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秃秃记阅读参考答案解析及翻译

时间:2024-09-30 16:48:18 雪桃 曾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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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秃秃记阅读参考答案解析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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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秃秃记阅读参考答案解析及翻译

  秃秃记

  曾巩

  秃秃,高密孙齐儿也。齐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鲐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齐绐,告县。齐赀谢得释。授歙州体宁县尉,与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归。周氏复恚,求绝,齐急日:“为若出杜氏。”祝发以誓。周氏可之。

  齐独之休宁,得娼陈氏,又纳之。代受抚州司法,归间周氏,不复见,使人窃取其所产子,合杜氏、陈氏,裁之抚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与其弟来,欲入据其署,吏遮以告齐。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捽①挽置庑下,出伪券日:“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久之,以布衣书里娃联诉事,行道上乞食。

  萧贯守饶州,驰告贯。饶州,江东也,不当受诉。贯受不拒,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寿复。周氏引产子为据,齐惧子见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惧,则收以归,扼其喉,不死。陈氏从旁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瓮水中乃死,秃秃也。召役者邓旺,穿寝后垣下为坎,深四尺,瘗②其中,生五岁云。款上更赦,犹停齐官,徒濠州,八月也。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治地得坎中死儿,验问知状者,小吏熊简对如此。又召邓旺诘之,合狱辞,留州者皆是,惟杀秃秃状盖不见。与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敛之,设酒脯奠焉。以钱与浮图人升伦,买砖为圹③,。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治地后十日也。

  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二十九日,南丰曾巩作。

  (选自《曾巩诗文选译》)

  【注】①捽(zuó):揪。②瘗(yì):掩埋,埋葬。③圹(kuàng):墓穴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

  B.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

  C.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

  D.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明法:从汉朝开始设立的察举人才的科目之一,意为“明习法令,足以决疑”,唐宋科举考试也设有明法科。

  B.县尉:与县丞一样,秦汉开始均为县令、县长的助手。’县丞主管文书、仓库等,县尉主管地方治安。之后一直延用,到明代以典史取代县尉。

  C.江东:长江在芜湖、南京之间是西南、东北走向,古代习惯上指安徽芜湖以下的长江下游南岸地区。也指三国时吴国孙权所统治的全部地区。

  D.浮图:就是佛,也写作“浮头”“佛图”“浮屠”,是梵语“佛陀”的转音。文中指佛塔,“胜造七级浮图”中的“浮图”也是这个意思。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身为司法官的孙齐,可谓道德沦丧,先娶了正室杜氏,留在老家,后来不但使用欺骗手段与周氏结婚,还娶了妓女陈氏。

  B.被周氏发觉后,孙齐先是假言搪塞,继而避开周氏,伙同杜氏、陈氏把周氏所生的儿子秃秃偷偷带往外地。

  C.由于孙齐买通官员,不但没有得到惩处,反而被委以新职。周氏虽多次上告,但冤屈始终无法伸张,以至于流落街头,乞讨为生。

  D.原本没有属地管辖权的萧贯派属下前往调查,直接导致五岁的秃秃被杀,这让曾巩感叹孙齐的,人伦丧尽,和禽兽没有差别。

  13.把文亩文阅读材料中划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更绐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齐绐,告县。齐赀谢得释。

  (2)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摔①挽置庑下,出伪券日:“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

  参考答案

  10.A 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

  11.D 也可指佛教徒,即和尚。文中即为此意。

  12.D(调查案件不是导致秃秃死亡的直接原因。孙齐害怕秃秃是周氏亲生的事实败露,才杀死秃秃的。)

  13.(1) (孙齐却将这事隐瞒起来,) 又用欺骗的手段另娶周氏,与周氏一起到蜀中(赴任)。任期满后,(二人一块儿)回高密,周氏(才知道孙齐已有妻室)怨恨孙齐骗了她,于是告到县里。孙齐(向县官)送钱财,说好话,事情便算了结。(关键词:“绐”“恚”“赀”“谢”,省略“于”各1分)

  (2)孙齐正在宝应佛寺里收租米,(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赶回去,揪拉着周氏丢到走廊上,拿出假造的文书说:“你是我的佣人,怎么敢如此胡作非为!”(于是一起)到州里去辩理,(周氏)没能申冤。(关键词:“受”“趋”“置”“于”“直”各1分)

  参考译文

  秃秃,是高密县人孙齐的儿子。孙齐考中明法科,(因此)做了嘉州司法参军。(孙齐)先前已经娶了妻子杜氏,(将杜氏)留在家乡高密。(孙齐却将这事隐瞒起来,)用欺骗的手段又另娶周氏,与周氏一起到蜀中(赴任)。任期满后,(二人一块儿)回高密,周氏(才知道孙齐已有妻室)怨恨孙齐骗了她,于是告到县里。孙齐(向县官)送钱财并认错,事情便算了结。(孙齐又)被任命为歙州休宁县县尉,带杜氏一起去上任,过了两年,孙齐请假回老家获得批准。周氏还为这事怨恨(他),要求(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忙说:“为了你,我愿休了杜氏。”并且剪下头发来发誓。周氏答应了他。

  孙齐(假满后)独自回到休宁县,遇到妓女陈氏,又将她纳为妾。(任满,)县尉另有人替代,(他)接受了抚州司法参军的任命,回高密将周氏分开,不再与她相见,却派人偷偷地将她所生的儿子抱了出来,同杜氏、陈氏一起乘车到抚州。(于)明道二年正月到任,这个月,周氏也与她弟弟来到抚州,想要进入并住到孙齐的官署,被吏人拦住并把这事报告了孙齐。孙齐正在宝应佛寺里收租米,(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赶回去,揪拉着周氏到走廊上,拿出假造的文书说:“你是我的佣人,怎么敢如此胡作非为!”(于是一起)到州里去辩理,(周氏)没能申冤。周氏向江南西路转运使上诉,也不听她的。过了好久,(周氏)用布衣写上自己的籍贯姓氏和几次告状的事实经过,流落路上讨饭。

  (这时,)萧贯任饶州知州,(周氏)赶去向他申诉。饶州隶属江南东路,(按规定,萧贯)不应该接受她的诉状。(但)萧贯(仍然)受理,并不推辞,(江南西路)转运使这才派公吏祝应言前往审察。周氏以她所生的儿子为证据,孙齐害怕儿子被发现,事实真相败露,就将儿子藏到附近(一个名叫)方政的人家里。随后仍怕被发现,又将儿子带回家,掐住他的咽喉,没有死。陈氏从旁边拽住小孩的双脚,倒提起来,而孙齐把他的头按进一大瓮水中,(小孩)才死,(这个小孩)就是秃秃。(孙齐)叫来差役邓旺,让他在寝室后面的墙下挖了一个坑,深有四尺,将(儿子)尸体埋在里面,秃秃(这年)五岁。萧贯将孙齐的罪案报上去,恰遇大赦,但还是停了孙齐的官职,被流放到濠州,这是(明道二年)八月的事。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抚州)司法参军张彦博改建住房,挖地时发现了坑中的死孩子,查问知道情况的人,有个叫熊简的小吏回答如上文所述。(张彦博)又叫来邓旺盘问,又核对了当年案件的供词,凡是保存在州里的都这么说,只是杀死秃秃经过的材料没有看到。(张彦博)向我谈到这件事并为秃秃的惨死而悲痛,于是用棺材丧服收殓了他的遗骸,并设置酒肉祭奠。又拿钱给僧人升伦,叫他买砖砌成墓穴,在城南五里处一家姓张的树林下埋葬,(埋葬时间)在挖地得骨后的第十天。

  啊!人本来就与禽兽和野蛮人有区别。禽兽和野蛮人对他们的配偶和所生子女,也懂得不互相残害,(如果)相互残害,那么他们的种类很久就灭绝了。像孙齐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买来石板,刻上这件事,放到墓穴中,用来安慰秃秃,并且(希望对世人)能有所告诫。事件的整个过程,只有杜氏没有一句禁忌的话。二十九日,南丰曾巩写。

  拓展:秃秃记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

  原文:

  秃秃记

  宋代:曾巩

  原文

  秃秃,高密孙齐儿也。齐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绐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齐给,告县。齐赀谢得释。授歙州休宁县尉,与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归。周氏复恚,求绝,齐急曰:“为若出杜氏。”祝发以誓。周氏可之。

  齐独之休宁,得娼陈氏,又纳之。代受抚州司法,归间周氏,不复见,使人窃取其所产子,合杜氏、陈氏,载之抚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与其弟来,欲入据其署,吏遮以告齐。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捽挽置庑下,出伪券曰:“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久之,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行道上乞食。

  萧贯守饶州,驰告贯。饶州,江东也,不当受诉。贯受不拒,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周氏引产子为据,齐惧子见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惧,则收以归,扼其喉,不死。陈氏从旁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甕水中,乃死,秃秃也。召役者邓旺,穿寝后垣下为坎,深四尺,瘗其中,生五岁云。狱上更赦,犹停齐官,徙濠州,八月也。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治地得坎中死儿,验问知状者,小吏熊简对如此。又召邓旺诘之,合狱辞,留州者毕是,惟杀秃秃状盖不见。与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敛之,设酒脯奠焉。以钱与浮图人升伦,买砖为圹,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治地后十日也。

  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二十九日,南丰曾巩作。

  翻译

  秃秃,高密孙齐儿也。齐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绐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齐给,告县。齐赀谢得释。授歙州休宁县尉,与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归。周氏复恚,求绝,齐急曰:“为若出杜氏。”祝发以誓。周氏可之。

  秃秃,是高密县人孙齐的儿子。孙齐考中明法科,因而得到嘉州司法参军的职务。他先前已经娶有妻子杜氏,将杜氏留在家乡高密,孙齐却将这事隐瞒起来,用欺骗的手段又娶周氏,与周氏一起到蜀中赴任。任期满后,一块儿回高密,周氏才知道孙齐已有妻室,怨恨孙齐骗了她,于是告到县里,孙齐向县官送钱财,说好话,事情便就这样了结了。孙齐又被任命为歙州休宁县县尉,连杜氏一起带去上任。过了两年,孙齐请假回老家获得批准,周氏还为这事愤愤不平,要求离婚。孙齐急了,说:“为了你,我可以与杜氏和离!”并且剪下头发,立下誓言,周氏才答应了他。

  齐独之休宁,得娼陈氏,又纳之。代受抚州司法,归间周氏,不复见,使人窃取其所产子,合杜氏、陈氏,载之抚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与其弟来,欲入据其署,吏遮以告齐。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捽挽置庑下,出伪券曰:“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久之,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行道上乞食。

  孙齐假满后独自一人到休宁县任上,遇到妓女陈氏,又将她纳为妻。任满,县尉另有人替代,他接受了抚州司法参军的任命,回高密与周氏分开,不再与她相见,却派人偷偷地将她所生的儿子抱了来,同杜氏、陈氏一起带到抚州,于明道二年正月到任。这个月,周氏也与她弟弟来到抚州,想要进入并占据孙齐的官署,被吏人拦住,并把这事报告了孙齐。孙齐正在宝应佛寺里收租米,听后立刻赶回去,揪起周氏放到走廊上,拿出假造的文书说:“你是我的佣人,怎么敢如此胡作非为!”于是一起到州里去辩理,周氏没能申冤。周氏上诉到江南西路转运使,也不听她的。过了好久,周氏无可奈何,只好用布衣写上自己的籍贯姓氏和几次告状的经过,流落路上讨饭。

  萧贯守饶州,驰告贯。饶州,江东也,不当受诉。贯受不拒,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周氏引产子为据,齐惧子见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惧,则收以归,扼其喉,不死。陈氏从旁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甕水中,乃死,秃秃也。召役者邓旺,穿寝后垣下为坎,深四尺,瘗其中,生五岁云。狱上更赦,犹停齐官,徙濠州,八月也。

  这时,萧贯任饶州知州,周氏到他那里去向他申诉。饶州属江南东路,按规定不应该接受她的诉状,但萧贯并不推辞,仍然受理。转运使这才派公吏祝应言前往调查,周氏以她所生的儿子为证据。孙齐害怕儿子被发现,事实真相败露,就将儿子藏到附近方政的屋子里。随后仍怕被发现,又将儿子带回家来掐住他的咽喉,没有死,陈氏从旁边抓住小孩的双脚,倒提起来,把头按进一大瓮水中,小孩才死,这就是秃秃。孙齐于是叫来差役邓旺,让他在寝室后面的墙下挖了一个坑,深有四尺,将尸体埋在里面,秃秃这年只五岁。萧贯将孙齐的罪案报上去,恰遇大赦,但还是停了孙齐的官职,流放到濠州去管制起来,这是明道二年八月的事。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治地得坎中死儿,验问知状者,小吏熊简对如此。又召邓旺诘之,合狱辞,留州者毕是,惟杀秃秃状盖不见。与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敛之,设酒脯奠焉。以钱与浮图人升伦,买砖为圹,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治地后十日也。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抚州司法参军张彦博改建寝室,挖地发现了坑中的孩子的尸体,查问知道情况的人,有个叫熊简的小吏回答如上。又叫来邓旺盘问,又核对了当年办案的供词,凡是保存在州里的都这么说,只是杀死秃秃经过的材料没有看到。张彦博向我谈到这件事,为秃秃的惨死而悲痛,于是用棺材丧服收敛了他的遗骸,并设置酒肉祭奠。又出钱给僧人升伦,叫他买砖砌成墓穴,在城南五里处一家姓张的树林下埋葬,时间在挖地得骨后的第十天。

  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二十九日,南丰曾巩作。

  啊!人本就区别于禽兽野蛮人。禽兽野蛮人对与他结合生育的,知道不互相祸害,相互祸害那么人类早就灭绝了。像孙齐这样的人该怎样评价呢?买来石碑,刻上这件事,放到坟中,用来祭奠秃秃,并且用来告诫世人。事件的整个过程,只有杜氏全没有一句违忌的话。二十九日,南丰曾巩写。

  注释:

  秃秃,高密孙齐儿也。齐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绐(dài)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huì)齐给,告县。齐赀(zī)谢得释。授歙(shè)州休宁县尉,与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归。周氏复恚,求绝,齐急曰:“为若出杜氏。”祝发以誓。周氏可之。

  秃秃:高密人孙齐的儿子。记:一种文体。可以写景、叙事,多为议论,但目的是为了抒发作者的情怀和抱负。高密:县名,在今山东省。明法:贡举科目名,在“诸科”中地位最低。嘉州:州名,今四川乐山市。司法:即司法参军的简称,置于各州,掌议法断刑。绐():欺骗。罢归:罢职回乡以后。恚:愤怒、怨恨。赀:同“资”,钱财。得:被授予官职。歙州休宁:地名,在今安徽省休宁县。县尉:官名,位在县令以下。再期:两年以后。若:你。出:遗弃,休弃。祝发以誓:断发为誓。祝:断绝、削去。

  齐独之休宁,得娼陈氏,又纳之。代受抚州司法,归间周氏,不复见,使人窃取其所产子,合杜氏、陈氏,载之抚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与其弟来,欲入据其署,吏遮以告齐。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捽(zuó)挽置庑(wǔ)下,出伪券曰:“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久之,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行道上乞食。

  抚州:地名,在今江西省,治所在临川。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年)。入据:进入并住到。趋:快走。捽:揪。庑:堂四周均廊屋。伪券:伪造的卖身契约。佣:受雇之人,佣人。不直:没有得到公平的裁决。江西:即江南西路。宋真宗天禧四年(1029年),分原江南路为东、西二路,简称江东、江西。江南东路治所在江宁府(今南京),江南西路在洪州(今南昌)。抚州属江南西路。转运使:官名,经管财赋、监察等事。不听:不予受理。联诉事:几次告状的事实经过。

  萧贯守饶州,驰告贯。饶州,江东也,不当受诉。贯受不拒,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周氏引产子为据,齐惧子见(xiàn)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惧,则收以归,扼其喉,不死。陈氏从旁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甕(wèng)水中,乃死,秃秃也。召役者邓旺,穿寝后垣(yuán)下为坎,深四尺,瘗(yì)其中,生五岁云。狱上更赦,犹停齐官,徙(xǐ)濠(háo)州,八月也。

  萧贯:字贯之,临江新榆(今江西新喻县)人,为官敢作敢为。饶州:地域主要在今江西上饶地区,治所在鄱阳县(今江西波阳)。不当受诉:因抚州在当时属江南西路,而萧贯是江南东路饶州的官员,按理不应当受理此案。贯受不拒:萧贯仍然受理,没有推辞。覆:回复,意即说明情况。见事得:事实被别人知道。见:同“现”,被发现、被看见。抑:摁、按。甕:大水缸。垣:墙。瘗:埋葬。徙:流放。濠州:州名,在今安徽凤阳东。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治地得坎中死儿,验问知状者,小吏熊简对如此。又召邓旺诘(jié)之,合狱辞,留州者毕是,惟杀秃秃状盖不见。与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敛之,设酒脯奠焉。以钱与浮图人升伦,买砖为圹(kuàng),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治地后十日也。

  张彦博:作者友人。字文叔,蔡州汝阳(今河南汝南县)人。坎:墓穴,墓坑。诘:查问、查究。棺:棺材。敛:成殓。浮图人:僧人。浮图:梵语音译,也作“浮陀”、“浮屠”,即佛。圹:墓穴、坟墓。治地后十日也:指挖地得骨后的第十天。

  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二十九日,南丰曾巩作。

  择于:区别于。夷狄:对少数民族的泛称。不相祸:不加伤害。

  赏析: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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