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3-07-20 17:37:34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加工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委托加工合同15篇

委托加工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_年_月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原料和样品,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_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

  2、加工产品数量: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甲方来料加工,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之内。

  (五)费用结算

  1、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含税价。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总额加工费用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交货当日支付余下70%总额加工费用。

  3、甲方以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的专利产品或侵犯甲方专利权的产品,不得传播甲方提供的图纸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引起的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货款两清后本合同及附属票据和补充协议自行终止。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更好地开拓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系列化妆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化妆品统一以甲方名义生产,乙方负责其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的销售工作。

  2、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资金、技术、销售(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负盈亏,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方允许乙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包装上使用甲方的名称及有关证号〔上海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卫生许可证:(__)卫妆准字06-_k-0016号、生产许可证: _k 16-108-_〕。

  4、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产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制订的.标准执行,如有产品需自拟标准,则甲方可以负责申报,费用有乙方支付。

  5、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其包装标签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生产。

  6、乙方出品的系列化妆品在本协议期内,需自行或委托甲方送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上海市洗涤剂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需确保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有效性,否则视同甲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8、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内,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不得委托第三方加工,否则视乙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9、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两各月,任何一方可就是否续约通知对方。如有意向,双方可续约。如未续约,则从协议终止日起,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生产化妆品(原协议期内所订包材用完为止)。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4

  甲方:

  协议编号: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加工费:按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

  3、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

  四、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2、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3、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加工材料名称单位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6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11年 08月27日至 12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7

  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产品的`刀具及工装的购买,乙方接受委托并为甲方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产品型号及名称:(零件清单见附表)

  本合同总金额:¥42585肆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小、大写)。

  2、技术及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验收标准、方法:甲方负责验收,标准按国标要求执行;

  4、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华德集团液压阀分公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产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给乙方; 6、

  解决合同纷争的方式:协商或北京法院仲裁;

  7、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负责人(签名):电话:010-69083290

  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负责人(签名):电话:

  合同编号:HDF-200320-01

委托加工合同8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男童长裤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品牌、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加工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男童长裤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品牌、款式、数量、工艺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品牌、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MAX)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1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2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产品(以下称代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委托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工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代工产品数量、工艺要求,品质标准等由甲方提供.

  2.产品加工价格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或以本合同报价为准。

  3.物料损耗:smt电阻、电容、二三极管、0805(含)以下电感损耗为0.3%,ic物料损耗为0.1%,其它物料无损耗,超出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出。

  4.结款方式:_________。

  第二条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3.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们的零部件。

  第1页共4页

  2.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换或被毁损、灭失。否则,乙方须及时补齐被偷取、更换、毁损、灭失的部分以确保交期;因此延迟交货的,乙方须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其违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4、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代工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样品、检验规范、图纸以及签署的订单中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代工完毕的产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且是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的产品。

  4、甲方如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协助处理。

  第六条交货的时间、地点

  1、交货的时间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订单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货地点:。

  第七条包装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及费用的承担

  1、包装:由甲方提供。

  2、运输:由乙方。

  第八条质量保证与服务

  1、乙方为甲方代工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并经确认是乙方造成的,要进行重

  作或赔偿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交给甲方的产品出现批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

  协助处理,并出具处理办法,供双方协商解决。就批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3、交给甲方的产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包装,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达到甲方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延迟交付委托代工产品的(包括正常送货、返修、更换、补交等),每延迟一天,应当按照延迟交付部分产品加工费的2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

  2、因甲方所出计划,订单错误或所提供物料所导致无法及时出货而导致的延误交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产品、分支机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

  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3、当一方提出收回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

  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条款中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技术资料、外观设计、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10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加工产品: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称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神曲酵力(酵益活菌制剂)

  1KG

  12

  二、产品加工:

  1、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2、甲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甲方。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甲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饲料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注明甲方系受乙方委托生产,附“临沂惠尔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专供”。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甲方制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已方;

  4、甲方按产品标准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也可以根据已方需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四、产品交付:

  1、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到达地点后由乙方自行提货。

  2、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五、付款方式:

  根据公司财务部回款的相关规定,所有产品为先打款后发货。

  六、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1

  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委托加工合同12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13

  甲方(订作方):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承揽方):

  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职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14

  甲方(订作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模具完成后,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拖延了交货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

  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___年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5

  定作方: 承揽方:

  一、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二、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三、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五、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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