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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朱自清《背影》的写作艺术
《背影》写于一九二五年,后来收在了开明书店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中。它是朱自清先生早期一篇极为有名的文章,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散文的杰作。在一千五百字的篇幅中,作者只描写了一个片断,却能感人至深,脍炙人口,这使我们不能不佩服朱先生的写作技巧了。那么,《背影》在写法上有什么特色呢?
第一,善于抒情,把父子间的至情表现得细腻、真挚、深刻。
文章写于一九二五年,记写的事情却发生在八年前。那是一九一七年冬天,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事(徐州烟酒公卖局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背影》中所描写的,是当时父亲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上告别的情景。在那特定的场合下,在那悲凉的气氛中,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铭刻心中,经久不忘。八年之后,作者已在清华任教,但想起那背影,父亲的形象便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足见当时感受之深了。
父子这人间的至情,作者抒写得淋漓尽致。在文章中,从不放心茶房而终于自己去送;从代儿子拣定座位和千万叮嘱;从亲自爬过铁路去买桔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平常的,极琐细的,似乎都不值得来写;但是,从表现父亲的感情说,却是极重要的。从那细事中流露出来的感情,是那样深挚,那样珍贵。它使儿子经久不忘,为之动情;读者读后,也不能不被它深深感动。因为字里行间表现出的父子真情,确实太动人了。
作者写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过质朴的叙事来抒发感情。作者笔下的事物,不同于一般的客观事物的叙述,这里把叙述当成了抒情的工具,因此,各种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笼罩,都流露出了父子间的至情。这是文章的成功处,也是它能动人的地方。文章是八年后的回忆,但作者按当时的情形叙述,那年作者二十岁,是考入北京大学后的第二年,但父亲仍然把他当成小孩子,认为他不懂事,处处是不放心。儿子却极不满意,处处认为父亲的行为“不大漂亮”,当时儿子不能理解父亲对他的爱护,体会不出那一片深情。作者八年后如实记叙,并加以点拨:“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我那时真聪明过分”。于追叙之中,带有责备自己的意思,现在明白了当时不能体贴父亲是过失,因而表现出一种负疚的心情。这些笔墨,都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作者所以能够把感情表现得这么深切动人,是与他的深刻感受分不开的。试想,如果作者没有这样的生活经历,没有这种感受和体会,《背影》这样的文章他是决然写不出来的。可见,作者的成功还在一个“真”字上,真实生活和真情实感,是朱先生散文成功的关键;舍此而求之于方法技巧,是不能奏效的。
第二,使用白描的手法,表现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作者着力描写的,是父亲的背影,所以“背影”二字,也做了全文的标题。这命题无疑是很合适的。文章前后叙述的文字,都是必须交代的,是中间集中描写背影的铺垫;如果没有那种种必不可少的交代,单写这个特殊情况、特殊场合的背影,文章的头绪就不清楚了,也没有本文的艺术效果。
作者写父亲的背影,全用白描的手法。所谓“白描”,照我的理解,就是不借助比喻,不堆砌词藻,也不用修饰和形容,而以朴实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再现于读者眼前,使别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鲁迅先生说,白描则是“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作文秘诀》)。这是从白描的本质特征上说的,不是从写法上说的。
父亲的背影,对于儿子来说,那是司空见惯的,真是太熟悉了。但这次作者记写的,却不是平常时常见的,而是特定场合使他极为感动的那一个背影,那终生难忘的背影。作者写了当时父亲的体态,穿着打扮,更着力描写了买桔子时过铁路的情形。“父亲是一个胖子”,“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而过铁路时,则“蹒跚地走到铁路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买好桔子回来,“过铁道时他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这里的文字确是传神之笔,勾画了父亲的背影,而并没有过多的形容,也不借助于修饰、陪衬之类的东西,只老老实实写当时的情形,却很好地把那感人情景再现于读者眼前了。这就是白描的功力。这种文字,乍读很平淡,甚至有些拙讷;细细品味,却情真意浓,蕴藏着一股深情。所谓“于平淡中见神奇”(朱德熙评论朱自清散文的话,见《于平淡中见神奇——谈朱自清的散文》),从这段描写背影的文字中可以体会到,也能见出朱自清白描的本领。
《背影》一文的情调是惨澹的、低沉的、抑郁的,作者使用的文字也极为素淡,与全文的格调统一和谐。
第三,语言朴素而简练。
叶圣陶先生在《朱佩弦先生》一文中说:“他早期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都有点儿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到了写《欧游杂记》《伦敦杂记》的时候就不然了,全写口语,从口语中提取有效的表现方式,虽然有时候还带有一点文言成份,但是念起来上口,有现代口语的韵味,叫人觉得那是现代人口里的话,不是不尴不尬的话文。”叶先生这个看法当然是对的,他从文章用语上研究,符合朱先生文章的实际。
但是,《背影》的情况却不同,它写作时间与《荷塘月色》差不多,也属于朱自清早期的散文,却没有做作之气,也不注重修辞。虽然不一定有现代口语的韵味,使用的文字却是朴素的、自然的,没在雕章琢句上下功夫,而以情真意切见长。这怕是早期散文《背影》的独特的地方。我们看一千五百字的文章中,主要是叙事,叙述得清楚明白,自然恳切,文字则是质朴的。这里不仅很少形容、修饰的词语,连生字难词都很少。作者回忆八年前的往事,老老实实进行叙述,真情实感自然地流露出来。描绘父亲的背影,用白描的手法,也是朴素的文字,与叙述的格调相一致。这样,在文字风格上,《背影》是朴素、自然、清新、隽永的。
《背影》采用这样的语言,形成这样的风格,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那悲凉的基调,那对父亲深切的怀念和记忆,那笔端流露出的至情,只能用朴实自然的文字来表现它。同时,白描的艺术手法,也决定了朴素的语言,否则很难协调起来。读朱自清先生的《背影》,能够明显地感到它的语言风格与《匆匆》、《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篇不同,显示了朱自清早期散文的另一种风格。
《背影》的语言简练。我们细读全文,感到文字干净利落,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字,文章写得相当精粹。比如,全文有四处记载了父亲的话,即:“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买几个桔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走了;到那边来信!”“进去吧,里边没人。”并不是那天去送别,父亲只讲了这么短短四句,而是作者惜墨如金,文字简洁。这四句话很好地代表了那日父亲的心情,流露了父亲爱儿子的深情。作者抓住了极为典型的话语,以少胜多,简单的几句,就很准确地反映了当时父亲那体贴、爱怜、依依不舍的心情。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简练的道理。寥寥数语,读者不仅从中体会了蕴含的意思,还仿佛听到了父亲当时的声音!
又如,在文章中,对话虽然可以表现人物,但对话过多,总不免使文字拖长,甚至感到罗嗦。朱先生很明白这个道理,为了叙述得简明和文字的简约,《背影》轻易不使用对话,有些地方是把对话用叙述表现出来的,这就使文字更简练了。像“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这些如果用对话表现,当然也可以,那文章可就长多了。《背影》把这些内容在叙述中写出,减少了对话,文字简练多了。并且,不用对话表现它,更能突出父亲对儿子讲的那几句话,重点话语突出了,对内容的表达是有好处的。
在《背影》中,作者无论叙事,还是描写和抒情,使用的语言平稳精当,达到了精练的要求,以上我们不过是举例说明。朱先生的散文,在语言的简练、精粹上,堪称典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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