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精选5篇)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1
全县中学教学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校立即向全校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分解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一、明确目标,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我校紧紧围绕本次县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调整了教学过程目标。本学年度,我校综合考核力争进入前10名,(20XX年综合考核第14名),各学科在今年基础上必须提升2个名次。为此,我校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1、结合县局考核机制,将过程考核变为教务处管理下的年级组责任制考评,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加大业务专业理论的学习,积极推进课改活动。组内同学科教师积极交流,抓实过关检测等各个教学环节。
3、强化课前2分钟学习及准备措施,着力提高课堂效益,实行课堂教学一票否决制。
4、加大对薄弱学科的指导,努力促进各学科均衡发展,实现双赢局面。
5、对全体初三教师设立满勤奖惩考核,加大对教师的办公时间的检查力度,努力提高办公效率。
6、将教务处、教科室以及各年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中流生及低分率作为惩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胆尝试教学改革,为提升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县教学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遵循初中教学规律,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在一年探索研究的基础上,摸索出“1、3、5”课堂教学模式:“1”即揭示目标,“3”即检查预习质量,掌握基础知识,分类整理学生自主学习的疑惑,“5”即“情趣导学——自主感知——合作研讨——拓展延伸——巩固提升”。打造切合二中校情的课堂教学模式。领导推门听课及其他素质竞赛,实行一票否决权,即课堂教学没有突出导学提纲、自主学习、合作研讨,特别是巩固检测,则定为差课。该教师要在年级组或学校大会上作反思。另外,阶段性检测中出现离差较大的,实行黄牌警告。任课教师不仅要反思,教务外还要解剖分析,跟踪推进。
同时,我们积极倡导校本教研及教学反思。以课题研究为载体,研究解决课程改革中的困惑与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可以促进教师学习教育教学新理论,接受大量新观念,新信息、新知识,激发教师的教学思想活力和教育教学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及时总结经验,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三、正视并努力改进薄弱环节,做好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
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确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教学工作中特别是初三的创新意识仍须加强,还须加强年级组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教务处、教科室指导功能。初三的部分学科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初三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在调研分析中,我们看到仍有部分初三学生的学习动力不足等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总结上届毕业班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的教训,扎扎实实抓好毕业班的管理工作。全体毕业班教师要以“提高优秀率,降低低分率”为已任,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年级组、备课组要根据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阶段工作措施,特别是初三教学不能“炒夹生饭”。加强年级管理责任制考核,使整个年级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同时加强学生的主题教育工作,使学生有目标、有信心,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激发拼搏精神。在抓紧提优与转化后进生工作的同时,侧重抓学科间的平衡,提高优秀率和合格率。加强分类辅导,扎实做好拔尖补差工作。
面对困难,我们绝不退缩。我们将以责任考评为抓手,奖勤罚懒,扎实推进教学改革进程。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反思,力争使20XX年中考少些遗憾,初一初二年级扎实打好基础,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尽职尽力。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2
根据上级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四、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县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 “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要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我们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学校要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3
为做好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坚决查处部分教师“课内不讲课外讲”,坚决整治无证办学、超纲教学、违规收费、学籍乱象等,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又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且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升学考试相关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内容
1.开展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摸排,对具有办学许可、正式登记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违规办学的建立“黑名单”,并根据年检、抽检动态调整,由各市(州)教育局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布。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3.对违法违规办学的举办者建立“黑名单”,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
4.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未办理法人登记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管辖权限积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5.对已办理法人登记,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管辖权限积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6.加强科学保教,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教学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7.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8.严禁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公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利益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坚决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10.规范大学生利用假期到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引导大学生提高鉴别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坚决不到“小作坊”“黑工厂”“游击队”式的小、散、乱、差、险等培训机构兼职。
11.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青海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集中整治学籍管理混乱、收费不合理、预付费管理隐患大等其他不规范办学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20XX年6月底前,各市(州)全面摸排本区域内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并组织举办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20XX年底前,全面推动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集中整改。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XX年1至3月,结合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抽检,对规范办学治理成果进行专项督促和检查。
第四阶段,信息公开。20XX年6月底前,根据前期治理成果,完善“白名单”和“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五、组织实施
提高思想认识。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的攻坚方向,也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做好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专项治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县(市、区)级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
明确责任分工。对于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对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查;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强化落实推进。严格执行《青海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审批、登记、管理、服务的要求,各级政府各负其责,既守土有责严格执法,又积极服务不另设门槛。落实专人负责,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资源,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负责人,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建立部门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宣传解读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随意跟风,家校合力,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及时推广宣传各地民办学校专项治理和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多措并举,着力构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更好地体现我校“全面关注、均衡发展”的办学思想,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七一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学校办学中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和违背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优质学校,逐步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机构
组
副组长:史青辉
成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文件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
1、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行无分数评价,采用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座位、进行奖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2、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1)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
(2)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学校课表上班级墙;
(3)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
(4)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5)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6)科学安排作息时间,通学生早上8:00上课,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7)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质量监控措施。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
(8)严禁老师和班级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随意延长学生学习时间。
(9)严禁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
3、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阳光编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九资料更新工作。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不违规提前招生。
4、规范教师行为——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厅、市教育局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1)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
(2)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学生家长;
(3)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4)不得参加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得收受学生家长的`钱财,不得参与低级、庸俗娱乐活动。
5、规范教材使用行为——严格教学用书,积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
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教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的认识,把《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印发至每一位干部和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⒉签订《垣曲县七一小学规范教师行为承诺书》,由学校教师向学校和社会作出规范教学和教师行为的承诺。每位教师认真学习学校规范办学实施方案,并签订承诺书。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1、对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求,逐条开展自查自纠,找原因,纠正问题;
2、开展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
迎接上级的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诊治行动效果。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积极探索七一小学规范办学特色,努力形成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2.落实措施,从严整改,使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定期向上级通报检查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促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顺利推进。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宣城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40条》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全面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我校良好的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标本兼治、内涵发展、务求实效”为原则,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以对学生负责、对事业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具体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通过开展各种规范办学行为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补课和办班管理的通知》,落实《宣城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40条》等文件精神,层层签定责任书,把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出现的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问题实行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领导,成立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活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李直斌
副组长:孔德明、唐述华、许晓江、佘超俊、张渊
成员:董红卫、黄新平、程慕宏、杨兵、杨立新、洪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董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银宝、程永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严格师德考核,切实把师德考核及教师教育行为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4、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课时。高一高二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认真开展好活动课教学,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时间安排科学规范。根据规定,从学习规律出发,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学习时间,从时间安排上减轻学生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控制学生每日在校的课内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休息时间,认真落实阳光体育锻炼活动。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6、控制学生家庭作业的分量和难度,加强试题研究,规范命题,努力提高命题水平。学校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严禁搞题海战术,或随意增加学生的作业量,坚决杜绝用加大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一经发现,对任课教师要严肃处理。教导处、各年级组以及教研组要强化落实作业审批和核查制度,确保实效性、针对性、科学性。
7、多方开展学校田径运动会、科技周、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在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的同时,要全面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建设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开展积极向上的、健康活泼的各种文体活动,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自信地学习生活。
8、规范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按规定组织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不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及考场座次,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构建新课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设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育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树立学生自信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9、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选择,不强行组织集体征订。
10、规范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11、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做好学籍审批规范工作,做到信息同步更新,无缺漏,无误统。
12、规范教师行为。利用各种行政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班主任工作会(研讨会)以及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乱办班、乱收费、私收学生,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强行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各班级制定学困生帮扶措施,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建立科学的教师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教师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和各种评优奖励活动中。
13、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文件依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坚决制止乱收费,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年级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14、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通报(简报)与月报告制度。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学校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门人员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同时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月报制度,从20XX年9月起,学校将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在每月底书面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市县教体局。进一步明确职责,维护教育形象,加大社会宣传,扩大学校影响,自觉主动的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管理的监督。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制定实施方案
1、学校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印发给全体教师,要求年级组、教研组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切实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把教师教学行为和课堂常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通过各种会议广泛进行规范办学行为动员和宣传,网站开设规范办学行为专栏,办简报、专题橱窗、挂横幅标语、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具体举措及落实情况。
3、学校成立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该项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1、每一位教师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承诺,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
1、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整治行动效果。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领导组对教师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然存在问题人员严肃查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迎接省、市、县专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1、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及时总结。
2、构建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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