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职责

时间:2024-03-07 12:24:39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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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局职责

县旅游局职责1

  青川县旅游局为青川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政府授权对全县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

县旅游局职责

  (一)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我县旅游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对全县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工作。

  (三)研究拟定我县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负责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旅游局职责2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发挥旅游部门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综治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各项综治工作任务,一年来,我局未发生任何综治责任事故。现将我局履行综治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工作。

  1、加强综治工作领导。我局对综治工作高度重视,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把综治工作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坚持每月召开1次综治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做到了年初有综治工作计划安排,年终有综治履职报告和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

  2、落实综治机构人员。县旅游局在充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办公室的基础上,先后加强了局和谐平安联创小组和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综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领导协调,又有专人专抓,使我局的综治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充分发挥旅游稳定、安全职能作用。

  1、切实加强全县旅游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帮助涉旅单位建立和健全经营、管理等各项运行机制,落实安全、服务等各项有效措施,确保我县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2、旅游安全常抓不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了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每月开展一次“三个排查”集中行动,确保了旅游安全。

  3、加强安全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标语,讲座等形式,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社会道德教育。7月份,我局请市防火宣教中心徐教官到我局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使大家对用火、用电、用气等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强化了大家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三、切实抓好平安创建挂点帮扶工作。

  1、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与下属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综治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

  2、坚持开展挂点帮扶村综治工作。按照县综治委要求,派出工作组到固江镇东风村委会坛书院村进行驻村帮扶,工作组制定了帮扶创建平安村工作方案,帮助该村完善了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为创造平安村庄、平安家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内部防范工作不断加强

  1、切实加强全县旅游系统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治保、保安、巡防等人员的素质教育,充分发挥他们在综治工作中的中坚作用,确保全县旅游服务行业安全经营、安全服务,使游客有安全感和舒适感。

  2、努力抓好“五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和旅游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宪x、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六法一条例一办法”以及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先后召开2次普法讲座,从上到下加深了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的能力。

  由于综治人员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使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没有非法经营、行业欺诈等行为和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也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从而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县旅游局职责3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我县旅游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2、培育发展旅游市场,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旅游资源的规划建设方案,指导旅游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4、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旅行社的审核、报批;负责星级酒店星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在辖区内设立旅行社营业部的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划和管理工作。

  5、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在本辖区旅游项目的申报、审核。

  6、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函接入世后,旅游饭店、旅行社各项服务规范和服务操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协助市旅游服务中心开展对旅游社导游员、星级饭店中层管理人员资核、认证培训工作。

  7、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和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协助处理在本辖区发生的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旅游单位的安全生产、卫生、保险、旅行社年检及全县旅游统计报表工作。

  9、组织实施旅游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办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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