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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伯和墓志铭》原文及翻译
原文:
君欧阳氏,讳发,字伯和,庐陵人,太子少师文忠公讳修之长子也。为人纯实不欺.内外如一,淡薄无嗜好,而笃志好礼,刻苦于学。胡瑗掌太学,号大儒,以法度检束士,其徒少能从之。是时文忠公已贵,君年十有五,师事瑗,恂恂惟谨,又尽能传授古乐钟律之说。
既长,益学问,不治科举文词,独探古始立论议,自书契以来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无所不学。其学不务为抄掠应目前,必刮剖根本见终始,论次使族分部列,考之必得,得之必可用也。呜乎!其志亦大矣。然其与人不苟合,论事是是非非,遇权贵不少屈下,要必申其意,用是亦不肯轻试其所有,而人亦罕能知君者。而君之死也,今眉山苏公子瞻哭之,以为君得文忠之学,汉伯喈、晋茂先之徒也。
君为殿中丞时,曹太后崩,诏定皇曾孙服制。礼官陈公襄疑未决,方赴临,召君问其制,君从容为言,裹即奏用之。是时,方下司天监讨论古占书是否同异,折中为天文书,久未就,而襄方总监事,即荐君刊修。君为推考是非,取舍比次,书成,诏藏太史局。
君治官无大小,不苟简,所创立,后人不能更。其著书有《古今系谱图》《国朝二府年表》《年号录》,其未成者尚数十篇。
夫人吴氏,故丞相正宪公充之女,封寿安县君。男一人,日宪,滑州韦城县主簿。女七人。元祜四年十一月甲子,葬君郑州新郑县旌贤乡刘村文忠公之兆,而宪来求铭。
(选自《张耒集》,有删节)
译文:
老人家姓欧阳,名发,字伯和,庐陵人,是太子少师欧阳修的大儿子。他为人纯真朴实,不欺骗人,表里如一,清静寡欲,没有什么特别爱好,只是专心一意爱好礼义,在学习方面很刻苦。胡瑗掌管太学,号称大儒,用法律制度来检点约束士人,他的学生很少能跟从他。这时候他的父亲欧阳修已经显贵,他年龄已15岁,就拜胡瑗为老师,恭谨温顺,谨小慎微,又完全能够讲解古乐钟律方面的学问。
年长以后,学问大有长进,他不钻研科举方面的文词,只研究原始宇宙立“道”方面的原理,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君臣世系、制度文物以及天文、地理等方面的学问他没有不研习的。他研究学问不致力于抄袭掠取他人的成果来应付眼前的需要,一定刨根究底,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论定编次,分门别类,对某一问题的考证一定要有所得,获得的结果一定能够得到运用。唉!他的志向太宏大了。然而他与别人不随便合流,论辩事理时肯定对的否定错的,(即使)遇到权贵也不稍微屈从退让,关键之处一定表明自己的想法,因此也不肯轻易尝试显示自己所拥有的看法,人们也很少能真正了解他。他的死,现在眉山的苏轼哭他,认为他得到了他父亲欧阳修的学问,与汉代蔡邕、晋代的张华属一样的。
他担任殿中丞时,曹太后死了,朝廷下诏书要求确定皇曾孙服制。礼官陈襄拿不定主意不能解决,正要上朝,召见他询问相关制度,他不慌不忙地回答,陈襄就上奏朝廷,采用他的建议。当时朝廷正下达司天监讨论古代占问天象的书是否相同,将调和综合为天文之书,长时间不能完成,而陈襄正总管这件事情,就推荐他负责修订。他推求、考证正确、错误,采纳、舍弃、比较、排序,书写成后,朝廷下诏收藏于太史局中。
他担任官职无论大小,都不草率简略,创立的东西,后来的人不能更改。他写成的书有《古今系谱图》《国朝二府年表》《年号录》等,没写完的书还有十多部。
他的夫人吴氏,是过去的丞相吴充的女儿,被朝廷封为寿安县君。有一个儿子,叫欧阳宪,担任滑州韦城县主簿。有七个女儿。元四年十一月甲子,他被安葬在郑州新郑县旌贤乡刘村他父亲欧阳修的墓旁,他的儿子欧阳宪来请求我为他父亲写此篇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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