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动词的过去分词的构成规则与规则动词的过去式的构成规则相同。四点变化规则:
(1)一般动词,在词尾直接加“-ed ”。(然而要注意的是,过去分词并不是过去式)
work---worked---worked,visit---visited---visited
(2)以不发音的“e”结尾的动词,只在词尾加“d ”。
live---lived---lived
(3)以“辅音字母 + y ”结尾的动词,将 "y" 变为 "i" ,再加“-ed”。
study—studied—studied,cry—cried—cried,try—tried—tried,fry—fried—fried.
(4)重读闭音节结尾,末尾只有一个辅音字母,先双写该辅音字母,再加“-ed”。
stop—stopped—stopped,drop—dropped—dropp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