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山居秋暝》赏析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古诗了吧,古诗的格律限制较少。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样的古诗才经典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王维《山居秋暝》赏析,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原文
山居秋暝
[唐]王维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注解
1、螟:夜色。
2、浣女:洗衣服的女子。
3、春芳:春草。
4、歇:干枯。
译文
一场新雨过后,青山特别清朗,
秋天的傍晚,天气格外的凉爽。
明月透过松林撒落斑驳的静影,
清泉轻轻地在大石上叮咚流淌。
竹林传出归家洗衣女的谈笑声,
莲蓬移动了,渔舟正下水撒网。
任凭春天的芳菲随时令消逝吧,
游子在秋色中,自可留连徜徉。
赏析
这是一首写山水的名诗,于诗情画意中寄托诗人的高洁情怀和对理想的追求。
首联写山居秋日薄暮之景,山雨初霁,幽静闲适,清新宜人。颔联写皓月当空,青松如盖,山泉清冽,流于石上,清幽明净的自然美景。颈联写听到竹林喧声,看到莲叶分披,发现了浣女、渔舟。末联写此景美好,是洁身自好的所在。
全诗通过对山水的描绘寄慨言志,含蕴丰富,耐人寻味。“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实乃千古佳句。
注解
螟:夜色。
浣女:洗衣服的女子。
春芳:春草。
歇:干枯。
空山:空旷,空寂的山野。新:刚刚。
清泉石上流:写的正是雨后的景色。
竹喧:竹林中笑语喧哗。喧:喧哗,这里指竹叶发出沙沙声响。浣(huàn)女:洗衣服的姑娘。浣:洗涤衣物。
随意:任凭。春芳:春天的花草。歇:消散,消失。
王孙:原指贵族子弟,后来也泛指隐居的人。留:居。此句反用淮南小山《招隐士》:王孙兮归来,山中兮不可久留的意思,王孙实亦自指。反映出无可无不可的襟怀。
韵译
一场新雨过后,青山特别清朗,秋天的傍晚,天气格外的凉爽。
明月透过松林撒落斑驳的静影,清泉轻轻地在大石上叮咚流淌。
竹林传出归家洗衣女的谈笑声,莲蓬移动了,渔舟正下水撒网。
任凭春天的芳菲随时令消逝吧,游子在秋色中,自可留连徜徉。
诗人感情
这首山水名篇,于诗情画意之中寄托着诗人高洁的情怀和对理想境界的追求。
作品介绍
《山居秋暝》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作品。此诗描绘了秋雨初晴后傍晚时分山村的旖旎风光和山居村民的淳朴风尚,表现了诗人寄情山水田园并对隐居生活怡然自得的满足心情,以自然美来表现人格美和社会美。全诗将空山雨后的秋凉,松间明月的光照,石上清泉的声音以及浣女归来竹林中的喧笑声,渔船穿过荷花的动态,和谐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种丰富新鲜的感受。它像一幅清新秀丽的山水画,又像一支恬静优美的抒情乐曲,体现了王维诗中有画的创作特点。
作者简介:
王维(693年或694年或701年—761年),字摩诘,号摩诘居士,河东蒲州(今山西省运城市)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诗人、画家。
出身太原王氏分支河东王氏。于开元十九年(731年)状元及第,历官右拾遗、监察御史、河西节度使判官。唐玄宗天宝年间,拜吏部郎中、给事中。安禄山攻陷长安时,被迫受伪职。长安收复后,王维被责授太子中允,后官至尚书右丞。上元二年(761年)七月去世,享年六十一岁。
王维不仅参禅悟理,学庄信道,还精通诗、书、画、音乐等。以诗名盛于开元、天宝年间,尤长五言。其诗多咏山水田园,与孟浩然合称“王孟”,有“诗佛”之称。其书画特臻其妙,后人推其为“南宗山水画之祖”。苏轼评之曰:“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存诗400余首,代表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著有《王右丞集》、《画学秘诀》等。
作者生平
王维于武则天时期出生在蒲州(今山西永济)。幼年聪明过人,才华早显。
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年),王维离家赴京城,希望得到达官贵人的举荐。由于能写一手好诗,工于书画,而且还有音乐天赋,所以一至京城便立即成为京城王公贵族的宠儿。
开元五年(717年),在长安,其间有时至洛阳。有诗《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等。
京城求仕
开元七年(719年),在长安,七月应京兆府试。有诗《李陵咏》《西施咏》等。
开元八年(720年),在长安,常从岐王李范等游宴。春,就试礼部,落第。有诗《从岐王过杨氏别业应教》等。
开元九年(721年),中进士,任太乐丞,负责音乐、舞蹈等教习,以供朝廷祭祀宴享之用。然而供职仅数月,就因属下伶人舞黄狮子而被贬为济州司仓参军。黄狮子舞是专供皇帝享用的,故伶人私自作舞为不敬,累及王维得罪贬官。赴济州途中作《宿郑州》等诗。
半官半隐
开元十四年(726年),离济州司仓参军任。
开元十六年(728年),隐居淇上。
开元十七年(729年),开始从大荐福寺道光禅师学顿教。冬,孟浩然还襄阳,行前有诗相赠。
开元十九年(731年)前后,王维妻子去世。之后再没有续娶。
开元二十二年(734年),闲居长安,秋赴洛阳,献诗张九龄求汲引,隐居于嵩山。
开元二十三年(735年),官拜右拾遗,离嵩山至东都任职。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冬十月,随唐玄宗回长安。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赴凉州河西节度幕,为监察御史兼节度判官。
开元二十六年(738年),自河西回长安,仍官监察御史。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迁殿中侍御史。冬,因公务赴南方,自长安经襄阳、郢州、夏口至岭南。
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自岭南北归,曾经过瓦官寺谒璇禅师。
天宝元年(742年),在长安,转左补阙。
天宝三载(744年),开始经营蓝田辋川别业。
天宝四载(745年),迁侍御史,出使榆林、新秦二郡,曾经至南阳郡,遇神会和尚。
天宝五载(746年),转库部员外郎。
天宝七载(748年),转库部郎中。
天宝九载(750年),春,母亲去世守丧,离朝屏居辋川。
天宝十一载(752),三月初,守丧期满除服,官拜吏部郎中。当年吏部改为文部,为文部郎中。
天宝十四载(755年),由文部郎中转给事中。
晚年生活
乾元元年(758年),责授太子中允,加集贤殿学士,迁太子中庶子,中书舍人。
上元元年(760年),夏,转任尚书右丞,这是他一生所任官职中最高的官阶,也是最后所任之职。
上元二年(761年),仍官尚书右丞。春,上《责躬荐弟表》,请求削去自己全部官职,放归田园,使其弟王缙得以还京师。五月,进上谢恩状。七月卒。临终时,他仍作书向亲友辞别,完成后便安然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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