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带头盔倡议书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并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的出行环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行带头盔倡议书(精选18篇),欢迎阅读参考!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
各位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加安全。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郑重倡议:
1、上、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2、驾驶非机动车要戴好头盔,走非机动车道,转弯前要减速慢行。要定期对非机动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乘12周岁以上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遇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3、学生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不把自行车叫给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把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
4、每一个学生要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以外的伤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劝告家长文明参与交通,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超员、不违反规定车道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
日期: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聚焦预防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于今年5月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是指安全带。家长朋友们,这项活动旨在要求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头盔不仅可以吸收撞击等意外伤害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一盔一带”进校园,交通安全记心中活动。现在有如下几点要求告知家长:
1、学校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提倡骑电动车上下学;如确需骑电动车上下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遵守相关要求,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请您和您的孩子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后,所有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2、如您驾车接送孩子,请系好安全带,学生坐在汽车后排。
3、从下周起,秦安县交警队和学校将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校会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告知家长。
4、请家长们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及时督促学生遵守。
5、所有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携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加强“警察、校、家”工作联系,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几点,请在右下角签字确认。
倡议人:
日期: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3
各位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01、“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02、“牢牢带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03、“常常谨记”载人规定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04、“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倡议人:
日期: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4
广大市民朋友们:
1、遵守法规,摒弃陋习。
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让安全时刻守护,幸福伴您同行。
2、示范引领,倡导文明。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要恪守文明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自律习惯,也要提醒亲人、朋友们戴好头盔、安全出行,骑文明车,做文明人,成为文明交通行动的带头者和示范者。
3、积极参与,协作共治。
学生家长在使用电动车接送孩子时要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为孩子做好榜样;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安全头盔佩戴全覆盖;志愿者们要积极开展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路、文明行车。从行业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和宣传者。
“头”等大事,幸“盔”有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身行一例,胜似千言,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起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一同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
日期: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尽快登记上牌,驾乘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目前,从全市驾乘出行情况来看,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未佩戴头盔的人员比比皆是。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人人都要佩戴头盔。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全力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引领。广大党员干部驾乘出行要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三是重点行业要严管示范。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配送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四是质量安全要放在第一位。出行注意安全,佩戴好头盔,安全时刻要放在第一位!建议购买并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河市文明办
2022年7月6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6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因经济、便捷、节能倍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因缺乏有效保护而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特发出如下倡议: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使用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广大交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
5、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道路畅通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请大家驾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滑县文明办
2022年3月14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7
各位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维系社会繁荣稳定。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常常痛心地看到,由于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伤亡,正在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此,巴彦淖尔交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道行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占道逆行、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提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其他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认真呵护挚爱亲朋的生命健康。
三、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不佩戴头盔作业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戒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从行业做起,从职业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坚决维护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戴好安全头盔,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平安出行,快乐回家!
倡议人:
日期: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8
广大交通参与者:
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湘阴县经济持续发展,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幅增加,“两车”日益成为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在交通事故中人员伤亡占比较大。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戴好安全头盔,保护生命安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保护生命安全的重要防线。骑乘“两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
二、做好示范引领,积极宣传劝导!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和劝导身边亲朋好友驾乘“两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三、尽到监管责任,保障学生安全!广大家长、老师们骑乘“两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以身作则,给孩子们做好榜样。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确保未成年人乘坐“两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
四、重视质量安全,购买合格头盔!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要在正规渠道购买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同时,从安全性考虑,建议佩戴亮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幸“盔”有你,戴上安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为营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湘阴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9
各位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戴头盔、系安全带”成为安全出行的习惯,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家庭幸福和群众安全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现向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戴好“安全盔”。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时,驾乘人员要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佩戴高质量的安全头盔能够保护头部,最大程度降低发生交通意外时头部的受伤程度。
二、系好“安全带”。驾车时请规范使用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可以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驾驶人和乘车人的生命。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
三、亲朋“多提示”。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带,大家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四、单位“管好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单位安全教育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摒弃交通陋习,提高安全意识。
五、企业“担责任”。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醒教育职工骑乘电动自动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鼓励单位和企业投身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踊跃开展“买保险送头盔”“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汽车送儿童安全座椅”等公益性活动,承担起交通安全的社会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为了城市的文明,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倡导文明风尚,让“一盔一带”成为城市文明的标志,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文明办
2022年10月10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0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向自觉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致敬!
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20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1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倡议:
1、请您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要服从交警指挥,注重文明礼让,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在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
2、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3、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强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幸福常在。衷心祝愿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10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2
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人人践行齐参与。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2.示范先行,机关单位作表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要开展“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文明交通主题活动,通过文明劝导、专题教育、发出倡议、签订承诺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提醒身边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3.关爱职工,重点行业先落实。安全是最重要的关爱,外卖寄递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骑车佩盔纳入日常管理,提升骑手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为骑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文明出行,福运相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生命安全护航!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3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员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戴好安全头盔。要服从交警指挥,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在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购买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争做文明创建的宣传员
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要将“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三、争做文明城市的监督员
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主人翁的姿态,从文明交通的点滴做起,从行车走路的细节做起,自觉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共同为文明交通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积极践行“小手拉大手”,自觉戴好头盔。让佩戴头盔成为城市文明的标志,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文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文昌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6月15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头部颅脑损伤。
因此,厦门市嘉滨小学向全体家长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佩戴安全头盔
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要做到 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二、杜绝危险驾驶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倡导文明礼让
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四、以身作则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应劝告身边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五、正规途径购买安全头盔
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照自己的头围选购头盔,做到正确佩戴。
六、驾驶年龄要求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七、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与和谐,请自觉养成“戴好头盔”的良好习惯。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倡议人:
日期: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5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倡议:
一、模范带头,行业引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快递、外卖、保险行业、中小学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骑乘电动车出行的本单位员工、专兼职业务员和接送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带头弘扬文明交通风尚。
二、从“头”做起,幸“盔”有你。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您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车出行,都应佩戴大小合适、符合CCC认证标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卡扣。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安全头盔。
三、遵法守规,安全不亏。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不违法载人,依法取证挂牌(长期号牌或过渡期号牌),靠右侧通行,牢记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等规定,守法安全出行。
四、倡导全民,文明骑行。人人行动起来,以身作则,从“头”做起,知行合一,自觉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大力倡导“安全盔=保命盔”、“骑乘戴盔百分百,安全守护一等一”的防护理念,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朋好友,从现在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让安全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4月3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6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方便成为不少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也大幅度上升,非机动车驾驶人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日益突显,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颅脑损伤的事例越来越多。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系数,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人人都要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头盔,不仅是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对家人、家庭应尽的责任,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2.党员干部要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
3.重点行业做示范。外卖、快递、运输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惩戒不文明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4.质量安全要重视。从安全性考虑,建议选择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且一定要配备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0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7
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 立即行动,人人践行齐参与
交通安全无小事。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侥幸心理,养成佩戴习惯,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遵守法规,摒弃陋习保平安
及时安装车牌,树牢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骑行电动车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逆向行驶、不分心驾驶,各行其道、行停有序,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示范引领,倡导文明树新风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要约束好自己的交通行为,更要主动提醒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头盔、安全出行,以实际行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出行,平安相伴;守护安全,幸“盔”有你!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每个市民、每次出行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马鞍山市文明办
马鞍山市公安局
2022年8月4日
出行带头盔倡议书18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我们也看到,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县文明办、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如下倡议:
1、正确佩戴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2、及时安装牌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3、遵守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4、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主动参与劝导。每个驾驶者都要以身作则,并主动劝告朋友、家人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且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请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力量!
故城县文明办
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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