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新生奖励政策
对第一志愿(不含多轮投档和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所有文理科专业(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考总分(分文、理科)高出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35分及其以上的学生实行第1学年的学费奖励(一二本合并招生的省份除外)。
奖学金
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此外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及由我校毕业生为主创立组建的罗顿集团的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