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2-07-01 10:31:57 委托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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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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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 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 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 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 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 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五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帐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帐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帐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帐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号:_________

  供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总表户号:_________

  为便于水费结算,适应银行电子资金实时清算系统运行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通过银行特种委托结算,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应每月按实抄见水表读数(除水表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计算外),并正确计算水费向乙方开户银行结算。

  2.乙方对甲方委托银行收取的水费均应无条件全部承付。乙方如对水表计量性能有异议时,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具体规定》办理;如对水表抄见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会同乙方复验。

  3.因乙方银行无款、销户、帐户冻结,或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变更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通过银行及时收款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办理。

  4.如要变更协议,须在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和_________等有关规定, 就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负责对全市住宅维修基金的统一归集和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定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

  第三条 甲方负责在天津市商业银行开立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以保证乙方顺利按时缴存维修基金。

  第四条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保管好维修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并从维修基金存入专户之日起比照商品住宅缴存维修基金的利率计息。

  第五条 甲方应提供维修基金查询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维修基金的使用等业务。

  第六条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银行在全市各区、县设立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并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开发建设单位缴存维修基金。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第八条 乙方对所提供原有住宅的住宅套数、建筑面积、建安工程费和已发生维修费用的业主确认书等资料的真实、有效负有完全责任。

  第九条 乙方缴存原有住宅维修基金后,如业主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解释。由此产生的任何矛盾和纠纷,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当妥善解决原有住宅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_________年开发建设的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道(路)_________小区(号),共_________套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维修基金_________元全额缴存至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

  第十二条 乙方可分_________次缴存维修基金,但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以上,具体安排如下: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和比例缴存维修基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缴存,并承担未缴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未全额缴清维修基金的,根据_________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须按未缴金额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乙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仍应当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第十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应订立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以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本次发行普通股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格_________元,发行总价额_________元。甲方委托乙方为代收股款银行,代甲方收取本次发行的总价额。

  二、乙方安排_________个代收点(详见另纸),为甲方代收股款。代收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代收期间内,乙方_________个代收点全部营业,代收股款。

  三、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股款缴纳人名册及印鉴证书交付于乙方。乙方按名册记载收款。

  四、缴款人缴款时,应提交甲方认股书,按认股书记载交款后,乙方应向缴款者开具收据,并将存根收据副本交付于甲方。

  五、缴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后缴款时,乙方应代甲方收取缴款人迟延利息。日迟延利息为原本的 _________。

  六、乙方于开具收据时,应检验认购人印鉴。

  七、甲方应在收款期间届满后_________日内,按乙方实际收取股款(含迟延利息)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代收手续费。逾期不支付时,乙方有权从代收股款中扣除。

  八、乙方应在甲方缴清手续费或从代收股款中扣除手续费后_________日内,将代收股款、迟延利息及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前两项金额应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迟延划拨时,每日按总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交付迟延金。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方有不得已之事由时,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对方而终止协议。终止只对将来有效,终止前事项按本协议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于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业务员姓名:_________

  业务员号码:_________

  所属_________区_________部_________组

  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则本合同所列的合计保费为预收首期保险费,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签发保险单为准。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需体检或加费而未完成相应义务时,本公司有权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本公司免费为投保单中的被保险人提供定期意外伤害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二万元整。保险期间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至下列三项事件中最先发生之日时止:(1)本公司签发主险保单之日。(2)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3)本公司拒绝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且投保人签收退还的保险费时止。在本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不负其他保险责任。若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有重大不实告知,本公司不承担本保险责任。受益人为投保单中列明的受益人。

  三、除外责任: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发生在境外的行为;(5)被保险人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6)被保险人酗酒、斗殴行为;(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执照驾驶。

  四、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请,公司将开具正式保险费收据;若投保申请不被接受或在冷静期内投保要求撤消保单,本公司将预收首期保险费无息返还投保人。

  五、投保人自交费起一个月内未收到正式保险费收据、有关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险单,应及时与本公司联系。甲方若在续期交费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约申请,则视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当期保险费。

  六、本补充说明为《委托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保险费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维护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并避免在投保后发生任何纠纷,本公司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明确告知上述事项。请您亲笔签字以示确实认知上述事项(由业务员或其他人代签均属无效),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公司业务咨询电话: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自愿通过甲方办理直接借记,乙方同意甲方用直接借记的方式,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货运销售专户”中直接扣收中国cass要求扣收的款项,扣收数额没有限制。

  二、甲方自行决定乙方的“货运销售专户”支付的优先顺序。

  三、“货运销售专户”开立后,乙方不得随意清户。甲方只有得到国际航空运输协会_________办事处和中国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的书面同意,才可以为乙方办理清户手续。甲乙双方只有得到国际航空运输协会_________办事处和中国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的书面同意,才能终止本协议。

  四、本协议仅适用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下面所述的“货运销售专户”:

  1.“货运销售专户”账户名称(须不得超过15个汉字):_________;

  2.开户银行联行行号:_________;

  3.“货运销售专户”账号(须不得超过10位数字):_________。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另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传真并邮寄至_________总行营业部cass清算银行中心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_________办事处cass经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cass业务负责人:_________ cass业务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XX]206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是工程总造价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专项资金,因此为加强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的行业管理,按照_________号文件精神,现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建设单位(乙方)关于缴纳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签订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交总额。乙方建设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中标价):_________元,按规定应向甲方缴交劳动保险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

  建筑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劳动保险金费率_________%,劳动保险金为_________元;

  安装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劳动保险金费率_________%,劳动保险金为_________元。

  二、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交时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总造价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对总造价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可每期按建筑工程造价_________元计算缴交劳动保险金,第一期与第二期间隔6个月,第二期以后每期间隔3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交____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交_________元;

  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本协议必须用本单位开户银行转账支票向甲方预缴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甲方收到款后,承建该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按规定到甲方办理手续领取该项目劳动保险金。

  四、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的结算。建设项目竣工并经有关机构审定工程结算款后,必须到甲方办理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则需施工企业退回相应款项后才能办理)。乙方在工程总造价中向施工企业扣除已向甲方缴交的劳动保险金。

  五、乙方违约(逾期、漏报、少报),除应及时补缴劳动保险金金额外,另每日按补缴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结算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银行(乙方):_________

  贷款人(丙方):_________

  为了保障丙方能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订本协议:

  (1)甲方应在签订借据时,在乙方开设个人活期存款帐户(或办理相应卡),帐号(或卡号)为_________,若甲方帐号有变更,丙方将直接从变更帐号中扣收。

  (2)甲方每月20日前,帐户内余额不得少于应还贷款本息金额,丙方委托乙方从贷款次月起,按月定期从以上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_________元,扣款日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月底。

  (3)扣款行为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2

  委 托 方:

  受委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XX年4月9日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思茅市南郊的110kv城南变电站于XX年4月8日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要求,该变电站投产后,甲方将在乙方供电营业区内的部分电力资产委托给乙方运行维护及使用。为明确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110kv城南变电站的35kv城东线终端塔至4#塔的0.63km线路、10kv茶苑线(架空绝缘线路0.3km、10kv电缆分接箱3台、及联络4台电缆分接箱的10kv电力电缆1.37km)、10kv东郊线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及电能的输送与销售。

  第二条委托期为五年,委托期满双方可继续进行协商续签。甲方从XX年4月8日起至XX年4月7日止,将委托资产交付乙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运行维护。

  第三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资产使用费,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费用。

  第四条委托期间,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技术原则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委托的电力资产进行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大修和相关的业扩报装及大修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确保委托运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承担因运行维护不善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监管及资产技术更新改造,技术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当所委托的电力资产发生变更时(如接线方式、增容、减容等),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工作。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在规定的委托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委托期限,应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协议书 篇3

  协议书编号:□□□□□□□□□□□□□

  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

  主管税务机关:(甲方)

  纳税人:(乙方)

  纳税人开户银行:(丙方)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银行扣缴税款方式缴纳税(费)款。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库管理条例》。

  三、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后,其电子缴款信息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将乙方应缴税(费)款及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TIPS)系统传至甲方。

  四、乙方在当地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开立缴税(费)账户。纳税人财税库银联网缴税(费)账户须经丙方确认方能生效。

  五、缴税(费)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若乙方确需变更名称、账户账号、主管税务机关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六、乙方、丙方应保证缴税(费)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账户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办理缴款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费)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因乙方缴税(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丙方应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瘫痪,三方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未按应急预案办理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九、乙方申报并缴税(费)成功后,可登录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也可由丙方出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丙方应根据甲方传送的电子缴款书信息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收讫章,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若需甲方开具正式完税证明的,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换开。

委托协议书 篇4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监理 级资质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装、配套管网以及园林景观等方面,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丰富监理经验的综合性工程监理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于

  年月日达成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合同)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天津市有关法规、规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天津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支护降水工程、室外管网、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通风排烟、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观、精装修等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其他内容并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预决算工作。

  (二)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投资控制;4、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现场的工作关系组织协调;8、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9、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单位谈判及审核。

  (三)监理人有义务协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该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

  2、 当地有关关系的协调;

  3、 各项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办理。

  四、监理报酬:

  (一)本项目监理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两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础筏板混凝土浇注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2.2万元监理费;

  出±0.000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主体15层施工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主体封顶初验合格并经委托人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8.8万元监理费;

  装修及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竣工验收通过并备案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伍万元(¥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 ? 室外及景观工程完工并且总承包单位工程决算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4.4万元;

  剩余2.2万元作为监理保修期费用,自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全额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网银的方式进行支付,如网银支付遇到障碍,可选取银行划款或电汇的方式进行支付。乙方确认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行号:

  乙方账号:

  若乙方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则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时收到相应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补充约定:

  (一)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在监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如若发现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对于甲方认为不服从管理、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3日内将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更换完毕,替换人员应当同时到岗,且必须保证替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场人员,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每逾期一天应承担200元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且每次到场应当签到,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赶到,总监代表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总监及总监代表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甲方认可的每个阶段人员配备方案(乙方进场前提交委托人并经审核批准)为考核依据,保证该阶段到岗人员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乙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出现2人以上同时休息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常驻代表同意)。3、每阶段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从事监理工作,总监不得同时监理二个以上(含二个)的工程项目。

  (四)甲方有权对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按照甲方工程部现场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出勤少于规定天数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夜班脱岗缺勤的每次罚款500元。

  (五)乙方委派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相应的处罚规定构成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当确保本工程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的公正、独立、廉洁,严禁对施工单位及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吃、拿、卡、要,如有违反,甲方除勒令乙方立即更换违规人员外,将视情节轻重核减监理人监理费用1000~10000元,直至解除监理合同,触犯法律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乙方对派出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行为负责,如因任何监理人员的失职、失误及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责任。

  (八)所有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不得上报甲方。

  (九)对于乙方向施工单位下达的重大决定(如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奖罚决定等)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下达。

  (十)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派驻本工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监理人员在本工地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每次抽查监理人的资料必须完整,如发现缺项的,每次罚款200元。

  六、甲方责任:

  (一)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提供办公用房及桌椅,资料柜1个,电话1部,电话费用每月限额报销150元。

  (二)甲方做出的相关指示及指令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对于乙方提交的应当由甲方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应在 五 日内给予答复。

  (三)甲方更换现场的常驻代表及专业工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针对重大违约行为守约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二)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 损失、对第三人的责任、寻找替代方的损失、处理争议的交通通讯人工、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提供的监理资料不及时、不齐全完备, 甲方有权自行扣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四)乙方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乙方因失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直接经济损失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一)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不产生约束力。

  (二)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适用默认条款,一切行为均需明示做出,本条款 之前的任何默认条款均告作废。

  (三)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送达,任一方变更地址应当 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

  (四)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监理方监理费用及保证金,应承担违 约责任。如因客观原因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及保证金,甲方应及时通知监理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务时间延长均不计取附加及额外工作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民主、平等协商,现就就读幼儿委托接送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年度学期在甲方园内就读的:等名幼儿上学、放学安全接送。

  二、接送要求:

  1、正常开学期间,每天上学前安全迎接幼儿上学,放学后护送幼儿安全到家。

  2、保证行车安全,维护乘车秩序,确保接送时段幼儿安全到校、安全到家。

  3、接送时段划分。接,以乙方从幼儿监护人手中接过幼儿开始,以乙方将幼儿安全送到甲方手中结束;送,以乙方从甲方手中接过幼儿开始,以乙方将幼儿安全送到幼儿监护人手中结束。

  4、乙方在接送途中遇到幼儿有突发性疾病发生时要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采取积极保护措施。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对接送时段被接送幼儿的人身安全负责(突发性疾病除外)。

  2、幼儿在接送途中发生突发性疾病后,因乙方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幼儿病情加重或产生其它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约定接送的具体时间,因放假或其它原因导致接送时间发生变更的,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上学、放学时间发生变更,但因甲方未尽到提前告知义务,导致幼儿未按时接送到位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以全学期每个幼儿接送费元为标准,甲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幼儿接送费元整。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致使委托接送不能进行的,违约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有效期:

  一学期。具体时间以上级教育部门发布的具体开学和放假时间为标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 篇6

  一、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下称甲方): 受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二、清收账款单位 ,数额元。

  三、委托期限200年月日 至 200年月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账目清单及相关证据,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如甲方提供的'债权凭证不齐全或证据不足,需乙方协助调查取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调查取证费用元。

  (3)甲方同意在债务方以货币偿付欠款确有困难时应改变原订目标以其他物件

  (4)实现债权。理协议期限,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有效投入的情况下,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或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书最终期限超出本代理协议期限的,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应延长至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最后期限为准,或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为准。

  (5)甲方同意追回款项(物品)后按比例提成,甲方为%,乙方为%,甲方未收到欠款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甲方分期收到欠款甲方则按比例及时支付给乙方,不得借故拖延,追回物品时双方同时受领。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乙方在代表甲方执行事务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使用合法手段与途径,如直接或间接发生意外或导致任何损失,一切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需受任何刑事与民事责任。

  (b)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c)乙方不得直接收取现金,应当由债务方直接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d)乙方所有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筹备全部承担并自主活动,但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e)乙方应维护甲方权利不得与债务人串通一气,私自降低债务履行条件,造成损害负责赔偿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形式的补充(如电话、传真、口头约定)皆为本协议的组成形式。本协议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委托方(签名盖章)受托方(签名盖章)

  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_____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中介机构资格证号:国家外专局_____)

  为了加强学校外语教学力量,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聘请外籍教师,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聘请外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学校介绍及填写《聘请外籍教师需求表》;

  2、甲方负责外教资格的最终审核,并为所聘外教办理来华工作邀请信和签证所需文件,负责为外籍教师办理专家证、居留证和工作证;

  3、 甲方应充分实现《聘请外籍师需求表》上各项条款所承诺的待遇;

  4、 关心外教在学校期间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妥善处理。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在国内外招聘外籍教师,外籍教师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身体健康,对中国人民友好,符合学校要求的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

  2、预先审核拟聘外教所有证件(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各种资格证书及护照),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协助甲方与外教签定聘用合同;

  3、乙方负责对外教进行初步测试,以确保其发音纯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品行端正和具有担任合格教师的品质。

  4、 负责协调甲方与外教之间的沟通。

  三、 中介费用

  1、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外教数量于外教到校后一月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用每名外教rmb _____元(_____圆整)。

  2、 乙方在收款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正式的服务业发票。

  四、 违约赔偿:

  合同期内,如果外教自行毁约离校而非甲方解聘(外教解约的原因为不可抗力除外)或者因为外教不能胜任学校教学双方解约,乙方需为甲方重新聘请新的合格外教,接替离职外教未完成的教学工作,工作期限以离职外教所签合同为准。如果乙方已收取离任外教中介费,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新聘外教中介费;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外教离校,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中未列举的其他条款应遵循国家外国专家局的相关条款执行;

  2、 合同附件是《聘请外籍老师需求表》;

  3、 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师在甲方与xxxxxx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委托协议书 篇9

  委托方(甲方): 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代征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关于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地方各税的框架协议》,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起代征甲方所管辖的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费。具体情况按甲方提供的应征税费信息确定。

  二、本协议所规定的代征程序为:

  1.甲方在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应征税费信息;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应征税费信息,于次月5日和15日(遇节假日顺延,具体日期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提供的扣款日期表为准)分两次扣款,对扣款成功的,乙方应开具税收缴款书,并负责将税收缴款书交付个体工商户;

  3.乙方应于扣款当日及时将税费足额缴入国库,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及时入库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应于扣款次日将扣款成功及不成功的信息反馈甲方;

  5.对乙方每月15日扣款不成功的,由甲方负责征收相关税费入库。

  三、甲方应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实际代征税款1%的委托代征手续费。乙方于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甲方报送《手续费支付信息表》,甲方经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发放委托代征证书;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并对代征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辅导;

  (三)按双方确定的格式、内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提供应征税费信息;

  (四)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征手续费;

  (五)答复乙方在代征税费工作中的业务问题;

  (六)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时及时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修改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或重新签定协议书;

  (七)对乙方代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暂停其委托代征权利:

  1.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注销、吊销、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形的;

  2. 乙方未按照委托代征税费协议书规定办理代征业务的;

  3. 乙方不征或少征税费的;

  4. 乙方故意刁难纳税人或者滥用职权多征税费的;

  5.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扩大或超范围代征税费的;

  6. 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或暂停代征关系的。

  (九)通知纳税人到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办理委托扣款手续。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协议书的规定依法代征税费;

  (二)要求甲方按照协议书的规定支付委托代征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接受甲方的政策辅导;

  (四)依据甲方提供的应征税费信息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扣款;

  (五)在扣款次日向甲方反馈扣款信息;

  (六)因乙方的机构调整,导致个体工商户的银行帐户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甲方。

  (七)设置代征税费帐簿,逐笔记录代征税费;

  (八)按照甲方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九)按规定的期限将税费划缴入库;

  (十)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费;

  (十一)乙方不得从代征税费中坐扣手续费;

  (十二)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十三)发生合并、分立、停业、吊销、解散、注销、撤销、破产等情形的,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就委托代征事项做结税结票处理。

  (十四)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涉税信息予以保密,并承诺不把该信息用于本协议规定以外之任何目的;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以前,不公开披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从甲方获得的任何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决不复制此类信息的任何文件或图样。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书规定未征或少征税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缴未征、少征的税费及滞纳金。乙方未能在限期内追缴税费和滞纳金的,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不按协议书规定期限解缴税款入库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解缴,并从逾期未缴之日起至税款缴纳之日止按日支付未按期解缴税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乙方违规多征税费,造成纳税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四)因甲方未及时履行商定的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代征税款义务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协议期满未重新签订代征协议的,代征协议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期满前30日,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不再续签协议的书面通知。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或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九、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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