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采莲曲》全诗翻译

时间:2022-12-05 11:23:45 白居易 我要投稿

白居易《采莲曲》全诗翻译

  《采莲曲》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写采莲少女的初恋情态,喜悦而娇羞,如闻纸上有人,呼之欲出。尤其是后两句的细节描写,生动而传神,如灵珠一颗,使整个作品熠熠生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居易《采莲曲》全诗翻译,希望对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居易《采莲曲》全诗翻译

  《采莲曲》

  白居易

  菱叶萦波荷飐风,荷花深处小舟通。

  逢郎欲语低头笑,碧玉搔头落水中。

  【译文】

  菱叶在水面飘荡,荷叶在风中摇曳,荷花深处,采莲的小船轻快飞梭

  采莲姑娘碰见自己的心上人 ,想跟他打招呼又怕人笑话 ,便低头羞涩微笑 ,一不留神,头上的玉簪掉落水中

  【注释】

  ①菱叶萦波荷飐风:菱-俗称菱角,水上之叶呈菱形。荷-指荷叶。下句写花。

  ②搔头:簪的别名。

  【赏析】

  《采莲曲》,乐府旧题,又称《采莲女》《湖边采莲妇》等,为《江南弄》七曲之一。内容多描写江南一带水国风光,采莲女子劳动生活情态,以及她们对纯洁爱情的追求等。盛行于江南一带,为采莲女所唱。一说为梁武帝所创,见《乐府诗集》。描写采莲生活的诗歌很早就出现了,汉乐府中就有《采莲曲》《江南可采莲》“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南北朝出现了不少写采莲生活的名作,如《西洲曲》“采莲南唐秋,莲花过人。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头。”到了唐代,写采莲更是成为一种时尚,很多名家如李白、白居易、王昌龄、戎昱、崔国辅、皇甫松等都写过这类诗歌。白居易的《采莲曲》写得尤为细腻动人。

  这首诗表现了一位采莲姑娘腼腆的情态和羞涩的心理。全篇语言清新、明快,富有江南民歌的活泼、风趣,犹如一幅纯洁、质朴的爱情的画面。

  “菱叶萦波荷飐风,荷花深处小船通”首句即展现出非常美妙的意境。水面上碧波荡漾,浮游水面之菱叶,上下左右摇摆,是为萦波;加上荷花迎风招展,与菱叶交相争艳,令人心旷神怡。而荷花深处,小舟翩翩,又增添了景物的动态感。

  “逢郎欲语低头笑,碧玉搔头落水中”是上承“荷花深处小船通”而来,由写景转为写景中之人。荷花深处,遮天蔽日,凉风习习,是水乡少男少女在劳动之余私下相会的极佳场所。这里并没有说明他们是故意寻找还是无意撞见,也许是兼而有之吧。诗歌仅以欲语而止、搔头落水两个动作细节的描写,就活灵活现刻画出一个痴情、娇羞、可爱的少女形象。恋人相遇,互诉衷肠,何止千言万语,而此时此地,这个娇羞的少女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惟有低头含笑而已;而且情贯一心,甚至不小心将碧玉搔头落入水中,这些都是初恋少女在羞怯、微带紧张的状态上才会有的情态,被诗人细心地捕捉住并传神地再现出来。在男女受授不亲的年代,小姑娘有这个胆是不容易的,过去的三从四德和封建礼法约束人,是现在我们不可想像的'.

  《采莲曲》为民歌体裁,同类的作品历来很多。但白居易没有落入俗套,在短短的四句二十八个字中,既写景,又写人,生动形象,富有情趣,层层深入,活灵活现。此诗用乐府旧题写男女恋情,少女欲语低头的羞涩神态,以及搔头落水的细节描写,都自然逼真,意味无穷。犹如一卷望不尽的画面,使人百读不厌。

  创作背景

  此诗创作于白居易出任杭州之时。此时,诗人远离上层政治集团的勾心斗角,沉醉在旖旎的江南风光和与友人的诗酒酬和之中,生活轻松、舒心。诗人无意间捕捉到一对年轻男女在荷塘上相遇的有趣一幕,随即创作了本诗。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祖籍山西太原,葬于洛阳,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倡导的新乐府运动,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他的诗深入浅出,以平易、通俗著称,通畅、朴素、内容充实,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个人作品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创作主张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作品风格

  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

  主要成就

  官场

  翰林学士

  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

  江州司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书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的时候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现九江)给白居易以沉重的打击,他说自己是 “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职期间,他见杭州一带的农田经常受到旱灾威胁,官吏们却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议,发动民工加高湖堤,修筑堤坝水闸,增加了湖水容量,解决了钱塘(今杭州)、盐官(今海宁)之间数十万亩农田的灌溉问题。白居易还规定,西湖的大小水闸、斗门在不灌溉农田时,要及时封闭;发现有漏水之处,要及时修补。白居易还组织群众重新浚治了唐朝大历年间杭州刺史李泌在钱塘门、涌金门一带开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条件。

  文学

  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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