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色彩

时间:2020-11-24 15:58:43 诗经 我要投稿

《诗经》中的色彩

  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色彩与人类的生活密不可分,它如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是美的构成部分。

《诗经》中的色彩

  《诗经》中色彩众多,如描述红色的词有“赤”、“赪”、“赫”、“赭”、“炜”、“璊”、“朱”、“丹”等,这些色彩因为程度深浅而被区分开来,也有因附着物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名称,同是白色,“素”、“缟”多用于指丝帛服饰,“皦”、“皎”用于描述日月之光,“瑳”、“皙”多指容貌。色彩分类如此详尽,丰富了古代色彩词汇,也体现了《诗经》时代的人们对色彩关注的认真态度。

  一、《诗经》色彩话语揭示出对美的认同和自觉追求

  作为农业文明古国,自然地理环境为先民们提供了物质生活资料和审美观照对象,当他们向周围伸出触角,去感知,去体验自然环境的同时,不同的自然环境又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给予主体心灵新的刺激,从而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可以说,对美的自为自在的追求,自古至今,从不间断。

  (1)用色彩渲染人物的容貌仪止

  自然界的生命才是美的。自然美是客观存在的,它需要一双美的眼睛去发现它,《诗经》时代的人们,开始意识到了这种美,并运用想象、联想等思维特征,使客体与主体相融合,对美的认识做了很好的把握。《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灼灼”:花鲜艳盛开的样子,“华”同“花”。这是一首新婚祝贺诗,诗人看到春天柔嫩繁盛的桃枝和鲜艳怒放的桃花,联想到新娘的年青貌美。这种美是炽热的,奔放的,诗人以鲜红夺目的色彩形式的描摹,给人醒目的感觉,印象深刻,姚际恒《诗经通论》中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取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后世作品中出现的“人面桃花相映红”,人花互相映衬,人更添一份别样的姿色。宗白华说:“在美学思想发展的最初阶段,中国重形象,西方重理性。”但《诗经》对物象的选择,不是简单的堆彻和罗列,也不是对这些物象的名称和性能作简单介绍,而是在筛选过程中,运用想象,象征,比喻等思维方式对物象特征进行的一次对照和黏合,是诗人为了情感表达,寄托情思有意识进行的选择。

  (2)植物染料凸显审美情趣

  孙作云先生统计,《诗经》中的植物染料有三种:一,菉草,通做“绿”,可以染绿;二,蓝草,即靛草,可以染青(蓝青色);三,茹藘,即茜草,可以染红。《小雅.采绿》:“终朝采蓝,不盈一襜。”《郑笺》:“蓝,染草也。”《毛诗正义》:“以蓝可以染青,故《淮南子》云:青出于蓝。”“终朝采绿,不盈一匊。”绿,即菉也。程俊英《诗经译注》:“绿,草名,即荩草,可以染黄。”《说文》云:“‘戾’,草也,可以染留黄。”“菉”一音“戾”,“留黄”即“绿”。朱熹《诗集传》:“绿,王刍也。”明方以智《通雅》云:“古者供草入染人(官名),故谓之‘王刍’。”《郑风.东门之墠》:“东门之墠,茹藘在阪。”《毛传》:“茹藘,茅蒐也。”马瑞辰《诗经传笺通释》:“茹藘,染草也。”《说文》:“茅蒐,茹藘。人血所生,可以染绛。”程俊英《诗经通释》:“茹藘,茜草。其根可作红色染料。”《郑风.出其东门》:“缟衣茹藘,聊可与娱。”《毛传》:“茹藘之染女服也。”《郑笺》:“茅蒐染巾也。”白色的衣服,配上鲜红的头巾,光彩夺目,十分好看。植物染料改变了单一的服饰色彩,由一种或几种颜色调和成更为复杂的颜色,获得了视觉美感,提高了审美情趣。

  二、《诗经》色彩话语体现了生存环境的`优美适宜

  《诗经》时代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和谐的,物质上,包括人自身及人所需要的一切,都是自然赐予的,人依存于自然。精神上,甚至人的一切艺术活动,也都依赖于自然。《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瞻彼淇奥,绿竹青青。”“瞻彼淇奥,绿竹如箕。”陆机《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淇,水名。”“奥”:澳或隩的借字,水岸深曲处。“猗猗”,美盛的样子。河岸曲折之处淇水流过,青青绿竹迎风婀娜,营造出静谧幽清的境界,诗句不加点缀,而以自然描摹,从远及近,有动有静,一副惬意之景映入眼帘。

  三、《诗经》色彩话语折射下的礼仪、典章制度

  (1)白茅作为祭品的衬垫物

  茅,又称白茅、茅草、茅菅等。茅草有韧性,可苫屋、搓绳。茅针、茅叶和白色地下根茎可供药用。初生的茅根,洁净白嫩,祭祀便取其洁白柔顺之意。茅在古代祭祀中主要用作祭品的衬垫物,以凸显其圣洁庄重的氛围。《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古时,狩猎是男子事,采集是女子事,这首诗描绘的是“吉士”把猎物赠给心上人的情形。而麕为何以白茅包之?李湘在《诗经名物意象探析》中说:“凡在各种重要的盛典、祭祀、进贡等场合,或即使个人方面的一些活动中,必以白茅为铺垫为包束,才足以表示最大的尊敬、最高的虔诚和获得吉祥平安的信念。”因此,白茅成了“隆重、信诚、尊敬的重要表征和平安吉祥的象征”了。

  (2)从服饰色彩看周朝礼制

  人的衣生活是社会制度的附属品,服饰文化体现着社会制度。《诗经》所蕴含的服饰文化丰富多彩,不同等级的周人所用服饰各不相同,同一等级之人不同场合所用服饰也千差万别。阎步克说:“中国的服饰文化不仅高度细密,还是高度‘数字化’的。它充分运用数列手段,对服饰要素——如尺寸、质料、色泽、图样、饰物等——做等级安排。”

  《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丝五坨。”朱熹《诗集传》:“皮,所以为裘,大夫燕居之服。”这是一位身穿羔羊皮袍,并以白丝饰之的大夫形象。《郑风.羔裘》:“羔裘豹饰,孔武有力。”《管子·揆度》:“卿大夫豹饰。”《诗集传》:“礼,君用纯物,臣下之,故羔裘而以豹皮为饰也。豹甚武而有力,故服其所饰之裘者如之。”《秦风2终南》:“君子至止,锦衣狐裘。”五彩斑斓的锦服配以狐裘,诸侯像也。“君子至止,黻衣绣裳。”《周礼·考工记·画缋之事》谈到:“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采备谓之绣。”贵族公子服裘,皮,丝等,并且色彩明艳、端庄华丽,而贫贱之人黼葛,褐,枲麻等粗布衣服,色彩灰暗。《豳风·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劳动者连抵御寒冬的粗布衣服都没有,还要“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阶级对比鲜明,令人哀伤。

  《周礼》详细记载了掌管服饰制作的官职,有司裘,掌皮,典妇功,典丝,典枲,内司服,缝人,染人等,分工明确,制作精细。天子,诸侯,大夫,士,平民等服饰等级制度森严,如若错穿,即有僭越违理之嫌。《唐风·扬之水》:“扬之水,白石凿凿。素衣朱襮,从子于沃。既见君子,云何不乐。”陈奂《诗毛氏传疏》:“素衣,谓中衣也。……礼唯诸侯中衣则然,大夫用之则为僭。”襮也是诸侯的服饰,潘父是大夫,他却穿起诸侯的衣服,可见潘父已经僭越礼制,企图作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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