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孔乙己小说意义

时间:2024-08-28 03:48:35 梓薇 鲁迅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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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孔乙己小说意义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一。这篇小说以一个被社会边缘化的酒鬼为主角,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阶层固化和人性的悲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作品孔乙己小说意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鲁迅作品孔乙己小说意义

  鲁迅作品孔乙己小说意义1

  【象征意义】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现实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中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willg Lo man》)中的推销员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名家点评】

  鲁迅:《孔乙己》一文“能于参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

  刘再复(美学家):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钱理群(北大教授):值得同情与焦虑的,有着悲剧性、荒谬性地位和命运的知识分子。

  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寿桐:通过几十年的语文课本或别的途径,进入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心目,并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思想观念,进而悄悄地改变了许多中国人的精神。

  鲁迅作品孔乙己小说意义2

  孔乙己这个清未下层知识分子的个性特征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将他的可怜、可笑、可悲、懒惰、卑微的各个方面揭示出来,并从环境和人物形象的分析中反映出小说所要表现的主题:

  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弊害以及对人们的.思想奴役、禁锢,指出孔乙己走向悲剧的主客观原因,表达了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感情。

  孔乙己是鲁迅小说《孔乙己》中的主人公。《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孔乙己,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从而暴露了当时的社会问题。

  扩展资料

  人物评价

  孔乙己

  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迂腐

  孔乙己是清朝末年的知识分子,他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但是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上,有没有功名利禄,生活过得非常穷酸。孔乙己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本质,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只能越过越穷。

  鲁迅作品孔乙己小说意义3

  写作背景:

  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最早发表于1919年4月《新青年》杂志第六卷第四号上。

  小说发布的缘由还要从新文化运动说起——

  1915年陈独秀先生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标志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始。这场运动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向封建复古势力进行猛烈的冲击。1917年开始文化又以“文学革命”为大旗,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这就引起了守旧文人的恐慌和反击。

  到了1919年,年2月17日至18日守旧派文人林纾在《新申报》发表影射攻击新文化领袖陈独秀、钱玄同和胡适三人的小说《荆生》;3月又发布了影射攻击对陈独秀、蔡元培等人的小说《妖梦》。新文化运动是大势所趋,新旧文化之争本是学术和文化之争,林经纾却将其变成了人身攻击,眼界窄了一些。格局小了一些。

  新文化运动参与者针对这林纾这两篇小说进行了反击,鲁迅先生的这篇《孔乙己》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表的,但是这篇小说不是为了反击而创作的。

  在《孔乙己》发表时,鲁迅先生在小说后面的附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还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时的意思,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但用活字排印了发表,却已在这时候,——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说盛行人身攻击的时候。大抵著者走入暗路,每每能引读者的思想跟他堕一落:以为小说是一种泼秽水的器一具,里面糟蹋的是谁。这实在是一件极可叹可怜的事。所以我在此声明,免得发生猜度,害了读者的人格。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记。”

  从这段文字里我们可以得到两点信息:

  1、鲁迅先生创造这篇小说的本意是反映社会现实(科举制度下不得志的小人物的生存状态);

  2、鲁迅先生是反对利用小说进行人身攻击、用小说进行“泼秽水”的。所以鲁迅先生以更深刻的眼光、更尖锐的笔触伸向了社会层面,剖析这个社会。以小人物的命运引发人们对科举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反思与批判。

  文章解读:

  第1段:交待了故事发现的地点是鲁迅的一家酒店——咸亨酒店,因之酒店枚局与别处不同,引出了大柜台里预备热水,由此引出了故事的见证人——咸亨酒店的伙什“我”。有酒店必然要有掌柜和喝酒的客人——站着喝酒的“短衣帮”和要酒要菜坐着慢慢喝的“穿长衫的”。“短衣帮”无疑是劳动群众;穿长衫的是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当然也包括因科举成功进入上层的读书人。穿插其间的“茴香豆”和“十文钱”都是在为主人公后来的举动作铺垫。“现在每碗涨到二十文”,是在印证这故事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

  第2段:主要是介绍“我”。我十二岁就在酒店当伙计了,因为“样子太傻”,不够狡黠机灵,不够资格伺候“长衫主顾”,长衫主顾是有钱有势的人,可以给掌柜的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掌柜要小心谨慎的伺候,把最好的人最好的食菜都留给长衫主顾们。而对短衣帮呢?因为“我”不能往酒里羼水,差点被掌柜的辞退,于是只能负责温酒了。

  这一段里,除了介绍“我”的工作履历,还交待了以掌柜对各种人物的态度:

  掌柜对“长衫主顾”:巴结、奉迎

  掌柜对“短衣帮”:欺骗、压榨钱财

  “短衣帮”对掌柜:不信任

  掌柜对“我”:不满意,不喜欢,想辞掉又不得不留下。

  第3段:因为掌柜对“我的”不满意,所以一直没有好脸色,大概有逼“我”自己离开的意思。因为枯燥的工作、掌柜的坏脸色、冷漠势利的人际关系使“我”不快乐。于是——使“我”、掌柜和短衣帮们可以快乐、大笑的人物出现了。而“我”只是因为孔乙己给“我”带来快乐,才这样长久的记住他。

  孔乙己,一个对于鲁镇的人来讲:他存在的唯一用处是供人们取笑为乐。这是一个可有可无,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穿着长衫说明他是一个读书人,但是因为没有进学,所以无法融入“穿长衫”的士绅群体(科举不成功的读书人也是士绅们歧视的,参见《儒林外史》中范进和周进的前半生);而因为他的穿长衫,短衣帮也不会接纳他(同样可以参观《儒林外史》中胡屠户是如何对待中举前的范进的)。

  第4段作者为孔己己画像,突出了孔的穷困、有伤、脸色不好、脏、满口之乎者也。最突出的特点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又满口之乎都也,即不能融入站着喝酒的短衣帮,又不能进入坐着喝酒的穿长衫的。成了一个“边缘”人物,经常被人嘲笑,甚至于被打。满足之乎之也,显示这个人的迂腐,生活的惟一目标就是读书进学。从孔乙己的角度讲,受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思想教化的他,也是不甘心做体力劳动的。于是就有时候就去偷。孔乙己又是一个有羞耻心的人,被短衣帮当众揭穿被打原因,也会红脸,而作去做“窃书不能算偷”的无用辩解,一面是自己还有羞耻心,一面是自己自欺人的反驳,这不过是让自己良心上可以安心一些,终归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

  第5段插叙孔乙己以往的生平,没有进学的失败的读书人,但是孔是没有质疑过进学这条路的。生活穷困到要饭、偶尔偷东西也不会改变营生,一心只为进学。他偷的东西,却和别的小偷不同——是书籍纸张笔砚。而这些东西,恰恰是读书进学要用到的东西。同要读书人,进学的门槛分开了彼此的云泥不同的境遇,孔乙己是对这些人有不平之气的,所以不甘心为这些人抄书,偷东西,是这种不平之气的发泄。

  但是孔乙己也是个有优点的`人。是个诚实的人,对于酒资一向是讲信用的。守诚信和偷书这个看似矛盾,实则结合一个人身上,使这个人物更真实,体现了现实人性的复杂性。

  第7段:短衣帮和长衫人,代表的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对立。短衣帮对长衫人是夹杂了鄙视、畏惧又夹杂着一些不得不尔的尊敬的一种复杂态度。作威作福的长初人,短衣帮是不敢云招惹的,于是他对阶级仇恨向着孔乙己。于是当众揭短,让孔难看,也满足短衣帮们恶作剧的快乐。

  第8段:孔乙己是谁都可以取笑的人,同在社会底层作为伙计的“我”也是看不起孔乙己的——“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而考的题目是“回字有四样写法”。这一段是孔乙己在所有文学形象中最突出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说明什么呢:

  1、孔乙己是有一定学问的。清代小学(文字学)有很大发展,孔乙己“回字的四样写法”正是属于小学的范畴。

  2、孔乙己是有一定学问的,但是这些学问不能使他免于穷困,并没有维持生活的一技之长。但是孔的这些学问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他只是一个生活在自己之乎者也世界里的人,与现实社会脱节的人。穷困潦倒又与社会脱节,为他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第9段:是孩子和孔乙己的故事。孩子们听到笑声,来看热闹,进而围住了孔乙己。因为孔经常被取笑,孩子们都有经验了,于是围住了孔乙己。每个孩子一个茴香豆——这是和孩子们惟一的一个交流。孩子也许并不能分辨一个人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是周边的社会环境可以影响到孩子对一个人的好恶。

  第10段:只有一句话“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总结上文,为下文作了铺垫。作为一个社会边缘人,孔乙己在鲁镇存在的决义,只是“使人快活”。与社会的脱节,不善营生,偷窃,又不能进学考中秀才,终于造成了他的悲剧。

  第11段:孔乙己的悲剧。掌柜是因为孔欠钱才想起鲁镇还有这个人的。是有喝酒的人交待孔乙己的悲剧过程——在对话中交待了孔乙己因为偷书被打断腿的经过,冰冷的话语,不带一丝情感。仿佛是平常的交谈。没有可怜、同情,吃惊等种种情感。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先告诉我们,封建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同为读书人孔乙己和丁举人之间也不例为,满口仁义道德,也会痛下杀手。孔乙己遭受的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先写服辩”,白纸黑字承认了自己的偷书的行为,给了爱面子的读书人孔乙己沉重的精神打击;肉体摧残打了大半夜,又把腿打断了,使他本就穷困的生活雪上加霜。也许正是因之这双重打击,孔乙己再次出现时,就不在穿长衫了。

  第12段:孔乙己的最后出场。断了腿的孔乙己更加穷困,长衫已经换成破夹袄,脸色又青白变成了黑瘦。而且是用手走着来的。孔乙己如此狼狈悲惨,并没有换来掌柜的和喝酒人的同情心,依旧是嘲弄。如此境地的孔乙己,面对嘲弄,恳求取代了反驳,最终在人们的笑声中慢慢走了。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读书人的模样,不知道对自己的人生道路是有没有过反思呢?

  第13段:孔乙己长久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只所以被掌柜几次提起,只是因为孔乙己还欠的酒钱没有还。而这些年节真是要结清欠帐的日子。响应了小说前言“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第14段:结尾。是以小伙计“我”的口吻写的。“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看似矛盾一句话却有着丰富的含义。“大约”,孙乙己走了之后,谁也没有见到,所以说大约,更深一层的含义在于作为参加制造孔悲剧的一份子,大约这个不确定的词语,会减轻“我”良心受到的谴责吧。“的确”,孔乙己不会营生,读书又不能进学,而且被打断了腿,在那个冷漠残酷吃人的封建社会有怎么能够活下去呢?

  总结:

  鲁迅先生对孔乙己的刻画并没有一味的批判,即表现在他的迂腐,穷酸,有时还会去偷盗,但是也表现了他身上的善良、守信。复杂真实的性格聚集在一个人物身上,更显真实,更有生活气息,读起来也更有代入感。

  鲁迅先生这篇小说以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对于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进行批判。小说发布的那个时代里,科举制度虽然早已废除,但它的文化根基还在,这些科举文化禁锢了一些人的思想,阻碍了新思想新文化的产生,也阻碍了社会进步。鲁迅先生对科举制度的批判在《名人与名言》中有讲过:“不过名人的流毒,在中国却较为利害,这还是科举的余波。那时候,儒生在私塾里揣摩高头讲章,和天下国家何涉,但一登第,真是‘一举成名天下知’,他可以修史,可以衡文,可以临民,可以治河;到清朝之末,更可以办学校,开煤矿,练新军,造战舰,条陈新政,出洋考察了。成绩如何呢,不待我多说。”

  使科举制度已经落后,已经不能为国家治理供给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一些笃信科举的人看的书、说的话已经脱离实际,落后于时代了。而不幸孔乙己成为这个落后腐朽制度的牺牲品。

  对封建文化的批判:守旧文人所讲的四书五经,孔孟之道,除了能带来进学,只能带来财富和权利。并不能改变其落后的人吃人的本质。同为读书人,读的所谓圣贤书的丁举人不是私刑打断了孔乙己的腿了吗?封建文化标榜的“仁义道德”只是好看的面具而己,里面还是吃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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