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征
1.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
第一条 公司的安全管理采用合同式管理办法,由安全经理与总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司机与安全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奖惩按合同执行。
第二条 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优质服务规范”行车。
第三条 制定奖惩制度,鼓励司乘人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第四条 奖励制度
1、每月进行评比,当月无任何一项违规的,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无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给予乘务员50元/人的`奖励。
2、每月进行统计,当月无违规车辆占总车辆90%以上,给予安检员及安全员200元/人奖励。
3、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任何一项违规的,再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在这一季度没有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再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
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4、拾金不昧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奖励200元,500元以下奖励100元。
第五条 处罚制度
1、一般违章罚款:主要包括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闯红灯、超速、事故扣证罚款等则由当班司机自负。
2、若发生以下情况,公司视情况做出处罚: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培训例会,若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第一次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1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培训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2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4)、严厉禁止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开快车和飚车,若有乘客投诉,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5)、司机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不允许在车内吸烟。如有乘客在车上,司机则因先征求乘客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
所吸烟,如若乘客不同意,司机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乘客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6)、必须统一服从公司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7)、为保行车安全,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乘客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3、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1)、除车辆本身原因外,按实际发生交通事故由司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10%由当班司机负责;各负责50%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若属检修原因造成事故的,罚安检员200元,罚安全经理300元。
(2)、经双方协商解决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
(3)、对方负全部责任的,司机不作任何处罚。
(4)、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领导审核,不得将车交给本公司以外的司机驾驶(特殊情况除外),违者罚款500元,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5)、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除外),若违反此规定,经调查属实,第一次警告批评;第二次按租车标准的两倍给予罚款并做出书面检查;第三次及以上按第二次翻倍罚款并停职反省。造成车辆损坏或被扣、被罚、被偷及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6)、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后,要按时返回原停车点,不按派车规定返回,且又不向领导报告的,发生任何事情,则由当班司机本人负责。
(7)、由于管理不严,司机、安检员等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则由司机、安检员各负30%,安全经理负40%。
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2
一. 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故意抵制公司管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二. 出租汽车营运时不打表计价,私自抬高收费,无故拒载、绕道甩客,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三. 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在营运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与顾客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一经接到举报罚款100元;
四. 出租汽车在运营中车容不整洁,驾驶员衣冠不整洁,故意损毁出租汽车及**公司形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五. 遇到本公司其它出租车需要救援时,视而不见或置之不理,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六. 驾驶人员拒绝服从车队长的调度指挥,罚款100元;
七. 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将车辆交由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或酒后驾车罚款200元;
八. 将顾客遗留在出租汽车上的物品据为己有,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并处以罚款200元;
九. 公司组织驾驶人员开会或学习时,迟到早退,罚款50元;未向公司请假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
十. 驾驶人员以出租车为载体从事违法活动,公司即时吊销其出租汽车营运证;
十一. 以上十项,谨望大家铭记。
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3
1、 本制度的安全是指涉及到公司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2、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由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重、特大以外的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泉州市安全管理奖惩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除上述的安全事故依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3、 公司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在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内,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情形或者负有其他责任的主要人员,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1)、火灾安全事故;
(2)、行车安全事故;
(3)、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其他安全事故。
4、公司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内,没有履行安全职责,依照公司安全责任考核规定给予处理。
5、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的;
(2)、认真履行职责在任期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
(3)、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4)、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避免或减少损失的;
(5)、在事故抢救、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4
奖励制度:
1 、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免人、物损失的奖励 50 元。
2 、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的驾驶员奖励 50 元。
3 、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且采纳后有具体成效的奖励 50 元。
4 、举报、设法防止违规作弊或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的奖励 100 元。
5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且为公司采纳的奖励 30 元。
6 、对每月节油的驾驶员进行奖励,驾驶员每月车辆用油在规定范围标准之内,按每公升 2 元给予奖励。
7 、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全年任务按时完成的年底给予口头奖励和 200 奖金。
8 、符合公司晋升制度,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给予一定的晋级提升。
惩罚制度:
1 、驾驶车辆时无随身携带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罚款 50 元 / 次
2 、车容、车貌脏、乱、差的驾驶员罚款 10 元 / 次,工作装穿戴不整,不文明开车,无职业道德的违章驾驶员罚款 20 元 / 次。
3 、无故不参加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例会的驾驶员罚款 20 元 / 次。
4 、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者罚款 200 元 / 次,因个人原因造成脱班、误点的罚款 100 元 / 次,同时承担相关责任。
5 、不听站场调度指挥,随意改变运行路线的罚款 50 元。
6 、因违章扣证、隐瞒不报的扣罚 100 元。
客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5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 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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