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维修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维修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维修合同 篇1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xx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账号:
开户银行: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承揽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xxx(以下简称业主)在 xx 市 xx 路 xx 号地下室泵房内的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 服务项目:水泵设备维修保养。
2. 水泵类型、数量及服务费用水泵类型 服务项目 数量(台) 年维保费用 备注30kw 消防泵 2 台 ¥0.00 元45kw 喷淋泵 2 台 ¥0.00 元1.1kw 消防增压泵 2 台 ¥0.00 元1.1kw 喷淋增压泵 2 台 ¥0.00 元5.5kw 变频控制生活泵 2 台 ¥0.00 元本合同费用总金额(大写):所有服务范围包含水泵,水泵电气控制柜(含变频器)以及成套中的仪表、保护装置、气压罐等。基中与水泵相连接进、出口阀门,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因阀门质量无法维修需更换的,则由甲方负责。3. 付款方式3.1 合同签订开始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 90%,计人民币(大写):。
3.2 合同到期时合同设备经业主和甲方共同确认无故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甲方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总金额的另 10%,计人民币(大写):。
3.3 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了合同设备和现场情况,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会提出任何形式的加价或索赔的要求。
4. 服务内容
4.1 日常维护: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60 天 1 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 180 天一次对设备除锈、油漆,对仪表进行计量检定,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对维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设备正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或填料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
4.2 保养内容: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后的水泵应达到但不限于以下标准:① 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② 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4.3 乙方应协助业主通过消防年检,负责整改本合同范围的各项内容。
4.4 乙方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4.5 乙方提供全日 24 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拨打 xxxxxxxx 应急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业主停水的,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3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4.6 乙方保证维保设备运转率达到或高于 99 。若维保设备在1 个维保年度内低于此运转率时,乙方将按每降低 1 免收维保服务费 1 。设备运转率 365 天 x 24 小时 – 停运时间 x 100365 天 x 24 小时停运时间只包括由于乙方维保原因导致的设备停用时间。
4.7 乙方应针对合同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故障的判断和简单处理对业主和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共同配合做好合同设备的维修保养。
5. 服务期限本合同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壹年,从 xx 年 xx 月 xx 日到 xx 年xx 月 xx 日止。
6. 双方责任
6.1 乙方应当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且具有经营水泵维护保养业务的范围。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水泵维护保养资质。
6.2 甲方应为乙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和业主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进行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所必要场所的方便。在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期间,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如设置现场安全警示、用于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措施等。由于乙方未做好安全预防措施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 乙方应掌握所服务设备的准确信息。当出现不满足设备运行的条件时,乙方有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的义务,并提出整改建议。6.4 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部分机件损坏或失效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更换,被更换零部件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应为设备原制造厂出品的原厂合格配件。乙方经努力仍无法采购到原厂配件的,经业主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购其它品牌的同型号配件,但应保证该配件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不低于原厂配件。
6.5 甲方负责合同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做好保养工作书面记录,由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和甲方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保养工作记录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型号和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日期、配件更换记录、使用建议等。
6.6 乙方对维护保养的设备的使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在维保期间,乙方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作出评估,并进行恰当的预防性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若故障隐患超出维护保养范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消除隐患建议。
6.7 由于乙方维保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7.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7.3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①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②未经乙方同意已有非乙方雇员或非乙方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过维修且使设备状态变化或受损时。但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服务、无法胜任维修项目的除外。
7.4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水泵维护保养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7.5 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按合同履行期限结清款项。 7.6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备案二份。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无疑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责任形式,性质上仍然属于法定责任。由于违约责任产生于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故归之为基于合同的责任。中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在现时学术界通说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第107条,该条对违约方承担责任没有规定以违约方的过错为要件。
中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严格的,违约者获罹责任容易,免除责任困难。因此,十分有必要归纳中国《合同法》所允许的违约免责原因。《合同法》规定的免责原因仅有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意外原因和情势变更都没有成为合同法认可的免责原因。债权人过错当然是免责原因,但《合同法》并没有单独给予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没有可资引用的独立条文,而是体现在各分则条款中。如买卖合同中的延迟受领,运输合同中的包装瑕疵,保管合同中的货物的自身瑕疵等等。因此,《合同法》中法定的免责原因应该是:不可抗力和债权人过错。除法定免责原因外,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这属于约定免责原因。约定的免责条款受到合同法的限制,规定在第39条、40条、53条,以避免当事人以约定免责条款为手段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重大失衡,尤其在格式条款中。
二、合同上的补偿责任是指什么
补偿责任是相对无效合同中的赔偿责任和合同生效后缔约责任的概括。这一类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的背景下,但责任的基础不是合同的约定,而是法律的规定,即对法定义务的违反。但由于以合同有效为背景,所以将之归入基于合同的责任类型。从逻辑上看,补偿责任是介于基于合同责任和基于合同法责任的中间地带。
相对无效的合同,相对于绝对无效而言,受利益损失的当事人有撤消合同的权利,合同在撤消后归于无效,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当事人也有选择不撤消合同,让合同有效的权利。合同在不撤消的情况下,合同相对人对受损失的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即称之为补偿责任。只有承认相对无效合同中存在补偿责任,才能解决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时的利益失衡问题,也才能完善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当事人“变更权”的内容。有主张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即无权要求补偿,这种观点不失为一种观点和主张,但是目前难以为审判实践所接受。
补偿责任的另一种情形是合同生效后的缔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局限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属于狭义的缔约过失,有学者称之为前合同责任。因此,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他人受损失,如果合同不生效或不成立,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2条规定处理;如果合同成立,受损当事人又选择合同有效,此种情形下的责任不属于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归入我们所主张的'补偿责任类型。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对辖属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发生安全意外时自救、逃生的基本要领。
3、保证各责任范围内的通道畅通、物品堆放规范并符合防塌防火防盗防水安全要求以及各种水、电、气掣阀的按需启闭和下班时的安全检查。
4、新员工、新岗位必须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并加强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管力度,严禁违规操作。
5、担负辖属区突发事件的向上报告、应急处理责任,并随时监控安全隐患,及时作相应整改。
6、公司电工必须定期对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供用水设备)、电源线路与用电器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保持使用的有效和安全。
7、办公室应保持厂区内安全标识的清楚明白,及时处理各相关报告信息,满足安全设施的补充要求,组织安全检查。
9、值班人员按规定履行车辆、人员、财物的进出及考勤相关控制,履行夜间和节假日巡厂、防盗、防事故等安全保卫职责。
二、考评奖惩
年终将对各签订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评,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履行责任、工作失职或造成安全事故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责任书签订单位:办公室、生产部、车间、仓库、值班室、电工组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注:本责任书除特指单位的条款外,余适用于全部签订者。(本责任书时间上承下接,有效期壹年)
xxxx公司签订单位:
代表:(签名)责任人:(签名)
x年x月x日
维修合同 篇3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为使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保障设备正确操作与安全运行,延长甲方锅炉使用寿命,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维保工作承包给乙方,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合同期内,对甲方锅炉进行两次维保,并提供报告书,说明检修、保养情况,以及设备现时状态。检修时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现象,全面对燃烧机进行维修保养。达到甲方锅炉设备全年正常运行之目的。具体包括:
1.对炉本体检查维护:保温材料检查、隔热材料检查。
2.燃烧机机械系统、电器系统、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维护。
3.所有循环泵、补水泵、排水泵的检修维护及换热站内板式换热器的清洗工作
4.锅炉附机配件检查维修包括:压力调节器、浮筒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板式水位计、水位计附带旋塞阀。
5.以锅炉附带各种报警、保护功能检查维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其内容包括:燃油、燃气阀组检漏功能,燃气气压保护功能,油泵、油压调校,火焰检测熄火保护功能,风压保护功能,高低水位报警保护功能,气压报警保护功能。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相应配套的水、电等便利条件;
2.提供机组相关的材料说明及管路设置情况;
3.对乙方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与管理。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管线。
4.检修人员需经过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20000 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锅炉运行60日后七日内付10%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余款5%待一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书自20xx年5月20日起开始执行,至20xx年10月20日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从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违约,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在余款中增加。双方均有诉讼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之一方如将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延长,需提前二个月向对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
本合同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维修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及内容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1)一车间的损毁(烧毁)部分拆除、除锈、防腐及屋面板的制安。注:一车间面积为11000㎡。
(2)墙体坏、烂部分的拆除、防腐及墙面板的制安。
(3)尼龙纱窗的制安。
二、工程造价
(1)一车间损毁部分及墙体烧毁部分
①烂彩钢瓦的拆除¥元/M2。
②维护钢结构部分除锈(按彩钢瓦的面积计算)¥元/M2(含脚手架,若未更换部分防腐,按照此单价执行)
③防腐(按瓦的面积计算)¥元/M2(含脚手架)若未更换部分防腐,按照此单价执行。
④新制安檩条(C120或140)¥元或¥元/M。
⑤屋面上层彩钢瓦(90型,厚度为0.65MM,采用宝钢板或诚实板)¥元/M2(单层价)。
⑥内层UV.PVC防腐板(厚度为MM)¥元/M2(单层价)。
⑦屋面板及墙面板所用的五金配件(按瓦面积计算)¥元/M2。
(2)尼龙纱窗(40目) ¥元/M2(含人工费)。
以上工程量按实收方结算。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以上所例工程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甲方3日内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整(大写:),经甲乙双方协商,余下的款项在年月日前全部付清。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若甲方要求开具建安发票,则按总造价的5%计算,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四、工程工期:
按甲方要求进入现场施工,但甲方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工期为个工作日,如遇下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则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
工程按甲方要求验收。
六、质量保修期
一年。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甲方通知24小时内处理。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平设备的保护,达到维护等施工条件,并派专业人员现场监督,免费提供乙方工程用水用电。
2、乙方现场管理员及施工人员的食宿自理。
3、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维护,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八、安全责任
1、乙方自行组织人员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对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安全及现场工作安全负责。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质量;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全额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遵照合同内容执行各自权责。若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其它约定
1、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可进行书面补充,补充合同或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遇纠纷,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刻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维修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零星工程维保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程承包内容: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内出现的工程维保事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5、承包期限: ,该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固定单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即(小写)¥ 元)。该包干单价不因任何政策性因素或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2、本合同项下所称固定单价已涵盖本合同第1.3条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维保各项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检测费(如需)、建安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
2、付款时间:
(1)按月结算,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经甲方审计部审核确认的工程款95%;
(2)结算总价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客服部确认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
3、甲方按照第2条约定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客服部报送审核结算资料,由甲方审计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审核结算意见书,审核意见书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方付款依据。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两套建筑施工队平面图纸及供水、电源、仓库等施工必备条件。
(2)在施工期间探测及试压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涉及店铺及小区业主的各类协调事宜则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确认的维保点后方可进行施工。
(2)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和监督。
(3)乙方施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工程承包任务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或者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物业的安排与协调,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及时全部清运出现场,做到文明有序施工、安全标识清晰齐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
五、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自每个单项维保事项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维保通知后24小时内根据维修项目向甲方提出维保方案,并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3、保修期限内,乙方两次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保义务的,甲方有权没收保修金。甲方因为前述事由没收保修金,不免除乙方的保修义务,甲方没收保修金后,对于保修期内出现的维保事项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索。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应当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维修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给予三包!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面(客户) 乙方面(客户)
通信地址(邮编)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人: E-mail: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话:传真:
一、双方签定合同前的确定
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面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面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面,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面,以协助乙方面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面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面承担。乙方面提供的报价供甲方面参考确认,报价中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3.甲方面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原装耗材、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面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面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面不予负责。
4.甲方面未经乙方面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或拆卸机器部件,一经发现乙方面有权利无条件单方中止合同。
5.对于在原生产商保修期内(含从原生产商购买的扩展服务),甲方面可根据原始保修卡内的规定进行维修。
6. 甲方面如需乙方面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培训,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安装调试等),需提前2天通知乙方面。
三、乙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面应负责对在正常条件下使用的机器提供免费维修维护。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面保证在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面的维修通知后的 小时内服务到位(次数不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乙方面在收到甲方面的维修通知并确认机器需要更换配件时,在不影响甲方面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将故障机取回维修,特殊情况乙方面为甲方面提供备机。
4. 乙方面有义务对每次的维修情况向甲方面做出说明,并提供更换配件清单,配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5.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面为甲方面机器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面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若属于甲方面使用不当(不属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配件损坏,由甲方面负责。
6. 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面维修人员应向甲方面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面对于甲方面新购置的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一体机等),除执行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外,乙方面可为甲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扩展服务(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培训,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安装调试等)
四、付款及付款方式
年维修保养付费类别:
□ A类:乙方面每月为甲方面办公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B类:当甲方面办公设备出现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乙方面提供上门服务,次数不限,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现金支票均可。
五、争议解决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直接向本地法院诉讼。
六、合同的终止和违约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方面需乙方面继续服务应在合同到期后一月内续签合同。
2.违约。甲方面通知乙方面前往维修保养,如乙方面无故超过三次不如期维修保养,甲方面有权中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面退返余下的合同款。(退回合同款=〈合同费/12〉Ⅹ未服务月份)
七、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附则:
九、附表:
合同执行期: 至
甲方面:(盖章) 乙方面: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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