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长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综合管理全校的校务,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
2、副校长
在大部分的学校中,都有一个或多个的副校长来帮助校长处理事务,拥有比校长低一级的权力。副校长通常都有特定的职务,例如有专负责学术或专负责校务的副校长。
3、书记
按照规定,校长主抓政务,书记主抓党口,分工不同。校长主管学校的.行政事务,而书记主管学校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
4、教导主任
在中国大多中、小学校里设立的主管教育教学日常事务,负责落实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并直接向校长负责和汇报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课程设置和相关要求编制该校教学计划,分配课程,并招聘学校中层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如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备课组长等)
5、教研组长
学校内的教研组一般由一位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教师担任教研组长,担任同学科教学的教师构成了教研组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