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生平介绍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曾巩生平介绍,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曾巩生平介绍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今属江西)人。北宋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宋嘉佑二年(1057年)登进士第,儿童时代的曾巩,就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 嘉佑二年(1057年),39岁的他才考取了进士,被任命为太平州司法参军,踏上了仕途。翌年,奉召回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熙宁二年(1069年)先后在齐、襄、洪、福、明、亳等州任知州,颇有政声。元丰三年(1080年),徙知沧州,过京师,神宗召见时,他提出节约为理财之要,颇得神宗赏识,留三班院供事。元丰四年,神宗以其精于史学,委任史馆修撰,编纂五朝史纲,未成。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次年卒于江宁府。理宗时追谥“文定”。 曾巩在政治舞台上的表现并不算是很出色,他的更大贡献在于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
曾巩生平
曾巩自称“家世为儒”(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史称巩“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18岁时,赴京赶考,与随父在京的王安石相识,并结成挚友。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欧阳修见其文笔独特,非常赏识。欧阳修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庆历七年(1047),其父去世,其身为次子(其上尚有一兄长),只好辍学回归故里,尽心侍奉继母。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直至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元丰四年,朝廷认为“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同年九月,遭母丧,去官。次年,病逝于江宁府(今南京)。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南宋理宗时追谥为“文定”,人称“南丰先生”。
曾巩诗歌
曾巩的主要成就在文,但亦能诗。现存诗400余首,大都写得比较质朴,雄浑超逸,含义深刻,略似其文。元代刘埙认为曾巩“平生深于经术,得其理趣;而流连光景,吟风弄月,非其好也。往往宋人诗体多尚赋,而比与兴寡,先生之诗亦然”(《隐居通议》卷七),道出了他诗歌艺术的主要特征。但他并非只善赋体,也有一些诗长于比兴,形象鲜明,颇得唐人神韵。他的各体诗中以七绝的成就最高,精深,工密,颇有风致。如《西楼》、《城南》、《咏柳》等,称得上宋代近体诗中写景抒情的佳作。就“八大家”而论,他的诗不如韩、柳、欧、王与苏轼,却胜于苏洵、苏辙。但为文所掩,不受重视。词仅存《赏南枝》一首。其诗文曾被选译成英文,在国外发行。
曾巩的学术和文章在他生前就享有很高的声誉。降及南宋,盛誉不衰。朱熹在北宋各古文家中独服膺曾巩。吕祖谦编选《古文关键》时,只取曾巩,不取王安石,可见当时风尚。元末明初朱右编选《八先生文集》,开始将曾巩与韩、柳、欧、王及三苏并列。明代唐宋派的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作文都推尊曾巩。茅坤编《唐宋八大家文抄》,将曾巩正式列为八大家之一,这更奠定了他在散文史上的重要地位。清代桐城派的宗祖方苞,以及刘大櫆、姚鼐等,将欧阳修、曾巩的文章作为楷模,从学曾入手学欧文。这种风气在从方苞到方东树的几代桐城派作家中都没有多大改变。从宋到清,虽也有个别贬抑曾巩的言论,但不是主流。
曾巩强调六经为本源,借圣人之学加强文章底蕴,追求一种雍容典雅的艺术风格。无论叙事、议论都冲和平淡、委曲周详。布局完整严谨,节奏舒缓不迫,语言干净,思致明晰。文章平易理醇,且其开阖、承转、起伏、回环都有一定的法度,显得规矩严密,故唐宋八大家中最便于学习。明清唐宋文派和桐城派散文作者,学“古文”多由模仿曾文入手,这当是一个重要原因。
曾巩一生用功读书,家里藏书二万余卷,他一一加以校勘,至老不倦。收集古今篆刻500卷,编为《金石录》。所著文集《元丰类稿》50卷现存于世,有《四部丛刊》影元本。曾编校过《梁书》、《陈书》、《南齐书》、《列女传》,整理过《战国策》、《说苑》,另有《续稿》40卷、《外集》10卷,宋后亡佚。
曾巩还十分重视兴教劝学,培养人才,在抚州居所侧建有“兴鲁书院”,并亲自定学规、执教席,推动抚州学风。在南丰“子固公园”,有曾巩幼时读书处——读书岩、曾文定公祠、仰风亭、思贤堂,县博物馆亦建在其内。南昌市有一条子固路,也是后人为纪念这位先贤而命名的。
南丰曾氏为耕读世家。自巩之祖父致尧于太平兴国八年(983)举进士起,77年间曾家出了进士19位。进士中,致尧辈7人,其子易占辈6人,其孙巩辈6人。此外,巩之妹婿王安国、王补之、王彦深等一批人亦皆进士。披阅《建昌府志》、《南丰县志》及诸曾著作如巩之《元丰类稿》,我们不能不被该家族的儒学底蕴、文化积淀与苦学精神所震惊。曾巩进士同年苏轼、苏辙赠诗称:“儒术远追齐稷下,文词近比汉京西”,非虚言也。
唐宋八大家之曾巩简介
原文
曾巩知齐州,其治以疾奸急盗为本。曲堤周氏子高横纵,贱良民,力能动权豪,州县吏莫敢诘,巩取置于法。章邱民聚党村落间,号霸王社,杀人劫财,无不如志。巩属民为保伍①,使察其出入,有盗则鸣鼓相援,每发辄得盗。自是外户不闭。
后徙洪州。会江西岁大疫,巩命县镇悉储药待求,军民不能自养者,来食息官舍,资其食饮衣衾之具,分医而诊。
巩性孝友,父亡,奉继母益至,抚四弟、九妹于委废单弱②之中,宦学婚嫁,一出其力。为文章,上下驰骋,一时工作文词者,鲜能过也。巩负才名,久外徙,一时后生辈锋出,世颇谓其偃蹇不偶③,而巩视之泊如也。过朝廷,神宗召见,劳问甚宠,拜中书舍人。
注释
①保伍:古代百姓五家为伍,又立保相统摄。此处泛称基层户籍编制。
②委废单弱:家境衰败,无所依靠
③偃蹇不偶:命运不济
译文
曾巩在齐州担任知县,他的管理把快速严厉地打击奸邪之事和盗窃犯罪作为根本。曲堤有户姓周的人家,儿子周高横行骄纵,残害良民,他的能力能够动摇权贵和富有人家,州县里的官吏不敢追究,曾巩逮捕了他,处以刑罚。章邱民在乡村里聚众结伙,号称霸王社,杀人抢钱,没有一件事不如愿的。曾巩让百姓结为保伍,让他们侦查盗贼的行踪,有盗贼就击鼓传递消息,每次都能抓到盗贼。从此,百姓不用关门睡觉。
后来迁任洪州。正逢江西当年瘟疫流行,曾巩命令县镇全部储存药品以备需求,士兵百姓不能养活自己的,招来在官府里吃饭住宿,把吃的喝的穿的全部供应足,分别派医生诊治。
曾巩孝顺长辈,与朋友友爱,父亲已逝,侍奉继母更加周到,在家境衰败的时候,抚养四个弟弟和九个妹妹,做官上学,谈婚论嫁,全是曾巩出的力。他写文章,思维广阔,当时擅长写文章、作诗词的人,很少有能超过他的。曾巩久负才名,长时间地在各地做官,当时官场上有很多后辈出人头地,世间都说他命运不济,但是曾巩把这件事看得淡泊。上至朝廷,宋神宗召见他,慰劳询问,十分宠信他,任命为中书舍人
如何评价曾巩的`弟弟曾布
曾布是北宋时期大臣,为唐宋八大家曾巩的弟弟,曾在宋徽宗一朝为右丞相。
曾布公元1036年在江西南丰的一个书香官宦世家出生,家族中长辈和同辈人几乎都进士及第。据历史记载,从他们的祖父曾致尧于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起,77年间曾家出了进士19位。曾致尧辈7人,曾布父亲曾易占辈6人,其孙曾巩辈(也就是曾布这一代)6人。
嘉佑二年,曾布和自己的兄弟曾巩一起登临进士科,从此之后开始进入仕途。早些年受到王安石赏识举荐,受到宋神宗召见。因为其政策理念与宋神宗相似而受到神宗的赏识。
王安石开始实行新政之后,曾布成为王安石新政的有利维护者。不仅贯彻落实王安石的改革措施,实行青苗、助役、保甲、农田水利等新法。在新法遭受到顽固守旧大臣的抨击的时候,也多次出面代替王安石与这些人争斗,巩固新法地位。一个前期新法的坚决维护者,到了后来却成为人们眼中的新法背叛者。
王安石言: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王安石认为,从实行新法开始,始终坚持可行的人是曾布,坚持不可行的人是司马光,但是两人到后来都叛离了自己最开始的决定。
王安石这个新法的最初提出者和执行人都这样说了。好像曾布背叛新法的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了。不过小编个人却并不这么认为,小编的看法与梁启超相似,认为曾布并不是背叛了新法,而是察觉了新法的某些不恰当的实行。
梁启超: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有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曾布被说叛离新法,是在熙宁七年天下大旱之时,上书宋神宗批判吕嘉问在执行市易法时用重税来剥削人民。这个建议并没有错,因为当时吕嘉问严格控制市场价格,将民间商业的流通死死的压制住,一旦有人违法便处以重罚。对市场的严格把控,并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并不是市易法的初衷。所以曾布上书批判,并没有错误,也不算是违背新法。
后来宋哲宗亲政的时候,他坚决以章惇为首,作为新法实行的新一任领导人。章惇后来作为王安石的继承者,在新法施政方面,改正了王安石的某些错误,使得新法的有益之处越发明显,受到后人的赞扬。
如果曾布是新法的反叛者的话,他这个时候就不会推举章惇出来主持新政,而是在站在顽固派一方,反对新政的重新实行才是。
所以个人认为,曾布并不是新法的背叛者,只是在新法出现某些错误的时候加以指正,却被当时人盖棺定论,打上了反叛者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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