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最新

时间:2023-02-06 17:43:56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最新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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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最新1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减少大气污染,倡导新风尚,树立新风气,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清新的节日,希望大家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不购买鞭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另外,请您注意自我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出门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不适症状,应戴好口罩,乘坐私家车,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老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及时从官方主流媒体了解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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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数量越来越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正常生活秩序。池州市即将出台禁放规定,我县也将同步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为确保广大居民有一个清新、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倡导在县主城区拟禁放范围(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内不再燃放烟花爆竹。现倡议如下:

  1、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

  2、广大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尤其夜间、午休、学生考试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3、广大居民在欢度节日、婚丧嫁娶期间,选择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在主城区不销售升空类烟花及小礼花;

  5、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强化监管,多方位、多层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6、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环保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争做新时代环保人。

  居民朋友们,美丽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生活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为了您和孩子明天有清新的空气和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树立新风尚,展现新气象,为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文明xx增光添彩!

  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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