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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荀子劝学观点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肯定对各类诗歌都很熟悉吧,诗歌节奏上鲜明有序,音谐韵美。诗歌的类型多样,你所见过的诗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荀子劝学观点,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中荀子劝学观点
荀子的文章,和其他先秦诸子的哲理散文一样,也是独具风格的。它既不像《老子》那样,用正反相成、矛盾统一的辩证法思想贯穿始终;也不像《墨子》那样,用严密、周详的形式逻辑进行推理;既不像《庄子》那样,海阔天空、神思飞越,富有浪漫主义色彩;也不像《孟子》那样,语言犀利、气势磅礴,具有雄辩家的特点。他是在老老实实地讲述道理。他的文章朴实浑厚、详尽严谨,句式比较整齐,而且擅长用多样化的比喻阐明深刻道理。这一切构成了荀子文章的特色。有人曾将《荀子》一书概括为学者之文,这是十分恰当的评论。
《劝学》是荀子的代表作品,也是《荀子》一书开宗明义的第一篇。全文共由两大部分组成:前一部分,论述学习的重要性;后一部分,论述学习的步骤、内容、途径等有关问题;而以学不可以已作为贯穿全文的中心思想。从《劝学》前面部分节选的几个片段,解放后一直被选为中学语文教材,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传统名篇之一。
《劝学》各段的条理十分清楚,基本上是每段阐述一个具体问题。而且总在文字的开头、结尾部分作出明确的交代。例如,文章的第一句写道:君子曰:学不可以已。这既是全文的一个中心论题,也是第一段所要开始阐述的内容。而在段的结尾部分则归结道: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这就明确而有力地照应首句,收束了上文,并且清楚地点明了该段的中心思想。又如第二小段,先用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来说明个人独自冥思苦想远不如学习有益。而在列举了登高而招顺风而呼假舆马假舟楫等几个生活中十分常见而又极有说服力的比喻后,有力地小结道:君子生(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在这里,荀子从他的性恶论观点出发,指出君子的天性也是恶的,其所以不同于众人,就在于他善于向良师益友学习嘉言懿行,以改变自己的不良天性。这个物字就从舟楫舆马之类,变成了学习的内容,文字也就逐渐深化了。这里举的两个例子,都是首尾相互照应的,也有一些段落,只在段首揭示该段中心,或者只在段末予以适当概括。总之,目的相同而方式则并不死板。先秦诸子的哲理散文,一般都比较难读,荀子这种谨严、朴实的写作方法,对帮助读者掌握各段文章的基本内容,是十分有效的。
在说理文中,巧妙地运用大量比喻进行论述,这是《劝学》另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有时作品集中了好些并列的比喻,从同一角度反复地说明问题。这种手法,在修辞上叫做博喻,不过一般大都是用来辅助景物描写。而荀子作品中的博喻都是用来说明事理。
有时作者又采用对比的方法,将两种相反的情况组织在一起,形成鲜明对照,以增强文字的说服力。例如,在强调学习必须持之以恒、用心专一时,他不但用了一些并列的比喻,也用了好些相反相成的比喻,他列举了骐骥一跃,不能十步和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和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蚯蚓,竟能在地下来去自如,而六跪而二螯的螃蟹,却连一个容身的小洞也掘不好。这就表明,积与不积所产生的效果是截然相反的。在荀子哲学思想中,积字是一个重要观点。荀子认为,要学有所成,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积累。一个人长期耕田(积耨耕),就会成为农夫,长期砍砍削削(积斲削),就会成为工匠;长期贩卖货物(积反货),就会成为商贾;长期学习礼义(积礼义),就会成为君子;圣人也只不过是人之所积。这就好像越人安越,夏(中原)人安夏那样,习惯成自然而已。了解了荀子这一思想观点的重要意义,我们就不难懂得,他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力气,选择那么多比喻,不惮烦地对读者进行谆谆教导。
最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善于通过比喻,将议论逐步引向深入。忽视了这一特点,我们就会被众多的比喻弄得眼花缭乱,而理不清文字的脉络。
试以第一段为例。全段除首尾各有一句论断性的话外,其余全部由比喻组成。作者先用青出于蓝和冰寒于水这两个比喻,说明后天的影响可改变事物本性,并能使之有所发展。接下来又提出另一个比喻:中绳的直木,经改造后,变成了其曲中规的车轮;以后即使晒干枯槁,也不可能再回复到直的状态。这就说明,后天的影响,对改变事物本性来说,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这样就把道理的阐述向前推进了一步。然后再用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两个比喻,引出结论博学而日参省乎己的重要性。这一段以比喻为主的文字,从提出问题到进行小结,逻辑性是很强的。
再以前面提到过的积字一段为例: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和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是比喻,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才是正意。对一个人来说,积善要达到了成德的境界,才能改变气质,具备圣人的思想感情。紧承这一论断,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四组比喻,它们阐述了前后相承的两层意思。前面三组论述了积字的重要性: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从正面说明,不积就将一事无成;骐骥与驽马、朽木与金石这两组对比的比喻,则着重表明,积与不积必将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前一组对比,偏重主观条件的分析,后一组对比,偏重客观情况的分析。三组比喻的结合使用,把道理讲得十分清楚。后面部分的另一组,以蚯蚓和螃蟹的对比为喻,指出用心专一是积的关键,将论述进一步引向深入。至此,有关积字的基本内容已经谈清,于是作者紧扣用心专一进行小结。
荀子这种用比喻说理的写法,在其他先秦诸子散文中也是罕见的,应当说这是他的一种独创。
《劝学》的第三个重要特点,是句式整齐,读时琅琅上口。但作者又注意在排偶中适当夹进散句,使文气流畅而不呆滞。
由于具备以上一些风格特点,荀子的哲理散文,有它好读的一面;但是,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情况。就以这篇《劝学》为例,通假字就用了十几个之多,而且其中有些是不很常见的。
有了这么一大批拦路虎,《荀子》当然又有它并不易读的另一面了。
荀子劝学原文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
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诗曰:「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神莫大于化道,福莫长于无祸。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螣蛇无足而飞,鼫鼠五技而穷。《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故不问而告谓之傲,问一而告二谓之囋。傲、非也,囋、非也;君子如向矣。
荀子劝学的思想主张
荀子是继孔孟之后的又一儒学大师。他批判性地继承和发扬了孔孟的礼学仁政思想,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提出与孟子截然相反的“人性恶”论点,一直为后人津津乐道。或许是其“人性恶”论点过于鲜明而被人众所熟知的缘故,后世普通读者对荀子有关“法”的论述知之不多,甚至认为荀子继承和发扬孔孟礼学仁政思想有余,没有走出“礼”调整社会关系和治理国家的“樊篱”,对法律在规范社会关系和治理国家的作用重视不够。
在法学专家学者们看来,荀子是“礼法”并重的大家。作为孔子、孟子之后的儒学代表,荀子在批判性地继承和发扬孔孟的礼学思想过程中,虽然强调以礼为核心的道德体系建设,但也更加注重道德与法律在调整社会规范中的平衡作用。由于深受管子学派的影响,又吸收了大量法家思想,与孔孟相比,荀子的礼学思想更多地包容了法治思想。仔细研读,不难发现,尽管荀子强调“礼”是道德而不是法律,但其礼学思想,却既有“法”的刚性,又包含“法”的内容。
社会规范的调整,需要道德,更需要法律。道德靠自觉,法律则依靠强制力。道德的施行因为没有强制力作后盾,难免有失灵的时候。从这种意义上说,当道德调整社会规范失灵之后,唯有依靠法律。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荀子以“礼”作为“人道之极”(《荀子·礼论》),更强调“礼”也即是道德应该具有“法”的刚性。这可从荀子有关利益边界规定、社会财富分配的主张中窥见一斑。“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知之……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荀子·荣辱》)。在荀子看来,利益的规定也好,社会财富的分配也罢,必须严格执行贵贱、长幼、智愚等“礼”的相关等级制度,唯有如此,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形成。显然,荀子主张依靠“礼”的等级制度来规范个人利益和社会财富分配,并由此形成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正是强调了这些制度的刚性作用,绝不能仅仅依靠道德的自觉和自律。由此可见,荀子所强调的“礼”,已超越了一般的道德规范,明显具有“法”的刚性。他所主张的“礼”,已经被赋予了法律的强制力。
强调“礼”的法律刚性,并不是肯定“礼”与“法”可以等同。与孟子不同的是,荀子主张的“礼”,不是单纯的道德意识,它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本质上是道德规范,主要依靠“不成文”的习惯规范人的行为。而欲达规范人行为之目的,则须充分发挥“礼”的法律刚性作用。基于这种考量,荀子更多地强调“礼”应该包含法的内容。
一方面,荀子认为《礼经》是法的纲领和准则,法应根据“礼”的要求制定并以维护礼为目的,故有“《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之说。由此观之,荀子强调“礼”是“法”的最高准则,“法”乃“礼”的衍生,在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时,“礼”居于核心地位,但需要对其赋予“法”的刚性,才能确保“礼”规范社会关系和人行为的功能充分发挥。由于过分强调“礼”对“法”的统领作用,后世读者遂误解荀子重“礼”轻“法”,也就不足为怪。
另一方面,荀子认为,“法之经,礼与刑(《荀子·成相》)”,“礼”与“法”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和手段,只是二者的作用不同而已,并指出“法”不能独立存在,因为“法”的执行必须要靠人。在《荀子·君道》中,荀子曾这样论述“礼”与“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各自不同功能,并特别突出人在执行法制中的重要作用:“有治人,无治法。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意思是说,即使有能够使国家安定的人,但也没有使国家自行安定的“法”。“法”本身并不能自己运行,必须依赖于人的自觉遵守和强制执行。“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君子”是实行法制的根本。“法”从其产生来看,是“君子”制定的;从其作用发挥来看,离不开礼仪。不难看出,荀子是把“法”定位于“礼”的补充。尽管“法”是“礼”的补充,但其作用“礼”却不可替代,在治理国家中,“礼”与“法”同等重要,只不过“法”之作用的发挥,须依靠人予以不折不扣地执行。正是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荀子在主张“隆礼”的同时,还必须“重法”,只有“礼”“法”并重,才能达到治理国家和规范社会关系的良好预期。“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强国》)这种“推崇礼仪、尊重贤人就能够统一天下,重视法制爱护百姓就能够称霸于诸侯”的理念,就是“礼”“法”并重的直接表现。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荀子虽重视以“礼”为核心的道德体系在规范社会关系中的作用,但也重视“法”的作用,认为二者互为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并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荀子的“礼法”思想,既与儒家注重追求道德与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平衡作用思想一脉相承,又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相吻合。荀子的“礼法”思想产生于礼制崩坏的战国时期,礼制治理国家和规范社会关系的作用日渐衰微,荀子在批判性地继承孔孟礼学仁政思想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了“礼法”并重的思想学说,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并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自汉代武帝推崇“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治国策略后,历代封建王朝无不将封建伦理道德与法制相提并论,以此维护封建统治和社会秩序。尽管荀子的“礼法”思想有其故有的局限性,但对于如何平衡道德和法制在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行为中的作用,至今还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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