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词类活用的修辞作用是很大的。只有从语法角度和修辞角度两个方面去认识、去掌握词类活用的作用,才可以说是真正地、全面地认识和掌握了词类活用的功能。“词有定类,类有定词”。
本来,其一词属于某一词类,这是比较固定的;某一词类则具有某一词类的特征和用途,也是不容混淆的。就是说,各类词在句子中都有比较的固定的作用。比似名词常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动词常用作谓语,形容词常用作定语、状语和谓语等。但是,古人写文章时往往“犯规”,即有时并不按词的原有作用使用它们,而是按照一定习惯暂时把某一类词用作另一类词。
名词活用为一样动词,在古代汉语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活用后的意义仍和这个名词的意义密切相关。
形容词活用为名词。在文言文中,形容词假设处在主语或宾语及判定句谓语的位置上,具有显然的表示人或事物的特点和意义,它就活用为名词。
数词的活用。作为实词的数词在古汉语中活用作动词的情况比较少见,一样来说,数词直接处于谓语的位置上就用作了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