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的现代散文

时间:2024-08-17 05:41:35 散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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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的现代散文三篇

  篇一:张晓风的散文

  我想,开始的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后来会走得那样远。

张晓风的现代散文三篇

  就像嫘祖,偶然走到树下,偶然看见闪闪发光的茧,听到微风拨划万叶的声音,她惊奇的伸手摘下那枚洁白如雪凝炼如蕾的椭圆形,然后拉开它,伸展它,才发现那是一缕长得说也说不完的故事。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扯出了一种叫“丝”的东西,她更不知道整个族人将因而产生一部丝的文化,并且因而会踏出一条绕过半个地球的“丝路”——她只知道那棵碧绿的好桑树,长在一个温暖柔和的好春天。树上有一枚银银亮亮包容无限的茧,她哪里知道那样轻柔细微的一纤,竟能坚韧得足以绾住一部历史。

  又如另个不知名的先民,在一个露水犹湿的清晨来到黄河边。听见水鸟婉啭和鸣,一时兴起,便跟着学叫一声:

  “关——关一”

  水鸟傻傻的应了一声,他顽皮的再学一声。忽然,他发现那以“马”收尾的关字是多么圆柔婉艳。

  “关关。”他说。

  “关关雅鸠。”他说,忽然,他知道那是一个好句子。

  “关关睢鸠,”他继续念,而水鸟在沙洲上,沙洲在河上,并且由于春草萋萋,看来轻而膨松,仿佛随时都会顺流飘走。

  唉,这样简单,一条河,一个春天,河上一夜之间绿透半实半虚的沙洲,洲上半隐半现的水鸟,以及一个看见这一切的又欢喜又悲切的自己。他觉得有话冲到嘴边,就照直说了出来: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

  他并不知道那就是诗,他只想把春天早晨听到看到的说出来罢了。然而,他却吟出了一首诗,从一条河开始。

  初识碧华,只知她是诗人罗青的妻子。而“诗人的妻子”这一职分,恐怕已经是负累颇重的名衔了。我一时也没注意她本人。后来在1982年我为泰北难民筹款,办了“作家小手艺义卖”,她拿出一些精致的刺绣首饰,才真正把大家吓了一跳。1986年她又在台湾民艺文物之家展出一次,作品更见丰美繁富,最近她把心得和作品结成集子,一页页掀开,只觉是一幅幅有插图的诗集——或者说,有说明的画册,歆羡之馀,很愿意为她“仗美执言”。

  碧华和丝线的因缘其实也很偶然。那年,她母亲出国,留一盒丝线给她,那大概是她第一次惊艳吧?中国人的色彩表现最早的可见于彩陶,至于文字方面的记载,则见于尚书:“以五采彰于五色的,作服汝明。”可见早期的色彩是和丝线连在一起的(虽然并不因而和各别的连在一起)。彩色丝线的绚丽艳泽足以用来调剂单色的布,进而可以区别官阶军种,算得上是源远流长了,碧华爱上的那盒丝线,溯其源竟可以上接五千年前中国人对蚕丝爱悦流盼的`目光。

  碧华拿起针来,描摹之际,竟不知不觉便做出类似香包的小手艺,香包其实正是往古时代农业社会初夏时日的好心情,新嫁的女子,在第二年端午节,照例要做些香包分送族人,特别是小孩子,往往可以像“佩六国相印”般带着婶婶、嫂嫂、姊姊等人的不同香包。名为辟邪,其实自有手艺高下巧拙的比较,而新嫁娘的手艺一向是大家争看的焦点。碧华初试手艺时,心情亦如新嫁娘吧?分给大家围观传阅的时候,心情亦不过是节庆期间的一团喜气吧?

  但缝着缝着,一针一线之馀,她竟缝出自成一格的刺绣首饰来了。世上的首饰虽然有金有银有铜有锡有珠有玉有各种钻石宝石,且有玻璃、陶瓷、种子、木头、骨头、牙齿……但要找一条精致的刺绣首饰却必须到碧华的工作间去——这件事,开头的时候,我敢说,碧华自己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她只是觉得丝线鲜活美丽,她只是知道把两根丝线放在一起会比一条更鲜活美丽,线线相叠,不意就这样竟撞出一番乾坤来了。

  我看碧华作品的心情,也如端午节小儿伸手讨新嫁嫁的香包,挂在身上,无限喜悦——为那一手生香活色的好针线,为村社间的好年成好节景好兴致,为玩着玩着不知不觉开了宗创了业的潇洒。

  细赏碧华作品,或仿战国玉器,莹润温婉。或拟印度色彩,幽艳玄秘。或作螭蛟腾云或成花团锦绣。其心思之至于致密,品味之醇雅,用色用针之能宏肆能守成,都令人惊喜错愕不已。

  如果碧华一开始就立好计划,打出旗号,拟定十年工作进度表,要把自己造成一位“现代化刺绣首饰制作人”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我更喜欢她目前的程序,是不知不识间拈起一根属于母亲的丝线——然后再拈起另一根。色与色相授,神与形相接。她在不能自持的情况下,一步步陷入困惑和奋扬,作品在梦中涌现,在冥思中成长,复在静定中一针一缕的完成。

  我为碧华喜,但更为可以产生碧华的社会喜,为艺术上英雄四起开疆拓土的鹰扬时代喜,为传统可楔入现代喜,更为自己可以看到好东西的权利窃喜。

  篇二:张晓风的散文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鸣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后世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使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真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事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那里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在中国,故事里的错误也仿佛是那弹琴女子在略施巧计,是善意而美丽的——想想如果不错它几个音,又焉能赚得你的回眸呢?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如果你看到《花田错》《风筝误》《误入桃源》这样的戏目不要觉得古怪,如果不错它一错,哪来的故事呢!

  有位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写过一出《高加索灰阑记》,不但取了中国故事做蓝本,学了中国平剧表演方式,到最后,连那判案的法官也十分中国化了。他故意把两起案子误判,反而救了两造婚姻,真是彻底中式的误打误撞,而自成佳境。

  身为一个中国读者或观众,虽然不免训练有素,但在说书人的梨花简嗒然一声敲响或书页已尽正准备掩卷叹息的时候,不免悠悠想起,咦?怎么又来了,怎么一切的情节,都分明从一点点小错误开始?我们先来讲《红楼梦》吧,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馀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点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每每不错误,惟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水浒传》楔子里的铸错则和希腊神话“潘朵拉的盒子”有此类似,都是禁不住好奇,去窥探人类不该追究的奥秘。

  但相较之下,洪太尉“揭封”又比潘朵拉“开盒子”复杂得多。他走完了三清堂的右廊尽头,发现了一座奇神秘的建筑:门缝上交叉贴着十几道封纸,上面高悬着“伏魔之殿”四个了,据说从唐朝以来八九代天师每一代都亲自再贴一层封皮,锁孔子还灌了铜汁。洪太尉禁不住引诱,竟打烂了锁,撕下封条,踢倒大门,撞进去掘石碣,搬走石龟,最后又扛起一丈见方的大青石板,这才看到下面原来是万丈深渊。刹那间,黑烟上腾,散成金光,激射而出。仅此一念之差,他放走了三十二座天罡星和七十二座地煞星,合共一百零八个魔王……

  《小浒传》里一百零八个好汉便是这样来的。

  那一番莽撞,不意冥冥中竟也暗合天道,早在天师的掐指计算中——中国故事至终总会在混乱无序里找到秩序。这一百零八个好汉毕竟曾使荒凉的年代有一腔热血,给邪曲的世道一副直心肠。中国的历史当然不该少了尧舜孔孟,但如果不是洪太尉伏魔殿那一搅和,我们就是失掉夜奔的林冲或醉打出山门的鲁智深,想来那也是怪可惜的呢!

  洪太尉的胡闹恰似顽童推倒供桌,把袅袅烟雾中的时鲜瓜果散落一地,遂令天界的清供化成人间童子的零食。两相比照,我倒宁可看到洪太尉触犯天机,因为没有错误就没有故事——而没有故事的人生可怎么忍受呢?

  一部《镜花缘》又是怎么样的来由?说来也是因为百花仙子犯了一点小小的行政上的错误,因此便有了众位花仙贬入凡尘的情节。犯了错,并且以长长的一生去截补,这其实也正是部分的人间故事吧!

  也许由于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故事里充满了对四时以及对风霜雨露的时序的尊重。《西游记》时的那条老龙王为了跟人打赌,故意把下雨的时间延后两小时,把雨量减少三寸零八点,其结果竟是惨遭斩头。不过,龙王是男性,追究起责任来动用的是刑法,未免无情。说起来女性仙子的命运好多了,中国仙界的女权向来相当高涨,除了王母娘娘是仙界的铁娘子以外,从女仙也各司要职。像“百花仙子”,担任的便是最美丽的任务。后来因为访友棋未归,下达命令的系统弄乱了,众花的雪夜奉人间女皇帝之命提前齐开。这一番“美丽的错误”引致一种中国国仙界颇为流行惩罚方式——贬入凡尘。这种做了人的仙即所谓“谪仙”(李白就曾被人怀疑是这种身份)。好在她们的刑罚与龙王大不相同,否则如果也杀砍百花之头,一片红紫狼藉,岂不伤心!

  百花既入凡尘,一个个身世当然不同,她们佻达美丽,不苟流俗,各自跨步走属于她们自己那一番人世历程。

  这一段美丽的错误和美丽的罚法都好得令人艳羡称奇!

  从比较文学的观点看来,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还算捣蛋精的哪咤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关公因此早产,并且终生有一张胎儿似的.红脸。)不是叛逆,是可以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的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惠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持他三分——有一次,我给学生订了作业,要他们每念几十首诗,录在录音带上缴来。有的学生念得极好,有时又念又唱,极为精彩。有的却有口无心,苏东坡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怎么回事,有好几个学生念成“一年好景须君记”,我听了,面摇头莞尔,一面觉得也罢,苏东坡大约也不会太生气。本来的句子是“请你要记得这些好景致”,现在变成了“好景致得要你这种人来记”,这种错法反而更见朋友之间相知相重之情了。好景年年有有,但是,得要有好人物记才行呀!你,就是那可以去记住天地岁华美好面的我的朋友啊!

  有时候念错的诗也自有天机欲汇,也自有密码可按,只要你有一颗肯接纳的心。

  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叉路。叉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的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叉路可以是另一条在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篇三:张晓风的散文

  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说我冷漠,说我骄傲,说我盛气凌人,这是他们的偏见吗?或是我自己并不十分了解自己呢?我是否已经树立了许多敌人?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是有些朋友的,我只晓得,在我身边还有许多人,认为我并不冷漠,并不骄傲,并且并不盛气凌人——菊如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认识菊如是在四年前的新生训练中,她拖了两条长长的辫子,穿着一件格子裙,笑的时候总要加上强调的尾音,让人很自然地也想跟她一起笑,我特别喜欢她那胖墩墩的体型,让人有一种舒泰的感觉。

  开学后不久,女孩子们很自然地便混熟了,午饭后我们总坐在竹林子里面谈天,有一次我们谈到自己的绰号,她说:“我小学时就叫小胖,到了初中原来以为可以换掉了,谁知又有人叫我小胖,等升了高中,还是叫小胖。”

  “那么,我们沿着朝旧制吧!”大伙儿便兴奋地决定了。

  那时候,班上有十个女孩子,我常喜欢在暗地里仔细评较她们,她总是拖拖拉拉的,懒懒散散的,仿佛要她修饰一下,就会让她头痛十天似的,她从来不矫揉造作,从来不企图让自己更女性化。但是,我终于认定她是最美的。她的脸上永远刻划着一种自然而又含蓄的美,那线条挺秀的鼻梁,那棱角分明的嘴唇,是我从来没有在别的面孔上发现过的一一即使有,也不可能配合得像她这样巧妙。她又戴着一付眼镜,显得斯文而秀丽。我常想,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娟秀,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可爱,那该有多么好!

  其实,除了外形的'美丽之外,她还许多更吸引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她一样和悦、一样讨人喜欢。也从来没有人有她那样惊人的记忆力——居然能够在四十分钟内把《过秦论》背熟——那是我努力了两个晚上仍不能上口的,此外,我每次想起她,总不免要怀念起她的幽默感。并且觉得上帝本来就准许某些人得到较多的东西,他必定是怕那些美好的本质,若是流到其他人的手里,会被糟蹋掉了。我一直相信小胖所以有优异的秉赋,是因为她配得的缘故。我也确信,我们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她的温良,而不是由于我。

  那时侯,她是六号,我是七号,我们的座位是如些紧挨着,逐渐地,我们的情感也彼此挨近了,当时,没有宿舍,我们都带便当,往往到十一点钟就忍不住要取一点来充饥了,但她的食量极小,每次总央求我替她吃一块卤蛋或几块豆腐干,我很庆幸自己一直有很好的食欲,能够一直接受她善意的馈赠。有时她也尝尝我便当盒中的鱼片或是素鸡,我们彼此以“酒肉朋友”戏呼对方,往往把局外人搞得莫明其妙。她的家住在台中,每次归家,她总带回一盒凤梨酥给大家享用,我因为是她的“酒肉朋友”,总比别人多分到几块。

  我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反应太过灵敏,每次教授的笑话还没讲一半,我们的笔声就忍不住迸了出来,好在我们总是一起笑,还不至被目为怪物。二年后,我们的座位分开了,每次一想笑就得制止住,两个人远远地递个眼色就算了。

  我们都不用功,一聊起天来就失去了时间观念,有时候话说完了,两个人相对面视也觉得很有趣的。有一次,读了李白的诗,就彼此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打趣。后来又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看一位教授,教授对她说:“如果晓风是男孩子,你嫁给她倒是很相配的。”

  “我一直很安于做女孩子。”我对教授说:“不过如果做男孩子而又能娶到这样的太太,我倒很向往。”

  当然,我一直没有成为男子,但我们的友谊仍在平静中进行着,那种境界,我总自信比之爱情是毫无逊色的,谁能说澄清的湖水比不上澎湃的汪洋,又有谁能说请冽的香片比不上浓郁的咖啡呢?

  她常常做出许多很洒脱的事,颇有点侠士的意味,让我们又诧异、又好笑,却又不得不佩服她的鬼脑筋——我就是喜欢这种作风,就好像我喜欢读一些跌宕生姿的古文一样。

  有一次,是冬天,她刚搬入宿舍不久,那天晚上她从外面回来,便径入我的寝室,我很少看到她那样美丽,她头上扎着丝巾,身上是一件奶油色的风衣,脚下则是一双两吋半的高跟鞋。

  “去赴约会吗?难得这副打扮。”

  “去买红豆汤,”她把提盒递给我看。“我们寝室里住着几个饿琈呢,我只好去买点东西来救灾。”

  “那又何必如此盛装呢?”

  “盛装吗?”她大笑起来,把丝巾和风衣取了,立刻,一个寝室都笑倒了,原来丝巾底下包的是她缠满发卷的头发,风衣里面则是一袭睡衣——裤脚管是卷起来。

  当然,她并不是常常戏谑的,唯其因为她经常守着严正的轨迹,所以更见她恶作剧的趣味。我喜欢和她谈到庄严的事,那使我感到她同时是我的良师和益友。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她坐在我的床沿上,当夜色渐渐深沉,我们的题目也愈谈愈深:

  “我只有一次,被一个故事感动哭了,是我姐姐讲给我听的,那天竟然完全控制不住。”她的声音很低,像是直接从心脏里面发出来的——没有经过喉管和舌头。

  “告诉我那个故事吧!”

  “我要告诉你的。”她望着我,目光深沉,“我姐姐有一个同学,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她一面读书,一面做事,她的母亲是个没知没识的人,她们全家几乎都是靠她撑着,后来她考取了留美,到外去辞行,她母亲总跟着她,当她女儿和别人谈话的时侯,她总带着近乎崇敬的意味呆呆地朝着她,一直到上船的那一天,她把女儿送到船上,当汽笛起鸣的时候,那妇人忽然抖着双臂哭喊道:‘妈妈跟你讲的话你记不记得呀……’

  不知为什么,我也忍不住地哭了。

  “你怎么了。”她问我,但她自己的也在抹眼睛。

  “我忍不住,真奇怪,这样平的故事我也忍不住。”

  黑暗里我们相对垂泪,之后我们又为自己的脆弱感到很腼腆,我们曾把这故事告诉几个其他的同学,他们却似乎毫无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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