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自作挽歌 对生死看得太透

时间:2023-01-13 02:51:50 陶渊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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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自作挽歌 对生死看得太透

  有些人认为,陶渊明的挽歌可以视为挽歌这种题材的最高水平了,如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卷十一说:“挽歌于缪袭,以此歌比而校之,其旷达处相同,而哀惨过之,陆机三章虽佳,风骨则减矣。”也就是说,开创挽歌的缪袭,以及后来的陆机,挽歌都逊渊明一筹。这三首诗,从内容上讲,“首篇乍死而殓,次篇奠而出殡,三篇送而葬之,次第秩然”(清·邱嘉穗《东山草堂陶诗笺》):

陶渊明自作挽歌 对生死看得太透

  挽歌诗三首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渊明开篇点明人只要活着,就必然死亡,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把一个人的生命放在自然之中来看,即使早死几年,也算不上短命——因为时间的长河太浩了,我们的生命也就是一滴水而已。昨天晚上我我和你们一样,还都是活在世上的人,今天早晨,你们还活着,而我的名字已经写到鬼魂的名册上了。我的灵魂散去,不知归附到哪里,我的形体就像一段枯木一般。孩子、亲友都在我身旁哭泣。此时,生前所纠结的得失荣辱是非善恶,对于我来说都没有意义了。千万年之后,我生前的荣与辱只是留给后人评说,与我有什么相干呢?后人赞美我,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后人抨击我,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对于我来说,只有活着的时候享受生命,才是对于“我”来说,真正有意义的。可惜啊,活着的时候,喝酒没喝够,没有好好地享受生命啊!明黄文焕《陶诗义》卷四评价此诗:“是非得失之在当身者,荣辱之在后世者,一死则俱不知。而耿耿独明,长留缺饮之恨,生在世上,死在地下,总无别恋,自悲凄凉,自负清楚。”清代温汝能则说:“起二句只是眼前道理,俗人见不到,偏说不出。末数语,唤醒世人,如梦初觉。”(《陶诗评》卷四)

  其二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良未央。

  第二首开篇,紧承上一首结尾的“饮酒不得足”接着往下说。只不过渊明假设自己死,但是还有感觉,然而形体已经不能动了。祭奠我的桌案之上,虽然摆着酒杯,那美酒泛起细细的泡沫(浮蚁:酒面上的泡沫。《文选?张衡<南都赋>》:“浮蚁若萍。”),但是我再也喝不到口了。想说话说不出声来,想看看身边的人也睁不开眼睛。活着时,我每天睡在屋子里,现在就要睡在荒郊野外(坟地)了。从今天起我出了这个家门,就再也没有回家的时候了。(良,诚,确实。未央,尽头,遥遥无期)清代陈明说:“‘欲语’二句奇语,自古无此言者。”(《采堂古诗选》卷十四)确实,这两句的想象力可称前无古人。但后来却有袭用渊明此意者,如鲁迅的散文,便用了这样的手法。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入,各已归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渊明《挽歌》的第三首,是写得最好的。可谓“三篇中末篇尤调高响绝,千百世下,如闻其声,如见其情也。”(清温汝能集《陶诗评》卷四)这首诗除了“”(jiāo yáo,高耸的样子)一词今天有点冷僻以外,其他均明白如话。另外,大家读“千年不复朝”的“朝”要读准了,朝(zhāo)是早晨的意思,意思是一旦死亡就如同进入再也不会天亮的长夜了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卷十一分这首诗,非常精彩:

  挽歌本以送死,通篇虽代死者之言,实以“送”字为主。

  “荒草”二句,是于未送之先,先于荒郊之外,立下一个排场,二句写得极惨。不知此中往古来今,已不知断送过多多少少人矣。送死未必皆九月,但上句是地气之惨,取九月严霜,与天地之惨相凑,以见惨之极耳。但曰“出远郊”,不言所出之自,盖永与家别,其家中之事有不忍提起者矣。

  “四面”二句,申写远郊,后“幽室”二句是竖断古今之界,此二句横截断人鬼之界,言自此以后,只与鬼邻也。

  “马为”二句,写此幽室未闭之一刻。古人殉葬多用平生所乘马,马有觉,故为仰天而鸣,若有思主之意。风无知,与人无情,亦为萧条。然此虽可哀,其无知之形骸,犹在三光之下,及幽室一闭,即无知之形骸亦不在人间,故曰“千载不复朝”。言之不足,又申以“贤达没奈何”,真惨之极矣!

  “向来”一句,应前“送我”句,相送之人,各有家可归,而己有家不能归也。“亲戚”二句,只就人情近处指点出自此以后再无复有人理论。末二句,以旷达句作结。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上,是谓返本,更何哉!钟评诗,列元亮于中品,为其自成一家,非正宗也。如此一篇,却是合作。

  自为写景论之,“荒草”“白杨”亦是人家林墓中寻常之物。曰“茫茫”,曰“萧萧”,亦是寻常写草写木字面。曰“何”,曰“亦”,亦是诗人眼前几个虚字。只是安插妥当,锤炼精工,一字不可移易,令人读之,心魂警动。

  后又入“风为自萧条”一句,在俗手定将“风”字夹写在“荒草”二句之内,只是一层惨;他却曰自萧条,全不假荒草白杨,而荒草白杨反若凭之为势者,其惨又加一层矣。夫荒草白杨无知,风亦无知,独风下加以“为”字者,风吹无所不到,能侵及无知之形骸也。

  自其序事写情言之,死者当从家中送起,诗却截断,而于后面送者之归,补出“家”字。自出远郊,至闭幽室,送者多矣,为时亦久矣,独写马写风,而不及人者,举其无情无知者,而人之有情不必言,且留为后“亲戚”二句地步,及送者归家地步。

  “亲戚”二句,好在“或”“亦”二字,他人已歌,即亲戚亦在或然之间,只得未归之前,片时之哭耳。夫幽室之闭,悠悠千载,以送者片时之哭校之,济得甚事?真可痛也。

  自其格调音节论之,自“萧”字起韵至“朝”字止,凡五韵,序送死之事已毕,却得“千载不复朝”重喝一句,转入别调,另换一韵,不复序事,只反复咏叹,惨哀不可胜言矣!

  这里面唯一有点“雷”的就是说马预知可能会被殉葬,所以悲鸣。古人以马殉葬确实是有的,但那时富贵人家,如穷人家以马为劳力,哪里会殉葬呢。但是马、驴恋主,能感觉到主人去世而悲伤的,实有其事。如近代京剧名丑刘赶三养了一头黑驴叫“墨玉”,刘赶三有一出名剧叫《探亲家》,就骑真驴上台。刘死后,墨玉不食,悲鸣而亡。不过渊明应该是泛泛写,营造一种气氛罢了。再有,此诗最后几句,用今天普通话读,有点不押韵。渊明用的是当时的语音。“家”字大约是叶韵读“guō”这个音的。陈明称赞此诗:

  一气浏,《十九首》而外,在汉人亦不多得。又极似中郎“青青河畔草”一篇,似以神,此固神到之笔也。“千年不复朝”叠一句,跌以振之,哀响之中发以壮调,然弥壮弥哀矣!“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非《十九首》安得此名句。(《采堂古诗选》卷十四)

  若说渊明《挽歌诗三首》是以“情”为主,写人将辞世的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的话,那么他的《自祭文》则传达了一种面对生死的豁达。下面我们就按照祭文的韵脚,逐段来读一读这篇奇文:

  自祭文

  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天寒夜长,风气萧索,鸿雁于征,草木黄落。陶子将辞逆旅之馆,永归于本宅。故人凄其相悲,同祖行于今夕。羞以嘉蔬,荐以清酌。候颜已冥,聆音愈漠。呜呼哀哉!

  丁卯是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律中(zhòng)无射(yì)指农历九月。在这样一个潇洒的时节,陶渊明要辞别“旅舍”(逆旅之馆:迎宾的客舍。指人活着就如同暂时居住在旅舍之中),回到老家去了(本宅,指老家,有人说指坟墓,我以为是指回归自然)。亲戚朋友们都很悲伤,今晚一同给我饯别。以蔬菜清酒来祭奠我。我想看看他们的容颜却看不见了,想听听他们的声音也听不到了(这两句我是按照《挽歌诗》第二首来解释的。也可以解释为朋友看着陶渊明的容颜已经一片死气,再也听不见渊明的声音了)。这一部分是祭文的引子,后面开始是正文:

  茫茫大块,悠悠高。是生万物,余得为人。

  自余为人,逢运之贫。箪瓢屡冬陈。

  含欢谷汲,行歌负薪,柴门,事我宵晨。

  苍茫的大地,悠远的高天,大自然化育万物,我偶然在成为万物中的“人”。自从我成为人开始,就碰上了贫穷的命运。我们家的盆啊碗啊经常没有余粮,空空如也,到了冬天,没有棉衣,还只能穿夏天穿的葛布衣服(chi xì,指夏天穿的葛布衣)。我高高兴兴地到山谷里打水,背着柴禾边走边唱歌。在简陋的茅屋里(:昏暗的样子),打理着日常生活。

  春秋代谢,有务中园。载耘载籽,乃育乃

  欣以素牍,和以七弦。冬曝其日,夏其泉。

  勤余劳,心有常闲。乐天委分,以至百年。

  岁月一天天地逝去,我年年都在田园中劳作,耕种锄,种植庄稼。闲暇时,我读读书写写诗调剂一下心情,有时弹弹琴来让自己心境平和。冬天我就晒晒太阳,暖洋洋美滋滋的,夏天我就到清泉里洗洗澡泡泡脚。我一年到头辛勤地劳作,真可谓是不遗余力啊,但是不论我的身体怎样劳乏,我的心却能得到一种永恒的悠闲自在。因为我乐于接受天命,听任命运的支配,就这样终其一生。朱熹曾经盛赞渊明,说:“晋宋间诗多闲淡,杜工部等常忙了。陶云‘身有余劳,心有常闲’,乃《礼记》身劳而心闲则为之也。”(《朱子语录》)

  惟此百年,夫人爱之。惧彼无成,日惜时。

  存为世珍,殁亦见思。嗟我独迈,曾是异兹。

  宠非己荣,涅岂吾缁?兀穷庐,酣饮赋诗。

  人活一世不过百年,人们都很珍爱生命。人们担心自己一生会一事无成,所以都特别珍惜时间(kài,贪)。人们都希望活着时被世人所推崇,死了也会被人们怀念。可叹我啊这样特立独行,竟然和众人的这样生活态度不一样。我觉得,人们宠爱我,也不是我的荣耀,但这个社会的黑暗也不能改变我的品节(涅niè,黑色染料。缁zī,黑色。涅岂吾缁,即“涅岂缁吾”,黑色的染料难道能染黑我吗?《论语·阳货》:“不曰白乎?涅而不缁。”)我就是这样高傲地活在自己的茅草屋里(zuó兀:挺拔突出的样子),享受着我饮酒写诗的生活。

  识运知命,畴能罔眷。余今斯化,可以无恨。

  寿涉百龄,身慕肥遁,从老得终,奚所复恋!

  人应该了解天道命运,但又怎能对人生无所留恋。不过我现在死去,并没有什么遗憾。我也活到挺大年岁了(百龄,百岁,指老年),我羡慕隐居的生活,也真正体验到了(肥遁指退隐。《周易·遁卦》:“上九,肥遁,无不利。”肥:宽裕自得。遁:退避)。我活到了老,又得到了善终,我还有什么眷恋的啊。明代张自烈读了这几句,非常感慨,他说:“今人畏死恋生,一临患难,虽义当捐躯,必希苟免,且有息将绝,眷眷妻田舍,若弗能割者。嗟乎,何其愚哉!渊明非止脱去世情,直能认取故我,如‘奚所复恋’、‘可以无恨’,此语非渊明不能道。“(《笺注陶渊明集》卷六)

  寒暑愈迈,亡既异存。外姻晨来,良友宵奔。

  葬之中野,以安其魂。我行,萧萧墓门。

  奢耻宋臣,俭笑王孙。

  寒来暑往,岁月一天天地逝去,死去毕竟是不同于活着的。听说我死了,亲戚们一大早就赶来了,好朋友也连夜来奔丧。把我葬在了田野中,让我的魂魄得到安息。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归于自然了(yǎo,隐晦的样子),我的坟墓边风声萧萧响起。我死了,就按照我的家境来举行葬礼,既不追求奢华,也不过于节俭(奢耻宋臣,以宋国桓那样奢侈的墓葬而感到羞耻。事见《孔子家语》。俭笑王孙,以汉代的杨王孙过于简陋的墓葬而感到可笑。事见《汉书·杨王孙传》)。

  廓兮已灭,慨焉已遐。不封不树,日月遂过。

  匪贵前誉,孰重后歌?人生实难,死如之何?

  呜呼哀哉!

  不知过了多少年,我的形体也渐渐的消散了,人们对我逝去的悲伤也渐渐淡化了。我就是个老百姓,所以我的坟墓既没有垒起高高的坟台,也没有在边上种植树木,岁月依然一天天地逝去。我既不看重生前人们对我的赞誉,那谁还会看重死后人们对我的赞美歌颂呢?回想一下,人生在世真的很艰难啊,可是死了又会怎样呢?——死如之何,渊明没有作答。有没有灵魂,是苦是乐。这都是还活着的渊明都无法预知的。苏东坡说:“读渊明《自祭文》,出妙语于属之余,岂涉生死之流哉!”(元陈秀明编《东坡文谈录》)所谓“涉生死”,就是把生死挂在心上。

  当然,也有人认为《自祭文》和《挽歌诗》不是临终前的作品,而是晋时喜好挽歌诗的风气影响了渊明。如郑文就说:“以《自祭文》为先生绝笔者有旧已。贤者知死之生,知亡之存,固不须垂绝之言以自明也。”而日本人桥川时雄也赞同郑文的看法,他认为渊明并没有预感到自己要辞世,只是在晚年身体衰弱时,于秋日感慨生命,借《挽歌》《自祭文》来“叙其人生观”罢了。只不过正好这年渊明去世了——“偶尔此事属公之卒年耳”(郑文批、日本桥川时雄校补《陶集郑批录》)。但我觉得,我们无法判断渊明写此文后多久才去世,但从文章内容来看,确实感到生命将要走到尽头时,对自己人生的总结,尤其是诗歌中的那种悲情,恐非生意盎然者所能道着。

  历史上自己给自己写祭文和挽诗的,渊明是较早的,甚至可以说是他开了这个风气。但后来再作自挽自祭文的,多未到渊明的境界。比如曾端伯说:“秦少游将亡,效渊明自作哀挽。”(元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卷四引)但秦观之是效法了陶渊明自挽的行为,而情感却不相同。《宋史》记载:“(秦观)先自作挽词,其语哀甚,读者悲伤之。年五十三。”溪渔隐曰:渊明自作挽辞,秦太虚亦效之,余谓渊明之辞了达,太虚之辞哀怨。(郭绍虞《宋诗话辑佚》卷上)这是因为,诗是用生命写成的,文字只是媒介。我们生命的境界便最终决定了我们文字的境界。

  秀《陶靖节记事诗品》中说:

  秀谓靖节胸中阔达,有与天地同流气象。观其生前之顺受,临终之高态,觉矫揉造作,导引气行,托仙释之名,于造物之化,以自贼其神者,固为多事,即凡吾人之拘拘目前,摆脱不开,使天地之宽,乃如一室之小,境不必尽逆,事不必皆拂,而一入愁城,终难自克者,读《形神影》、《挽歌》六诗,可以爽然释矣。

  作为年年岁岁不得不营营于世间的我们,终朝闷闷不乐,偶然读读渊明的《挽歌诗》《自祭文》,或许能发现一把打开愁城的钥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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