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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毛作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三毛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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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淡的生命或者说一个平庸的女子放逐到什么地方最能体现出她本性的东西,或者说一个人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才能真真切切地为自己活一回。她选择了撒哈拉。在哪里,只要和沙漠有关的东西,人性中的自我,沙漠中的自我,自然之中那些神秘莫测的自我都可以随便爱,随便恨。那是一个你不随时感动沙漠,沙漠随时就会感动你的世界。你活在沙漠的品质里,你只能少一些不由自主,多一些可以悲悯的实实在在。你甘愿把自己的安身立命许给天涯,别人在适者生存的链条中拿走的是利益和平庸,她拿走的是心甘情愿。在她看来只有心甘情愿才是自己说了算的东西,是自己真正为自己负了一场责,做了一场主。她认为面对一段旅途,情愿和值得都是一种前行的力量。
读过她的书的人总是会说,永远的三毛被她自己的个性和独特伤的很重,甚至在平常人看来她的确是自己把自己毁了。但我们又会这样说,她才是我们的心疼和凄楚,她执意让自己遭遇绝境的苦和奔波的累是可以被我们原谅的,她无所顾忌地出来一下就是对我们当初的来处最好的探望和敬畏。
这时候如果我们还会这样说,她是一个苦命的女子,那我们就错了。她喜欢用类似沙漠这样的绝境拼命张扬个性 ,把沙漠的荒凉、恒古、绝迹的`美当作是大自然与上苍给她最好的馈赠,她都一一做到了。
世界留给她很多不选择流浪的机会 ,可她偏偏选择了撒哈拉,活活把自己赶进了沙漠,用无尽的奔波作为感受生之悲欢。
她拼命地轻轻来,又拼命地潇潇洒洒着走,她拼命地快乐,又拼命地悲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们没有能力成为三毛,假如我们总是喜欢活给别人看,追求让别人看着是幸福的错觉,我们就不敢让自己有任何的闪失,但我们会把最值得的思念和敬畏作为对曾经感动我们的三毛最好的补偿。不管我有多么普通,尽管我懂得的尽是些不由自主的东西,但我在乎三毛所给我的那份沙粒般的感动。三毛是我精神的钻戒,带上她走天涯,那是我心里闪烁着的最弥足珍贵的东西。
我除了一边好好读她的书,一边爱上她,也只能做一个好好心疼她的读者。身所不至,心向往之。如果说撒哈拉是三毛前世的乡愁,我就是她沙漠里睡着的泪,是她放荡不羁和拼命经历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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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三毛”是在一排排厚重的书架上,蓦然回首,竟看见了她,就这样,与挚爱的她结下了不解之缘.
16岁的濛濛雨季,梦想还不鲜明,心中却似有似无的怀揣一份憧憬与冲撞.在这段岁月里,读着她的文字,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清新感,她的随性与洒脱,她的偏执与执着,她的瑰丽人生,无不令我深深迷恋.
她装饰了我的青春,让我渴望背起行囊去翱翔,带着梦想去流浪.三毛一生行走于世界各国,结婚后定居在撒哈拉沙漠.那种炎热干燥又恶劣的环境,日用品贵得出奇,更别提珍贵的淡水了,稀如黄金呐!当地落后、封建的礼教与这个自由的灵魂格格不入。例如??哑奴?? 中,势利无情的沙哈拉威财主视黑人如奴隶,粗鲁地谩骂,无休止的'奴役让三毛厌恶,她想尽力的去帮助哑奴,却只能在物质上略微地给予。白饭撒盐都让这个懂天象的智慧黑人难以下咽,他这一生哪吃过白饭啊!他礼貌,他感恩,一次又一次小心的回报着,三毛望着门外“悄悄”出现的青翠碧绿还洒了水的生菜微笑了。
但是,三毛改变不了财主视奴隶如草芥的观念,哑奴被交易了,就连与家人生活的权利他也没有。三毛在绝望中只看到了哑奴冲破枷锁,抱着自己给他的沙漠花毯子迎风哆嗦地用力围在他太太孩子们身上,又拚命拉着他白痴太太的手摸这毯子多软多好。哑奴被抓走了,他的家人没有哭叫,只是拥抱成一团,缩在大红的毯子下像三个风沙凝成的石块。
一遍遍,大漠中的故事令我挥泪如雨。我热爱她的文字,难以形容,并不景致的文字,也不华丽的词藻,却延伸出无穷的张力和惊人的空间。密密麻麻的文字,堆砌出的是一场荡气回肠的梦。
与沙漠中人观念的迥异,让她受到很多指点与非议,但她却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己心灵的自由与纯净。她是享受自由并承担得起孤单的行者,是一朵盛开在沙漠的奇葩。在大漠中,捡回木块把它雕成精致的家具来装饰寒酸的家,最后却被告知是棺材木,可那又怎样?哈哈大笑“我捡便宜了!”这难道不是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吗?
水中月,镜中花,不要问她从哪里来。三毛,这个如风一般的女子,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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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开始拜读著名作家三毛的书《雨季不再来》,心中有许多感触。
还记得小时候特别爱看的故事:“三毛流浪记”吗?当时感觉三毛这个小男孩挺可怜的,无依无靠。但却没有想到他为了自己的生活付出了多少,它要比别人多体会多少世间的酸甜苦辣,多经历多少人生百态。小时候的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
我看书有一个习惯:先看作者简介。我觉得先看作者简介能够让我们对写书的人有一个简略的了解,然后带着这种情感去品读他(她)的人生,应该比干巴巴读文字要好得多,那种意境都会有很大的不同。
我看了三毛的简介。刚开始觉得有些可笑,她竟然不喜欢上学;改名字竟然是因为学不会写“懋”字,而擅自改了名字;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就搬去住!她热爱旅游,敢去到没有人去的地方,去进行她的创作,真令人佩服。后来慢慢想着:这个“三毛”和小时候的“三毛”好像能够稍稍重叠,他们的性格好像有那么一点点相似:敢闯,敢于拼搏。她这样的性格,一定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写出的文章也一定大胆、有趣。
三毛敢于面对以前“不成熟”的自己,是个骨子里硬的人。这本《雨季不再来》就讲述了三毛的青春岁月,用三毛的话来说就是:“它的确是一个过去的我,一个跟今日健康进取的'三毛有很大的不同的二毛。”她毫不避讳的写了自己在花季时的内心波动,也更能从中体会到现在的三毛与以前的“二毛”有很大不同,那种思考的角度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我喜欢她的“笔风”,好像冥冥中写着自己的内心。那样柔美,潇洒,又朴实。我和妈妈都在读她的书,妈妈就说,三毛的笔下流出的是她最真的性情。我也能感觉得到,她写下的文字仿佛不是文字,更像是流露出的她的内心:那种不加修饰,淳朴柔美的心灵。
三毛是在用心书写这一本本文章的啊!你是否也体会过,当你用心书写下文字的时候,心中会涌起一阵波澜,那种情感是要切身才能体会得到的。
好像,三毛就是在用自己纯朴的心灵书写着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我就这样爱上了她的书,读的时候,跟随她的情感一起思考,也能感受到自己内心的那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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