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维修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控设备维修合同 ,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控设备维修合同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联发欣悦园住宅区”的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1.1 项目名称:联发欣悦园住宅区安全监控设施设备
1.2 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内容:
1.2.1可视对讲系统:总户数664户;
1.2.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68个点;
1.2.3停车场管理系统:2套;
1.2.4安防报警系统:包括围界红外系统、紧急求助系统、煤气泄露报警、电子栅窗报警等;
1.2.5门禁系统:27套;
1.2.6离线巡更系统:1套;
1.2.7背景音乐广播系统:1套;
1.3 维修保养期限:从20xx 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日;
1.4 维修保养费用:每年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37000.00);
1.4.1维保费用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按季度平均付款(9250元/季度),即季度结束前一个月的20日至30日结算本季度的费用;
1.4.2维修中使用的部件、配件,价值小于150元(含150元)由乙方承担。价值大于150 元的,由甲方承担,不计入维保费用,由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
1.4.3业主户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条 甲方责任人和甲方责任
2.1 甲方指定的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的责任人,也是乙方维保工作的监管人,由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员担任,责任人易人须通知乙方,后任者继续承担相应的责任;
2.2 甲方责任人,应及时把系统设备故障通知乙方现场责任人或其他专业人员、主管,催促乙方及时维修,同时应对维保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协助乙方处理和解决,对维保记录和报告进行签字确认;
2.3 甲方责任:
2.3.1及时通告业主系统维修停机事项,必要时与乙方共同向业主解释设备故障现象,进行说明和安慰;
2.3.2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和更换的配件费用;
2.3.3承担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雷击等)和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的责任,支付维修所须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人和乙方责任
3.1 乙方应派出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维保经验和资格的技术人员,作为责任人员进行维保工作,随时为甲方提供各系统使用和维护方面的咨询服务,并负责无偿培训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相对稳定;
3.2 对合同指定的七大类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根据不同系统的不同功能,进行月检,基本要求如下:
3.2.1可视对讲系统,按其主机设置,每月抽取3套主机对用户进行随机视频和对话检测,每套主机,每年不重复抽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
3.2.2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每月对10个检控点进行常规保养,合理整摄象机光圈、焦距和方位角度、显示亮度等。每年不重复,普检一次。
3.2.3 停车场管理系统:每月对2套系统中的一套,进行模拟检测:地感应偏差检测,车载器、道闸控制检测、主机检查。
3.2.4 安防报警系统:每月对每对周界防越系统模拟普测一次。紧急求助,煤气报警、电子格栅按梯门每月抽测一户。
3.2.5门禁系统:每月刷卡模拟检则其中的三套,每年不重复模拟刷测一遍。对保安呼叫和开门功能每月检测三套,每年不重复普测一遍。
3.2.6离线巡更系统:每月对每一根巡更棒检查一次,对检索主机索查一次并对隔月数据进行注销操作。
3.2.7背景音乐广播系统:每月对终端进行一次功能实测,CD 播放和人工播放均能正常响应。
3.2.8对七大类系统的月检工作,逐一记录,并经甲方责任人确认。
3.2.9在合同期限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年度周期维保计划表进行维保作业。计划的临时变更,须经甲、乙双方的协商确认。
3.3 对七大类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全系统失控或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二小时内到位处理,系统中的个别故障点,应在24小时内处理。
3.4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和乙方责任人的通讯随时畅通,以便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报告。
3.5 在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应承担由于维保不及时或维保不当而引发的事故责任。
3.6 凡是业主住户未安装的可视对讲,煤气泄漏报警和其他安全监控设备的,乙方继续承担其安装,调试和维保任务,无偿提供所有涉及的设备、零配件。
3.7 乙方维保人员的现场维保安全和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需赔偿对方损失相等于一个月的维保费用。
4.2 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计划完成故障排除和维保任务,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整改。在二十四小时时限范围之内,当相同问题造成甲方第二次书面告知时,甲方将处乙方相等于一个月维保费10%的罚款。
4.3 因甲方未能如期支付维保费而影响乙方维保工作,或受甲方资金影响所需维修配件未能如期到位,造成维保工作或故障排除工作受到影响,责任由甲方承担。
4.4 若因乙方维修而造成的制备损坏,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五条 其他
5.1 维保中如需要更换设备(零配件),凡单价不小于150元的,乙方均需事前征得甲方责任人的同意,方可实施。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自购设备(零配件),供乙方维保使用。
5.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人电话:
日 期:
监控设备维修合同 2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金鹰奥莱城监控设备维保服务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标所列监控设备维修维护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维保服务费叁万伍仟元整
二、维保内容:
1、每年对规定范围内所有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维护二次,每次巡检需填写完整的经用户签名的巡检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保卫处查验,作为支付服务费的必要依据。
2、乙方保证在接报修后,保证在8小时内免费修复。重大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备机供甲方使用,并在72小时内修复。
3、乙方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保确认单,署明报修人、接报人、报修人联系电话、报修设备地点、接报时间。维修工作完成时,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署明到达现场时间、修复项目及时间、场地清理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三、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维修人员需挂牌工作,维护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包干维保设备承担保全责任,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换下的所有已损部件应交回甲方物资设备处确认,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处理。除已损部件外,未经甲方物资设备处许可,不得更换其他部件。
四、服务地点:
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及交通费用负担:
由乙方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维护维修后的监控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安全使用,或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方认定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服务期满六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40 % ;服务期满十二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
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100 %。
九、优先原则:
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提供优质服务,甲乙双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下一个维保周期选择乙方时,一年一评估适当优先选择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被投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或提供备机的,(经查情况属实的)或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维保包干费中扣减200元/次,同时甲方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
2、乙方一个付费期(每六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内累计三次以上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止付全部或部份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
3、甲方按合同规定期限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按应付款项的0.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报修人员报修时与接报人另行约定上门维修的服务时间,及甲方报修人员报修后,在约定时间内不派人到现场开门,又无法联系,造成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不得视为乙方违约行为扣减服务费。
十一、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
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
3、监控系统UPS后备电源电池更换费用,甲方另行按实支付费用。
十二、维护保养安全
1、 乙方工程师在维护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操作其它设备。
2、 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乙方工程师不得在校内进行动火、电焊等操作。如确实需要,经校保卫处同意,并由学校派员在场地内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的上一期的邀标文件及卖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乙方账号信息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控设备维修合同 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视频监控系统修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维修内容
1.1、乙方承接甲方视频监控系统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2、项目内容见附件1:维修清单。
1.3、项目施工地点: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 合同价格
2.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为:¥310570.00(叁拾万零伍佰柒拾元整)
三、 结算方式
3.1、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待甲方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大写)¥301570.00(叁拾万零伍佰柒拾元整)
四、 验收标准及方法
4.1、由乙方人员组织维修、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4.2、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指标和使用功能。
4.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4.4、设备验收完成后,质保期为六个月,质保期内设备非甲方原因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进行维修。
五、 违约责任
5.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
5.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监控设备维修合同 4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称乙方)对甲方的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维护保养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共识,于 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签订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维护保养范围
乙方保证甲方的监控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工作,若甲方监控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维护现场(区域),并进行全面维护,以保障甲方的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乙方为甲方维护的监控设备必须是在合同范围内的监控设备,若超过范围需经双方协商。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为乙方维护提供所需具备的施工条件。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按时付款。
(3)、甲方监控设备损坏或需要更换新的监控设备所需要的款项必须由甲方支付。
(4)、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高效率、高质量技术支持的权力。
(5)、甲方免费享有乙方提供安装常用软件和系统维护的权力。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合同对甲方的监控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
(2)、当甲方监控设备出现了设备损坏或设备达不到用户需要时,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比较准确的设备指导价格和性能,全面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的监控设备维护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甲方需要进行必要的监控设备知识简单培训。
(4)、乙方有义务解决甲方提出的各类与监控设备有关的问题。
三、服务内容与设备维护合同金额
1、服务内容
系统软件 免费维护硬件维护 (机器内部清洁,保养等) 设备维修(摄像机、录像机等) 负责维修(收费,按实结算) 硬件维修(更换零部件等) 另收零部件成本费或维修费(按实结算)
2、维护设备单价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用人民币¥ 元整。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即从 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仲裁,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当地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向签约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具法律约束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但不得违背本合同原则。
甲 方:地 址:负 责 人:单位盖章: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 号:
乙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监控设备维修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金鹰奥莱城监控设备维保服务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标所列监控设备维修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维保服务费叁万伍仟元整
三、维保内容:
1、每年对规定范围内所有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维护二次,每次巡检需填写完整的经用户签名的巡检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保卫处查验,作为支付服务费的必要依据。
2、乙方保证在接报修后,保证在8小时内免费修复。重大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备机供甲方使用,并在72小时内修复。
3、乙方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保确认单,署明报修人、接报人、报修人联系电话、报修设备地点、接报时间。维修工作完成时,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署明到达现场时间、修复项目及时间、场地清理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维修人员需挂牌工作,维护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包干维保设备承担保全责任,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换下的所有已损部件应交回甲方物资设备处确认,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处理。除已损部件外,未经甲方物资设备处许可,不得更换其他部件。
五、服务地点:
六、运输及交通费用负担: 由乙方负担。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维护维修后的监控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安全使用,或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方认定合格。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服务期满六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40 % ;服务期满十二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
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100 %。
十、优先原则: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提供优质服务,甲乙双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下一个维保周期选择乙方时,一年一评估适当优先选择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被投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或提供备机的,(经查情况属实的)或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维保包干费中扣减200元/次,同时甲方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
2、乙方一个付费期(每六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内累计三次以上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止付全部或部份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
3、甲方按合同规定期限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按应付款项的0.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报修人员报修时与接报人另行约定上门维修的服务时间,及甲方报修人员报修后,在约定时间内不派人到现场开门,又无法联系,造成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不得视为乙方违约行为扣减服务费。
十二、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
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
3、监控系统UPS后备电源电池更换费用,甲方另行按实支付费用。
十三、维护保养安全
1、 乙方工程师在维护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操作其它设备。
2、 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乙方工程师不得在校内进行动火、电焊等操作。如确实需要,经校保卫处同意,并由学校派员在场地内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甲方的上一期的邀标文件及卖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六、乙方账号信息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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