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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与苦雨斋
1924年,书斋中的周作人信笔写了《故乡的野菜》,在他,是“草木虫鱼”系列的先声,亦暗潜其怀乡之意(虽文中偏说“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这一篇后来流传颇广,许多人都知晓。1992年,汪曾祺作了一同题文章,记述自己家乡的野菜之情状(周为浙江绍兴人,汪为江苏高邮人),其中意趣值得玩味。于文化趣味及文字趣味,汪曾祺得之苦雨斋的影响不在少数,及至晚年,他拿来苦雨斋之同题作文,是一种致敬,抑或未明言的游戏式的“比赛”,我们或许可以有不同的猜测,但从中透出的文脉之绵延与变数,却是颇可探究的。
汪曾祺的文学趣味受废名、沈从文的浸染,众所周知矣,而文化趣味或更多来自于周作人、俞平伯一脉。从前后两篇《故乡的野菜》中可看出,他们对世态人情、民俗谣曲、野史杂记兴味浓厚,多所点染。周作人引浙东童谣,“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汪曾祺回忆儿时听到的叫卖声,“卖枸杞头来!”又引家乡歇后语,“王西楼嫁女儿——画(话)多银子少”。周作人征引《西湖游览志》、《清嘉录》中关于荠菜花的记载,汪曾祺征引《以莼姜法鱼糟蟹寄子瞻》中的莼菜记录、《野菜谱》中各种野菜的记录。不过,亦是有相异之处的,周作人信手拈来日本将黄花麦果称为“御形”,摘出《俳句大辞典》中描写紫云英的语句,汪曾祺笔下未出现域外的记载。其中缘由,苦雨斋精通希腊语、日语、英语等多国语,对其文化之熟稔更是到了令人惊异的程度,游刃有余自不待言;汪曾祺自己亦遗憾未学通别种语言(他在西南联大是个散漫的学生),难引他国文化与本土比较类通。
周作人写小品文,学术味道极浓,因其本质为思想家、学问家、爱智者(另有一称谓似可借来,虽是其称呼他人的:“好事家(Dilettante)”,“他爱艺术品,爱历史遗物,民间工艺,以及玩具之类,或自然物如木叶贝壳亦无不爱”),其学识由散文的形式表现而已(后来模仿苦雨斋者众,得其形或有之,追其神韵难矣哉,即在这根底的大差异);汪曾祺的散文,思想的历练不及苦雨斋远甚,但其特出之处在于文字的灵动鲜活,多小说的笔法,毕竟他本是小说家(汪的许多小说、散文的界线模糊,因为他不认为两种文体必须泾渭分明),为随笔这种文体注入了别致的气韵。周作人的文章是雅的、清淡的(于涩味的追求亦是其文字的要义),即使写野菜这般普通俗常的物什,亦无改其气质,如“日本称为‘御形’,与荠菜同为春天的七草之一,也采来做点心用,状如艾饺,名曰‘草饼’,春分前后多食之,在北京也有,但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而汪曾祺的描写,如“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枸杞头不值什么钱,也从不用秤约,给几个钱,她们就能把整篮子倒给你。女孩子也不把这当做正经买卖,卖一点钱,够打一瓶梳头油就行了”,语调温婉,且极具画面感,如见声貌,有叙事记人的特点,这是与苦雨斋的区别。周作人倒是写过叙事体的《初恋》,大约是其最近似小说的篇什,调子很静,非灵动,是那种低眉的沉静,或有热情,但已被表层的淡然遮掩住了。周作人的性情与艺术气质是散文式的,他曾谈过对小说的看法,“老实说,我是不大爱小说的,或者因为是不懂所以不爱,也未可知。我读小说大抵是当作文章去看,所以有些不大像小说的,随笔风的小说,我倒颇觉得有意思,其有结构有波澜的,仿佛是依照着美国板的小说作法而做出来的东西,反有些不耐烦看,似乎是安排下的西洋景来等我们去做呆鸟,看了欢喜得出神。”
汪曾祺写小说,写散文,亦有不少文论文字(辑为《晚翠文谈》),于自己的师承及所受影响多有谈论。如外国的契诃夫、阿左林(又译阿索林),中国古代的归有光,现代的鲁迅、沈从文、废名,这些说法自然是不错的,或明或暗的影响我们稍加注意的确可感受到。不过,他极少提到周作人,在自己的师承方面似避免谈及,只在评论他人的文章里言及苦雨斋(如给废名小说选集写的序《万寿宫丁丁响》里,比较详细地说起周作人对废名的评价)。我想,这多半可归结为时代与政治原因,1949之后的头三十年,周显然是一个禁忌,虽上层于其生活及写作方面网开一面、给予出路,但大家在公共领域是有意避之的(其出版书籍亦须换个署名,如周遐寿、周启明等),而八〇年代之后,对周的著作出版及评价虽在逐步“解冻”,但争议仍纷繁存在,现实的与心理的阻力还是很大的。汪曾祺可能很早就读过苦雨斋的书,且年纪及长,文化领域的趣味与之愈加接近,影响想来是不可避免的,但在自己的文章中极少谈及,时代的因素横亘其间。《万寿宫丁丁响》写于1996年,其时的文化环境已算是宽松,所以多引周作人对废名的评价言语,且多做肯定,不知是不是一种委婉的表示(汪曾祺一向主张不因人废言,比如书法,他很喜欢蔡京的字,认为比苏东坡、黄山谷的都好)。自然,写《故乡的野菜》同题文章,其方式更为直截了当,将在文论中从未提及的师承,以直接的创作展示出来。
论学问,汪曾祺远不及周作人,当然他也从未想在学问上追摹前辈。周作人对希腊学、日本文化、儿童研究、妇女研究、性文化研究、民俗研究都有开拓之功,博览群书(张中行回忆,“在我熟识的一些前辈里,读书的数量之多,内容之杂,他恐怕要排在第一位,多到什么程度,详说确说,他以外的人做不到”),专门的学问功底有目共睹,影响不仅在当时,于后世亦延绵不绝;汪曾祺读书以量而言,不算太多,面上是广的,乃作家式的读书,也就是读杂书(“我主张抓到什么就读什么,读得下去就一连气读一阵,读不下去就抛在一边”),其偏好性明显,如方志、游记,读书论、画论,关于节令风物民俗、草木虫鱼的书,还有《梦溪笔谈》、《容斋随笔》,甚至《宋提刑洗冤录》,都是他的喜好。在读杂书一点上,两人是共通的,不过苦雨斋学问更为广博,其思想亦更为浑厚。如果说苦雨斋是爱智者,从“十字街头的塔”中慢慢退居书斋,汪曾祺可说是“爱美者”,这个“美”是对自然与人性的审美,有人间世的烟火气。置诸文章写作上,汪曾祺不及苦雨斋之深邃,但其特出之处是文学趣味的加入,糅合那些兼容并蓄的学问杂拌儿,倒创出了他自己的文字情致来。比如他写马齿苋,除考证苋的分类外,还有这样的描写,“马齿苋开花,花瓣如一小囊。我们有时捉了一个哑巴知了,——知了是应该会叫的,捉住一个哑巴,多么扫兴!于是摘了两个马齿苋的花瓣套住它的眼睛,——马齿苋花瓣套知了眼睛正合适,一撒手,这知了就拼命往高处飞,一直飞到看不见”。这是闲笔,而好看亦好看在此处。
周作人的时代,白话文初创,一切可能性均是存在的。他对此有许多思考,在评论刘大白的诗集《旧梦》时说,“他竭力的摆脱旧诗词的情趣,倘若容我的异说,还似乎摆脱的太多,使诗味未免清淡一点……大白先生富有旧诗词的蕴蓄,却不尽量的利用,也是可惜。”虽是谈白话诗,于白话文也是一样,其趣味是明显的,若与评废名与俞平伯比照,就相映而分明了。说是据在河北某女校的调查,“废名君的文章是第一名的难懂,而第二名乃是平伯”,“现代的文学悉本于‘诗言志’的主张,所谓‘信腕信口皆成律度’的标准原是一样,但庸熟之极不能不趋于变,简洁生辣的文章之兴起,正是当然的事”。苦雨斋写文如说话,毫无拘束,无有定规,畅达自然,行云流水,其中暗含着以文言与西语改造或曰融入白话,句子的结构、段落的文意关联,乃至字词的选择,都有脱胎换骨之功;他自己说,“以口语为基本,再加上欧化语,古文,方言等分子,杂糅调和,适宜地或吝啬地安排起来,有知识和趣味的两重统制,才可以造出雅致的俗语文来。我说雅,这只是说自然,大方的风度,并不要禁忌什么字句,或者装出乡绅的架子。”
而汪曾祺对语言的重视,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他曾经打过一个比方,认为语言和内容的关系不是橘子皮和橘子瓤的关系,决不可分开,“语言就是内容”。汪说过一句狠话:“写小说就是写语言。”他的早期文章(包括小说与散文),文字较为雕琢,长句式不少,结构时有复杂处,意思也有些缠绕的感觉,有欧洲现代派文学影响,似亦有来自老师沈从文的行文特征之余韵。他成熟期的文字,化百炼钢为绕指柔,极白,简直就是大白话(除去从古籍里来的引文),有时极似日常语,但我们读之,觉得经读,白而不俗,如上引女孩子卖枸杞头的几句,再有,“北京人叫做马苋儿菜,吃的人很少。养鸟的拔了喂画眉。据说画眉吃了能清火。画眉还会有‘火’么?”每句话都很“白”,不过连在一起,却极有味道,是有意蕴的底子的。用他的话讲,“好的语言是不能拆开的,拆开了它就没有生命了。好的书法家写字,不是一个一个的写出来的,……中国人写字讲究行气,‘字怕挂’,因为它没有行气”,字与字之间应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这其实和苦雨斋异曲而同工,都有着对古汉语的极度熟稔,及对日常口语的深切体认。汪曾祺晚期的文字,几乎用纯白话,但这白话却非简单的、拉拉杂杂的口语,是对汉语言苦心孤诣提炼所成,他曾用川菜里的“开水白菜”做比,其“汤清可以注砚,但是并不真是开水煮的白菜,用的是鸡汤”;除了其他来源,还要着重强调一下戏剧与民间文学的影响,“中国的说唱文学、民歌和民间故事、戏曲,对我的小说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主要是在语言上”,小说如此,散文自然不会例外。
周作人和汪曾祺都喜欢谈吃,写食物。应该说,在这一点上,汪曾祺较之周作人写得更好玩,更鲜活,原因很简单,如汪谈及袁枚的《随园食单》,说其中许多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而苦雨斋也应是不做菜的。先前就有人不满足于苦雨斋谈吃,认为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样,变化太少,其实只是源于老僧远庖厨也(他对食物的观照,其实更多人类学、社会学的兴趣,如《吃菜》《北京的茶食》《谈酒》《吃茶》等)。汪曾祺具生活趣味,亲力亲为,乐此不疲,可以为食材的采购、做法的创新、效果的展示花费多多的时间,置换至文字之上,自然大有生活质感和现场感,所谓寓教于乐,好看至极。如谈“干丝”,不仅细细道来扬州干丝之由来及特点,“煮干丝不知起于何时,用小虾米吊汤,投干丝入锅,下火腿丝、鸡丝,煮至入味,即可上桌。不嫌夺味,亦可加冬菇丝。有冬笋的季节,可加冬笋丝”,且在美籍华裔女作家聂华苓来京到家里做客时,上煮干丝一道,“华苓吃得淋漓尽致,最后端起碗来把剩余的汤汁都喝了”。烟火气十足,且透露婉曲的诗意,乃汪曾祺谈吃的特点。
为何喜谈饮食,以及男女,其实关涉着思想的根源问题,那就是周作人、汪曾祺对生活的平实看法,即要认真对待生活,要好好地去生活。于汪曾祺,更多的是作家的直感,朴素的生活之审美,而周作人作为思想家,是有着自觉的意识并多次著文宣扬的,如他不止一次引用清代焦循《易馀龠录》卷十二中的一段话:
“先君子尝曰,人生不过饮食男女,非饮食无以生,非男女无以生生。惟我欲生,人亦欲生,我欲生生,人亦欲生生,孟子好货好色之说尽矣。不必屏去我之所生,我之所生生,但不可忘人之所生,人之所生生。循学易三十年,乃知先人此言圣人不易。”
苦雨斋于上面的话,再加强调,“中心思想永久存在,这出于生物的本能,而止于人类的道德,所以是很坚固也很健全的”。若说有一以贯之的“道”,那这就是苦雨斋的道,亦即人本主义(他自己称之人生主义,“实即古来的儒家思想”),其一生的为文都是基于此而生发。而我们读汪曾祺的作品,会发现,大致不离此范畴。饮食之外,两人都很关注男女,即两性之间的事体,即源于此。周作人曾评论《旧约》中的《雅歌》:“我们不承认男女关系是不洁的事,所以也不承认爱与妒为不好:‘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这真是极好的句,是真挚的男女关系的极致,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对英国蔼理斯的重点译介,对中国古代王充、李卓吾、俞理初等思想家的推崇,都基于他们思想之开通(“疾虚妄”),对人世与人性的体贴及观照,“我不知怎的觉得西哲如蔼理斯等的思想实在与李俞诸君还是一鼻孔出着气的,所不同的只是后者靠直觉懂得了人情物理,前者则从学理通过了来,事实虽是差不多,但更是确实,盖智慧从知识上来者其根基自深固也。”
而汪曾祺的创作,对于此理念(“出于生物的本能,而止于人类的道德”),有着文学上美好的诠释。如《受戒》,描写明海和小英子初萌的情感: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写小和尚的恋爱,有出人意表处,但何尝不是于生物的本能与人类的道德之界限内呢?而在此界限内,皆可谓之人性矣,既为人性,那全然都可在温情之理解范畴内。《大淖记事》中,淖边挑夫群落不仅劳作方式与“街里的人”不同,在“男女”上亦颇为骇俗,如不明媒正娶,不在意所谓仪式与规矩,随心而为,“这里的女人和男人好,还是恼,只有一个标准:情愿。”汪曾祺作为作者插了一句:“到底是哪里的风气更好一些呢?难说。”事实上表明了他的态度。周作人曾引用《观佛三昧海经》卷八的一首偈:
“若有诸男子 年皆十五六
盛壮多力势 数满恒河沙
持以供给女 不满须臾意”
他评论道:“这就是视女人如恶魔,也令人想起华宁格耳的娼妇说来。……对于妇女的狂荡之攻击与圣洁之要求,结果都是老流氓的变态心理的表现,实在是很要不得的。”世俗社会对大淖挑夫群落的侧目而视,即隐含着于“妇女的狂荡之攻击与圣洁之要求”,而此群落中女性的生活及性心理之健康,是对传统腐朽看法的有力一击。在男权社会中,“女子的这种屈服于男性标准下的性生活之损害决不下于经济方面的束缚”,而我们所幸能够看到,《大淖记事》中的女性,挣脱了这一无形的枷锁,汪曾祺的倾向昭然矣。
不过,汪曾祺的晚期小说创作涉足了一如走钢丝的领域——不伦之恋,如《小嬢嬢》,是其早期两性观念的延伸发展,大胆而混沌,其角色的罪感与耻感令我们的价值判断亦发生迷乱,不知究于何底。此一点,苦雨斋的文章里似未提及过,至于其态度如何,不敢妄言。
文化传统的中断或接续,似是一个严重的话题。其实自苦雨斋至汪曾祺的文章来看,更有温润的色彩在,一股潜流在地下静静流淌,多年不绝,值适宜的境遇,重获新机。文化之“化”,非短时间可为,更是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之果。汪曾祺曾引用托尔斯泰称道的一句话,“菌子已经没有了,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或亦可移来用作一种隐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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