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
游于山水间我能听见水的歌唱,游于山水间我能望见山的巍峨,游于山水间我能感到源于内心的沉静,游于山水间我能聆听大自然的深邃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2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3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4
看着面前的速冻白菜饺子,一个个无精打采,干瘪得不像话,一点食欲也提不起来。一边漫不经心地塞着饺子,一边想着如果老姥姥还在就好了,她包的白菜馅饺子最好吃了!
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老姥姥包的白菜饺子。每逢过节,我就开始在老姥姥面前不停嘟囔要吃白菜饺子,老姥姥总是笑着说:“好好好!”接着便去和面,准备饺子馅。
看着老姥姥包饺子,那可是一种享受。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微风轻轻吹动她的`发丝,细小的汗珠也被照的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我呆呆地看着她,说道:“您包饺子的时候浑身散发光芒一样。”她脸上漾起一抹抹笑意,边包饺子边说着:“小机灵鬼!就你说话惹人喜欢。”看着她的笑容,我也直笑不停。
不一会儿,饺子便煮熟了,眼前一个个挺着圆滚滚的肚腩,披着白色外衣,热气腾腾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白菜饺子了!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将饺子送入口中,皮薄馅足,不咸不淡,白菜和猪肉混合在一起,那美妙的味道让我的大脑不受控制,只知道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
没过多久,碗里便从满满当当变成了空空如也,我满足地朝老姥姥看去,她正看着我。祖孙二人一言不发,看着对方,笑了。
虽然,老姥姥已经离开了我,但我对白菜馅饺子有着特别的执着。无论是过节,过生日,还是庆祝喜事,我的面前总会有一碗白菜饺子,就像……就像老姥姥陪在我身边一样,和她分享着我的快乐。
我好想吃白菜馅的饺子,老姥姥包的那种味道!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9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0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
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来都没曾想过,自己会痴迷一样东西这么这么久,或许正像我回答爸爸说过的一样,是天生注定,又或许……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1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2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xx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3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4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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