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的原文及翻译

时间:2024-04-26 14:12:14 夏仙 鱼我所欲也 我要投稿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及翻译

  孟子在他的《鱼我所欲也》一文中阐述了何为取舍,也表达孟子对于生与义之间的抉择问题。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鱼我所欲也的原文及翻译,欢迎大家阅读。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字词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辟:一作“避”。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因此。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辩,同“辨”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与:通“欤”,语气助词。

  (46)乡,通“向”,原先,从前

  (47)已:停止。

  (48)本心: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作品鉴赏:

  1、文学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2、名家评论

  朱熹:“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

  作者简介: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杨朱、墨翟。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

  【复习资料】

  一、文学常识

  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孟子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生而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二、句读停顿(略)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2、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者/而有不为也。

  4、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5、是/亦不可以已乎?

  三、字词解释

  1、通假字

  ①“辟”通“避”,躲避。(故患有所不避也)

  ②“辩”通“辨”,辨别,(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③“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④“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⑤“乡”通“向”,从前。(向为身死而不受)

  2、一词多义

  ①之: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 此之谓失其本心(主谓之间,不译)得之则生(代词,代它,指一箪食,一豆羹)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代词,代它,指万钟)

  呼尔而与之 / 蹴尔而与之(代词,代他,指行道之人和乞人)行道之人弗受 / 为宫室之美 / 妻妾之奉(助词 的)

  ②而: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 舍生而取义者也(表并列)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 向为身死而不受 /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表转折)

  呼尔而与之 / 蹴尔而与之 (表修饰)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表承接)

  ③于:所欲有甚于生者 / 所恶有甚于死者 /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

  ④为:故不为苟得也 /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动词,做)

  向为身死而不受(助词,不译;一说肯,情愿)

  为宫室之美(介词,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介词,为了)(动词,接受)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介词,为了)(动词,接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介词,为了)(动词,接受)

  ⑤与: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呼尔而与之 / 蹴尔而与之(动词,给)

  ⑥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这样)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⑦则: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由是则可以避患者而有不为也 / 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就)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那么)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如果)

  五、翻译全文

  1、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关键词“甚、苟得”)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

  2、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关键词“恶、患、甚、避”) 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3、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关键词“是心、贤者、丧”) 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关键词“万钟、则、辩、礼义、加”)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

  5、此之谓失其本心。(关键词“本心”)

  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六、内容理解

  1、作者开头写鱼和熊掌的目的是什么?

  以鱼和熊掌为喻,引出论点“舍生而取义”。

  2、“鱼”和“熊掌”各比喻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鱼”比喻“生”,“熊掌”比喻“义”。以比喻引出论点,化抽象为具体,深入浅出。

  3、作者是怎样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的?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4、“所欲有甚于生者”和“所恶有甚于死者”各指什么而言?

  “所欲有甚于生者”指“义”;“所恶有甚于死者”指“不义”。

  5、从第一段看,作者为什么可以“舍生”并不去做“不义”之事?

  因为作者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有甚于死亡的。所以他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之事。

  6、从第一段看,作者是怎样从反面申述观点的?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种为了生存而无所不为的卑鄙无耻的做法,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7、第一段作者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点拨: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8、为什么“贤者能勿丧”?

  “义”是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面临生死考验时,贤者能固守“义”,而其他人做不到。

  9、第一段作者采取的论证方法是什么?

  比喻论证、道理论证。

  10、第二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举了哪两个事例?目的是什么?

  运用了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的方法。(1)行道之人、乞人不受“嗟来之食”的正面事例;(2)“不辩礼义”而受“万钟”俸禄的反面事例。目的是说明“义”的重要性,从而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

  11、在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关系人的生死时,“行道之人”和“乞人”为什么“不受”?

  举这一事例有什么作用?

  “不受”的原因是有“羞恶之心”,认为“义””重于“生”。作用是通过事实证明“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并衬托出“万钟而不辩礼义而受之”的错误。

  12、“万钟”、“一箪食、一豆羹”、“义”三者哪一个更重要?

  “万钟”指高位厚禄,是身外之物;“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是生命,它比“万钟”更重要。

  但二者与“义”比起来,“义”最为重要。

  13、说明“乡为……今为……是亦不可以已乎?”这一句式的修辞方法及其作用。 综合运用了排比、对比、反问的修辞方法,写出了一些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的

  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中却见利忘义的事实,摆出同一人今昔判若两人的表现,突出了这种现象的严重性,引人深思,表达了孟子对这种做法的坚决否定,从反面说明了“万钟”亦不应受之,应以“义”为重,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增强了文章的气势和雄辩力量。

  14、那些“万钟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可饿死也不愿受辱,现在却为了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孟子认为这是什么原因?

  “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

  15、“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指什么而言?有的人为什么会失去“本心”?该句中的“此”是指什么?

  “本心”是人本身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即“义”和“善”的本性。人失去“本心”的原因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即贪恋身外之物,为自己谋取私利。

  该句中的“此”是指“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受“万钟”。

  16、本文哪些地方运用了对比?

  “鱼”和“熊掌”;“生”和“义”;“重义轻生”的人和“贪利忘义”的人;不食“嗟来之食”的人和“万钟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

  17、本文使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

  ①比喻论证,用“鱼”和“熊掌”作比喻论证对生与死的抉择;

  ②对比论证,用“乡”与“今”对待“一箪食,一豆羹”和“万钟”的不同做法进行对比论证;

  ③举例论证,用“一箪食,一豆羹”和“万钟”的事例论证“义”重于“生”的观点;

  ④道理论证,第一段用讲道理来论证为何要“舍生”,见“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等句子。

  18.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对国家和民族做出了贡献。举例说明。

  南宋文天祥被俘,面对元统治者的威逼和利诱,宁死不屈,写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言壮语,并写出气壮山河的《正气歌》。

  七、中心思想

  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抉择,要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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