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墓门

时间:2024-02-24 10:40:49 衍祥 诗经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诗经:墓门

  《墓门》,《诗经·陈风》的一篇。全诗二章,每章六句。为先秦时代陈地汉族民歌。诗歌讽刺一个品行恶劣的统治者。以下是小编分享的诗经:墓门,欢迎大家阅读!

诗经:墓门

  《诗经:墓门》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

  夫也不良,国人知之。

  知而不已,谁昔然矣。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

  夫也不良,歌以讯之。

  讯予不顾,颠倒思予。

  注释:

  1、墓:墓道之门。棘:枣树。

  2、斯:用斧头劈开。

  3、谁昔:往昔,从前。然:这样。

  4、梅:应为“棘”字。

  5、讯:劝诫,规劝。

  6、颠倒:指是非混淆。

  译文:

  墓门有棵枣树,拿起斧头砍掉它。

  那人不是好东西,国中人人都知道。

  知道他坏不悔改,从来他就是这样。

  墓门有棵梅树,猫头鹰来住上边。

  那人不是好东西,作歌规劝他悔改。

  规劝他也不悔改,不分是非和好歹。

  赏析: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对作恶者的诅咒。诅咒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并且多半是在背地里进行,大概是迫于某种压力或威胁。同时,事情尚处在诅咒阶段时,反过来证明了还未发展到绝对不可忍受的地步。

  口诛笔伐便进了一步。敢于公开站出来进行指责、声讨,表明被谴责者的恶行已使人坐不住了,不得不以某种形式来表达愤慨。即使在这时,声讨谴责依然是一种彬彬有礼地表示愤慨和不可忍受的方式。

  最极端的方式是揭竿而起,用强力或暴力除掉作恶者。这是忍无可忍、迫不得已而行之,连根铲除,意在不使作恶者再行作恶。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必采取极端的除恶方式,总是怀着某种善良的愿望进行指责、规劝、警告,“歌以讯之”。这对良心尚存的人有效,对作恶成性者则难以见效。好事不过三,坏事大概也不会过三。我们心理上的习惯,总以“三”为界,一次两次尚可忍耐,三次四次就突破了可以忍耐的界线,使我们不得不考虑别的方式了。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作恶成性的人很难良心发现,立地成佛;你不打,他就不会收手。“农夫和蛇”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也告诉了我们这一历史经验。

  创作背景

  《陈风·墓门》是一首讽刺、斥责品行邪恶的统治者的诗,可能出自于民间歌手。《毛诗序》指出:“《墓门》,刺陈佗也。”陈佗为春秋时代陈文公之子,文公死后,陈佗之兄桓公(名鲍)继位。据《左传·桓公五年》载:“陈侯鲍卒。再赴也(发了两次讣告)。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桓公)疾病而乱作。”陈佗在桓公病中杀太子免,桓公死后他又自立为君,陈国大乱,后来蔡国为陈国平乱,终于诛杀陈佗。据《毛诗序》,这首诗就是针对陈佗而发的。

  后世影响

  此诗从先秦以来就流传甚广,也产生了有关它的一些传说。如《楚辞·天问》云:“何繁鸟萃棘,而负子肆情?”王逸注云:“晋大夫解居甫聘吴,过陈之墓门,见妇人负其子,欲与之淫泆,肆其情欲。妇人则引诗刺之曰:‘墓门有棘,有鸮萃止。’故曰‘繁鸟萃棘’也。言墓门有棘,虽无人,棘上犹有鸮,女(汝)独不愧也?”又《列女传·陈辩女传》载:“辩女者,陈国采桑之女也。晋大夫解居甫使于宋,道过陈,遇采桑之女,止而戏之曰:‘女(汝)为我歌,我将舍女。’采桑之女乃为之歌曰:‘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大夫又曰:‘为我歌其二。’女曰:‘墓门有楳,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讯止。讯予不顾,颠倒思予。’大夫曰:‘其楳则有,其鸮安在?’女曰:‘陈小国也,摄乎大国之间,因之以饥馑,加之以师旅,其人且亡,而况鸮乎?’大夫乃服而释之。”以上两则传说情节虽有异,但由此也可看出此诗在民间甚为流行,连劳动妇女也知道引用。

【诗经:墓门】相关文章:

风雨·诗经06-10

关雎·诗经03-26

诗经:蟋蟀08-20

诗经:青蝇09-14

《诗经》:玉09-14

诗经:绵10-20

《诗经》的美食03-14

《诗经》札记06-22

诗经《风雨》05-12

诗经伐木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