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一、方案的内容
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
1、标题
方案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个是“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计划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北华大学五年发展规划总体方案》;一个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成文时间,为郑重起见,方案的成文时间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标题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常规写法,即按“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及“要求”几个部分来写,这个较固定的程序适合于一般常规性单项工作;二是变项写法,即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在“主要目标”一项中,一般还要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实施步骤”一般还要分基本步骤或阶段和关键步骤,关键步骤里还有重点工作项目;“政策措施”的内容里一般还要分“政策保证”、“组织保证”和“具体措施”等。
方案也可以是下级或具体责任人为落实和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写法要求同上。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精选7篇)
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由于一些具有某种职能的具体工作比较复杂,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说明问题,因而公文内容构成势必要繁琐一些,一般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1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促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巩固上阶段治理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1.场镇区域:xx社区所辖区域。
2.示范村(1个):周家寺村
3.重点村(1个):王家店村
4.一般村(7个):
示范村、重点村以外的其它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前完善清扫保洁队伍管护机制,促使镇貌村容有较大改变,20XX年10月底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通过场镇和示范村的辐射带动,推动xx镇域经济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场镇区域整治内容
①实施清洁工程。充实清扫保洁和城管队伍,每天清扫街道2次,全天候保洁,保证场镇各条街道整洁。继续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好城乡结合部和社区、小区卫生死角的清扫工作。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卫实施。
②实施容貌整治工程。拟投资4000元,新建标准化垃圾池5个。同时做好破损街道维修、人行道修补、损坏路灯更换等。着力治理街道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堆乱贴行为,规范车辆停放地点,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及小街小巷、居民小区环境整治。
③实施居民素质提升工程。以清洁卫生评比活动、居民农民素质教育活动、机关干部大扫除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健康知识、法律知识教育,增强居民环境卫生和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良好的道德风尚。加强未成年人卫生文明教育,认真开展建设卫生文明家庭和校园活动。
④实施绿化植树工程。以改善生态环境,整治城乡面貌,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城乡宜居空间为目的,维护管养场镇区域内绿化苗木,结合3.12植树节活动,新增场镇绿化面积700平方米,于20XX年3月31日全面完成。
2、示范村整治内容
①实施清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围绕控制农村污染源,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重点清理房前屋后污泥和道路、河道、沟渠中的杂物。村道路、空闲场地、房前屋后定期清垃圾、污水、污泥、杂物,保持村容整洁。加强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
②实施庭园美化工程。按照因地制宜、自然和谐、突出特色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打造单体民房和村落的建筑风貌,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村民居建筑。推进建庭园经济、建沼气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退让宅基地,进行村民居住集中建设试点,加快土地流转。着力治理乱搭乱建,使村庄整体风貌统一、协调美观;治理乱堆乱放,保持庭园整洁,搞好庭园绿化。
③实施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抓好小型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加强村道路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通电话和医疗、卫生、教育、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普及沼气利用。
④实施村民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以公民环境卫生、健康、法律知识教育为主的村民素质教育活动,在村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守法律的良好风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3、重点村整治内容
①实施清洁行动。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污泥,清理道路、河道、沟渠中的杂物。村道路、空闲场地、房前屋后定期清垃圾、污水、污泥、杂物,保持村容整洁。加强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着重治理乱堆乱放问题。
②实施风貌打造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统一规划单体民房和村落的建筑风貌,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村落民居建筑。积极推进建庭园经济、建沼气池和农房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工作。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模式,有条件的村落民居可相对集中建设,退让宅基地,加快土地流转。
③实施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抓好小型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完善村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教育、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村要推广天然气和沼气利用。
4、一般村整治内容
①实施清洁行动。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清理道路、河道、沟渠中的杂物,杜绝污水横溢。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污泥,村道路、空闲场地、房前屋后定期清垃圾、污水、污泥、杂物,保持村容整洁。
②实施风貌打造工程。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有条件的村统一规划单体民房和村落的建筑风貌,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村落民居建筑。
③实施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农民居住集中的地点要完善村道路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村要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教育、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工作措施
1、巩固成果,防治反弹
成立以党委书记一把手负总责(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驻村干部、村支书、村长以及镇城管办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政府文件下发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镇政府签定专项目标责任书,纳入镇上的重点工作,年终目标分值不低于10分。
2、宣传教育措施到位
由镇上制作入户宣传资料4000份,发放到各村,由村上负责发放到户。利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执法车,利用下村开展相关工作,定期、不定期入村入社宣传。利用各村(社区)张贴栏和科普宣传栏张贴画报、城乡环境相关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题,村社干部、党员、积极分子等群众大会,不得低于4次,并有大会记录,检查少一次,扣村(社区)200元。
3、高标准、严要求,考核到位,奖惩兑现
(1)我镇今年该项工作年底力争全县排位前10名。目标完成,奖励社区5000元,各村1000元,完不成目标,属于哪个村那个点位则追究那个村责任的,除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处罚金1000元。
(2)如果该项工作年终排名倒数第一,相关人员除县上处罚外,哪个村影响的,将免去所涉及村支书职务,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罚500元。
(3)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范围环境卫生,群众宣教育、庭院管理,集中居住区门前三包,垃圾集中存放,由各村(社区)负责垃圾及时清运,谁的环节出现问题由谁来负责。
(4)保洁人员服从镇城管办管理,严格按照《xx镇清扫保洁工作考核标准》参照考核,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5)由镇上负责确保必须的财力投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打造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形象,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把握环治工作是民生工程、形象工程、素质工程的重大意义,全力打好环境综合治理“组合拳”,强力推进以治尘、治堵、治脏、治乱、治噪为重点的“五治”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整体提升环境面貌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管理、执法、市场、宣传等手段,整治环治工作顽疾,实现管理止滑促升、上档提质。
2.全民参与,联手联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齐心协力打赢环治攻坚战、阵地战和歼灭战。
3.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积极探索环治管理社会化服务机制,大胆运用市场手段增加环治投入,有效破解环治投入瓶颈。
4.舆论引导,曝光问责。结合依法治镇,大张旗鼓宣传先进、曝光反面典型,自觉接受媒体、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综合实效。
二、总体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遏制“五乱”反弹回潮,根除治理顽疾,实现无交通堵塞,无扬尘污染,无卫生死角,无占道经营,无噪声扰民。
(二)重点任务
1.治堵。主要任务:统筹规划实施禁停区、限停区及停放区,加强街面巡控,严管重罚乱停放、乱掉头,督促遵守行车、停车秩序。派出所牵头负责,交管办、居委会等配合。
2.治尘。主要任务:从源头上整治脏车、泥车上路。居委会牵头负责,交管站、建管站等部门配合。
3.治乱。主要任务:治理占道经营、游商游贩、骑门摊点;整治破损店招店牌及乱堆放垃圾;整治广告乱象及“牛皮癣”;整治农贸市场秩序、卫生等;整治修车点占道修车、乱堆码材料、乱扔垃圾、乱放废弃物、油迹污染。居委会牵头负责,工商所、食药站、交管站等部门配合。
4.治脏。主要任务:加大街面和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力度;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及时清运;及时清理路边泥沙、石块;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办公区域及楼院卫生整治,逗硬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居委会牵头负责,镇级各单位配合。
5.治噪。主要任务:整治广场、工地、经营门市、娱乐场所、车辆等噪声扰民。居委会牵头负责,建管等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明元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李明山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辖区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认识负责本职工作,落实具体人员,任务到时段、到点位、到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逗硬奖惩。镇政府在社区场镇管理费预算资金外单列2万元,对社区居委会进行环治绩效考核,对其它村在公共运行经费中预留0.5万元作为环治考核经费,以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附考核细则和奖惩办法)。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按照《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标准,重点对街道社区、公路沿线卫生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半月一次检查通报排名、季度考核奖惩兑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方式,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对日常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好的,尤其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村社,将对相关的责任人按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绩效考核、组织处理等办法严格问责。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安排部署,按照县直工委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改善机关环境卫生面貌,通过重点治理“五脏”、“四乱”,增强职工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达到“四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努力创建优美和谐机关示范单位。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日常事务。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作贡献”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机关环境治理办实事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2、广泛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提倡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个电话,每一顿饭,每一用车;降低使用空调,执行公务业务经费压缩10%,树立廉洁高效务实的机关形象。
3、开展“创优美环境、创文明机关”活动。落实“门前三包”,坚持周一“清扫日”活动,认真做好办公区、责任区环境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秩序化工作;广泛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教育和引导全体人员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达到“三美、六不”:即工作环境美、投资环境美、服务环境美,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
4、积极参与环境公益活动。引导各股室扎实有效开展有利于治理生态环境、美化办公区和投资服务环境等公益活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环保宣传等公益活动。
四、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组建活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7.17省电视电话会精神,学习借鉴XX、XX县先进经验,学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单位职工进行民文明素质教育,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大力开展“进机关”宣传动员活动,确保职工知晓率达到100%。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至11月)。围绕县开展的“五乱”、“三个整治”专项行动,帮助XX村、XX开展整治工作,建立卫生工作责任机制和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集中抓好“五脏”、“四乱”、节能降耗,机关文化建设和服务质量建设工作。
3、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总结开展“进机关”活动的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建立长效机制,争创示范单位。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参与到“进机关”活动中来,认真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宣传专栏、招商网站等大力宣传“进机关”活动,定期走访社区、公路沿线、农家院户,局办公室要注意做好图片、影响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充分展现机关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
3、加强督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4
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制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的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丰硕成果,使公众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我市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试验区示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xx年6月-9月
三、工作安排
一是广泛开展“五个一”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一次文明礼仪知识,传播一句文明用语,做一件文明事,纠正一起身边不文明行为,提一条文明创建意见或建议。通过集中设点、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解疑答惑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安、交通知识、健康知识等。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优化发展环境,改善城乡群众生活条件”主题,宣传开展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
二是开展“创建整洁优美工作环境”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集中开展机关环境整治,改善机关面貌,营造窗明几净、整齐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内部和外部形象。
三是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节约每一滴水、每每一张纸、每一度电,降低办公成本,树立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四是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积极参加“三美、六不”活动(“三美”: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乱放车辆),培养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是开展家庭卫生清洁活动,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每个家庭,通过“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起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使家庭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家庭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六是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开展综合治理进村进社区进户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农村、社区和群众中开展强有力的集中宣传行动,协助移民安置村和联系社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及文明礼仪、爱国卫生、健康、法制等相关常识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帮助移民安置村和对口联系社区集中开展“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和“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等治理工作;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帮助困难户、贫困户开展整治工作,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开展治理环境、美化办公区、住宅区、恢复生态等内容的公益活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宣传卫生环保知识、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5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创建成果,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开展创建海南省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万宁,确保我市通过国家组织的达标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求,着眼于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通过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一改”即彻底改善城乡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创卫队伍建设;“三提升”即全市广大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加快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卫生健康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城镇环境卫生整治
1、加强清扫保洁工作。组织力量对城镇街道、居民社区、背街小巷、河道及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生活垃圾、渣土等废弃物进行彻底清除,并及时清运处理。对城镇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要随拆随清。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开展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试点。提倡镇墟50m摆放一个大垃圾桶,坚决反对将垃圾桶摆放在国道上,杜绝每家每户门前摆放一个垃圾桶。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管理,保障整洁、畅通、货物码放整齐。加强城镇道路机械化保洁工作,2017年底城镇道路机械清扫率应达到50%,2018年达到55%,2019年达到6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2017年底“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临街单位要负责门前及周围环境清扫,要随脏随扫。按城市绿化要求负责保护树木、花草,做到严格管理,精心养护,设施不受损毁,绿化美化环境。维护门前及周围的市容和社会秩序,主要城镇街道和背街小巷都做到无乱贴标语广告、无乱停放车辆、无乱搭乱建、无设摊、无占用人行道妨碍交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3、城区绿化整治。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落实城镇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园林绿化建设要求,对缺株、缺损的花草树木进行补缺、补损,提升公共绿化覆盖率,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垂直绿化,丰富园林绿化空间和景观效果。加强城市雕塑、小品建设,营造城市文化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万城镇政府)
4、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整治。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施工工地应设置闭围挡墙,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建筑外脚手架与安全网要坚固、整齐。拆迁作业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周边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拆迁完后暂时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者围挡处理。施工现场出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避免车辆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深入治理农村环境卫生。
1、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通过镇、村(居)卫生综合整治,使每个镇达到“五有”、“六无”标准。“五有”标准:一是各镇(社区)、各行政村有一批布局合理、维护到位的环卫设施,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二是有一支工作认真、责任心较强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管理队伍;三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专项制度;四是有一套考核奖惩制度和村规民约;五是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六无”标准:一是无暴露垃圾和露天粪坑。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镇郊结合部的垃圾彻底清除,见不到暴露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彻底消灭露天粪坑;每个村应合理规划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堆放点,建设必要的环卫设施,方便群众集中倾倒和统一转运处理,防止垃圾外溢和造成环境污染;要依托农村改厕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对已改建的农村无害化旱厕及辖区公共厕所、学校公厕,要下大力逐步改造成水冲式,对厕所外观进行改造,对庭院进行硬化和绿化,对连户道路进行亮化。实现村庄无暴露垃圾,无散养家畜家禽,渠道无杂物(草)飘浮,房前屋后无杂物,村内无露天粪坑,巷道无积水污泥,全村无卫生死角,树立村容整洁新形象。二是无水面漂浮物。定期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漂浮物进行打捞;三是无乱贴乱画和乱拉乱挂。对墙壁、门面、电线杆、树木等实物上的乱贴乱画、乱拉乱挂彻底清理;四是无乱搭乱建和建筑物严重破损现象。凡违规搭建的建筑物和破旧的危房全部拆除;五是无乱堆乱放。对主要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乱堆乱放全部清理,基建剩余的建筑材料、柴草等做到堆放整齐;六是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进行疏通,农户灶间、畜禽圈的污水有排放管道或沟渠,严禁任意流淌。坚持以村为单位,以排洪、排污、灌溉“三渠”,铁路、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桥梁)沿线“四线”,城中村及居民小区、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五片”为重点区域,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主题活动,综合整治乡村环境,集中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废弃物进行清理,努力实现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大力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各国营农场)
2、各镇和国营农场要加强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车站、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规模养殖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对餐饮、旅馆、美容美发店、网吧和集中就餐单位的卫生监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各国营农场、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3、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协助包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各镇政府和兴隆管委会的包点单位)
(三)开展重要专项整治
1、公厕管理。公厕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给排水等各项硬件基础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公厕内、外指示标志符合有关设置标准要求,卫生符合要求。对景区景点、加油站、车站等行业的公厕,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做到“不臭、不湿、不拥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旅游委、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2、交通环境专项整治。整治各类非法占路设施,整治出店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保证道路畅通。加快停车场建设,合理设置停车泊位,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强化停车场管理,保持停车场干净整洁。交通部门要针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制定相应的卫生保洁机制,结合公路养护维修作业落实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公路沿线管护范围干净卫生。做好高铁站点出入口及站前广场、渔港码头、加油站等重要交通战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万宁公路分局)
3、餐饮店管理专项整治。证照、制度齐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整体良好,衣着整齐干净,佩证带罩上岗;设施齐全,卫生环境良好。厨房有餐具洗涤、消毒功能分区,有防鼠防蝇设施,无苍蝇、老鼠或鼠粪、鼠洞,店内外有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环境卫生干净,无卫生死角,乱堆放杂物,无污水横流等现象。(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
4、农贸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划分功能区,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农贸市场划行归市,有干货区、生鲜区、熟食销售区、活禽销售区、活禽屠宰区自产自销区等,布局合理,秩序井然,环境保持清洁。地面硬底化,给、排水设施完善。有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和屠宰区,污物、污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无销售应当检疫检验而未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无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产品,无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无违禁销售野生动物。公厕符合卫生标准。消防设施完好,市场内无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现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食药监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5、水域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落实“河长制”,加强城镇内河(湖)治理,鼓励采用生态修复,生物除污方式净化水体水系,恢复城镇河流、湖泊自然岸线和景观,还水系以自然本色,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6、废品收购站管理。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废旧物资摆放有序、规范,不影响镇村、户环境,达到绿色回收、清洁回收的要求。占道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必须进入院内经营,没有围墙遮挡的站点必须用围墙遮挡,并将围墙粉刷,切实达到净化、美化市容市貌的效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7、旅游景区环境优美工程。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美化,坚决整治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等现象。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公厕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时清洗。要进一步强化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景区卫生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果皮箱(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公交站点、商场等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公共环境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和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公共环境。(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各景区所在镇)
8、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置场,解决建筑垃圾消纳问题;加强建筑垃圾排放和运输的源头治理,对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和街区从严管控,规范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成立万宁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广电中心、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委、市卫计委、市海洋局、市林业局、市爱卫办、市交警大队以及各镇(区)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林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制定阶段性计划,负责起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的材料;监督检查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工作信息;对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认真办理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投诉和其他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注重效果。
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要号召全市广大职工、妇女、青年、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等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身边点滴做起,带头治理“脏、乱、差”,为清洁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中公益广告的份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参与率,在建筑工地围挡张贴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标语,并及时更换破损宣传品,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市交通运输局要在各车站张贴环境卫生标语公益广告,在公交车、出租车车内、车体、后挡风玻璃张贴环境卫生宣传标语,每条公交线路至少有1/3以上公交车车体要喷绘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出租车LED屏要每天循环播放环境卫生宣传公益广告,同时要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司机的文明礼仪、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市文体局要在影剧院、网吧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在影剧院售票厅电子屏循环播放环境卫生宣传公益广告;市旅游委要督促城区、旅游区酒店(宾馆)在客房放置环境卫生宣传资料,在各旅游景区设置环境卫生宣传广告牌,并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及相关人员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做好对游客的宣传;市电视台、万宁时讯等媒体要在原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报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点评。移动、电信、联通万宁分公司要充分运用短信、手机报、彩铃等平台,面向全市所有手机用户发送、播放环境卫生宣传短信、工作信息和文明行为常识,使手机短信和电话彩铃成为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快捷通道。各镇(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动广大市民、单位职工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方式,以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切实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局、市旅游委、市电视台、万宁时讯等)
(三)资金保障,完善设施
各镇(区)及有关单位应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包括保洁员工资补助和开展日常环境卫生保洁费用。经费按市人口计生局统计人口计算,每年每人40元,其中,市财政拨付每人每年30元,镇财政和村(居)委会自筹每人每年10元。自筹经费来源为收取垃圾卫生费和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并把收取垃圾卫生费用列为“村规民约”内容之一。市财政局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份给各镇政府拨付整治经费。
各镇(区)要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捐物,镇政府(兴隆管委会)和村(居)委会按人口自筹每年每人10元,为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供保障。
(四)长效管理,全民参与。
1.保洁员队伍岗位设置。保洁队伍由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三支队伍”组成。保洁员岗位设置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镇(区)要以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按行政区域人口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配一名保洁人员,且保证村小组(自然村)至少有一名。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卫生监督员,原则上从本村党员中聘用,“三支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进行考核评比。
2.保洁员选用办法。保洁人员按岗位需要由各单位、镇区、社区、村委根据相关政策采取定人、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等程序就地择优选聘。
3.保洁员、清运员报酬资金筹集渠道。主要通过群众缴费、村级其他经营性收入、市政府补助等。
4.以行政区域为界划分若干个网格,按照“镇督导、村(社区)负责、组到位、户落实”的要求,每个网格由保洁员、镇村(社区)干部各1名、村(居)民小组长等4人负责,建立全民参与、整体联动的环境卫生网格化整治工作格局,实行层层负责制,使行政区域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五)落实考核,奖惩分明
1.考评方式采取告知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暗访每天不定期不定镇村进行。检查考评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不定期检查考评是指根据省、市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的需要和省、市工作部署,由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安排。
2.每月督查。每月由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镇(区)、城区责任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暗访或明查,村(社区)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检查,总分为100分,明查占考核分数的70%,暗访占考核分数的30%,暗访中发现问题,按相关评分细则标准进行扣分,并下发整改通知,在限定时间未予整改的加倍扣分。明查按照指定的评分细则标准进行,每月根据得分的高低对各镇(区)和城区责任单位进行排名通报。
3.举报奖罚制度。鼓励镇区之间通过举报存在问题形式相互督促。举报内容为垃圾堆、垃圾围村、垃圾不清运等突出问题。举报镇区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形式向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举报并附照片说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核实问题后将依据评分标准扣除被举报镇区,并奖励给举报镇区(奖励封顶为10分)。被举报镇区如若不及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将加倍扣分,所有奖罚分计入当月考核,奖励分数直接折算在当月考核中,扣除分数体现在月考核表上,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不得公开举报镇区。
4.季度评比。由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各镇(区)、城区责任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其中城区责任单位前二个月的得分占60%,季末检查占40%,按比例折算后之和为本季度实际得分;为了充分激发各镇(区)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调动村民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每季度将各镇(区)自筹的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与辖区总人口百分比作为群众参与率依据纳入评比,各镇(区)前二个月的得分占60%,季末检查占40%,按比例折算后之和乘于群众参与率为本季度实际得分,每季度根据得分高低对各镇(区)和城区责任单位排名并进行通报。
月督查以精神鼓励为主,不设物质奖励。连续两次排名后两名的镇(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电视台做深刻检讨。
5.季评比排名前三名的镇(区)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季评比排名前三名的城区责任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季评比连续两次排名后两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6.年度评比各镇(区)、城区责任单位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由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镇(区)、城区责任单位全年季度总分,根据得分高低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单位,给予奖励(具体评选奖励办法由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年度评比排名后两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表彰会上做检讨。
7.在各镇(区)(农林场)、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被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曝光的实行月督查“一票否决”,月督查得分并列于当月督查最后一名得分,且年终不列入前三名考核范围。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6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营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工委、管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街道深入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结合街道实际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综合施策、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持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展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推动全街道城乡人居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2、总体目标
集中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2月19日至3月15日),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切实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管理制度,巩固提升整治效果,达到城乡环卫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建设秩序有效规范,城市容貌秩序明显改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沿路沿线两侧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对深圳路、沿海路、疏港高速、兖州南路、临沂路、天津路、秦皇岛路、大连路等重点道路以及兖石铁路、瓦日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对可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渔业用具、集装箱、残墙断壁、杂草枯藤等进行彻底清理。坚决取缔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商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设广告、乱堆杂物等行为,做到街巷整洁、管理有序。
(二)村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做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各村居要协调凯润城建公司对村庄及村庄周边50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督促凯润城建公司强化日常清理,建立常态长效。
二是彻底清理乱堆乱放。各村居要负责清理村民房前屋后“三大堆”、平房顶堆放物、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沿河两岸以及村与村交界地带卫生死角,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白色污染,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三是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由街道宣传办公室、群团办公室牵头,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发动群众开展庭院整治,促使庭院内卫生达标、干净有序,达到“人美、院美、室美、厨厕美、村庄美”五美准标要求。各社区要督促物业公司对各生活小区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和楼道内垃圾、堆放物等。对物业不健全的生活小区由各社区组织发动居民进行集中整治。
(三)村居各类出租场所、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属地管理”原则,村居集体出租或村民私自出租土地上的停车场、货场、修理厂等场所,由所在村居负责进行排查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不达标或不配合的坚决予以关门或取缔。坚决取缔村居集体土地上的各类洗沙场、违规堆场,严厉查处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属地范围内的已征地企业,由所在村居负责督促企业做好“门前三包”和院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废品收购点的清理整治
各村居、社区要组织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点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主动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彻底清除全街道范围内所有的废品收购点。
(五)违法建设的综合整治
围绕“零增量、清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目标,实施违法建设治理集中攻坚,分类有效处置存量,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重点整治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
(六)拆迁区域、闲置土地环境整治
按照“围、清、绿、盖、管”的标准要求,对拆迁村居暂时不具备土地移交条件或由村企合作开发尚未拍卖的闲置地块,由所在村居或房地产企业负责落实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和维护管理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无扬尘。各村居负责对清而未征、征而未建的闲置土地进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整治后移交区凯润城建公司管理;未移交的闲置土地由各村居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社区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并报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9日至3月12日)。
各村居、社区要按照整治标准,迅速行动,全面推进,边查边改,查改结合,确保取得实效。每日进展情况及时报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13日至3月15日)。
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办,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全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工作。各村居、社区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全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居、社区要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党员群众主动参加到环境卫生整治中来,努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注重收集整理整治事前、事中、事后效果影像图片资料,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正面报道与反面典型曝光相结合,鼓励群众监督身边环境问题,努力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美丽厂区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引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推向深入。
(三)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根据全区要求,将全街道划分为16个网格,分别由区级领导和街道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责任包保,牵头抓好网格内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两条线。成立城乡环境专项整治线,由黄卫华、贾勇牵头,具体负责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依法清理;成立城乡环境整治督查考核线,由刘志明、韩立香牵头,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强化责任担当,对推诿扯皮、行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居、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由街道纪工委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严格依法处置。充分发挥执法部门作用,对整治活动中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废品收购点等整改不积极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交由相关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处置。对阻挠、干扰或者破坏城乡环境整治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交由公安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倡树正风正气。
(四)建立完善机制。
整治活动结束后,各村居、社区要及时总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具体的管理制度,狠抓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城乡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成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7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营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工委、管委研究,决定实施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按照“综合施策、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持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展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自2月19日至3月15日,在全区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整治效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城乡环卫质量显著提升。城乡绿化、美化、亮化、彩化、净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城乡卫生死角、白色污染、“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
2、城乡建设秩序有效规范。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存量违法建设得到基本治理,违法建设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并得到有效落实。
3、城市容貌秩序明显改观。城市建筑美观协调,街道干净整洁,商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设广告摊点等问题基本根治,废品收购点等市场经营行为规范,环卫保洁无死角,城市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二、工作任务
(一)市政养护及环卫保洁
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做好道路保洁、绿化带管养、公园绿地管护,重点集中整治道路沿线绿化带内的积存垃圾、乱堆乱放及种菜等问题。提高市政养护及环卫保洁水平和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3月10日前完成一次集中清理。
(二)城乡环卫一体化
进一步细化明确城乡环卫一体化范围,推进实施“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堆、白色污染和卫生死角,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确保村居环境管理无死角。建设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凯润城建公司逐村核实确认城乡环卫一体化管养范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管养范围以外的环境卫生整治管理,负责管理、清理村居房前屋后三大堆问题(2月29日前完成清理);凯润城建公司落实对三大堆问题的巡查上报机制,兜底负责城市道路沿线未落实环卫保洁区域的接管工作,新增养护面积由建设局牵头组织确认,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保障。
(三)拆迁区域环境整治
明确责任,按照“围、清、绿、盖、管”的要求高标准管理,确保各类闲置地块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无扬尘。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在2月29日前完成待移交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工作,具备移交条件后由建设局组织移交,不具备移交条件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环境整治。城市发展投资公司、瑞达建设公司用一个月的时间落实已移交地块围挡建设工作,所有已移交地块的清理整治和维护管理工作由接管单位负责。
(四)项目用地管理
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已征在建、征而未建、清而未征地块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建设局负责对城建项目、房产项目组织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招商发展集团各部负责对推进服务的项目进行环境问题排查,并督促入园企业进行整治。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清而未征、征而未建的闲置地进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整治后移交凯润城建公司管理,管理期间的费用由财政负责;未移交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五)闲置租赁地管理
村居闲置地租赁应由村集体决议并由街道办事处报备,已租赁地块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取缔区内各类洗沙场、违规堆场,严厉查处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违法建设的综合整治
围绕“零增量、清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目标,实施违法建设治理集中攻坚,建立城乡违法建设管理台账,分类有效处置存量,杜绝新增违法建设,沿城市主次干道的违法建设为本次集中行动重点。
(七)废品收购点的清理整治
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废品收购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废品收购点的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会同公安分局、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予以清理。
(八)市容秩序专项整治
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坚决取缔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商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设广告、乱堆杂物、露天烧烤等行为,查处乱排污水、乱丢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街巷整洁、管理有序。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强化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管养维护,全面排查交通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及故障并建立台账。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并报区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9日至3月12日)。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推进,边改边查,查改结合,确保取得实效。每日进展情况报区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13日至3月15日)。
区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强化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此次整治活动事前、事中、事后整治效果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坚持正面报道与反面典型曝光相结合,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养,鼓励群众监督身边环境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引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向深入。
(三)加强长效管理,健全考核机制。
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引入第三方运行考核,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
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第一季度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定期通报、曝光问责、督促整改等监督机制,深入治理现场开展巡查指导,对行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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