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读书笔记(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散文》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散文》读书笔记1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
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纸醉金迷”、“六朝金粉”的秦淮河,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逐渐失去了昔日风韵,朱自清“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以浓墨重彩为它猛绘一笔,再次展现了浓装艳丽秦淮河的风采。朱自清成名作《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记叙夏夜泛舟秦淮河的见闻感受,作者在声光色彩的协奏中,敏锐地捕捉到了秦淮河不同时地、不同情境中的绰约风姿,引发人思古之幽情。
富有诗情画意是文章的最大特色,秦淮河在作者笔下如诗、如画、如梦一般。奇异的“七板子”船,足以让人发幽思之情;温柔飘香的绿水,仿佛六朝金粉所凝;飘渺的歌声,似是微风和河水的密语……平淡中见神奇,意味隽永,有诗的意境,画的境界,正所谓是文中有画,画中有文。作者的笔触是细致的,描绘秦淮河风光时,不求气势豪放,而以精巧展现美,具体细腻地描绘秦淮河的秀丽安逸,充分体现了作者细致的描写手法。
船只、绿水、灯光、月光、大中桥、歌声……种种景物,作者抓住其光、形、色、味,细细描绘,却是明丽中不见雕琢,淡雅而不俗气,使得秦淮河在水、灯、月交相辉映。历史是秦淮河的养料,可以说历史成就了秦淮河,没有历史的秦淮河失去了一切意义。作者从现实走进历史回忆,从形态与神态两方面唤醒了秦淮河。
“舱前的顶下,一律悬着灯彩;灯的多少,明暗,彩苏的精粗,艳晦,是不一的。但好歹总还你一个灯彩。”这灯彩实在是最能钩人的东西:“在这薄霭和微漪里,听着那悠然的间歇的桨声,谁能不被引入他的美梦去呢。只愁梦太多了,这些大小船儿如何载得起呀。我们这时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的秦淮河的艳迹,如《桃花扇》及《板桥杂记》里所载的。
我们真神往了。我们仿佛亲见那时华灯映水,画舫凌波的光景了。于是我们的船便成了历史的重载。”作者由灯开始堕入历史,模模糊糊中、恍惚中,实在是许多历史的影象使然了:行走的船只,雾里看花,尽是飘飘然,朦朦胧胧;飘渺的歌声,似幻似真……作者借助对历史影象缅怀,将秦淮河写得虚虚实实、朦朦胧胧,让人陶醉,令人神往。
作者本着力于秦淮河的自然景观,却以歌妓的出现淡化了自然和他的审美情趣。作者把自己当时那种想听歌,却又碍于道德律的束缚,一心想超越现实,但又不能忘却现实的矛盾心情剖析得淋漓尽致,真实具体,那种情真意却,给予读者极大的感染力,而意蕴深厚自然。
为梦中回到现实,做好了铺垫。总的来说,《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这篇文章明显地体现了朱自清散文慎密、细致的特色。朱自清在描绘秦淮河的景色时,将自然景色、历史影象、真实情感融会起来,洋溢着一股真挚深沉而又细腻的感情,给人以眷恋思慕、追怀的感受。《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展现一幅令人缅怀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影。
《散文》读书笔记2
作者形象地把人比作枯叶蝶,以此讽刺那些虚伪的人们。他们常常用虚伪将自己包裹地严严实实,任何人都不能彻底的看清他们。
这一切不禁让我联想起我国古代女子。她们真虚伪。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女子都以笑为美,所以,几乎每时每刻她们都持续微笑。那是一种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的笑,因为那并不是发自内心的笑,而是经过伪装之后的笑。并且,她们还要更虚伪的做出“笑不露齿”……
我都替她们感到累和痛苦。一个人,连自己的感受都不能真实的表现,这样的人生会简单吗会幸福吗会快乐吗
我却是一个绝对真实的女孩,我不善于去伪装自己,更不会一副惺惺作态的样貌去应对别人。让一切都显得平实,不是更好吗
我是不愿意做枯叶蝶的,那样的生活虚无缥缈。相反,如果能够,我愿做一只世上最秀丽、最耀眼的蝴蝶,美的真实,美的清晰。是的,我愿像作者说的那样:愿翅膀两面都光彩夺目。
朋友,如果你已拥有一个绝对真实的自我,那很好,继续做下去吧!相信你定会因真实而收获快乐!如果你慢了一步,还没来得急拥有,还不晚,不要再遮遮掩掩,摘下那困扰你幸福的面具,揭开阻挠你快乐的面纱吧!
做回自己吧!朋友!做回面具下的那个你!做回面纱里的那个你!朋友,跟我来吧!尽情释放你的激情,尽情张扬你的个性!如果你自己觉得够真实,那就没有人会比你做的更真实!
《我的梦想》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在史铁生看来,刘易斯应该是最幸福的人了,但是他也有他的不幸。这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也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围城,确确实实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感觉。什么是幸福?幸福不是像别人那样,而是不断的超越自己。有多少人能如史铁生一般的达观,难怪人们都说,虽然史铁生的身体是残疾的,但是却没有人比他的精神更加健全。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人真正的名字叫作:欲望。”
“只是因为你还想活下去,你才不得不写作。”
《散文》读书笔记3
第一次听到“史铁生”这个名字,或许已是多年以前,然而,第一次接触到他的文章,已经才是七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这篇散文怀念母亲坚韧的性格,博大无私的爱以及表达了对母亲的感谢,处处令人动容。这才令我坚定了决心,在暑假读这本《史铁生精选集》。
《史铁生精选集》里共有小说十来篇,散文两篇,每一篇文章都能显示他极好的艺术感觉与文字功力。每一篇小说,都有独特的结构,绝无重复。史铁生将其朴素的人物与故事,容纳在看似随意的结构中,完成各种思想的表达。
其实,痛苦与快乐,其实都是挺好的。快乐的好,在于曾经拥有;痛苦的好,在于即将得到。痛苦到了极端,也就只是剩下快乐了。我喜欢自虐,是因为自虐过后才能达到更上一层的快乐。纯粹的快乐是没有的,即使有也是无聊的。令人惊叹的是,史铁生居然可以如此有条理有逻辑的将这样一个道理讲清楚。 生命在于过程。生命的起点是不能选择的,生命的终点是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决定的,唯有生命的过程。生活的全部意义,也在于过程。能够有多少体验,能够有多少收获,都在于过程。每多一份体验,每多一份收获,都是生命过程的成就。所以我喜欢让心灵有各种体验,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所以我愿意去尝试任何新鲜事物,无论容易、困难、舒适、艰苦,都试一下。
《散文》读书笔记4
细细地品味《林清玄散文》真是一种享受!
他的文体风格细腻得像个女作家,别看林清玄是一位留着长长胡子的老人,但细心地观察世界、论谈世界的文章却令我们赞叹不已!
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无可挑剔的,其中有很多是林清玄经过或听说的故事,由故事而发出感慨,教会我很多人生的价值观。
有这样一篇文章令我百读不厌:《陶器与纸屑》。散文讲述的是林清玄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林清玄在中国香港买了一个石湾的陶器,陶器是一个刺身罗汉骑在一匹向前疾驰的犀牛上,气势雄浑,非常生动,很能象征修行者勇往直前的心跳。他想拎着陶器回台北很不方便,因为陶器被包装得十分严实,而托运又很容易破碎,所以他决定舍去包装用手袋拎上飞机。结果这次冒险失败了,陶器在上飞机时被撞碎了,所有的尝试与考虑都破灭了。
通过这次沉痛的教训,让他明白了:“对一个珍贵的陶器,包装它的破报纸和碎纸屑是与它同等珍贵的。”也让我明白了:“生命中也有许多这样看似平凡、不重要的东西,但我们不能忽略其价值,因为没有了它们,也许我们所珍惜的东西就不能得以衬托或完整!而我们就不能得到教训、启发、锻炼!”
翻开各个章节,你会惊喜地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这些主题都是谈人生的居多。有一心一境、澈如水晶、无关风月与一生一会四个篇章,都是教会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他的语句包含着他对读者们的教诲,他的言词包含着他对世界万物的赞美,他的所有感悟包含着他对大自然的向往与留念!
林清玄的散文大多数是来自于他小时在乡里的一些故事,以及他与亲人们发生的事情,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回忆与深思,再用他那细腻柔美的文笔写出感人肺腑的散文,这便是他的独特写作风格!
我从他的几篇散文中不难看出他信仰“佛”。他在《佛鼓》中这样回忆道:“我站在通往大悲殿的台阶上看那小小的身影去击鼓,不禁痴了。”不过,或许他是很痴迷、很喜欢这种佛寺的氛围。
其或,我读过他那极具特色的散文之后,心中不由地燃起了写作热情,不仅仅只有这样罢了,他还带予我的是不尽的坚持!因为我认为林清玄能够克服重重难关,从偏远的地方走出来,成为一个鼎鼎大名的作家,是需要多少坚持与勇气都未必能达到的。
“我想着,在这悠长的时间中,在这广大的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与我心灵相同的朋友,得到一些温柔的安慰,得到几许智慧的启发,以及得到藏匿于俗世的浪漫情怀。”我想我在这句话、这本书中学到了写散文的方法与运用生活中的小故事来写出好文章。
《散文》读书笔记5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不是很了解,但是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读完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不止是我,我的一些朋友读完以后也被感动,那么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
我想《背影》之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实情感。《背影》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有膀子疼痛的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不能不使我们感动,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情景,不能忘记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背影》让我感受到了深切的父爱。当父亲遭遇双重灾祸陷入困境时,在谋事与送行之间再三踌躇,最终,他把天平的另一头——儿子路途平安看得更重。这种爱子之心情深似海,使我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背影》,简简单单的文字构架了深深的爱,令我回味。爱是不经意的,爱是如此的平凡,可能也正是它充满爱,才会让我感动。
父爱如山,深沉严格。父亲粗大的手,撑起整个家;父亲宽阔的肩,是子女的靠山;父亲辛勤劳作,无怨无悔;父亲教导子女,为人应该自强。
我们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长的优良传统。父亲给我们寄予厚望,参与规划我们的未来,给我们提供学习的机会和条件,不时地鼓励我们,激励我们创造自己的理想人生。
父亲对我们付出太多太多了,他对我们倾注了极大的关怀和爱护,我们有孝敬他,报答他对我们的辛勤劳作和养育之恩。他对我们付出了这么多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孝敬他吗?我们要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让父亲高兴。在这说一句:父亲,谢谢你!
《散文》读书笔记6
读完《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我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开篇就提出一个趣味的问题:当你独自一人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只能选择一样供自我娱乐的东西,这似乎很难,很难选择,而文章的作者—尤安艾肯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本自我喜爱的书。为什么呢?我想:作者是独自一人驾舟去环游世界,在茫茫大海上一个人难免孤独、寂寞、无助。每当这时便能够读这本喜爱的书,能够同书中的人物对话,汲取精神的营养,打发孤独寂寞;也能够同书中了不起的人物对话,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跟他们做做朋友,寻求帮忙。我想:世界上最能打发孤独、寂寞的娱乐品肯定是一本你喜欢的好书。因为,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高尚的朋友,读这本书,就像同一位高尚的朋友谈心。
读完课文,耳畔时时回荡着作者铿锵有力的话语:“我愿意读上一百遍,我愿意读到能背诵的程度。”我想象的出,作者对书那如饥似渴的喜爱之情,对书的执着和痴迷。我不禁惭愧起来,我也是个书迷,但倘若让我读同一本书,别说读上一百遍,就是重新读一遍,我都不愿意,更何况读上百遍,那根本做不到。想到那里我万分惭愧,但我暗下决心也要学习作者的读书方法,百读不厌,细细品味,更有效的吸取营养。
文中还有很多优美的语句,时时感染着我。我最忘不了一句:“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熟地方。”我觉得把一本自我的书比作“朋友”和“熟地方”,显得异常亲切、形象。让我明白了作者写本文的真正用意——书就是自我朋友,就是自我的伴侣。
比较自我,我从书中也受到了许多启示。我从《靠自我去成功》里明白了要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什么时候都要有一颗平常的心;我从《小故事中的大智慧》里明白了许多名人的成长经历和让人们感到敬佩的故事。书是你的朋友,你的家人。只要你肯发现,肯探索。你必须能从书中得到不少的启示还有学到不少的课外知识。
最终,请允许我以《神奇的书》中的一句话结尾:“没有一匹神奇的坐骑,能像一页诗扉,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
《散文》读书笔记7
滔滔江水。
静夜沉沉,月色霭霭,缥缈的琴声散开再散开,琴韵如水。
中国的文坛就要苏醒。
在20世纪,21世纪。中国送走了封建社会,迎来了新文化,迎来了新社会,迎来了“文学”。许许多多的激昂的文字喷薄而出,把社会好的一面描写得淋漓尽致,而那些灰尘满满的一面,却被掩盖了。
就在这时,余秋雨来了。
她把社会灰尘满满一面全部倾诉出来。余秋雨的话,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投入到早已混沌的文坛之水中。这时,文人们恐慌了。于是,历史上将多铭记一种文字——审判余秋雨的。
所有的文人们,笔尖都游蛇般走动着。但余秋雨的嘴唇露出一丝微笑,是对文人们的嘲笑,还是对中国文坛的无奈?
太多文人在文章中缺少一样东西——真。而余秋雨用他那原始的情感铸造了一个个真正激昂文字,还有那份朴实无华。
“余秋雨的散文虽然比小女人的散文要高一筹,可以从骨子里看,仍没有摆脱故作伤感的浪漫。”谣言像幽灵一样悄悄蔓延。余秋雨,却用双肩扛起了改造文坛的担子,也担起了谣言的压力。他的文字融入了感情,融入了真实,融入了生命,我们读他的文字,是否也在读这个社会呢?
沉稳的文字遮掩不住他的激情,思想,情感,还有他的叛逆,它不仅叛逆,而且还叛逆的瑰丽而惊人!
余秋雨,历史上的永恒。
《散文》读书笔记8
总是开着25瓦的小台灯,在深沉的夜幕中完成作业。早上醒来,虽是短发却依然缠绕成死结,从梦境中爬出来的身体如同走出泳池,在一瞬间感觉到史无前例的地心引力,身体沉重。每一天穿过同样的马路,眼前交错着挂满晾干的晒洗衣服,椭圆小巧的报刊亭,公交车顶着不一样的数字,他们的轨迹在城市交错出繁复的划痕。
这是我生活的世界,忙忙碌碌,却不明白为谁而活着。直到某一天,我翻开史铁生散文集,静下心来,细细品读了那一篇小说《命若琴弦》,以往读了很多遍,这次却获得了新的感受,突然感觉到为自我找到生活的理由是多么重要。老瞎子说:“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
两个一老一少的瞎子,每人拿着把三弦琴,穿山越岭,说书为生。老瞎子期望有生之年能够弹断一千根琴弦,然后取出师傅留下的药方去治好自我的眼睛,好亲眼看这完美的世界。而小瞎子则期望能与自我心爱的姑娘在一齐。
二人抱着完美的梦想,揣着完美的向往,直到老瞎子弹断了那一千根弦。可那所谓的药方只是一张白纸!瞬间,一切都破灭了,一切完美的向往都消失不见了。而小瞎子也因为心爱的姑娘远嫁他方而心疼不已。为了让渴望光明的小瞎子重新拾起生活的勇气。老瞎子把师傅的空白的药方封进了小瞎子琴的琴槽里,就如当年师傅告诉老瞎子一样,老瞎子让小瞎子弹断一千二百根琴弦,再取出药方治好自我的眼睛。这善意的谎言,这虚假的目标,这渴望光明的动力,给予一代又一代瞎子艺人生活的勇气。
800—1000—1200根断弦支撑着一代又一代瞎子艺人的期望,支撑着他们的梦想,正因为有了这个梦想,所以他们一路走来,便会怀恋起过去的日子,才明白以往那些奔奔忙忙兴致勃勃的翻山、赶路、弹琴,乃至心焦、忧虑都是多么的欢乐。那时有个东西把心弦扯紧,虽然那东西原是虚设。
史铁生为老瞎子和小瞎子设计了一个人生的目标,可却又不让他们去实现。因为实现,等于破灭。可破灭,终究还是破灭,它不可能回到从前,不可能再有以前生活的热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怎样让小瞎子坚强地活下去。他应当做到了,因为小瞎子相信了。这时,老瞎子才真的是“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现实生活中,我们何尝不是这样。此刻的我们,更需要这样一张白纸,更需要这样一种追求,需要这些来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努力去拼搏,拉直自我心中的那根弦,才能更稳健地奔向远方。
此刻我才明白了自我要为谁而活着。因为父母,我必须活下去;因为朋友,我能够活下去;因为那些未曾谋面的芸芸众生,证明我活下去;因为自我,我要以坚强的姿态活下去。
一根琴弦需要两个点才能拉紧。心弦也要两个点——一头是追求,一头是目的。让我们永远扯紧欢跳的琴弦,不必去看那张无字的白纸……
掩卷沉思,这样一句话已铭记在心:“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
《散文》读书笔记9
今日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齐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当描述太多,而应当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述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应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教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当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此刻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资料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十分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教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当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教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当坚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散文》读书笔记10
朱自清是一个大散文家,他为人学问均表现出中国知识分子正真的节操,他的文章令人佩服、羡慕,他是公认的现代散文和现代汉语的楷模。我很喜欢读他的散文。他的文章很抒情,很有艺术魅力。朱自清的早期散文,可分为写实议论和叙事抒情两大类。后期的更是情景交融、充满诗情画意,真是脍炙人口的佳作,代表了他的散文艺术的最高成就。
最近,我在教学生学习朱自清的散文——《春》,它又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再次翻开《朱自清散文集》看了起来,这篇《春》引起了我更深的理解。朱自清在文章中这样写道:“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读到这一段,心中充满欣喜之情,这五颜六色,鲜艳夺目的色彩多美!
这美之所以能打动人心,是因为人们希望生命的形态也像五颜六色,鲜艳夺目这样。有的人有大志,希望做大科学家;有的人安于平凡,希望安分守己,过家常日子;也有的人愿意东奔西跑,不断变换工作环境,虽无大的成就,但却充分体会品尝工作的乐趣。有的人外向,言语滔滔不绝;有的`人内向,轻易不向人表露内心。但所有这些,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生命都像这些花儿一样鲜活,饱满,充满生命的芬芳。
你不能用一种生命形态去规范另一种生命形态,你也不希望这样,犹如你不能因为喜欢桃花红得像火,你就让杏花、梨花都改变了颜色。你也许会说,我在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这些。是的,你在理性上不可能想到这些,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些景色描写却潜在地符合、迎合了你生命形态的趋向。
还有这几句:“‘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这是一种充满生命鲜活的温情,足以使你饱受创伤的心灵、情感得到抚慰。人在现实社会中生活,总难免要受到许多委屈、伤痛,因此,特别希望得到一种温情,这也是你读到这段文字感到特别舒意的原因所在。
再看这一段描写:“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罩着一层薄烟。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儿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连续两三天的雨,本来是最让人心烦的,但当这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时,再配以充满生机的树叶儿的绿,小草儿的青时,就让人感到了生命的滋润。
而我们的生命总盼望着友谊、温情、情趣、理解等等来滋润我们的心灵,而这种滋润,“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式的“润物细无声”是再适合不过的了。而夜色,又在催旅人回家,光的黄晕造成的温柔,细雨给人的滋润,正是人们心灵所渴求的家园。最妙的,还有这样几句:“他们的房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稀稀疏疏”,让人感到了宇宙的大与人的小,但“静默着”,又让人感到了人因生命的滋润、家园的安宁而底气充沛、中气十足。
不同的景,蕴涵着对生命的不同的描述与理解,这正是作者选择、搭配不同景色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内在的思路,也许作者自己也意识不到这一点呢,他只是按照自己的生命感觉,按照自己的艺术理解去写的。
总之,读着朱自清的《春》,给人以启迪,让人感到韵味无穷,百读不厌。你也许会说,是作者描写的春色生动,感染、打动了你,我却说这是《春》的意境魅力所在吧!
《散文》读书笔记11
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散文》读书笔记12
很早就想写点东西的,在囫囵吞枣看完余秋雨老师散文集之后,但因为工作变化的原因,一直没有时间来写,也没有心情静下来写。一晃一个月过去了。其实,现在也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来写,只是总感觉心里有点事,这或许就是自己的一点个性。
定下的事情不做完心里总感觉有点不舒服,尤其是在这次阅读了多篇美好的文章之后,总感觉应该留下点什么,特别是现在的生活节奏,让自己已经很难在一段时间之内再翻起余老师的文章,只好趁着心里还有点感觉,留下几行贻笑大方的文字。
余老师和季老一样,都是高中时就耳熟能详的大师,但可惜的是,我这个文科出生的人并不喜欢学习语文,唐诗宋词兴致来了还会背上几首,而对于这些文学作品,学起来感觉真是要人命,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学了不考,考了也考不好,所以,很少认真阅读教材上面的文章,听课也是是是而非。
这次机缘巧合读到了两位大师的散文集之后,让人对散文又有了一点重新的认识,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自己水平有限,无法写出精湛的体会,只能由着自己的感觉信马由缰。
正如前段时间写过一篇关于读季老散文集有感的文章一样,季老从自己工作生活的点滴入手,润物无声,让人体会到生活的一种自然美,让人感觉有一种返朴归真、悠然自得的娴静,人生就如同一幅淡淡的山水画;余老师的这本散文集,则从宏观着眼,纵横捭阖,以一个文学家独有的眼光来看待历史。
将许多鲜活的历史事件通俗易懂的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在冥冥当中感受到几分沧桑和震撼,感受到不一样的厚重和深沉。想到这里,又想起许多当前关于余老师的种种消息,正面的、反面的都有,但人人亦云,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现在感觉起来,读完这本散文集,对于我这样一个非常喜欢历史的人来说,让人对现实中的余老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至少对历史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虽然这些文章只是余老师文学作品中的沧海一粟,但从读的这本散文集里面每一篇文章都让人从中读到不一样的东西。
让人思维开阔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如同是在欣赏文学作品的同时,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品味已经尘封的历史,就如《一个王朝的背影》、《苏东坡突围》、《风雨天一阁》、《抱愧山西》、《上海人》等每一篇文章一样,都呈现了一段不一样的历史。
《散文》读书笔记13
对汪曾祺老先生的最初印象就是这是一位资深的美食家、作家,曾读过他不少关于美食的文章。老先生在《豆汁儿》这篇文中是这样形容自我的吃货本性的,“我是个'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的。”记得还有一篇关于臭豆腐的文章,题目叫做《臭豆腐与怀乡病》,原文中的一段是这样的,“我们在长沙,想尝尝毛泽东在火宫殿吃过的臭豆腐,循味跟踪,臭味渐浓,'快了,快到了,闻到臭味了嘛!'到了眼前,是一个公共厕所!”记得当时读到这部分的时候笑得我直不起腰来,感觉这位老先生真是太有意思了!
汪老所写的美食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顶级食材和高级料理,而都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很接地气,多数是家常菜,一些甚至在小摊上就能吃到。比如本书中提到的南宁酸笋肉丝汆汤面、四川夹沙肉、越南牛肉粉、北京豆汁儿、内蒙的手把肉等等。每每读到汪老谈吃的文章,都会顿时满口生津,恨不能立刻去尝尝。
从汪老的文章中,经常能读出他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阳光的心态,也完全没有文人的架子。好像任何苦事乐事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都是生活中值得享受的一部分。在《果园杂记》里,汪老做着最简单乏味的农活——涂白和打农药,他是这样说的,“我是个喷波尔多液的能手。大家叫我总结经验。我说:一、我干不了重活,这活我能胜任;二、我觉得这活有诗意。”如此真诚可爱的老先生,怎样能叫人不喜欢!
如此热爱生活的老先生当然也会纵情山水之间,一花一木,一山一水,大自然的魅力也让他有颇多感慨。《泰山》一文中,他观完泰山,便更觉自我微小,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如此谦虚豁达的老先生,怎能叫人不喜欢!
读过这本散文集,接触到方方面面的汪曾祺老先生,才发觉他不仅仅对吃很有研究。除了食物,山水、花鸟鱼虫,日常生活中的琐事甚至是劳动,也无不吸引着他去细细体味,真真是一位大生活家。汪老的文字随性、质朴,读起来十分舒服,感情真挚不做作。
其实此刻越来越快的节奏把我们压缩成了快餐式生活,人们慢慢失去的,正是汪曾祺老先生这种细细品尝,体味生活的惬意。你是否还记得上一次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悠闲得准备着心仪的早餐,亦或是煮一杯小茶,捧一本小书,在躺在午后的余晖中随意翻读是多久之前?我们总是忙碌着前行,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也许直到人生的尽头,蓦然回首,才发现我们所追求的意义,就散布在我们匆匆走过的路上。所以让我们也像汪曾祺老先生般,且行且珍惜那些生活中的完美!
《散文》读书笔记14
《迟子建散文集》已读完月余,总想写点读后感,可一时总找不出时间。今天稍有点时间,突然又改变了主意。只想把当时的旁批作一整理。想必那才是最直观、最真实、最有意义的感想。于是录下,以供交流。
而由这寂静和昏暗生发出的幻想,也会像河里游荡的小鱼一样地活跃。——《鲁镇的黑夜与白天》
旁批:思想的源头是幽静。现实是一,想象力是三,作品是万物。
可是再崇高的定义,也不如生命本身的存在更富诗意。——《最苍凉的海岸》
旁批: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是一首动人的诗。
夕阳把河面当成了宣纸,在上面泼洒晖墨,时而浓烈,时而疏朗。——《非洲木雕的“根”》
旁批:将造化之佳作呈现给人们。
我从这些非洲木雕对男性的“根”的处理上,看到了非洲艺术的“根”,那就是内敛的激情和含蓄的美。雕刻者把非洲男人身上的雄性特征,与泥土、生灵和器物融为一体,我们既可体会到他们的古朴的生活方式,又可领略到简约、纯净之美,而这是艺术的至高境界。难怪这些木雕吸引着我,一次次地让我在如梦似幻的黄昏时靠近。——《非洲木雕的“根”》
旁批:中国上乘的艺术,归“根”结底是一幅幅山水写意画。
抚琴者完全可以把琴置于膝上,与松涛和流水唱和。由此说来,真正的风雅是私人化的。难怪王维在《竹里馆》里这样写道:“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苍苍琴》
旁批:从孤独中走来,与知音者相遇。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光明于低头的一瞬》
旁批:大道至简。
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光明于低头的一瞬》
旁批:我不相信上帝的真身,我只相信上帝的灵魂。萦绕着这灵魂的,是一片片虔诚。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在低头的一瞬!——《光明于低头的一瞬》
旁批: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由此可见,骨气所在,便是光明。
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红绿灯下》
旁批:生命本是一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乐曲。不能乱了节奏,坏了旋律。当然,有的急促短暂,有的舒缓悠久。而生命之曲的调子常常是由我们自己定的。
即便身居闹市,也不会为浮尘所迷。只要你心灵广阔,大海就会在眼前。——《闹市中的大海》
旁批:闹市是检验心灵大海的考场。
从山上归来后,老哑巴还在生产队里铡草。一早一晚的,仍能听见铡刀“嚓——嚓嚓——”的声响,只不过声音不如以往清脆,不是铡刀钝了,就是他的气力不比从前了。那一年,他没有在场院的围栏前种花,也不爱打扫院子,常蜷在角落里打瞌睡。队长嫌他老了,学会偷懒了,打发了他。他从哪里来,是没人知道的,就像我们不知他扛着行李卷又会到哪里去一样。我们的小镇仍如从前一样,经历着人间的生离死别和大自然的风霜雨雪,达子香花依然在春天时静悄悄地绽放,依然有接替老哑巴的人一早一晚地为牲口铡着草料,但我们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这小镇是少了一个沉默的人——
一个永远无法在春天中歌唱的人!——《哑巴与春天》
旁批:哑巴的人格大厦坍塌了。不,是尊严大厦!
只是城里的豆腐不如家乡的鲜美,大约是水质不同的缘故吧!
旁批:并非水质不好,而是材质有水!
那一时刻我突发奇想:月亮把太阳完全遮住的那一瞬间,它们是否是在浪漫而热烈地“做爱”?那弥漫在它们周围的光芒,一定是它们合二为一时,体内流淌出的最明亮、芬芳的生命之泉!
在人迹罕至的北极,奇异的天象就像热恋中情人的眼睛,每一个回眸,都令人心旌摇荡,难以忘怀。——《中国北极的天象》
旁批:太阳和月亮本来就是天地间最深情的一对情侣。
那种曾笼罩着我们生活的邮车离我们远去了。有谁还能记得人们盼望邮车的那种充满了渴望和期待的眼神呢?当我们在空中飞越万水千山时,也在无形中遗失了与山相拥的浪漫和遐思,遗失了驻足水畔思念恋人的那如水的缠绵。——《远去的邮车》
旁批:远去的邮车,远去的思念。
几年前,我来到鄂伦春人的定居地。我看不到那些骑在马上的英武的男人了。他们的民族服装,也只有到了特殊的节日才会被穿在身上。至于传说中的“萨满”,也只有到了为外地游客展示民族风貌时,才会披挂上“神衣”,做一些空泛的动作,全没了那种与灵魂共舞的“出神入化”的感觉。我在一户居民的墙角,发现了一只破败的桦皮船,它沾满尘垢,已然成为这个民族的化石。我想起三十多年前在公路上相遇鄂伦春人的马队的情形,不由怅然若失。那时马上的鄂伦春人是那么地富有朝气,而他们背后的森林也不似今日这么因过度的砍伐而稀疏矮小,而是苍翠繁茂,浓荫遮天。——《马背上的民族》
旁批:他们去哪儿了,大概下了马背,乘坐火车,到北上广去了罢!
一个人走到生命尽头时大约就是这副样子,可以跟最陌生的人讲最知己的话,可以毫不避讳地倾诉苦难和不平,没有任何禁忌和障碍,就像儿童一样心灵自由。还有,一个人走到生命尽头时手会不由自主地颤抖,也就是哆哆嗦嗦。
我想我到了那种年龄也会哆哆嗦嗦的。我们都会的。——《尽头》
旁批:尽头就是原点。人生是用时间的线条在心灵的原野上画了一个圆圆的句号。
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当我年事已高将台历的日子看花了,翻台历的手哆嗦不已时,嫦娥肯定还在奔月。——《撕日历的日子》
旁批:对于爱思考的人来说,他拥有了双倍的生命。
我知道自己很可能在一生中都处于一种孤独的境地,但这并不可怕,因为只有孤独的人,却没有孤独的心灵。——《黄沙蔽天时》
旁批:我突然间受了莫大的鼓舞,我正经历着从孤独的灵魂到孤独的身躯的进化!
生命本来就是一个谜团。上帝并没有指明男人女人在人间所做的惟一的事情就是繁殖后代,那么同性恋者完全有选择自己的生活和情感的自由。在我眼里,同性恋者都是些爱好神话的人,他们会认为自己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会相遇另一个浪漫的灵魂,而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也会分娩出后代,这个“后代”也许是我们所望见的月亮旁的云朵、日出前的霞光等等这些脱离了生活之“重”的轻盈的事物。我想维系这个世界的,有我们用肉眼能看到的事物,也有我们的凡胎所难以洞穿的事物。那些在昏暗的灯影下拥吻的同性恋者,也许在内心深处也是孤独的。我们不该耻笑孤独,因为我们投映在大地的影子也是孤独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旁批:揣想只能算是同情,算不上真正的理解。
也许见惯了主人带着爱犬懒洋洋地走在路上的情景,我觉得这驯犬的男人太冷酷了。有那么一刻,我甚至觉得他是在虐待动物。训练即将结束了,他最后一次把木棒丢进海里时,这次他没有让它们同时下海。我见木棒越漂越远,那条狗跃进海里后,被澎湃的海浪打得上下翻腾,有一刻它消失了踪影,我不敢看下去,以为它会被卷到海的深处。我抬起头看了一会天,天上没有云,很蓝,感觉那是另一片海横在天际。等我耐不住好奇心再看那片海水时,我只看见了绿色的海浪安闲地拍打着礁石,海面没有木棒,没有黑狗,我心下一惊,再看那个驯犬者,他带着一条黑狗已经走得很远了。正当我为那条狗的命运而担忧着时,突然发现礁石中有一团黑色的东西忽隐忽现着,我盯着它看,它终于穿过礁石,露出头来,竟然是叼着木棒的黑狗!它乐颠颠地奔向主人和它的伙伴,虽然看不到它的表情,但我能想象得出它那得意洋洋的情态。——《邦迪海滩的驯犬者》
旁批:人其实也是大海中被训的犬。只是人似乎没有大海中的那只犬那么富有情调。
那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雨,空气骤然变得清爽起来了,这觉得这位女市长其实就是达尔文的一道风景,而且是雨中的风景,虽然有些朦胧,但带给人的感觉却是清新的。——《风景》
旁批:文化本身在哪都是风景,除了大自然,它就是最美的风景。
这三位墓主,一个生于唐朝,一个生于宋朝,还有一个是清朝。他们一个是一代诗杰,一个是将军,一个是布衣。他们生不同时,死却同处。看来人可以有千万种的来处,归途却只有一个。他们在狼山赏佛乐,听滔声,生前的荣辱悲欢,想必早已化为清风了。——《今日水犹寒》
旁批:化为清风已经是造化了!
我在阅读这座城市的时候,它也在悄悄阅读我。我阅读它的风霜雨雪,它阅读我的喜怒哀乐。虽然在这里没有浪漫的草地上的阅读,我一样觉得愉悦。——《窗里窗外的世界》
旁批:你也确实是一本耐读的书!
《散文》读书笔记15
近来无事,又翻开了这本买来已久的《朱自清散文集》。从书柜里拿出的这本旧书,在多年的精心保管下,未见老旧。封面上那位儒雅含笑的中年人如在眼前,就像一块冬天里的温玉,在胸口荡起了阵阵暖意;就像先生那恬淡含蓄的文字,仿佛字字都在心中弹奏出一曲曲清丽悦耳的和弦。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散文与俞平伯一时并称。而二人同做《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虽是取材相同、角度不同,但又大都以先生所作为好,可见先生散文造诣之高。
手中的这本朱自清散文集,来自于时代文艺出版社,20xx年版。收录了朱自清《踪迹》、《背影》、《你我》、《欧游杂记》等几个主要的散文集子中的主要文章,选录了《国文教学》、《读书指导》、《标准与尺度》、《论雅俗共赏》、《论语文影及其他》等短论,还有一些尚未编入集中的作品。基本涵盖了朱自清的主要代表作。
朱自清的散文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不同于冰心的飘逸,更不同于周伯人的隽永。他用自己“真挚清幽”的特性创造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其中,《背影》、《匆匆》、《荷塘月色》、《春》这几篇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典范。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那一幕车站上父亲离去的剪影不也是我们心目中逐渐老去的父母的写照吗?
《匆匆》虽是一篇散文诗,但却以新颖的一问一答的方式,用大量的排比与生动细腻的描写,用亲切的声音告诫了我们时间流逝之匆匆,时间之河不能倒流、不可回溯。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须知我们正在荒废的此刻,正是逝去之人所期盼的明日啊。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这难得的今日。
《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独自在清冷夜里漫步在清华园的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用水彩画一样的淡淡笔触深刻而传神的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和那时的心情。最广泛的读者也都是从这篇文章中认识先生的。《中国新文学大系》的编选者评价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但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一种诗意”。读完此文,教人不得不沉醉在这酝酿已久,贮藏满溢的诗意,沉醉在当时先生所凝望的那池月光里。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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