,开展活动方便,而农村老人居住分散,除了聊天、打牌,基本不参与其他文化娱乐活动,不便于开展活动。
三、对策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重视顶层设计作用,重点谋划农村养老事业
在制定我市养老服务相关发展规划中,重点加强对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养老事业的整体规划,把农村养老服务这个短板放入全市养老服务的全局中重点谋划,以利于统筹推进我市农村事业。首先是推进城乡统筹、部门协作。以城乡统筹为基本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的均衡性,减少城乡养老水平差距。加快农村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建设一体化进程。明确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在各部门间形成合力,确保养老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增强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其次是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农村集中供养项目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敬老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点,集中资源提高中心敬老院建设水平和服务管理水平,以高水平的敬老设施吸引散居五保老人入住,提高集中供养率。对现有入住率较低的敬老院,增加运营灵活性,鼓励承担部分社会养老,减少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推进农村敬老院的社会化进程。三是落实相关政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作为公益性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需要公共财政支撑,更需要连续稳定的政策保障支持,完善对于建立较早的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经费补贴政策,使其也能享受到政策优惠,提高运营积极性。
(二)加强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培养多元化养老新模式
1、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基础工作。
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摸清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建立家庭、财产、健康档案,动态管理。要突出服务重点,对于高龄、“三无”、失能半失能和“空巢”等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要经常过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其生活困难。在县、乡和村社组织的推动下,充分依托和利用养老机构及其管理服务经验,整合村社相关养老服务资源,切实发挥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日间照料所的作用,逐步建立农村养老服务网。
2、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鼓励试点邻里互助养老模式。
充分利用农村邻里间距离近、感情亲、易沟通等特点,按照就近原则,以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需求为目标,以“空巢”老人和轻度失能老人为互助重点,以建立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小组为抓手,积极吸纳农村志愿者,将志愿者与受助老人结为“邻里互助”对子,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探索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管理,逐步改善服务条件、丰富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拓宽思路,多元投入,整合利用农村养老资源。
从政策方面解决敬老院的定性、定位、编制等问题,保障其享有基本的财权、人事权和编制权。从建设方面打造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对敬老院的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公办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化养老行业,政府给予相应补助和政策优惠;指导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整合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寻求多种运营模式,可以借鉴咸宁市老年公寓的合作建设模式,民政部门提供土地作价入股,吸纳民营资本负责养老设施建和后期经营管理。其中公办的社会福利中心做公益性的中低档养老服务,民营资本建设的老年公寓则做高档的颐养护理服务。
4、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提高待遇,增加培训,加强敬老院管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可以吸纳专业民营养老机构先进经验,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或通过公办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托养中心来拓展养老服务对象和范围。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可以大胆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要求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采取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有效解决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问题。
5、提标扩面、缩小差距,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大力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金额及老龄津贴补助标准,减少和城乡差距,在有条件的村(居)积极推广老年人生活补助发放制度。医疗保障在全覆盖的同时,对于患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对社会救助或政府托底的方式给予保证,不让他们因病而返贫。比如对五保老人医疗救助重心前移,着力解决五保老人因无力垫付医疗费用放弃治疗的问题。完善现有养老保险模式,和现有五保老人护理保险制度类比,将失能及特殊慢性病老人的护理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扩大保障人群范围。
6、培育试点、医养结合,实现农村医疗养老资源融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提出了明确要求,既要为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要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病老人、恢复期老人、残障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提供养老和医疗相融合的服务。借鉴合肥城区已有相关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农村敬老院和乡镇医疗机构合作深度,或试点培养专业医护型养老机构,积极探索重点针对农村慢性病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的新模式。
7、加强监督,注重长效,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的综合绩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确保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充分发挥合肥新建立的市级老人服务需求评估数据库对于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指导作用,邀请专业机构给本区的养老机构“打分”,将评估结果作为此项工作政府补贴的必要条件。
(三)全面发挥各界力量,扩大农村养老工作参与面
1、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到农村养老领域,加强调研,针对农村老年人特点并结合当地农村的服务资源和经济条件等情况来设置和实施具体的服务活动,确保服务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建议将农村居家养老中老人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作为突破口,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逐步满足不同层次居家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2、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当前我国社会公益性组织正处在蓬勃兴起的阶段,一大批有能力、有意愿的爱心人士加入各种慈善组织。但是在农村领域,社会组织介入还不深入。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进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
3、加快农村养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将合肥城区实行的养老服务呼叫平台引入到农村养老领域,填补我市农村养老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空白。
4、加强农村养老形势的舆论宣传。做好农村养老工作,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也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首先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养老陈旧观念,其次要引导全社会关注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农村老人基本没有话语权,在公共舆论平台也缺少关注,不让农村养老成为“被遮蔽的角落”,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媒体的责任。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状况调研报告2
养老保险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并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对他们提供维持基本生活资料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积极探讨建立完善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对于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养老社会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几千年来所奉行的家庭养老传统格局将会逐渐被养老社会化的新格局所代替。养老社会化将是本世纪人口老龄化的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
据有关统计,1952年退离休人员2万人,退离休金及医疗福利支出9万元。1987年底,退离休人员2201万人,增长1100倍,退离休金及医疗福利支出375亿,增长41万倍。而到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退休职工达4000万人,退休费总额达520亿元,相当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7% ,至本世纪2030年将超过30% 。上世纪80年代,由7.75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一个老年人,到本世纪2050年,将由1.92人供养一个老年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是此增彼减的对应关系,用于老年人支出费用大幅度上升,一方面使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一方面减少积累资金的份额,影响了社会扩大再生产。同时,随着老年人数量增多,对商品、交通、住宅、文化娱乐、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方面,都有特殊需求,并在城市规划、住宅建设、社区建设、服务设施上,都提出了新课题。
而事实上,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比预期的要快。上世纪末,我国实际上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是我国人口结构的一次重大变化。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核心问题,说到底是个养老问题,它涉及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的生活条件,而且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清人口老龄化形势,增强人口老龄化意识,为建立完善养老社会化创造有利的条件。
但是,养老实行社会化,并不意味着将老龄人口由国家和社会全部集中养起来,这在我国任何时候都是不可能的。因此,人民银行应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将养老统筹与老年福利设施纳入中央银行自身发展计划,逐步增加投入。各级人民银行要切实担负起社会化养老责任,按自己所能和社会需要,兴建和投入资金,为发展中央银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构建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
1、建立完善经济保障体系。
今后,人民银行退休人员将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提供生活所需的费用。因此,人民银行应结合新情况,创造新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社会主义养老保险制度,要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并通过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险统筹,使退休人员的养老补贴,能按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和增加,以切实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
一是逐步实现退休基金统筹规范化、制度化。对人民银行系统员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完善多层次的养老退休金统筹制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要使退休基金统筹范围、形式、项目和标准,与经济水平相适应,与物价上涨或与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挂钩。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监管“保命钱”。养老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要进一步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管、发三个关键环节制定相应规程,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制约机制,保证人民银行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尤其是对养老金的发放,坚持层层把关,分级负责,从制度上防范和控制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其安全完整。三是建立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退休人员确有生活困难者,要实行救助制度。为此,仍然要大力提倡子女供养照顾老人。即使国家经济发达了,老人靠子女照料供养依旧是基本形式。这是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体现。
2、建立完善再服务体系。
人民银行老干部是中央银行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都属于劳动力资源,应加以开发利用,以切实解决“老有所为”的问题。
一是在政策、组织、措施上,各级人民银行要为开发利用老干部人力资源服务。首先制定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收入。其次建立退休人员协会,把退休人员组织起来,兴办实体或咨询服务机构。再次建立“老年人才中心”为愿意工作的人和用人机构牵线搭桥。二是实施弹性退休政策,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在职年龄。多数人民银行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许多老干部都具有金融专业知识、丰富经验与工作技能,是中央银行事业尤其是基层央行发展的宝贵财富。所以,合理开发利用老年人劳动力资源,既让退休人员老有所为,又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措施。三是利用人民银行内联网络优势,建立以人行地州市中心支行为主体的老年服务网络。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退休后都要经历从能够自理、半自理到不能自理,甚至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过程。所以对退休人员生活确实需要照料服务的,各级行老干部工作部门应尽力组织提供服务,或提供定时、专项服务。
3、建立完善精神生活体系。
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兴趣的需要,各级人民银行要以本级机构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场所,以切实解决“老有所乐”的问题。
一是各级人行要建立完善多功能的老年人文化娱乐场所,或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或兴办老年人活动室,或完善老年人活动园地。二是老干部工作部门在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旅游等活动时,实行低费或免费服务。三是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老干部工作部门应经常组织退休人员听讲座,普及保健知识,因地制宜推广适应老年人特点的健身术活动,增强体质。
4、建立完善老年教育体系。
老年同志拥有充分的休闲时光,渴望多姿多彩的晚年生活,同时也希望再次回到集体之中,得到新的友谊。只有满足个人兴趣爱好,丰富生活,才能心旷神怡,健康长寿。因此,各级人行应充分利用老年活动场所办学习班、开讲座,并为愿意进入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的老年同志提供方便条件,使老年人重新获得学习机会,以切实解决“老有所学”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培训学习,例如知识型,即文学、历史、地理、时事政治、法律等;又如娱乐型,即书法、绘画、花卉、盆景、工艺、美术等;还如实用型,即长寿科普知识、老年病防治知识、美容、园艺、烹饪等。二是帮助老年同志坚定理想信念,引导他们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联系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不断地加强学习,以致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引导老干部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澄清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上的认识误区或模糊观点,从而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三是普及与老年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运用现代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使老年同志保持健康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正确对待生老病死,树立科学养生观,反对迷信愚昧的歪理邪说,把健康长寿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三、对策思考
1、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建设。
为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人民银行要在深入宣传老年社会保障法制的基础上,更新观念,虚心学习,借鉴其它行业系统的好作法好措施,以建立完备配套的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促使养老保障体系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级职能部门的责、权、利,以统一领导和协调养老保险工作,按完整的养老保障体系,有组织、有领导的去实现。从而防止各利益主体之间过多的矛盾和纠纷,兴利除弊,保障全体人员的合法利益。
2、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规划。
养老保险问题,说到底是在保障社会劳动者退休后享有基本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使全社会通过统筹方式筹集的养老保险金,在今后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均达到收支平衡的特殊性财务问题。为此,各级人行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纳入日程,加强领导,带动全系统员工都来关心重视老年事业。并从现实出发,处理好不同经济区域的关系,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统筹机制,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养老保险金营运效率,既确保老年人退休金按时足额支付,又避免现值养老金贬值。
3、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
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的形势,大力推进人民银行养老社会化既需要有一个高效能的老干部工作管理机构,还需要建立一支高质量、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人员队伍,以至为中央银行养老保障体系提供相适应的组织保证。因此,对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老年工作服务质量,各级人民银行必须高瞻远瞩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在改革发展与稳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只有这样,中央银行的养老保障体系才能体现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必然性。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状况调研报告3
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xx位于xx东部、湘江中游,辖5个县市、4个区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106个乡镇,1871个行政村,总面积11262平方公里、总人口380万,其中农业人口272万。20xx年,全市完成gdp910亿元,增长13.5%;财政总收入81.8亿元,增长2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6.5亿元,增长2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8亿元,增长34.4%,工业占gdp的比重47.8%。
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75亿元、农业增加值110亿元,均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5700元,增长13%,连续五年增幅超过10%。粮食播种面积389.27万亩,总产量189.34万吨,农产品加工产值113亿元,均创历史新高。完成通乡公路400公里、通村公路1800公里,投入5.11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3.7万处。发放各类涉农补贴2.8亿元。在全省率先由政府支付农田灌溉水费,为农民直接减负2644万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等改革,形成了多种土地流转新模式和新型经济合作组织。5县市实现gdp465亿元,财政收入26亿元,分别占全市的51%和33%,醴陵和攸县稳居全省县域经济十强。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我市于20xx年9月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当年,全市保障对象39971人,人均月补差21.8元;20xx年底,全市保障对象43137人,人均月补差32.5元;20xx年底,全市保障人数为71354人,覆盖面为2.7%,人均月补差45元。20xx年,上级下拨资金2145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共支出2821万元。农村低保市四区的保障线为1000元/年,县(市)的保障线为825元/年。
2、农村养老保险情况。1995年,我市由民政部门负责在部分乡镇试行过农村养老保险,由于覆盖面不大等原因没有推行下去,所收的钱也逐步退还给了参保人员。因此我市农村中符合退休年龄(女的55周岁,男的60周岁)的46.1万人均无社会养老保障。20xx年底,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第一个农村社会保障办法—《xx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被征地农民以土地征收或征用公告之日为基准时点,根据出生时间划分为四个年龄段进行不同的保障,并明确了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具体办法见附件一)。目前,我市五县四区均已出台办法,共有6500多人次的被征地人员办理了各项基本生活保障业务。从实行效果来看,此办法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也得到了省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肯定。同时,将部分在城务工的农民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20xx年参保人数达到了6000人。
3、农村医疗保险情况。一方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市于20xx年开始在醴陵市进行新农合试点,20xx年增加茶陵县、炎陵县的试点,20xx年全市五个农业县以及天元区实施了新农合制度,到20xx年,我市实现了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20xx年全市参合农民达到251.25万人,参合率达92.25%,筹资标准由20xx年30元/人年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40元,农民个人负担20元)。新农合基金补助主要实行住院统筹、住院平产分娩定额补助、特殊病种和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助、家庭门诊(住院)帐户的补助模式,以住院统筹基金补助为主,其他补助为辅。截至20xx年年底,我市共筹集基金3.93亿元,新农合基金共为286.42万参合农民发放了3.45亿元的医疗补助资金,其中住院补助35.43万人,补助金额3.18亿元;20xx年全市参合农民住院受益面达6.53%,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达39.49%(具体情况见附件二)。另一方面,以民政部门为主对农村医疗进行救助。主要是通过资助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四种方式对农村困难群众予以救助。20xx年,全市共救助农村医疗对象49541人,共投入资金1470万元,共支出1316万元。
4、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情况。我市纳入供养范围的五保对象有17615人,其中集中供养4115人,集中供养率为23%,分散供养13500人。全市共兴办敬老院104所,基本达到了每个乡镇拥有1所敬老院的目标。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人均年供养标准为227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人均年供养标准为981元(具体情况见附件三)。
三、当前农村与城市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差异
1、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多于农村居民。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传统困难救济。社会保险具体可细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城镇居民相比,我市农民除享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外,基本没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部分农民工除外)和生育保险。
2、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大于农村居民。据统计,我市城镇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比率在80%以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居民仅仅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在90%以上,其他保险远低于城镇居民。部分外出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参保率不足20%。
3、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高于农村居民。以医疗保险为例,城镇居民
人均缴费额是农村居民的5倍以上,城镇居民所报销的医疗费也是农村居民的5倍以上。20xx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14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45元,城镇居民是农村居民的3.2倍。
4、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层次高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通过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农村居民没有养老保险,虽然现在有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医疗保险,但其保障程度不高。
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的原因
1、历史原因。解放以来,国家的政策倾向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优先城市发展,优先工业发展。不但通过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剪刀差,使大量的农村资源流向城市,大量农业财富转移到工业,加速了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进程,使我国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工业化水平,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而且在社会保障上优先考虑了城市居民,而忽视了农村居民。
2、制度原因。20世纪50年代我国出台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为常居人口,并且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居人口。这样,常住在城镇的居民只能在城镇登记常居户口,常住在农村的居民只能在农村登记常居户口。通过户口登记管理人口后,城镇居民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了诸多优惠,而农村居民就没有。
3、财力原因。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居民基本上只解决了温饱问题,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财力也比较薄弱,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直到近年来,农民收入大幅增长,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财力不断增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才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提了上议事日程,加快了建设步伐。
五、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打算和建议
近年来,中央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连续下发了六个关于“三农”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xx年我市准备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农民非农化程度及经济承受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2、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力度。20xx年,我市农村低保人数将由7.1万人扩面到9.4万人,新建农村安居房1000栋,新改扩建敬老院10所,力争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新建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提高收养服务能力。加大扶贫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农村妇女儿童、社会福利、慈善、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构建农村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3、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将参合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强化监管,在巩固成效、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持续发展上狠下工夫,重点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从而提高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状况调研报告4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XX年开始全面启动,至XX年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
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XX年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三)以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稳步推进。一是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将全县2541名五保供养对象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慈善援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光彩事业,逐步规范捐赠行为,积极做好儿童援助中心、养老院的前期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抚恤新机制。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一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二、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尚有空间,统筹基金征收不足。
由于进城务工、自由职业人员不断变化,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逐年增加,而我县医保基金仍按几年前的最低标准征收,造成医保基金征收不足,面临较大的赤字压力。
二是养老金倒挂现象较为严重。
以我县参保的差额拨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例,共有该类单位85个,倒挂30个,倒挂面达35%。
三是劳动关系不稳定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拖欠工资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隐患。
四是城乡低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动态管理难度大。居民家庭收入的核实工作非常困难,尤其是隐性收入的核实更是难以入手。在入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实提供实际、隐性收入情况,给审批工作和补差标准的确定带来困难。
2、低保金发放时间持续较长。个别乡镇的低保金财政部门一般在次月才能拨入民政部门的帐户,民政部门拨到各乡镇约需一周时间,各乡镇将保障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也需要一定时间,削弱了低保金保障功能。
五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过少。
从我县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普遍偏少,多数依托于村委会和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劳动保障XXX定编3至5人,在编人员只有1人,抽调人员1人,却要负责对全县近千户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疲于应付。乡镇没有固定从事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是工作经费不足且缺少必要的装备。
近年来,社会保障工作日显重要,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相关工作经费却严重不足,装备较为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要坚持“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当前的重点,在于积极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研究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要坚持“低门槛进入,分标准享受”的原则。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要考虑“政府出得起、集体补得起、个人交得起”,也要考虑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运转,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第三,要坚持“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中,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和职工身份限制,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二)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扩面以新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并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二是深化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争取把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没有覆盖的城关居民纳入医保体制。三是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适当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成员住院费报销比例;取消特殊群体(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
第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工伤医疗服务,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进一步加大建筑、化工、危险品等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强制执行力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使女职工生育权利得到保障。
第四,研究解决社保体系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针对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和个人帐户透支问题,深入研究养老金隐形债务分类偿还问题,积极探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运作实行全面和全过程的外部监管。二是统一同类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实行同类企业按照统一的缴费工资基数和规定的费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核定递增的缴费工资基数。
第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要注重推行分类施保,并将低保制度与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和促进就业的政策相结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二是拓宽农村低保覆盖面。重点保障孤老残幼、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三是保证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评议、动态管理和信访督查制度,积极推行社区低保听证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第二,不断完善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帮助群众解决突发性、暂时性困难;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完善教育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继续落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强化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多层次的就业职能培训,实施创业税费减免,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方面提供无偿咨询、适当免费的法律服务。
一是不断健全社会福利发展机制。牢固树立社会福利社会办的观点,把社会福利作为一项全民化的工程,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市场化福利服务供给,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惠及外来人员的新格局。
二是努力提高机构福利服务水平。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加快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老年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保障和服务能力。
四是完善公共福利制度建设。支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慈善类民间组织,建立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机制和评估机制。健全残疾人福利政策,落实残疾人优惠待遇。加快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推进首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城区“双困”家庭和农民变居民的住房问题。
一是大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尝试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并进一步搞好农民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制度衔接。开展进城务工农民服务管理试点,建立进城就业农民服务中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合理设置社会保障项目。按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归并社会保障项目,明确各种社会保障之间互联互动的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建立起各种社会保障间互联互动的制度和部门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以及资金交流平台。
(三)完善社会保障配套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第一,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加大对保障政策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对企业支付工资、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等情况的监管,及时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二,努力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现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及其运作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我县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形成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家庭服务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效率。
第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公共财政改革步伐,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及时把外来投资企业、新兴行业纳入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改革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强制企事业单位为职工“买保险”。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机制。扩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比重,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宅的质押、流转换保障、换救助的机制。五是充分发挥隧道业、海运业、商贸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和优势,吸收更多的捐助资金,培育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第四,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各项配套改革。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能“单兵作战”,而有赖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以及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一是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登记制度,消除城乡居民待遇的差别。二是提高统筹城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培训。三是深化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把握我县开放开发过程的城乡土地一体化发展方向,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标准。四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控制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
发挥工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乡镇、村居工作的考核范围。县直有关部门各内部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向各单位免费赠阅劳动保障信息、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送法进企业、设置宣传站、开展定期和定事(主题)相结合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关心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职工合理表达诉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对于违法乱纪、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企业和个人,适当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社会保障工作奖惩机制。对社会保障工作做得不好的企业及企业家,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使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社会保险预警制度。对于欠缴社会保险达到警戒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企业,进行警告,规定缴费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的,作为重点的执法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工作群众性强,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面对的都是困难群体,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挖掘内部潜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要学习商业保险的服务理念和模式,建立社会保险方便快捷的查询系统,健全面向基层的服务网络,使社会保障工作公开透明。要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心下移,改变“救火式”的工作方式,以主动出击、主动服务为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社区和基层群众中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地把劳动保障的政策带下去,把基层群众的意见带上来,成为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使社会保障工作起到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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