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的散文(通用23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散文不讲究音韵,不讲究排比,没有任何的束缚及限制。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散文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迟子建的散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迟子建的散文 篇1
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迟子建的散文 篇2
泼淘米水的时候,徐五婆发现了逃犯。
以往从河畔被赶口的鸭子一进了门,就自动地排成两列,扭秧歌似地晃着屁股回鸭留了。它们在户外戏要了一天,克了水,又吃了草丛里的肥美虫子,早已是心满意足了。所以从来不用徐五婆喷喝,它们纷纷归图歇息,一门心思地养神,想给主人多生几个蛋下来。
然而今天这些鸭子却团团簇簇聚在鸭圈外,交头接耳着,窃窃私语着什么。
仿佛鸭圈的干草变成了冰块,它们无法栖息了。徐五婆觉得蹊跷,就端着米盆去了鸭圈,看看是来了黄鼠狼还是野猫?不料撞见的却是个庞然大物:逃犯!
鸭围很大,开着两个窗口,天色虽然蒙昧,但徐五婆还是看清了躺在干草上的人。听到脚步声,他刷地坐了起来,目光直直地盯着徐五婆。徐五婆见他国字型脸,浓眉大眼却胡子拉碴,便想起了电视中通告的被通缉的五个逃犯,明白他是其中之一了。
徐五婆与逃犯对峙了足足有五分钟,直到外面的鸭子见徐五婆还不出来,一造声焦虑地叫了起来。徐五婆首先打破了沉默,她问:你们几个逃散伙了?
逃犯没有回答。徐五婆又问:你最后想逃到哪儿去?逃犯仍然没有回答,他踉踉跄跄地从干草上站起来,声音嘶哑地说:我饿了。徐五婆见站起来的逃犯身材魁伟,头几乎顶着了鸭圈的棚顶。徐五婆说:俄刚淘好米,还没下锅呢。逃犯问:什么米?徐五婆说:大米。你要怎么吃?逃犯又问。煮粥。徐五婆淡淡地说。俄要吃干的!逃犯喊叫起来。
徐五婆嘟咬着:想吃干的你就好好说,你吵吵什么,吓着我的那些鸭子。接着,她唤逃犯从鸭图出来,说是鸭子在外面耍了一天,乏了,该进来歇着了。逃犯又声嘶力竭地叫了一声:给我宰只鸭子炖了!
徐五婆切上了米饭,又宰了一只鸭子。
这只鸭子年纪大了,精神大不如从前,走路时总是落在最后,进食也愈来愈少了。到了河边,别的鸭子都扑棱核地到河里玩去了,它却孤零零地趴在河岸上,无精打采地看着起来纹丝不动。逃犯等不及,他先吃了两碗米饭,然后喝了一碗鸭汤。他骂徐五婆是个吝啬鬼,给他宰了只老鸭,害得他一等再等。徐五婆一边应付逃犯一边想,自己怎么才能把逃犯交代出去?她巴望着有人上门,希望这小城里死个人,这样就有人来请她这个冥婆帮着去发丧。然而儿孙们平素从不登门,她与邻里也疏于往来,与她终日陪伴在一起的,只有那几十只鸭子。可惜鸭子并不是训练有素的,无法替她出去报信。
鸭肉的浓香味袅袅从锅缝冒出。徐五婆又出去抱了些柴火。她抱柴的时候,逃犯跟在她屁股后面,威胁说:你要敢去报案,我连你和你的鸭子全都宰了!徐五婆低声说:你宰我便也算了,鸭子又没惹你,你把它们都宰了做什么。宰了它们,那河就是闹出来了,你也不能像它们一样天天去河里戏水。
逃犯听了发出几声怪笑。徐五婆想也许他是许久不笑,一旦笑起来就有些走板。
徐五婆垂头看着灶坑里燃烧的柴火,对逃犯说:这一顿鸭子,赶上我三天用的柴火了。
逃犯问:你家就你一人吧?
徐五婆点了点头。
你没儿子和闺女?逃犯馋涎欲滴地掀了一下锅盖,掀得太急了,被喷薄而出的哈气着实给烫了一下,他嗷地叫了一声,甩着那只被烫了的手,说:你个该断子绝孙的孤老太婆!
徐五婆沉着地反驳:我可有儿有女呢!
你一定是平常让人烦得受不了,不然儿孙们怎么不跟你一块过!逃犯凶恶地说。
我是图清静!徐五婆的声调也高了,不然的话,我家里儿孙满堂,你还想指望现在坐在这里等鸭子吃?
逃犯又一次怪笑起来,他脱下了身上那件沾满了灰土和草属的衣裳,露出光光的脊梁来。他胸肌健壮,皮肤泛着油光,结实得让人觉得石头砸在他身上也会被弹回来。
逃犯将脱下的衣裳用很柴棒挑了,扔进火里,对徐五婆说:给我找件干净衣裳!
徐五婆撒了撤嘴,说:你是又要吃又要穿的`,真难伺候啊。说着,起身去了黑黝浓的小后尽,翻出一件过世已久的丈夫的一件灰布中山装,把它扔给逃犯。逃犯穿了,扣不上扣子,这衣裳瘦,而他比熊还健硕。逃犯说:这是谁的衣裳呀?徐五婆说:是我那死鬼男人的。逃犯阵了口痰,说:穿这么瘦的衣裳,人肯定是个病秧子,不早死才怪呢!
星星像倾巢而出的蜜蜂一样飞舞在天空,空气骤然凉爽了。徐五婆家住在堤坝旁,高河近,能听得见水边青蛙的鼓噪声。
鸭肉终于烂了,徐五婆盛了碗米饭,就着咸菜吃了起来。逃犯一边撕扯鸭肉往嘴里填一边问徐五婆:你怎么不吃鸭子?
徐五婆说:我跟它有感情,舍不得吃。
逃犯说:我只听说人和狗能处出感情,没听说和鸭子还有感情的。
你没听说的事多了。徐五婆抢白了他一句。
逃犯吃了一刻,又朝徐五婆要酒。徐五婆说家里只有冥酒,是给死人喝的。逃犯问这冥酒喝了能不能药死人,徐五婆说冥酒也是酒,怎么会药死人呢。逃犯就勒令徐五婆给他拿来一瓶。
徐五婆的冥酒是自制的,用罐头瓶装的,瓶顶封着黄色蜡纸,放在门厅的地窖里。这冥酒用的是当地小烧,里面泡了各种野花的花瓣、青草和树叶,色泽艳丽,清香扑鼻。徐五婆打开窖口,一股阴凉之气飘了上来。她下得窖里,提上一罐酒来。逃犯捧着酒罐,附牙咧嘴地说:够冰手的,这地窖比冰箱还厉害哇!徐五婆因为逃犯说出个哇字,忽然对他产生一种怜爱之情。她听到哇字,多半是从那些奶声奶气的小孩子身上。逃犯能说除哇,使她觉得他童心未泯。
迟子建的散文 篇3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 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 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 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 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 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 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迟子建的散文 篇4
现代人一提“哀愁”二字,多带有鄙夷之色。好像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了,“哀愁”就得像旧时代的长工一样,卷起铺盖走人。于是,我们看到的是张扬各种世俗欲望的生活图景,人们好像是卸下了禁锢自己千百年的镣铐,忘我地跳着、叫着,有如踏上了人性自由的乐土,显得是那么亢奋。
哀愁如潮水一样渐渐回落了。没了哀愁,人们连梦想也没有了。缺乏了梦想的夜晚是那么的混沌,缺乏了梦想的黎明是那么的苍白。
也许因为我特殊的生活经历吧,我是那么的喜欢哀愁。我从来没有把哀愁看做颓废、腐朽的代名词。相反,真正的哀愁是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是可以让人生长智慧、增长力量的。
哀愁的生长是需要土壤的,而我的土壤就是那片苍茫的冻土。是那种人烟寂寥处的几缕鸡鸣,是映照在白雪地上的一束月光。哀愁在这样的环境中,悄然飘入我的心灵。
我熟悉的一个擅长讲鬼怪故事的老人在春光中说没就没了,可他抽过的烟锅还在,怎不使人哀愁;雷电和狂风摧折了一片像蜡烛一样明亮的白桦林,从此那里的野花开得就少了,怎不令人哀愁;我期盼了一夏天的园田中的瓜果,在它即将成熟的时候,却被早霜断送了生命,怎不让人哀愁;雪来了,江封了,船停航了,我要有多半年的时光看不到轮船驶入码头,怎不叫人哀愁!
我所耳闻目睹的民间传奇故事、苍凉世事以及风云变幻的大自然,它们就像三股弦。它们扭结在一起,奏出了“哀愁”的旋律。所以创作伊始,我的笔触就自然而然地伸向了这片哀愁的天空,我也格外欣赏那些散发着哀愁之气的作品。我发现哀愁特别喜欢在俄罗斯落脚,那里的森林和草原似乎散发着一股酵母的气息,能把庸碌的生活发酵了,呈现出动人的诗意光泽,从而洞穿人的心灵世界。他们的美术、音乐和文学,无不洋溢着哀愁之气。比如列宾的《伏尔加河纤夫》、柴可夫斯基的《悲怆交响曲》,艾托玛托夫的《白轮船》、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等等,它们博大幽深、苍凉辽阔,如远古的牧歌,凛冽而温暖。所以当我听到苏联解体的消息,当全世界很多人为这个民族的前途而担忧的时候,我曾对人讲,俄罗斯是不死的,它会复苏的!理由就是:这是一个拥有了伟大哀愁的民族啊。
人的怜悯之心是裹挟在哀愁之中的,而缺乏了怜悯的艺术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哀愁是花朵上的'露珠,是撒在水上的一片湿润而灿烂的夕照,是情到深处的一声知足的叹息。可是在这个时代,充斥在生活中的要么是欲望膨胀的嚎叫,要么是麻木不仁的冷漠。此时的哀愁就像丧家犬一样流落着。生活似乎在日新月异发生着变化,新信息纷至沓来,几达爆炸的程度,人们生怕被扣上落伍和守旧的帽子,疲于认知新事物,应付新潮流。于是,我们的脚步在不断拔起的摩天大楼的玻璃幕墙间变得机械和迟缓,我们的目光在形形色色的庆典的焰火中变得干涩和贫乏,我们的心灵在第一时间获知了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新闻时却变得茫然和焦渴。
在这样的时代,我们似乎已经不会哀愁了。密集的生活挤压了我们的梦想,求新的狗把我们追得疲于奔逃。我们实现了物质的梦想,获得了令人眩晕的所谓精神享受,可我们的心却像一枚在秋风中飘荡的果子,渐渐失去了水分和甜香气,干涩了、萎缩了。我们因为盲从而陷入精神的困境,丧失了自我,把自己囚禁在牢笼中,捆绑在尸床上。那种散发着哀愁之气的艺术的生活已经别我们而去了。
是谁扼杀了哀愁呢?是那一声连着一声的市井的叫卖声呢,还是让星光暗淡的闪烁的霓虹灯?是越来越眩目的高科技产品所散发的迷幻之气呢,还是大自然蒙难后产生出的滚滚沙尘?
我们被阻隔在了青山绿水之外,不闻清风鸟语,不见明月彩云,哀愁的土壤就这样寸寸流失。我们所创造的那些被标榜为艺术的作品,要么言之无物、空洞乏味,要么迷离傥荡、装神弄鬼。那些自诩为切近底层生活的貌似饱满的东西,散发的却是一股雄赳赳的粗鄙之气。我们的心中不再有哀愁了,所以说尽管我们过得很热闹,但内心是空虚的;我们看似生活富足,可我们捧在手中的,不过是一只空碗罢了。
迟子建的散文 篇5
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东北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迟子建的散文 篇6
有一种门,是门中门,只有一尺见方,通常设置在院门的底端,挨着地,由两个自由翻转的合叶一左一右牵着它,既能往里开,又能向外开,这门当然不是走人的,更不是什么装饰物,它是专为家中的动物和家禽而设计的。白天时主人锁上家门,上班的上班,下田的下田,猫啊狗啊鸡啊鹅啊的就各忙各的去了,觅食的觅食,闲逛的闲逛,会友的会友。主人们若是回来晚了,当它们该回家的时候,就会从这扇小门钻进院子,喝喝水啦,趴在院子里打个盹啦等等。而当它们又想出门的时候,只要用头一顶这扇门,眼睛里看到的就是户外的风景了。
动物和动物的力气是不一样的,比如狗的力气就比猫大。而家禽呢,鸡的力气就比不上鹅。所以那扇小门的厚度就有个讲究,要轻点,薄点,使它们进出时自如一些。但是它们又不能过于轻薄,否则赶上风大的夜晚,它就会被吹得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摇荡,发出啪啪的响声,而搅扰了屋里人的美梦。
最自如出入这扇门的无疑就是狗了。看家的狗一般终于职守,但它们老是呆在院子里也是闷的,所以寂寞时会溜出家门,看看院外的`风景,或者与其它相熟相知的狗亲昵一会儿。猫呢,它们身怀翻墙跨院的绝技,高高的院墙对它们来说根本就不是屏障,它们往往不走这扇小门,尤其是有狗望着它们的时候,它们会精神抖擞、三下两下爬过院墙,轻盈地跳到院外,让狗只能低头哀叹自己的愚笨,所以猫与狗的关系总是比较疏离。
我养过两条狗,一条是黄狗,一条是黑狗。黄狗叫傻子,黑狗叫黑子。傻子其实一点都不傻,它威风凛凛的,很剽悍,是北极村属得上的一条好狗。它太厉害,一直被一条长长的铁链拴着,只能呆在后菜园里。我常拿了馒头在它面前吃,趁大人不注意,会掰一半喂它。傻子很聪明地飞快地一口把它吞下,然后歪着脑袋十分动情地望着我,发出温柔的叫声,用一只前爪轻轻挠着地,企望我再偷着喂给它一些。傻子有个爱好,它喜欢吃蜜蜂,它跳得很高地捉空中飞旋的蜜蜂,几乎是百发百中,让我为之欢呼。不过它一吃了蜜蜂我就为它担心,万一蜜蜂没死,蛰破了它的肚子,它还怎么吃食儿啊?
傻子的任务就是看家护院,不过到了冬天,家人若是去很远的山中拉烧柴或者是去江上捕鱼,就会把傻子带上。山中有野兽,狗能判断出它们的方位,发出警告的吠叫,提醒主人。而去江上捕鱼时,傻子要被套上爬犁,去时爬犁上装着捕鱼的工具,回来时则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鱼了。傻子一跟着去捕鱼就兴高采烈的,如果运气好,上网的鱼多,姥姥会把狗鱼等不太上讲究的鱼撇给它一、两条,它在冰面上就把它生吃了。回家的时候,傻子拖着沉重的爬犁,走了一身的汗,毛发上的汗气凝结成霜,使它看上去成了一条白狗了。我离开北极村的时候,最不舍得的就是傻子。我握着它的爪,哭了。
回到父母身边后,只要姥姥家来信了,我会问信上说没说傻子怎么样了?可信上都是人的消息,没有关于傻子的只言片语。隔了很多年我再回北极村时,傻子还认得我,不过它已经老态龙钟了,毛发稀疏而没有光泽,姥姥说傻子有一回偷吃了鸡窝的蛋,被姥爷打得半死,至此后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傻子最后死了,姥姥念着它对主人多年的恩情,把它埋了。
黑子是我回到父母身边后家人养的狗。它的毛很短,尖头尖脑的,瘸着一条腿,十分丑陋,我不明白家里为什么要养这样一条狗。我不喜欢它,左邻右舍家来了人,它多管闲事地叫得很凶,而当我们家来了生人呢,它却欢天喜地地给迎进来了,简直就是个叛徒。我爸爸的风湿病一旦发作,走路就一瘸一拐的,跟着爸爸走的黑子呢,也是一瘸一拐的,同学们见了我会不怀好意地说,你家的狗跟你爸走路怎么一模一样啊?我觉得很没面子,真想找条绳子把它悄悄勒死。
黑子虽然面容丑,它的心却是不丑的。鸡回家时若是顶那扇小门吃力了,它就帮助撞开,用一条腿支着门,让鸡进院子,很有绅士风度的样子,所以鸡们都不反感它。后来镇子里发生狗瘟,黑子染了病,被勒死了,当时让我觉得无比畅快,觉得一块碍眼的东西终于从眼前被清除了。只是以后在镇子里再也看不到有一条狗是一瘸一拐地走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比较而言,猫的命运相对要好一些。它们可以依偎在主人的饭桌旁,分享主人吃的东西。而且,它们除了捉老鼠之外,没有其他的活计,所以猫常常是蜷伏在热炕上呼呼大睡。不过,若是仓房中的老鼠闹得凶,主人在米缸里发现了漆黑的老鼠屎,它们就会遭到叱骂,主人会饿着它,不让它进屋门,让它在仓房中专心捉鼠。偏偏很多猫是懒惰和贪图富贵的,一怒之下离家而去,再不肯为主人效劳。所以你家丢失了的猫,几年后在另外一个村镇的人家的炕头上可能会看到。而一个人家养的狗,你就是每天打它五十大板,它也还会兢兢业业地为主人家守夜,这大约就是猫与狗的不同之处吧。常吃人的食物的猫,也许不知不觉中,把人与人的背信弃义的气息也沾染了过去。
迟子建的散文 篇7
不要说你看到了什么,而应该说你敛声屏气凝神遐思的片刻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什么?伤怀之美像寒冷耀目的雪橇一样无声地向你滑来,它仿佛来自银河,因为它带来了一股天堂的气息,更确切地说,为人们带来了自己扼住咽喉的勇气。
我八岁的时候,还在中国最北的漠河北极村。漫天大雪几乎封存了我所有的记忆,但那年冬天的渔汛却依然清晰在目。冬天的渔汛到来时,几乎家家都彻夜守在江上。人们带着干粮。火盆、捕鱼的工具和廉价的纸烟从一座座木刻楞房屋走出来。一孔孔冰眼冒出乳白的水汽,雪橇旁的干草上堆着已经打上来的各色鱼类。一些狗很懂得主人的心理,它们摇头摆尾地看到上鱼量很大,偶尔又有杂鱼露出水面时,就在主人摘钩的一瞬间接了那鱼,大口大口地吞嚼起来。对那些名贵的鱼,它们素来规规矩矩地忠实于主人,不闻不碰。就在那年渔汛结束的时候,是黄昏时分,云气低沉,大人们将鱼拢在麻袋里,套上雪橇,撤出黑龙江回家了。那是一条漫长的雪道,它在黄昏时分是灰蓝色的。大人们抄着袖口跟在雪橇后面慢腾腾地走着,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世界是如此沉静。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忽然落起大片大片的雪花,狗狗书籍我眼前的景色一片迷蒙,我所能听到的只是拉着雪橇的狗的热气沼沼的呼吸声。大人们都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感觉只有狗的呼吸声和雪花陪伴着我,我有一种要哭的欲望,那便是初始体会到的伤怀之美了。
年龄的增长是加深人自身庸碌行为的一个可怕过程。从那以后,我更多体会到的是城市混沌的烟云。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相互唾弃,那种人、情、景相融为一体的伤怀之美似乎逃之夭夭了。或者说伤怀之美正在某个角落因为蒙难而掩面哭泣。
一九九一年年底,我终于又在异国他乡重温了伤怀之美。那是在日本北海道,我离开札幌后来到了著名的温泉圣地——登别。在此之前已经领略过层云峡的温泉之美了。在北海道旅行期间一直大雪纷纷,空气潮湿清新,景色奇佳。住进依山而起的古色古香的温泉旅馆后,已是黄昏时分了,我洗过澡穿上专为旅人预备的和服到餐厅就餐。席间,问起登别温泉有何独到之处时,日本友人风趣地眨眨眼睛说,登别的露天温泉久负盛名。也就是说,人直接面对着十二月的寒风和天空接受沐浴。我吐了下舌头,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露天温泉只在凌晨三时以后才对女人开放。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生怕不慎一觉醒来云开日朗而与美失之交臂。凌晨五时我肩搭一条金黄色的浴巾来到温泉区。以下是我在访日札记中的一段文字:
温泉室中静悄悄的,仍然是浓重的白雾袭来。我脱掉和服,走进雾中,那时我便消失了。天然的肤色与白雾相融为一体。我几乎是凭着感觉在雾中走动——先拿起喷头一番淋浴,然后慢慢朝温泉走去。室内温泉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人,我进去后就四处寻找露天温泉的位置。日语不通,无法向那两位女人求问,看来看去,在温泉的东方望见一扇门,上写五个红色大字:露天大风吕。汉语中的“露天大风”自不用解释,只是“吕”字却让人有些糊涂。汉语中的“吕”除了做姓氏之外,古代还指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代表一种音律。把这含义的“吕”与“露天大风”联系起来,便生出了“由风弹奏,由吕校音”的想法。不管如何,我必须挺身而出了。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我所感受到的是什么?是天堂的绝唱?那无与伦比的伤怀之美啊!我以为你已经背弃了我这满面尘垢的人,没想到竟在异国他乡与你惊喜地遭逢,你带着美远走天涯后,伤怀的我仍然期待着与你重逢。
去年九月上旬,我意外地因为心动过速和痢疾而病倒了。一个人躺倒在秋高气爽的时节,伤感而绝望,窗外的阳光再灿烂都觉得是多余的。我盼望有一个机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在城市里我已经疲惫不堪。九月二十日,大病初愈的我终于踏上了一条豪华船。历时十天的旅行开始了。省人大的领导考察沿江大通道,加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和我的一位领导及同事陪同,不过二十人。船是“黑龙江”号,整洁而舒适。我们白天在甲板眺望风景,看银色水鸟在江面上盘桓,夜晚船泊岸边,就宿在船上。船到达边境重镇抚远,停留一天后,第二天正午便返航了。那时船正行驶在黑龙江上,岸两侧是两个国度:中国和俄罗斯。是时俄罗斯正在内乱,但叶利钦很快控制了局面。那是九月二十五日的黄昏,饭后我独自来到船头的甲板。秋凉了,风已经很硬了,落日已尽,天边涌动着轰轰烈烈的火烧云,映红了半面江水。这时节有一群水鸟忽然出现在船头不远处,火烧云使它们成为赤色。它们带着水汽朝另一岸飞去,我目随着它们,突然发现它们身上的红色在瞬间消失了,俄罗斯那岸的天空月白风清,水鸟在那里重现了单纯的本色。真是不可思议,一面是灰蓝的天空和半轮淡白的月亮,另一侧却是红霞漫卷。船长在驾驶室发现了我,便用扩音器送出来一忧郁缠绵令人心动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和着乐曲独自舞蹈起来。我旋转着,领略着这红白相间的世界的奇异之美。我长发飘飘,那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女巫。没有谁来打扰我,陪伴我舞蹈的,除了如临仙界的音乐,便是江水、云霓、月亮和无边无际的风了。伤怀之美在此时突然撞入我的心扉,它使我忘却了庸俗嘈杂的城市和自身的一切疾病。我多想让它长驻心中,然而它栖息片刻就如袅袅轻烟一般消失了。
伤怀之美为何能够打动人心?只因为它浸入了一种宗教情怀。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忧伤之美,是一个帝国的所有黄金和宝石都难以取代的。我相信每一个富有宗教情怀的人都遇见过伤怀之美,而且我也深信那会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珍贵片断,能成为人永久回忆的美。
迟子建的散文 篇8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梦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怒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湖源湖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崇崇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严,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赠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果是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的雪一样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笔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鸵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
黑令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迟子建的散文 篇9
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钩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土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透过这些画作,我看到了安德烈‘鲁勃廖夫故乡的泥土、树木、河流、风雨雷电和那一缕缕炊烟,没有它们的.滋养,是不可能有这种深沉朴素的艺术的。
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所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哲,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剌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一一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土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水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种永恒的光明。
迟子建的散文 篇10
太阳是不大懂得养生的,只要它出来,永远圆圆的脸,没心没肺地笑。它笑得适度时,花儿开得繁盛,庄稼长势喜人,人们是不厌弃它的;而有的时候它热情过分了,弄得天下大旱,农人们就会嫌它不体恤人。月亮呢,它修行有道,该圆满时圆满着,该亏的时候则亏。它的圆满,总是由大亏小亏换来的。所以亏并不一定是坏事,它往往是为着灿烂时刻而养精蓄锐。
故乡的夜晚,一本书,一杯自制的五味子果汁,就会带给我踏实的睡眠。可是到了月圆的日子,情况就大不一样。穿窗而过的月光,进了屋后,招呼也不打,仰面躺在我身旁空下来的那个位置。它躺得并不安分,跳动着,闪烁着,一会儿伸出手抚抚我的睫毛,将几缕月光送入我的眼底;一会儿又揉揉我的鼻子,将月华的芳菲再送进来。被月光这样撩拨着,我只能睡睡醒醒了。
月光和月光是不一样的。春天的月光,像一片刚钻出些叶芽的草地;夏日的月光,流泻在空中,你抓一下,手上就像有满把的膏脂;秋天的月光,像平镜般的`湖水,又如古琴弹出的声音;冬天的月光虽然薄而白,但落到雪地上像刚印刷出来的年画。相比较,冬春之交的月光,就没什么特别动人之处了。雪将化未化,草将出未出,此时的月光,也给人犹疑之感,瑟瑟缩缩的。
就是在这样的乍暖还寒时节,一个满月的日子。回到自己的住处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微醺的缘故,未及望月,就熄灯睡了。大约凌晨三点,我被渴醒了。床畔的小书桌上,通常放着一杯白开水。室内似明非明,我起身取水杯的时候,发现杯壁上晃动着迎春枝条般的鹅黄光影。心想月光大约太喜欢玻璃杯了,在它身上作起了画。喝过这杯被月光点化过的水,无比畅快。
回床的一瞬,我有意无意地望了一下窗外,立时被眼前的情景震住了:天哪,月亮怎么掉到树丛中了?我见过的明月,不是东升时蓬勃跳跃在山顶上的,就是夜半时高高吊在中天的,我还从没见过栖息在林中的月亮,仿佛伸伸手就能捉到。那团月亮也许因为走了一夜,被磨蚀得不那么明亮了,看上去毛茸茸的,但皎洁而不耀眼,清澈中散发着温热,更像一盏挂在树梢的灯,默无声息的燃烧着。那些还未发芽的树,原本一派萧瑟之气,可是掖在林间的月亮,把它们映照得流光溢彩,好像树木一夜之间回春了。丫杈的树枝上有如开满了粉白的鲜花,而圆月、树林、斜枝、光影像随意泼洒点染的一幅画,又如意境幽雅的一首诗。
看过了这样的月亮,我再回到床上时,又怎能不被美给惊着呢!虽然接着睡了,可是眯上一段时间,又惦记着什么似的,醒来了。只要睁开眼,朦胧中会望一眼窗外——啊,月亮还在林间,只不过更低了些。再睡,再醒来,再望,也不知循环往复了多少次。月亮终于沉在林地上,由灯的形态,变幻成篝火了。这是那一夜的月亮,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第二天彻底醒过来时,天已大亮,哪还有满月时的圣景。消尽了白雪而又没有返青的树,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虽然寻不见月亮的踪迹,但我知道它因为燃烧得太忘我了,动了元气,此后的半个月,它将一点点地亏下去。待它枯槁成弯弯的月牙儿,才会真正复苏,把亏的地方,再一点点地盈满。它圆满后,不会因为一次次地亏过,就不燃烧了。而且月亮懂得,没有燃烧,就不会有涅盘再生,就不会有新一轮的蓄养生长,也就不会有再一次痛快淋漓燃烧的精彩。
我怎么能想到,在印象中最不好的赏月时节,却看见了上天把月亮抛在凡尘的情景呢。假使我彻头彻尾醒着,这样的风景即使入了眼,也不会摄人心魄。正因为我所看到的一切在黎明与黑夜之间,在半梦半醒之间,那团月亮,才美得夺目。
迟子建的散文 篇11
它是如此安然地出现在我面前——阿央白。晨光弥漫了空悠悠的山谷,它面朝着鸟声起伏的山谷,把它那惊世骇俗的美一览无余地展现在我面前。
石钟寺石窟的第八窟便是它了——阿央白。它是一尊刻有女性生殖器的石窟,据说是白族先民原始崇拜的特殊雕刻。它同周围石窟中的菩萨、南诏国王及侍从、天神、力神、古代波斯国人等等坦然地相处在一起,以其浑然天成的美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只有这尊石窟下的一块圆石,才被千古不绝的朝拜者给跪出两江深深的凹痕,那么触目惊心的凹痕。
我远远地看着它,它的黑褐色的质地、轮廓分明的曲线、睥睨世俗的那种天真无邪的气质。我们就在那一瞬间温存地相遇了,阳光在它的身上浮游着,它似乎就要柔软地荧荧欲动,就要流出一股莹白芬芳的生命之泉。
没有嘈杂的交谈,静悄悄的风、静悄悄的阳光在我们之间穿梭着。它静悄悄地立在这里已经有许多个漫长的世纪了。它沐浴着风声、雨声、月光、阳光,这一切都没有损害它的容颜。它是古老的,同时又是年轻的;它是苍凉的,同时又是青春的。我注意到,周围许多处石窟在战事中遭到破坏,菩萨断了胳膊、侍从少了腿,而许多头像都面目模糊。独有它,阿央白,它依然完整无缺地出现在我面前。就连邪恶的手都不敢触及它,看来真正的美本身就能驱除邪恶。
阿央白出在庄严肃穆的佛教圣地曾招致了种种非议。有人说这纯粹是后人出于对佛教的亵渎而导演的一场恶作剧。他们认为阿央白不洁、不贞,怎么可以把生殖器赤裸裸地雕刻在石头上呢?
我无意揣测这尊大约诞生于唐宋时期的雕刻其用意究竟是什么,也许雕刻者雕厌了充满神话色彩的菩萨、天神,雕厌了国王和歌舞升平的场景,雕厌了他们不可触及的事物,所以他们才雕出一副显赫的'女性生殖器,因为只有它,才能给人以最温存、亲切、可知的感觉。也许雕刻者只是发现了一大块黑褐色的石头,他产生了丰富的联想,于是女性生殖器的轮廓就在上面显现了。
当然,一切揣测都只能是假想。不管怎么说,阿央白诞生了,而且存在下来,并且将要获得永生。雕它的人没有留下名字,但我觉得当他用刀凿划出一道道痕迹时,他一定是敛声屏气用心在雕刻。雕它的人一定是个心性很高、懂得温暖的人,也是一个真正懂得艺术之美的人。我与阿央白邂逅的一瞬,我便于无形中看见了一双手拂名而过的痕迹。那只能是一双男人的手,只有男性的手才能使女性的美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晨光涌动着,我和阿央白同样沐浴着光明。我走近它,仔细端详它,我其实是在端详自己。它经久不衰的魅力在于它的真实、凝重和生动。它可以感知语言,它的深处曾搅起多少令这世上男女流连忘返的波澜——万劫不复的波澜。对于它,世俗的一切揣测都是毫无意义的了。可我仍未能免俗,试图还想为它所招致的非议做一番开脱。它跻身于佛教圣地,是否提醒人们,能做佛的思考该是由人开始的,而不是由神开始。只有人才能思考宗教和哲学,而人是从母腹中啼哭着爬出来的,阿央白是我们生命的窗口,我们的思想在做无边无际的精神漫游时,不要忽视生命本身的东西。没有生命,一切都不会存在。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一闪即逝。在阿央白面前,你所需要的只是安详的目光。我一遍遍地注视着它,由远及近,由近及远,这时阳光更加浓郁了,它使阿央白焕发出一股流光溢彩的美。
阿央白的美在于它赤裸裸地将人们引以为神圣或邪恶的东西公之于众,这样神圣和邪恶就不能依附它而存在,它只为它自己而存在。犹如一枝娇艳异常的金黄色喇叭花,在深山野谷中摇曳着,释放着它那安静、炫目、动荡而悠久的美。
迟子建的散文 篇12
从上小学起,我就喜欢朗诵。汉语的魅力在朗诵中得到完美的体现。好的文章会给人一种欣赏音乐的感觉,比如朗诵鲁讯的《雪》、朱自清的《背影》,你能感觉到是在听一首如泣如诉的提琴曲;而朗诵苏轼的《赤壁赋》和王勃的《滕王阁序》,你能感觉到是在听一首气势磅礴的交响乐。
我少年时代生活在大森林里,喜欢站在屋前的菜园里对着瓜果蔬菜、蜻蜓蝴蝶朗诵,还喜欢到离家极近的山上对着树木溪水、野草飞鸟朗诵。大自然的清风、鸟语和流水声,为我的朗诵做了最好的伴奏。
我觉得朗诵可以最直接地品味到语言的美。有的句子富有阴柔之美,可以轻声细气地对它浅吟慢读;有的句子富有阳刚之美,读它进就会用激越高亢的声调。朗诵不仅帮助我体味到了文字的旋律美,还激发了我对作文的兴趣和热爱。
想着有些文章读起来竟然如此琅琅上口,如闻仙乐,谁能按捺住一试身手的激情呢?我最早的作文,就是从朗诵中获得的灵感。我现在仍然认为,能够让人读出声来、读出气象的文章,才是好文章。这样的文章生动,有光彩,所以,我虽然已人到中年,并且蜗居在大都市冰冷而苍灰的楼群中,仍然没有间断过朗诵。辛弃疾的诗词是我常放在枕边作为朗诵之用的。如果邻人听见一个女在屋子里抑扬顿挫地朗诵诗词,一定会认为我神经不正常,可他们又自动能体司到朗诵给人带来的审美的愉悦呢?
朗诵能够培训我们对文字的感情和写作的勇气。好文章仿佛只能读出声来才觉得过瘾。文章被朗诵,如同食物被咀嚼,你能细细品味其中的奥妙。如果一道美食仅仅只能看,却不能品味,就如同好文章未被朗诵一样,难解其真味。在朗诵的过程中,我渐渐喜欢上了文字,并且生发了要驾驭这些文字的欲望。这可贵的“欲望”就是灵感受袭来的前兆。所以,我觉得中小学生应该注重朗诵,注意——是朗诵,而不是背诵。背诵往往只是囫囵吞枣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只记住了文章的内容,那充其量只能称为皮毛的东西;而朗诵却能读出文章的气韵,能品咂到文章的精髓。
我上初中和高中时,所接触到的作文基本都是命题的,比如《一件小事》、《难忘的一天》、《我的母亲》、《记一次劳动》等等。我相信如今的学生也常遭遇到这类命题作文。命题作文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使学生的思维模式化,遏制想象力的发展,这是非常可怕的。所以,能够独辟蹊径地把“命题作文”写出新意,是我们所要思考的问题。要知道,命题作文就是在你身旁设置了一道厚厚的墙,你如果只是在墙的阴影下徘徊,写出的文章必然会老气横秋、毫无生气。可是,如果你穿越了这堵墙,就会看到别致的风景。
记得1980年,我读高一的那年,秋天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作文竞赛。老师出的题目是《秋风与黄叶》。但见同学都已经刷刷有声地下笔了,我却不急不躁地仍在思考这篇作文究竟该怎样写。如果仅仅写秋风席卷大地、落叶飘飞的景色,我会毫不费力,而且可以赋予落叶以一种意义:它曾充沛地活过,它的'凋零因而是壮丽的!可我猜测很多同学都会想到这个立意,也就没有兴趣去写。
突然,我灵机一动——为什么不能把历史比喻来黄叶,而把历史上一次一次的农民起义比喻为秋风呢?历史这枚叶子之所以如此金黄灿烂,不就在于这些农民起义之风的吹拂嘛!灵感如天梯一样垂下,我终于可以偷窃地逾越《秋风与黄叶》这堵墙了。我的笔开始在白纸上飞快地走动,独特视角的择取使我在写作时一直洋溢着充沛的激情。我如释重负地参加完作文竞赛,我相信它会是最好的一篇作文。
果然,它得了一等奖,我的卷子被张贴在一楼宣传栏的玻璃橱窗里,很多同学都转过去看。我听到最多的一个议论是:“这个题目可以这么写呀!”是的,这件事使我获益匪浅,那就是我看待问题一定要有自己的眼光,不能流俗。还有,我对我的语文老师一直心存感激,如果他当时认定我的文章立意有问题,排斥了它,也许会扼杀我的创造力。要知道,学生时代的一点鼓励,都会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不想使自己在写作时陷入庸常立意的泥淖,我认为可以调动和开发“逆向思维”这根神精。逆向思维,并不是说考虑问题一些定要朝相反的方面去想,而是说可以从独特的角度切入问题。这样,能使你的思维始终富有新鲜感和活力,从而使由此生发的文字散发出一股与从不同的气息。逆向思维的培养主要有赖于想象力的支撑,想象力是逆向思维的后盾,所有的奇思妙想,皆得力于想象力的推波助澜。
当然,强调“逆向思维”并不是鼓励学生放弃对常识知识的学习,没有对常识知识的基本掌握,是不可能有修成“正果”的“逆向思维”的。如果仅仅为独特而独特,很可能使文章看上去乖张、艰涩,难入情理。而有了基础和积淀的独特,才能焕发出绚丽的艺术之光。
迟子建的散文 篇13
乌镇是一枝莲,东栅、西栅、南栅、北栅是它张开的花瓣。东栅因为天光和烟火气盛,这片花瓣在我眼里是银粉色的。西栅呢,它被不绝的流水环绕着,那层层叠叠的楼台水阁,迷宫似的灰街长巷,也就有了舟楫的气象,似乎你轻轻一推,它们就会启航。这片轻灵的花瓣,在我眼里就是烛白色的了。烛白色不像银白那么耀眼奢华,也不像乳白那么温柔平淡。烛白色,它高贵朴素,充满激情而又深沉内敛。因为烛白色里,掺杂着天堂的色彩。
来乌镇的,不仅仅是人,还有白鹭、云朵、晨雾。与它们比起来,倚赖车船出行的人,是多么的被动啊。白鹭来,乘着清风,扇动着丝绸一样的翅膀,倏忽间就翩然而至了;云朵呢,如果它们思念身下这片枕河入梦的人家了,从天宇的某个角落出发,且歌且舞,飘飘洒洒,也是说到就到了。比起白鹭和云朵,晨雾不是远客,它们就栖息在乌镇纵横交织的水泽深处。只要它起了顽皮,就一哄而起,缚住太阳,把人间幻化为海市蜃楼,霸气十足地做这世界早晨的皇帝。
我在乌镇,住在西栅。西栅由十二座小岛组成,所以进出西栅,须乘坐渡船。到乌镇时已是晚上九点,江南的雨淅淅沥沥下着,好像乌镇这个素服女子忙活了一天,正在做安寝前的沐浴。从西栅的码头登船,去通安客栈,大约一刻钟。西栅的渡船是我喜欢的那种,带篷的木船,梭形,人工摇橹,至多坐六人,既不像大船那样笨拙少情调,又不像只能容一两个人坐的小舟,在水波上活跃得像条鱼一样,让人心生不安。不大不小的渡船,如同恰到好处的鞋子,最适合游人的脚。船家是个女子,乌镇人对她们有个亲切的称谓:船娘。而我觉得,女子的性情,最适合在西栅摆渡。因为这儿不是荒凉的海域,需要顶天立地的男人披荆斩棘,西栅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个听桨声的地方,由性情多温婉的女子做“掌门人”,再妥帖不过了。
船娘戴着斗笠,不紧不慢地摇着橹。虽然落着雨,但岸上投下的灯影,依然盛开在河面上,看来电的筋骨,实在强啊。没有月亮的夜晚,那一团团湿漉漉的橘黄的灯影,看上去像是月亮生出的金发婴孩,是那么的鲜润明媚。带着一身的水汽,船停靠在客栈的码头上了。简单吃了点东西,洗漱后躺下,已是深夜了。旅途的劳顿,并没有使我立刻入睡。不过在西栅失眠是幸福的,因为你在静得出奇的夜里,能听见淙淙的流水声。
来乌镇的次日,是茅盾文学奖颁奖的日子。我醒来的时候,西栅还没醒,因为它被浓雾包裹着,所以到了天亮的时辰,它却亮不起来。早饭后,我出了客栈散步。上了一座灰白的石拱桥,站在桥上,只见河两岸的房屋,好像晾晒着一匹匹白色的丝绸,被雾气紧紧缠绕。你想看远一点的河道,看不清楚;想看近处房屋的飞檐,也是看不清楚的。雾中的西栅,也就有了如梦似幻的感觉。上午十点多,雾小了,雨又来了,所以那个白天的太阳,和那个夜晚的月亮,是逃跑的新娘,芳踪难觅。如果说乌镇是一朵静静的莲的话,那么茅盾文学奖的颁奖典礼在我眼里就是昙花。那个夜晚的颁奖盛典结束后,第二天,与会人员纷纷离去了。客栈的小码头忙碌起来,船娘忙碌起来,被桨搅起的水波,也忙碌起来了。
我也乘渡船出去,但奔赴的不是飞机场,而是东栅。太阳终于露出了芳容,天地间变得亮堂起来了。东栅游人如织,每一座石桥,每一条小巷,每一座古老的楼牌下,都有驻足观望和拍照的人。导游带着我们,先是参观了一个专门展览雕花木床的博物馆,然后去了乌镇名酒、从清朝就开张了的三白酒的酿造地。在乌镇这样的水乡,如果没有酒,老百姓的日子,无疑是少了魂儿。出了酒坊,近午的时候,在去餐馆的途中,我在一条巷子里,遇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她将自家炉灶支在屋外,微微弓着背,神色怡然的,当街翻炒着一锅羊肉。羊肉显然被酱汁浸透了,油红色,扑鼻的香气。很多游人停下脚步,眼馋着那锅肉。而我眼馋的,是老婆婆手中的'那把锅铲。如果我到了她这般年华,能像她一样自如地使着锅铲,为自己烹调下酒的小菜,那就是此生最大的福气了。
从东栅回来,小憩片刻,导游又带着我们游西栅。看了白莲塔、通济桥和仁济桥所形成的著名的“桥里桥”景观、蚕丝厂以及酱坊。西栅最有趣的景观,是三寸金莲馆。那里展览的,是历朝历代形形色色的小鞋。有研究者说缠足始于隋唐,也有人说由五代兴起。清入主中原后,反对汉族人缠足,尤其是康熙。从这点看,康熙就是一个充满人性的皇帝。康有为在自己的老家广东南海,还曾联合当地乡绅和开明人士,创立过不缠足会。这种病态的审美和风习,在中国流传了近千年,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些小巧玲珑的鞋子,多有斑斓刺绣,花色妖娆,可我却看不出丝毫的美来,因为它们是女人的脚镣啊。
游过西栅,天色已昏。我们就近在一处临河的餐馆吃晚饭。饭后,回到客栈,清理完旅行箱,想想明天就要离开西栅了,心中似乎还有什么割舍不下的。九点一刻,我独自出了门,看夜下的西栅。
石板路上,几乎看不见行人了。西栅静起来,而另一种光明,却升起来。点缀着夜晚的灯光,以乳黄为主,但也有幽蓝的光带,裹着石桥,使桥有了闪电的气象。那一盏盏古朴的风灯,在苍灰的屋檐下,随着晚风轻轻摇荡,像恋人温柔的眼。我走进一条深巷,周围竟一个人都不见,那一座座阒然无声的深宅大院,使我怀疑里面居住的不是人,而是神灵。我有些害怕,连忙回到离出发点不远的放生桥那儿,桥下有一个小酒吧,还有零星的顾客。刚停下脚步,就见柳树丛中闪出一只猫来,雪白雪白的,它好像赶赴什么约会,飞也似的越过石桥,去另一岸了。猫离去了,一个清扫员出现了。她一手拎着撮子,一手提着扫帚,打扫石巷。我看了看撮子,里面较少有废纸和食品包装袋之类的垃圾,更多的是落叶。乌镇再怎么的江南,也是秋意阑珊了。我跨上桥,刚好看见有一只载客的船从远处荡来。我听见客人在问:“岸上是什么树呀?”船娘答:“香樟树。”之后再无人语,有的只是水声。我看着这只船渐渐接近石桥,然后鱼似的从桥下跃过,不见了踪影。正当我要走下石桥的时候,一阵梆声石破天惊地响起,这是打更的人在报时了。打更的人穿行在哪一条巷子,我并不知晓。但这寂寥而空灵的梆声,与教堂的钟声一样,让我身心,顿时为之一爽。是啊,这禅意深厚的梆声让我明白,所有的盛典和荣耀,不过是一季的盛花,会转瞬间化为流水。那些相识的和不相识的人,包括我自己,不过是这世界的过客而已。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在脱离了灯火璀璨、人语喧嚣的环境后,惧怕一个人走夜路。这复古的梆声,让西栅的夜,白了。
迟子建的散文 篇14
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翻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翻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摞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摞摞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迟子建的散文 篇15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扯着细长的麻绳纳鞋底、擦锅抹灶、给公婆端尿盆、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洗尿布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备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荧荧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撩开竹帘看一眼她屋里的男人,又要到河边去竜竜窣窣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莳弄的花卉的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刀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莳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女人大都爱水,米浆、洗衣水的每一次浸泡都使得手获得一次极好的滋润。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女人都下厨房。可是不下厨房的女人有味道吗?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性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疑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迟子建的散文 篇16
最惧怕春风的,莫过于积雪了。
春风像一把巨大的笤帚,悠然扫着大地的积雪。它一天天地扫下去,积雪就变薄了。这时云雀来了,阳光的触角也变得柔软了,冰河激情地迸裂,流水之声悠然重现,嫩绿的草芽顶破向阳山坡的腐殖土,达子香花如朝霞一般,东一簇西一簇地点染着山林,春天有声有色地来了。
我的童年春光记忆,是与一个老哑巴联系在一起的。
在一个偏僻而又冷寂的小镇,一个有缺陷的生命,他的名字就像秋日蝴蝶的羽翼一样脆弱,渐渐地被风和寒冷给摧折了。没人记得他的本名,大家都叫他老哑巴。他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出奇地黑,出奇地瘦,脖子长长的,那上面裸露的青筋常让我联想到是几务蚯蚓横七竖八地匍匐在那里。老哑巴在生产队里喂牲口,一早一晚的,常能听见他铡草的声音,嚓——嚓嚓,那声音像女人用刀刮着新鲜的鱼鳞,又像男人抡着锐利的斧子在劈柴。我和小伙伴去生产队的草垛躲猫猫时,常能看见他。老哑巴用铁耙子从草垛搂下一捆一捆的草,拎到铡刀旁。本来这草是没有生气的,但因为有一扇铡刀横在那儿,就觉得这草是活物,而老哑巴成了刽子手,他的那双手令人胆寒。我们见着老哑巴,就老是想逃跑。可他误以为我们把草垛蹬散了他会捉我们问责,为了表示支持我们躲猫猫,他挥舞着双臂,摇着头,做出无所谓的姿态。见我们仍惊惶地不敢靠前,他就本能地大张着嘴,想通过呼喊挽留我们。但见他喉结急剧蠕动,嗓子里发出“呃呃”的如被噎住似的沉重的气促声,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老哑巴是勤恳的',他除了铡草、喂牲口之外,还把生产队的场院打扫得干干净净。冬天打扫的是雪,夏天打扫的是草屑、废纸和雨天时牲畜从田间带回的泥土。他晚上就住在挨着牲口棚的一间小屋里。也许人哑了,连鼾声都发不出来,人们说他睡觉时无声无息的。老哑巴很爱花,春天时,他在场院的围栏旁播上几行花籽,到了夏天,五颜六色的花不仅把暗淡陈旧的围栏装点出了生机,还把蜜蜂和蝴蝶也招来了。就是那些过路的人见了那些花儿,也要多望上几眼,说,这老哑巴种的花可真鲜亮啊,他娶不上媳妇,一定是把花当媳妇给伺候和爱惜着了!
有一年春天,生产队接到一个任务,要为一座大城市的花园挖上几千株的达子香花。活儿来得太急,人手不够,队长让老哑巴也跟着上山了。老哑巴很高兴,因为他是爱花的。达子香花才开,它们把山峦映得红一片粉一片的。老哑巴看待花的眼神是挖花的人中最温柔的。晚上,社员们就宿在山上的帐篷里。由于那顶帐篷只有一道长长的通铺,男女只能睡在一起。队长本想在通铺中央挂上一块布帘,使男女分开,但帐篷里没有帘子。于是,队长就让老哑巴充当帘子,睡在中间,他的左侧是一溜儿女人,右侧则是清一色的男人。老哑巴开始抗议着,他一次次地从中央地带爬起,但又一次次地在大家的嬉笑声中被按回原处。后来,他终于安静了。后半夜,有人起夜时,听见了老哑巴发出的隐约哭声。
从山上归来后,老哑巴还在生产队里铡草。一早一晚的,仍能听见铡刀“嚓——嚓嚓——”的声响,只不过声音不如以往清脆,不是铡刀钝了,就是他的气力不比从前了。那一年,他没有在场院的围栏前种花,也不爱打扫院子,常蜷在个角落里打瞌睡。队长嫌他老了,学会偷懒了,打发了他。他从哪里来,是没人知道的,就像我们不知他扛着行李卷又会到哪里去一样。我们的小镇仍如从前一样,经历着人间的生离死别和大自然的风霜雨雪,达子香花依然在春天时静悄悄地绽放,依然有接替老哑巴的人一早一晚地为牲口铡着草料,但我们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这小镇是少了一个沉默的人——
一个永远无法在春天里歌唱的人!
迟子建的散文 篇17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迟子建的散文 篇18
午夜失眠,索性起床望窗外的风景。
以往赏夜景,都不是在冬季。春夜,我曾望过被月光朗照得荧光闪闪的春水;夏夜,我望过一叠又一叠的青山在暗夜中呈现的黝蓝的剪影;秋夜,曾见过河岸的柳树在月光中被风吹得狂舞的姿态。只有冬季,我记不起在夜晚看过风景。也难怪,春夏秋三季,窗户能够打开,所以春夜望春水时,能听见鸟的呜叫:夏夜看青山的剪影时,能闻到堤坝下盛开的野花的芳香;秋夜看风中的柳树时,发丝能直接感受到月光的爱抚,那月光仿佛要做我的一绺头发,从我的头顶倾泻而下,柔顺光亮极了。而到了寒风刺骨的冬季,窗口就像哑巴一样暮气沉沉地紧闲着嘴,窗外除了低沉的云气和白茫茫的雪之外,似乎就再没什么可看的了了。
雪山东侧的那簇灯火先自消失了。是凌晨一时许了,想必挖沙人已停止了夜战,歇息去了,而南侧的那簇灯火仍如白莲一样盛开着。我盯着那灯火,就像注视着挚爱的人的眼睛一样,以往归乡,我在小路上散步总是有爱人陪伴。夏季时,我走着走着要停下脚步,不是发现野粟子了,就是被姹紫嫣红的野花给吸引住了。我采了野果,会立刻丢进嘴里。爱人笑我、是个“野丫头”。有时蚊子闹得凶狂,我就顺手在路边折一根柳枝,用它驱赶蚊子。而折柳枝时,手指会弥漫着柳枝碧绿而清香的汁液。那时我觉得所有的风景都是那么优美.恬静,给人一种甜蜜、温馨的感觉。可自从爱人因车祸而永久地离开了我,我再望风景时,那种温暖和诗意的感觉已荡然无存。当我孤独一人走在小路上时,我是多么想问一问故乡的路啊:你为什么不动声色地化成了一条绳索,在我毫无知觉的时候扼住了他的咽喉?你为什么在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候化成了一支毒剑,射中了我爱人的那颗年轻的心?青山不语,河水亦无言,大自然容颜依旧,只是我的心已苍凉如秋水。以往我是多么贪恋于窗外的好山好水,可我现在似乎连看风景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很庆幸在这个失眠的冬夜里,又能坦然面对窗外的风景了。凌晨两点多,南侧雪山的灯火也消失了。三座雪山没有因为灯火的离去而黯淡,相反,它们在星光下显得更加的挺拔和光华。当你的眼睛适应了真正的黑暗后,你会发现黑暗本身也是一种明亮。仰望天上的星星,我觉得它们当中的哪一颗都可以做我身边的一盏永久的'神灯。而先前还如花一样盛开的人间灯火,它们就像我爱人的那双眼睛一样,会在我为之无限陶醉时,不说告别,就抽身离去。雪山沐浴着灿烂的星光,焕发出一种孤寂之美。那隐隐发亮的一道道雪痕,就像它浅浅的笑影一样,温存可爱。凌晨四时许,星光稀疏了,而天却因为黎明将至呈现着一股深蓝的色调,雪山显得愈发得壮美了。我想我在望雪山的时候,它也在望我。我望雪山,能感受到它非凡的气势和独特的美;而它望我的房屋,是否只是一头牛的影子?而我只是落在这牛身上的一只飞蝇?
我还记得1998年河水暴涨之时,每至黄昏,河岸都有浓浓的晚雾生成。有一天我站在窗前,望见爱人从小路上归家。他的身后是起伏的白雾,而他就像雾中的一棵柳树。那一瞬间,我有一股莫名的恐慌感.觉得这幻象一样的雾似乎把爱人也虚幻化了,他在雾中仿佛已不存在。现在想来。死亡就像上帝撒向人间的迷雾,它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它能劫走爱人的身影,但它奈何不了这巍峨的雪山。有雪山在,我的目光仍然有可注视的地方,我的灵魂也依然有可依托的地方。
我感谢这个失眠的长夜,它又给予了我看风景的勇气。凌晨的天空有如盛筵已散,星星悄然隐去了,天空只有一星一月遥遥相伴。那月半残着,但它姿态袅娜,就像跃出水而的一条金鱼。而那颗明亮的启明星,是上帝摆在我们头顶的黑夜尽头的最后一盏灯,即使它最后熄灭了,也是熄灭在光明中。
迟子建的散文 篇19
去年深冬,在回故乡的慢行列车上,我遇见了两个老者。他们一胖一瘦,愉快地交谈。其中的一个说,四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他驾着手推车,从山上拉烧柴回家。走到半程时,天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时,他习惯地上了一条路。然而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那路越走越生,于是掉转车头,又回到岔路口。雪花纷纷扬扬的,天又黑,他分辨不出南北东西了,于是凭着直觉,又踏上了一条路。可是他越走越心虚,因为那条路似乎也是陌生的,他害怕了,又一次回到岔路口。深夜时,家人寻来了。他这才知道,他第一次踏上的路,是正确的。只不过因为雪太大,改变了路的风貌。那人说:“谁能相信,我让雪花给迷了路呢!要是搁现在,可能吗?”他指着车窗外的森林说:“看看,这雪一年比一年小,风一年比一年大,这还叫大兴安岭吗?”
透过车窗,我看见稀疏的林地上,覆盖着浅浅的积雪,枯黄的蒿草在风中舞动。而在雪大的年份,那些篙草会被雪深深地埋住,你是看不到的。天虽然仍是蓝的,可因为雪少得可怜,那幅闪烁的.冬景蛤人残破不堪的感觉。
而这样的景象,在大兴安岭,自新世纪以来,是越来越司空见惯了。
我想起童年在小山村的时候,每逢冬天来临,老天就会分派下一项活儿,等着我们小孩子来接收,那就是扫雪。那个年代的雪,真是恋人间啊!常常是三天一小场,十天一大场,很少碰到一个月没有雪的时候。雪会大到什么程度呢?有的时候,它闷着头下了一夜,清晨起来,你无法出去抱柴了,因为大雪封门了。这个时候,就得慢慢地推门,让它渐渐透出缝隙,直到能伸出笤帚,一点点地掘开雪,门才会咧开嘴,将满院子的白雪推进你的视野,有如献给你一个明朗的笑。
那个年代,不光是雪多,溪流也是多的。夏天,我们常到山上玩,渴了,随时捧山间的溪水来喝。溪水清冽甘甜,带着草木的清香,我喝的这世上最好的水,就是大兴安岭的溪水。那时植被好,雨水丰沛,因而溪流纵横。女孩们夏天洗衣服,爱到溪水旁。省了挑水,可以洗个透彻。洗衣服的时候,蝴蝶和蜻蜓在你眼前飞来飞去的,它们的翅膀有时会温柔地触着你的脸;而溪水中呢,不仅浸泡着衣服,还浸泡着树和云的影子,好像它们嫌自己不干净,要你帮着洗一洗似的。
大兴安岭的河流,到了冬天都封冻了。柔软的水遇到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哪有不僵的呢?可母亲告诉我,我们家在设计队住的时候,后山上有一道泉水,冬天是不冻的。母亲说,我们后来搬家了,所以那道泉水在那座山上,究竟活了多少个冬天,她是不知道的。
大兴安岭的开发,使林木资源日渐匮乏,小时候常见的参天大树,好像都被老天召走,做了另一个世界晚祷的蜡烛,难觅踪影了。而那如丰富的神经一样遍布大地的溪流,也悄然消逝了。我已故的爱人,他曾天真地对我说:“大兴安岭全境人口不过五十多万,我看不如把所有的人口都迁出去,异地安置,做到真正的封山。几十年后,树茂盛了,溪水也充沛了,中国会留下最好的一片原始森林。”可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无论是在他生前还是死后,都是“天上的想法”。
我怀念上个世纪故乡的飞雪和溪流。我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
迟子建的散文 篇20
现代人一提哀愁二字,多带有鄙夷之色。好像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了,哀愁就得像旧时代的长工一样,卷起铺盖走人。于就是,我们看到的就是张扬各种世俗欲望 的生活图景,人们好像就是卸下了禁锢自己千百年的镣铐,忘我地跳着、叫着,有如踏上了人性自由 的乐土,显得就是那么亢奋。
哀愁如潮水一样渐渐回落了。没了哀愁,人们连梦想也没有了。缺乏了梦想的夜晚就是那么的混沌,缺乏了梦想的黎明就是那么的苍白。
也许因为我特殊的生活经历吧,我就是那么的喜欢哀愁。我从来没有把哀愁看做颓废、腐朽的代名词。相反,真正的哀愁就是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就是可以让人生长智慧、增长力量的。
哀愁的生长就是需要土壤的,而我的土壤就就是那片苍茫的冻土。就是那种人烟寂寥处的几缕鸡鸣,就是映照在白雪地上的一束月光。哀愁在这样的环境中,悄然飘入我的心灵。
我熟悉的一个擅长讲鬼怪故事的老人在春光 中说没就没了,可他抽过的烟锅还在,怎不使人哀愁;雷电和狂风摧折了一片像蜡烛一样明亮的白桦林,从此那里的野花开得就少了,怎不令人哀愁;我期盼了一夏天的园田中的瓜果,在它即将成熟的时候,却被早霜断送了生命,怎不让人哀愁;雪来了,江 封了,船停航了,我要有多半年的时光看不到轮船驶入码头,怎不叫人哀愁!
我所耳闻目睹的民间传奇故事、苍凉世事以及风云变幻的大自然,它们就像三股弦。它们扭结在一起,奏出了哀愁的旋律。所以创作伊始,我的笔触就自然而然地伸向了这片哀愁的天空,我也格外欣赏那些散发着哀愁之气的作品。我发现哀愁特别喜欢在俄罗斯落脚,那里的森林和草原似乎散发着一股酵母的气息,能把庸碌的生活发酵了,呈现出动人的诗意光泽,从而洞穿人的心灵世界。他们的美术、音乐和文学,无不洋溢着哀愁之气。比如列宾的`《伏尔加河纤夫》、柴可夫斯基的《悲怆交 响曲》,艾托玛托夫的《白轮船》、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等等,它们博大幽深、苍凉辽阔,如远古的牧歌,凛冽而温 暖。所以当我听到苏联解体的消息,当全世界很多人为这个民族的前途而担忧的时候,我曾对人讲,俄罗斯就是不死的,它会复苏的!理由就就是:这就是一个拥有了伟大哀愁的民族啊。
人的怜悯之心就是裹挟在哀愁之中的,而缺乏了怜悯的艺术就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哀愁就是花朵上的露珠,就是撒在水上的一片湿润而灿烂的夕照,就是情到深处的一声知足的叹息。可就是在这个时代,充斥在生活中的要么就是欲望 膨胀的嚎叫,要么就是麻木不仁的冷漠。此时的哀愁就像丧家犬一样流落着。生活似乎在日新月异发生着变化,新信息纷至沓来,几达爆炸的程度,人们生怕被扣上落伍和守旧的帽子,疲于认知新事物,应付新潮流。于就是,我们的脚步在不断拔起的摩天大楼的玻璃幕墙间变得机械和迟缓,我们的目光在形形色色的庆典的焰火中变得干涩和贫乏,我们的心灵在第一时间获知了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新闻时却变得茫然和焦渴。
在这样的时代,我们似乎已经不会哀愁了。密集的生活挤压了我们的梦想,求新的狗把我们追得疲于奔逃。我们实现了物质的梦想,获得了令人眩晕的所谓精神享受,可我们的心却像一枚在秋风中飘荡的果子,渐渐失去了水分和甜香气,干涩了、萎缩了。我们因为盲从而陷入精神的困境,丧失了自我,把自己囚禁在牢笼中,捆绑在尸床 上。那种散发着哀愁之气的艺术的生活已经别我们而去了。
就是谁扼杀了哀愁呢?就是那一声连着一声的市井的叫卖声呢,还就是让星光暗淡的闪烁的霓虹灯?就是越来越眩目的高科技产品所散发的迷幻之气呢,还就是大自然蒙难后产生出的滚滚沙尘?
我们被阻隔在了青山绿水之外,不闻清风鸟语,不见明月彩云,哀愁的土壤就这样寸寸流失。我们所创造的那些被标榜为艺术的作品,要么言之无物、空洞乏味,要么迷离 傥荡、装神弄鬼。那些自诩为切近底层生活的貌似饱满的东西,散发的却就是一股雄赳赳的粗鄙之气。我们的心中不再有哀愁了,所以说尽管我们过得很热闹,但内心就是空虚的;我们看似生活富足,可我们捧在手中的,不过就是一只自的空碗罢了。
迟子建的散文 篇21
在云南大理,有天傍晚我在河岸散步,在石桥一端突然与一个人相遇。他衣着洁净,笑嘻嘻地望着桥下流水,那样子仿佛水中有他美如天仙新娘。古朴石桥、平静河水、清朗月光,这种充满古典情怀场景使我对那人产生了好奇。月色给他脸涂上一层柔和光彩。他入神地微笑着,一动不动地望着河水。如果不是他始终如一地、毫无顾忌地笑着,我想不到他是精神失常者。他与我擦身而过,像大多数精神失常者一样,走路很散漫,晃晃悠悠,有一种逍遥感。
我想象他为何而精神失常?这世俗生活中能制约、桎梏和诱惑人种种事物我都想了一番却得不到任何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他丧失了世俗人要为之奔波、劳碌、明争暗斗职称、住房待遇、官职、金钱、荣誉等等累人东西。那么他心中留下那一点是什么?留下必定是唯一、单纯、永恒、执著东西。这种东西带给了他安详、平和、宁静与超然。
他笑常常使我警觉,这使我想起了里尔克,他在自己一生中努力追求一种孤独感,有时候朋友或亲人破坏了他这种孤独感,他就会离他们而去。这种孤独感是否是精神失常者心中仅存一种古典诗意之美呢?距离产生了,客观、清醒和冷静良好品质必然在人身上出现,而距离总是以丧失作为前提。
必要丧失是对想象力一种促进和保护。许多秀山秀水、文化底蕴深厚地方频频产生过大学问家,而很大气艺术家却寥寥无几,我一直以为这样尽善尽美环境没有给想象以飞翔动力,而荒凉、偏僻不毛之地却给想象力提供了更广阔空间。没有了满足感、自适感,憧憬便在缺憾、失落、屈辱中脱颖而出,憧憬因而变得比现实本身更为光彩夺目。
怀旧是否是一种丧失呢?我认为是。尽管怀旧形式本身是拾取和藕断丝连,但就怀旧事物本身而言,它却是对逝去事物剔除和背叛,因为你不是怀恋已逝所有事物,而是只对一件事物情有独钟。那么你在怀旧时,就意味着你对往昔大部分生活丧失,你用阅历和理性判断出了一种值得追忆事物,这种东西对你而言是永恒。几乎所有作家都有怀旧情绪,这种拾取实在是一场轰轰烈烈丧失,而这种丧失又是必不可少。
那么憧憬呢?我认为憧憬也是一种丧失。憧憬是想象力飞翔,它是对现实一种扬弃和挑战。现实太满或者太流于平庸了,憧憬便会扶摇而上,寻找它自己阳光和雨露。憧憬脱离尘世,当然就是对许多俗世生活一种丧失。
怀旧和憧憬,这是文学家身上必不可少两个良好素质,它们产生都伴随着丧失。而并不是任何人每时每刻都能怀旧和憧憬,它需要营养补充,也就是需要培养人一种孤独感——一种近于怪癖艺术家精神气质。一个八面玲珑、缺乏个性人是永远不会成为艺术家,因为他们拥抱一切,缺乏问询、怀疑、冷静和坦诚,因而也就产生不了距离和美。
我又想起了在大理石桥上遇见那个人。以往我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称他们为精神病患者,但我现在不那么以为了。首先我已经不敢肯定这是一种病,当然就不能说他是患者了。我们是用常人眼光打量他们,他们那不顾一切、彻头彻尾丧失令我们疑惑不解,所以我们认定他们有病。
有一个小常识很说明问题,几乎绝大多数病症状都伴有抑郁、焦虑、暴躁、惊慌表现。而精神失常者却表现出一种使人迷醉冷静、平和及愉悦,这有他们脸上笑容为证。他们战胜了抑郁、焦虑、暴躁和惊慌,他们心中也许仅存一种纯粹事物,他们在打量我们时,是否认为我们是有病?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们是精神失常者,或者说是精神漫游者。
迟子建的散文 篇22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 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 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 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 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 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 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 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 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 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 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 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 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迟子建的散文 篇23
立春那天,我在电视中看到,杭州西子湖畔的梅花开了。粉红的、雪白的梅花,在我眼里就是一颗颗爆竹,噼啪噼啪地引爆了春天。我想这时节的杭州,是不愁夜晚没有星星可看了,因为老天把最美的那条银河,送到人间天堂了。
而我这里,北纬50°的地方,立春之时,却还是?30℃的严寒。清晨,迎接我的是一夜的寒流、冷月和凝结在玻璃窗上的霜花。想必霜花也知道节气变化了吧!这天的霜花不似往日的树的形态。立春的霜花 的,很有点花园的气象。你能从中看出喇叭形的百合花来,也能看出重瓣的玫瑰和单瓣的矢车菊来。不要以为这样的花儿,一定是银白色的,)一旦太阳从山峦中升起来,印着霜花的玻璃窗,就像魔镜一样,散发出奇诡的光辉了。初升的太阳先是把一抹嫣红投给它,接着,嫣红变成橘黄,霜花仿佛被蜜浸透了,让人怀疑蜜蜂看上了这片霜花,把它们辛勤的酿造,撒向这里了。再后来,太阳升得高了,橘黄变成了鹅黄,霜花的颜色就一层层地淡下去、浅下去,成了雪白了,它们离凋零的时辰也就不远了。因为霜花的神经,最怕阳光温暖的触角了。
虽然李节的时针已指向春天了,可在北方,霜花却还像与主子有了感情的家奴似的,赶也赶不走,什么时候打发了它们,大地才会复苏。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开始消融,屋檐在白昼滴水了,霜花终于熬不住了,撒脚走了。它这一去也不是不回头,逢到寒夜,它又来了。不过来得不是 的,而是 地隐现在面子的边缘,看上去像是一树枝叶稀疏的梅。四月底,屋顶的雪化净了,林间的'积雪也逐渐消融的时候,霜花才彻底丢了魂儿。
在大兴安岭,最早的春色出现在向阳山坡。嫩绿的草芽顶破丰厚的腐殖土,要以它的妙手,给大地绣出生机时,背阴山坡往往还有残雪呢。这样的残雪,还妄想着做冬的巢穴。然而,随着冰河乍裂,达子香花开了,背阴山坡也绿意盈盈了,残雪也就没脸再赖着了。山前山后,山左山右,是透着清香的树、烂漫的花和飞起飞落的鸟儿。那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我爱这迟来的春天。因为这样的春天不是依节气而来的,它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拼争,逐渐摆脱冰雪的桎梏, 地接近温暖,苦熬出来的。也就是说,北国的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它从三月化到四月甚至五月,沉着果敢,心无旁骛,直到把冰与雪,安葬到泥土深处,然后让它们的精魂,又化作自己根芽萌发的雨露。
春天在一点一点化开的过程中,一天天地羽翼丰满起来了。待它可以展翅高飞的时候,解冻后的大地,又怎能不一如春天的天空明媚绚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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