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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时间:2022-02-23 11:26:27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我要投稿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通用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1

  为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条例,特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由村党委统一领导,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队伍保洁、管理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村内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和“门前三包”制度,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一日一扫,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点,房前屋后物品要堆放整齐,确保做到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三、爱护房前屋后的绿化苗木、花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家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摆放有序。

  四、保持街道清洁,不得向街道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五、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六、村内餐饮、副食、洗浴、美发等商业网点要经常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三证齐全,规范经营。

  七、定期对各居民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及时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影响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2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东寨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安排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三、垃圾清运制度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情况时应按要求及时清运。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东寨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采取评选“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传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3

  为配合社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居民的卫生保健意识,建设文明、和谐的社区,特制定本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 检查评比时间

  每月对社区居民室内外卫生以及卫生包干区范围内的河道、道路、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二、 检查评比方法

  1、 由本村卫生检查组按检查评比细则,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评比结果在社区公开栏予以公布。

  2、 根据卫生情况,分为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户,并张榜公布。

  三、 检查评比细则

  1、 公共卫生。做好“门前三包”,见脏就扫,对树木、花草认真管理、及时养护、不堆杂物,不妨碍交通,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做到垃圾入桶、污水无害化处理。

  2、 室内外卫生。

  (1) 保持地面、墙壁、角落、门窗清洁,无白色垃圾。

  (2)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清洁。

  3、 自觉做到垃圾分类减量。

  (1) 可回收垃圾能利用则利用。

  (2) 果皮、剩菜装袋。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4

  为切实做好我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乡办法。

  一、评比目的和原则

  (一)评比目的。把“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向村寨深入,落实市、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求,把全乡“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客观评估村寨环境卫生工作成效,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全乡文明卫生创建和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考核评比原则。动态、客观、公正。

  二、评比对象

  13个行政村(居)78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各村按照《安乐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方案》(赫委办字﹝20xx﹞8号)“2332”分阶段实施比例逐步推进,20xx年先在明确的所辖20%的行政村组织实施。

  三、评比方式

  每季度评比一次。每次评比活动由各村组织(居)按评比流程开展,评选出各村清洁户名单后报乡农思办备案,由乡督查组组织抽查。

  四、评比标准

  评比档准分为“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四个等次。

  (一)“最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经常性保洁。

  (二)“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较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洁较好。

  (三)“较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基本清洁,保洁工作一般。

  (四)“不清洁”标准:家庭不整洁,物品摆放混乱,保洁工作差。

  五、评比比例和名额

  各村(居)的“最清洁户”和“清洁户”具体评比比例由各村根据本村卫生总体状况适当调整,原则上各村(居)“最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10%,“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20%。

  六、评比奖励

  各村申报上来的农户经乡督查组抽查合格后按每季度标准给予,用于对受奖励户进行物资奖励经费。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比办法上报乡农思政办公室备案。

  七、评比流程

  为增强我乡宣传效果,提高整治实效,同时减轻工作量,各村评选工作结合“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工作进行执行。

  (一)农户自评。由村(居)组负责,向农户发放评比检查表,组织农户对照标准为自己评分。

  (二)群众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村(居)委会发动,以组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相互评议。

  (三)小组审查。各村(居)要成立“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组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村支两委、环卫专职监管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组长等热心于环卫事业的人员组成。负责在本村进行日常检查,同时根据农户自评和互评结果,严格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户进行审查审定。

  (四)张榜公示。村(居)“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审定结果及时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采用宣传栏和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复议核定。农户对首次公示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由提出异议的农户提出复核申请,村“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在接到农户复核申请十天内进行复查审定,最终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被评为“最清洁户”和“清洁户”的家庭由村(居)统一制作悬挂标识牌。

  (六)抽查复核。各村(居)评比结束后,核实结果无误后报乡农思办,乡督查考核组对评比结果应进行抽查复核核实。然后,乡党委政府兑现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执行每季度对各村评比工作,将奖励资金划拨到乡镇来,乡镇将购买奖励物资发放。如核实中发现各村工作开展不到位,有弄虚作假的,停发本季度奖励金。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查组:组长:乡组织委员罗义平担任,成员:汪兰、顾虹、王明忠、李宇。

  督查区域:安乐村、小河村、营上村、平顶村、大茶村、碗厂村。

  第二督查组:组长:乡纪委书记陈耀东担任,成员:郭耀元、何婷、朱家宏、文苑。

  督查区域:高桥村、丰岩村、瓦窑村、甘河村、花秋村、营坪村、青山村。

  八、评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包村干部负责各村(居)环境卫生的评比工作,各村(居)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班子,负责本村(居)的评比工作。同时认真组织抓好各村(居)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村(居)主干道路整洁平整、村(居)公路两侧边沟、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粪土和杂物堆放;村(居)内沟渠完好,通畅,无淤泥、无垃圾,无臭味;村(居)办公楼卫生干净整洁。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加大宣传,结合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做到有声音、有图片、有组织机构,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居)荣誉,共建美好家园。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清洁卫生户”实施动态管理,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执行标准。“清洁户”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清洁户”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清洁示范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确保工作成效。在乡督查考核中,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除停发本季度奖励金外,还将对涉及村级进行本乡通报批评,并按一定比例计入“乡考核办”季度目标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同时上报相关部分进行纪律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到位导致工作滞后或出现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信息报送。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将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及时向党政办何婷报送相关信息及资料。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检查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及所管理的仓库、档案室、展室、会议室室内卫生,办公楼内外卫生责任区。

  第三条 卫生标准

  (一)室内卫生

  1、地面、窗台经常保持无尘土、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门窗洁净。

  2、办公桌椅、文件柜放置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柜顶不堆积报刊杂物,经常保持清洁。

  3、灯具、电器经常保持干净无尘。

  4、衣架、脸盆、痰盂、毛巾等用品经常保持清洁。

  5、室内墙壁除允许张贴或悬挂必要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人员日志板外(要求整齐定位、书写美观、设置规范),不准乱贴乱挂。

  6、室内禁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保持整齐清洁。

  (二)责任区卫生

  1、楼厅、楼道整洁,楼道窗洁净,不堆积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

  2、卫生间要经常保持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

  3、院内无堆积垃圾和杂物。

  4、非停放车辆场地,不允许车辆停放。

  第四条 检查评比

  (一)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对楼内及大院环境卫生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

  (二)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派一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卫生情况进行评议,公布结果。

  (三)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不合格单位整改。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6

  为全面加强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措施,完善检查评比制度,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镇党委、镇政府积极开展了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为主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为凭祥的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镇政府的要求,以优化环境为抓手,强化管理,狠抓效能,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生活和谐”的'凭祥镇。

  二、考评内容

  1、对居民的评比

  对村民的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檐沟流水畅通,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居民房前屋后水沟、鱼(水)塘、水井、下水道、小溪流等水面无垃圾、杂草,水沟、鱼塘等清淤得到治理,排水无堵塞,水体无黑臭且透明度提高,四周无垃圾,无积压暴露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以及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等进行评比,最终结果根据我镇所拟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2、对红木加工厂的评比

  对于厂房区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厂房前后堆料、柴草、车辆等交通工具摆放整齐,厂房前后无粪堆及其它杂物等, 无积存垃圾现象,不影响观瞻;厂房周围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定期开展灭鼠活动,方法科学,无使用违禁杀鼠药现象;厂房顶无明显枯枝、落叶、杂草堆积,厂房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放入有毒有害垃圾筒内,以便统一回收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分。

  三、考评方式

  凭祥镇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按照月考核的方式进行。

  1、由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保洁员和巡查员不定期对南山村二山街居民及红木加工厂的环境卫生工作等进行督促检查。

  2、考核实行满分40分制。最后评分结果村民代表占30%,村“两委”干部占30%,保洁员占30%,巡查员占10%。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36分(含)以上为优秀;24分为达标;24分以下为不达标。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每月考核验收中予以加减分:

  (1)在重大活动或临时性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的每次加2分。

  (2)对领导检查指出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

  (3)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且未按要求整改达标的,每次扣2分。

  四、奖惩措施

  1、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居民和企业,凭祥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颁发“清洁卫生户”光荣牌,连续得到光荣牌达 次的户,将得到 。

  2、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落后的居民和企业,凭祥镇政府给予处罚。

  (1)对每月考核为不达标且排名末位的给予处罚。对排名末位的居民或加工厂通报批评。

  (2)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加工厂,采取“不允许在本屯开设加工厂”的处罚。

  3、日常检查考核及阶段性考核的结果,以《考核情况通报》的形式,分别报送镇主要领导,并向各村屯做出通报。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7

  为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美化、净化环境,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评比时间

  每月28日左右对全村每家每户室内外卫生以及卫生包干区范围内的道路、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二、检查评比方法

  1、由村卫生检查组按检查评比细则,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评比结果在村公开栏予以公布。

  2、以卫生包干责任区为单位,公共卫生情况分好、中、差三档,农户的室内外卫生情况分卫生清洁户、合格户、不合格户三档,检查评比结果与村保洁员工资挂钩。

  3、对连续三次评为卫生清洁户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评为包合格户的农户,发放整改通知后,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农户、连续二次卫生检查评比不合格的农户、全年累计三次以上不合格的农户,年终取消文明户评比资格。

  三、检查评比细则

  1、公共卫生要求道路宽敞整洁,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无堆积物;其它公共场所要求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

  2、室内外卫生:

  A、房前握后地面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无乱堆放物品;

  B、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门、窗、家具无污迹;

  C、室内光线明亮,空气清新;

  D、房前屋后、室内外墙面无蜘蛛网;

  E、使用卫生厕所;

  F、无使用露天粪缸;

  G、房前屋后布置绿化,环境美化。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8

  为了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美化、净化环境,提高村民的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评比时间

  每季度对全村每家农户室内外卫生以及卫生包干区范围内的河道、道路、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二、检查评比方法

  1、由村卫生检查组按检查评比细则,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评比结果在村公开栏予以公布。

  2、以卫生包干责任区为单位,公共卫生情况分好、中、差三档,农户的室内外卫生情况分卫生清洁户、合格户、不合格户三档,检查评比结果与村保洁员年终奖励挂钩。

  3、对连续三次评为卫生清洁户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评为不合格户的农户,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农户,连续二次卫生检查评比不合格的农户,全年累计三次以上不合格的农户,年终取消文明户(或七星级户)评比资格。

  三、检查评比细则

  1、公共卫生

  要求道路宽敞整洁,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无堆积物;河道干净,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其它公共场所要求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

  2、室内外卫生

  A.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无乱堆放物品;

  B.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门、窗、家具无污迹;

  C.室内光线明亮,空气清新;

  D.房前屋后、室内外墙面无蜘蛛网;

  E.使用卫生厕所;

  F.无使用露天粪缸;

  G.房前屋后布置绿化,环境优美;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9

  为配合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开展,搞好本村环境卫生工作,提高村民的卫生保健意识,确保村容整洁,使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化,特制定本村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评比机构

  理事会负责对村公共场所和农户卫生进行检查评比。

  二、检查范围及标准

  1、道路两侧无堆积物、无塑料袋、纸屑、牲畜粪便等垃圾;路面干净整洁卫生。

  2、河道干净,河面无杂草、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

  3、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杂草、无白色垃圾、无乱堆乱放。

  4、房前屋后、室内外墙面无蜘蛛网。

  5、使用卫生厕所,无露天粪坑。

  6、农户按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7、农户按要求完成“门前三包”任务。

  三、检查方法

  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不定期对农户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

  四、奖惩措施

  对环境卫生较好的农户在村公开栏公布表彰;对环境卫生较差的农户由理事会进行指导整改。

  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10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村容环境卫生整洁、干净、舒适、创优生产生活环境,明确卫生责任,规范行为,形成良好风气,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特制定此制度。

  1、每家每户实行房前屋后卫生“三包”(即包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路障清除、水沟清理)确保无垃圾污染,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无阴沟污水,无污泥恶臭,无杂草荆棘,无乱堆乱放,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2、农民街住户生活垃圾、废物需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再由村委会安排专人统一清运;其他院落住户必须在自家附近挖掘垃圾池一个,将本户的垃圾倒置本池内,待池内垃圾倒满后进行烧毁或掩埋。

  3、住户要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做到柴火、用具、秸秆、粪肥等杂物不乱堆乱放。一经发现,先教育,要求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赔款100元并强制清除。

  4、不乱丢垃圾,自觉将垃圾丢人垃圾桶或垃圾池,在本村范围内(道路、沟渠、池塘、院落)不能见到塑料袋、瓶烂衣服、死鸡死鸭等污染物,一经查实每次赔款50元整,如有屡教不改,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取消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5、各住户管理好自家牲畜,做到家禽圈养卫生、不乱跑,如违犯不但要处理好因家禽污染环境的事宜外,还要每次赔款5元。

  6、教育好子女不能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不能损害公物,违者照价赔偿。

  7、清理自家墙体非公益性、有碍观瞻的广告、标语,违者必须强制清除。

  8、凡本村住户在运输建筑材料等,如有掉落材料,碎渣等,必须由运输户及时清扫处理。建材摆放有序,不影响交通和不有碍观瞻。违者每次赔款100元。

  9、凡属碍村内建筑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方可施工,未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的一律不得乱建乱造,否则后果自负。

  10、凡有本村内的商店门前,必须由商业户主负责清理处置所有垃圾,一经发现有垃圾存在,每次赔款50元。

  11、凡外来销售商,必须遵守我村的一切垃圾清理处置方案,在买卖时,请双方一同将垃圾清理处置,否则各销售点赔款50元整。

  12、对清理比较困难的河道、水渠、山塘、组道、207国道的杂草杂物由村委会出面清理,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路边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田间道、土坎、水沟由农户自家清理,确保无杂草,无塑料袋,无玻璃等“有碍视觉”的垃圾。

  13、国道两旁和各组道严禁堆放杂物,特别是建筑用料,对违者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村委会将派车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14、严禁占道经营,市场摊子门板及雨伞要位于道路水泥割线外,门板必须清收进屋,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粮食和堆放柴草、砖石瓦块等有碍观瞻和影响交通的物品。临街不得私自设置栅栏等种植蔬菜和饲养家禽。对违反者经批评教育无效后,处以100元罚款。

  15、支持207国道旁的公厕整改,配合危房、烂屋整顿。

  16、沿街禁止乱贴广告,乱挂横幅,规范207国道沿线两侧企业、商店门牌、广告牌、安全标志牌等。

  17、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18、每年至少检查卫生两次,年终评选一次文明卫生户和文明卫生组,当选的文明卫生户奖励100元,文明组奖励组长200元。

  19、对村里卫生工作不配合在两次以上者,取消村里所有优惠待遇。

  20、对处置不履行者,村委向上级申请有力措施,强制执行。

  21、以上有关处置收入,全部交村统一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对村卫生工作有贡献的`群众。

  以上制度从xx年x月x日起执行,检举揭发者每次奖励人民币50元。希望全村各位村民自觉遵守,全村要形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风气,群策群力,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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