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原文翻译及赏析
《赠孟浩然》是唐代诗人李白的诗作。此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表达作者的深切敬慕之情。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赠孟浩然原文翻译及赏析,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文:
赠孟浩然
[唐代]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
皓月当空,他把酒临风,饮清酒而醉,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白首:白头,指老年。
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赏析: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白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浩然潇洒情愿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白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创作背景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毁,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黄宝华认为,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开元二十七年(739)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
整体赏析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揭出“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夫子”非章句腐儒,那是作者鄙夷不耻的。这是对孟浩然倜傥旷放生涯的赞誉,果然,下面便补充道:“风流天下闻。”“风流”指孟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间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作者集中笔墨刻画这位儒雅悠闲的“孟夫子”形象:“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孟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孟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法灵活,摇曳生姿,将孟浩然的高洁形象描绘得非常充分,同时也深蕴着诗人的敬爱之情。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结尾两句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作者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谢榛曾谓,“红颜”句与“迷花”句,“两联意颇相似”,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作者简介
李白像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屈原之后最具个性特色、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之美誉,与杜甫并称“李杜”。其诗以抒情为主,表现出蔑视权贵的傲岸精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于描绘自然景色,表达对祖国山河的热爱。诗风雄奇豪放,想像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间文艺和神话传说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达到盛唐诗歌艺术的巅峰。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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