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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晚年作品的情感
王维是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大家,但是由于“安史之乱”中的经历,其思想完全倾向并且深陷于佛禅,作品也流露出与其山水田园诗歌那空灵秀美意境完全不同的风格,多表现出一种哀伤、忏悔的沉重情感。
王维是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大家,在当时诗坛就享有很高的声誉。然而,其后期的诗歌创作却呈现出前期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闻一多先生说过:“一个作家的遭遇跟他的诗文的风格大有关系。”笔者认为这句用来形容王维非常确切,王维恰恰经历了李唐王朝的盛衰,并且在“安史之乱”中有一段陷贼的经历。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诗人晚年一直活在深深的痛苦中,诗文创作也颇受影响。
一、王维的“安史之乱”经历
关于王维的此段经历,《旧唐书》、《新唐书》都有相关记载,大意都是王维扈从不及,被叛兵俘获,迫受伪职。这些记载明确地告诉了我们王维在“安史之乱”时的遭遇,王维的这一段经历,后来就演变成了学者诟病他的最主要的基点。朱熹《楚辞后语》(第二卷)中云:“其人既不足言,词虽清雅,亦萎弱少气骨。”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九)中云:“古来以文章欺人者,谢灵运第一,王维为次。”其实我们从这些记载来看,王维并不是心甘情愿背叛唐王朝而依附安禄山政权的,只是扈从不及,迫受伪官,并且一直被拘。
对于在“安史之乱”中接受伪官的唐朝官员而言,贼平之后的惩罚也是绝对逃脱不掉的。《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二十)中详细记载到:“……以六等定罪,重者刑之于市,次赐自尽,次重杖一百,次三等流贬。”依此判断,王维假如是真心做了伪官,最轻的惩罚也应该是重杖一百,但是历史的记载却是被赦,并且惩罚仅是官由给事中降为太子中允。笔者认为王维被赦的明确原因有两个:一是王维陷贼期间听闻安禄山在凝碧池大宴,期间又发生了乐工雷海清因不配合而被肢解一事,维有感而发,作《凝碧池》一诗。维以此诗闻在行在,肃宗乃免其罪。二是王维的弟弟王缙在平叛中曾立功,愿削去官职以救其兄长,所以肃宗特宥之。笔者认为除了这两点原因之外,可能还存在着这样的可能,那便是肃宗本人以及后来的代宗皇帝本来对王维本人也没有坏印象,而且维早年就以诗名盛,再加上王维个人对安禄山政权的消极抵制,所以就得到了赦免,官职后来还慢慢升迁。就此观之,诗人是没有必要为“陷贼”一事有负担的,因为当权者没有计较他的错误。但是作为诗人自己,他却始终没有办法走出自己的这段可以称之为耻辱的“失节”经历的阴影。
二、王维后期作品思情感分析
王志清先生曾经戏言:“中国作家里具有忏悔精神的,就‘两个半人’,王维、鲁迅加半个写作了《随想录》的巴金。”当然,王先生只是戏言,但是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三位作家的人生经历以及作品创作,我们不难发现,这个评价是多么贴切。王维的忏悔精神最早的便来源于自己对自己的清醒认知与清算中,即诗人在“安史之乱”中的陷贼经历。而也正是因为这些,诗人晚年的诗文风格大变。
根据陈铁民先生的《王维集校注》所收作品看,在这五年中,诗人创作了 48篇诗文。诗歌26首,多是酬唱、赠答以及送别诗。这些诗都或多或少的表达着诗人哀伤、忏悔的情感。在《既蒙宥罪旋复拜官,伏感圣恩,窃书鄙意,兼奉简新除使君等诸公》一诗中,诗人言到:“忽蒙汉诏还冠冕,始觉殷王解网罗。日比皇明犹自暗,天齐圣寿未云多。花迎喜气皆知笑,鸟识欢心亦解歌。闻道百城新佩印,还来双阙共鸣珂。”诗人借“殷王解网罗”的典故说明自己既已赦罪,旋复拜官,感谢圣恩。进而写到花鸟似乎也通了人性,皆知笑,亦解歌,可见作者惊喜之情溢于言表。但是,我们从诗中的“忽”、“始”二字不难看出作者对被赦的一种诚惶诚恐,觉得自己始料不及地受宠。虽然诗人没有在诗中提到自己陷贼而未能保持名节的事,但是他内心的自责却是可以让读者一览无余。
诗人一生作的送别诗很多,这类诗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送别官吏,一为送别友人的。前者大都是官场应酬之作,诗人王维始终是冷淡的,礼仪性的作别。后者的主情调大都是激扬的,有时多表现出自己的不遇感。即使是友人落第、出塞或者弃官,诗人都没有很悲伤的情感。然而在《别弟缙后登青龙寺望蓝田山》一诗中,诗人写到:“陌上新离别,苍茫四郊晦。登高不见君,故山复云外。远树蔽行人,长天隐秋塞。心悲宦游子,何处飞征盖。”在这首诗中,我们看不到王维对弟弟宦游所寄予的远大希望,诗歌一开始的外景基调便是陌上别离,天空晦暗。作者登高而望,看不见其弟的身影,只看见远处的山和树,真是众里寻弟却不现,诗人心中的惆怅和悲凉愈加深重。最后两句“心悲宦游子,何处飞征盖”更是表现出诗人对其弟前程的忧虑,没有了“西出阳关无故人”的豪放,有的只是默默的担忧和长长的牵挂。
在《谢除太子中允表》一文中,诗人这样写到:“臣闻食君之禄,死君之难。当逆胡干纪,上皇出宫,臣进不得从行,退不能自杀,情虽可察,罪不容诛。”在《谢集贤学士表》中作者又说:“臣抽毫作赋,非古诗之流;挟策读书,无专经之业。”在《请施庄为寺表》中说:“伏乞施此庄为一小寺,兼望抽诸寺名行僧七人,精勤禅诵,斋戒住持,上报圣恩,下酬慈爱。无任恳款之至。”在这三篇文章中,王维不仅不断提到自己的陷贼经历以及皇恩浩荡对自己特赦,认为自己无才无能,担当朝廷的官员是有辱于圣听,而且流露出的自责之感强烈深重,其忏悔的精神更是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于朝廷对他的过错的不计较,不仅不计较他,反而官职累迁这件事,他感受到深刻的不安,内心的负罪感也愈发深沉。他的负罪意识越负越重,而且越是忏悔越感到不能自我救赎,结果最后深陷自责与忏悔的泥淖中无法自拔。
在其即将离世之前还写作了《责躬荐弟表》,此文一开始王维就再次陈述了自己的陷贼经历,本来此经历应该是王维一生最大的污点和痛处,自己应该避之不谈,但是我们的诗人王维却是一次次把自己的旧伤疤揭开,露出血淋淋的皮肉给当局者,给我们读者,包括他自己看,这是怎样的一种勇气!在表述完这段经历后,诗人又“乐此不疲”地将自己的短处与弟弟王缙的长处一一对比到,进而说明自己在忠、政、义、才、德五个方面都不如其弟,自己还供职在京城是多么的值得羞愧。虽然我们知道这篇文章是作者举荐自己弟弟回京供职的,但是这样揭露自己短处进而抬高所荐之人的举荐文章还是罕见的。入谷仙介引小林博士对此表的评价说:“如斯痛切真切嫌恶自己之记录,洵世界文学,其类不多。”王维之所以要这样做,还是因其内心忏悔作祟!
三、结语
王维后期的作品深深地烙上了诗人哀伤、忏悔的标签,王维的哀伤和忏悔都起源于他对自己的陷贼经历的不断清算中,他时刻感受到深刻的不安,也许他一直想着,或许哪一天统治者会旧事重提,从而让自己接受沉重的处罚。也就是这段被后人也被他自己视为屈辱的经历,不断地让诗人深陷自责,悔恨,以致很快离世。释清潭对此评论:“深痛探此间之事(洛阳幽禁),无疑促其早亡。……如无此事,则能后保十余年生。然四年即死,其原因可察。”正如王志清先生所说:“王维是在灵魂深重的忧叹中走完了他的一生的,其人性高度自觉和人格独立向善的自我救赎,虽然没有最终将他从负罪的最大的痛苦中超脱出来,然而,却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有限的艰难超越。”
也许正是因为王维的这种自觉的忏悔精神,王维才成就了自己,成就了杜甫诗中所写的“高人王右丞”,成就了全面、完整为人所品评不已的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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