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通知

时间:2022-08-17 17:35:02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精选】奖励通知汇编十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奖励通知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奖励通知汇编十篇

奖励通知 篇1

各部门、各位员工:

  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也为鼓励广大员工多介绍老乡和亲朋好友来公司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老员工介绍新员工来公司工作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到公司工作,经面试合格被录用,并且无任何违反厂规厂纪的,在新员工在职工作半年以后,公司将一次性给予介绍人200元的奖励(每介绍一个给200元,多者不限)。

  2、奖励金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和上报,员工可直接到财务部领取。

  3、本通知由办公室制订,办公室拥有修订和最终解释权。

  4、本通知自公司领导签署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签发:

  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奖励通知 篇2

  经过近半年的培训,锦绣小班周日班和周二班已结束,大部分同学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文章发表于《做人与处世》《演讲与口才》《辽宁青年》《意林》《中国青年》《青年文摘》等报刊,在同学们成绩的背后,是同学们让我感动的努力和坚持,为了鼓励同学们这种努力认真的精神,特给小班里从来没有缺过课的同学每人一套20xx《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同学名单如下:

  周日班:崖峰小树 吴新颖

  周二班:王秀梅 陈凤兰 刘俊荣

  同时以后在锦绣培训中所有不缺课的同学都将获得一套20xx年《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xxx

  20xx.xx.xx

奖励通知 篇3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xx农场,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分局:

  截至11月30日,通过省、市验收下达批复的新增耕地项目140个(批次),新增耕地14612亩(其中:130个新增耕地项目,新增耕地9912亩;增减挂钩项目7个批次,新增耕地3800亩;3个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900亩),占省厅下达任务的96%,占市政府下达任务的86%。各县(市)完成情况如下:

  xx县新增耕地任务17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补充耕地项目11个,新增耕地面积3700亩,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xx县新增耕地任务26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土地整治项目37个,新耕地面积2800亩,完成比例为108%。

  xx县新增耕地任务30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17个,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新增耕地2100亩,完成比例70%。

  xx县新增耕地任务20xx亩,经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14个,新增耕地面积1380亩,完成比例69%。

  xx市新增耕地任务40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25个,新增耕地2429亩,完成比例60%。

  xx县新增耕地任务27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4个,新增耕地1573亩,完成比例56.9%。

  xx县新增耕地任务10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31个,完成新增耕地任务430亩,完成比例43%。

  xx区新增耕地任务为0,经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1个,新增耕地200亩。

  目前在公示阶段项目情况:xx市有3个批次已经市局复核和2个批次整改的增减挂项目待完善相关手续下达批复,共计新增耕地1625亩。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潜山共计有2个批次增减项目经市局复核,目前在公示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下达批复,新增耕地570亩;太湖有2个批次增减挂项目经市局验收,目前在公示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下达批复,新增耕地706亩。

  已经市局复核,未及时提供合理的相关部门手续为xx县,共计24个项目,新增耕地1200亩。

  经省级验收,目前正在整改的项目1个,为xx县xx镇大新圩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900亩。

  对于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补充耕地任务的xx县,xx县给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公示期满未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xx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市政府对县政府经济目标,耕保项目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分值;须完善相关手续的县局应及时与市局、省厅进行工作对接。

  20xx年x月x日

奖励通知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奖励的范围为: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改革类、教学研究类、教学效果类、教学管理类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等七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建设类:国家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含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卓越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特色专业”均相同)、省级双一流学科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新设置专业;

  2、课程建设类: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3、教学改革类:国家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

  4、教学研究类: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中的各类项目(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改革类项目除外);

  5、教学效果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坛新秀、省级教坛新秀、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获奖者(校级教坛新秀),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成绩优异者,学校教学质量奖获得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者等;

  6、教学管理类:全国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校级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

  7、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包括政产学研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校企联合办学等方面有特色的做法。

  第三条 各类教学奖励完成人应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第四条 各类教学奖励以教务处登记备案为准,在依据本办法申报之前,需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未办理手续的不予奖励。

  第五条 已作为教学奖励的成果不重复计算绩效。

  第六条 所有教育教学奖励的认定以教师参赛获奖证书和指导学生获奖证书或政府有关机关发文为准,否则不予认定。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七条 专业建设奖

  1、国家级一流学科:奖励团队100万元;

  2、国家级特色专业:奖励团队10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4万元,项目结题奖励6万元;

  3、省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奖励团队30万元;

  4、省级特色专业: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5、新设置专业:奖励申报团队0.4万元。

  第八条 课程建设奖

  1、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奖励团队5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2万元,项目结题奖励3万元;

  2、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第九条 教学改革奖

  1、国家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奖励团队10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4万元,项目结题奖励6万元;

  2、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第十条 教学研究奖。在完成建设任务后,给予如下奖励:

  第七至第九条除外的省级以上质量工程研究项目,国家级奖励3万,省级奖励1.5万,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奖励0.5万。

  第十一条 教学效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须为国家级、省级、学校正式颁布的成果,不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评选的成果。指导学生获奖成果以当年认定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为准。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分别按照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30万元/项的标准对获奖团队进行奖励;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分别按照特等奖5万元/项、一等奖2万元/项、二等奖1万元/项、三等奖0.6万元/项的标准对获奖团队进行奖励;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0.5万元/项、0.3万元/项、0.2万元/项、0.1万元/项;

  2、获得“教学名师”的教师分别按照国家级20万元/人、省级1万元/人、校级0.5万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

  3、国家级教坛新秀奖励2.5万元/人、省级教坛新秀奖励0.5万元/人、校级教坛新秀奖励0.3万元/人;

  4、对在学校认定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按照国家级一等奖1.5万元/人、二等奖1万元/人、三等奖0.6万元/人,省级一等奖0.6万元/人、二等奖0.4万元/人、三等奖0.2万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

  5、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6、校级多媒体课件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0.15万元、0.1万元、0.05万元;

  7、校级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优秀奖励0.1万元/人;

  8、在学校认定的各项A、B类竞赛中,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组)0.6万元、0.4万元、0.3万元;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组)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9、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获优秀等级,分别奖励指导教师(组)0.2万元、0.1万元;

  10、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获校级优秀,奖励指导教师(组)0.1万元。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奖

  1、国家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分别奖励2万元/项、1万元/项,省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分别奖励1万元/项、0.5万元/项;

  2、校级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分别各奖励0.5万元。

  第十三条 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奖

  校内各二级机构在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上有特色的做法,并取得实效,且不能纳入上述奖励内容之内,经汇报论证后可申报特色项目奖。按程序认定、审批后,根据特色项目的影响力以及对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度的大小,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奖励额度。

  第三章 奖励规则

  第十四条 颁发的的奖金,由教育教学成果第一完成人领取并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奖励所得的涉税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多次获奖的同一教育教学成果,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含上级给予的奖励),不重复计奖。已按低级别奖励的,则按其与最高标准奖金差额,给予补发。

  第十七条 教学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遗留问题下一年度补办,补办时按成果发生期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八条 教学奖励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每年春学期完成上一年度教育教学奖励认定、统计及奖金发放工作。

  第十九条 教学奖励的具体程序:按年度由个人和教学单位(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提交成果统计,在全校公示,对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在规定时间内核实调整的奖励方案,经学校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条 单位或个人对教学奖励审核工作有异议,应在奖励成果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发生的教育教学成果不予追溯。未在本办法之列的当年新增奖励项目,由相关单位提出奖励申请和奖励方案,并提供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 指导学生获国际级别奖励的指导教师(组)原则上在国家级同级别的基础上上浮20%;指导学生获比赛级别特等奖的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在同级别一等奖的标准上上浮10%;指导各类比赛的金、银、铜奖参照一、二、三等奖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我校非第一排名单位的,在奖励标准基础上乘以系数1/N(N为获奖人数乘以学校排名)进行奖励。校级教学成果奖,我校非第一排名单位的不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皖西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xx]122号)中关于教育教学奖励的条款废止。

奖励通知 篇5

  为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放弃休息假日奖励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假日休息。原有每月3天轮休制度保持不变,轮休前应向主管领导提前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原则上要求3天轮休不得连休。

  二、加班制度。本办法所指加班为放弃轮休3天休息,在自愿的前提下,员工可自行选择放弃休息假日的天数。在加班日,员工到岗、离岗时间可不遵守日常上下班时间。在无公司领导委派任务的前提下,不约束员工在公司从事文体活动,公司也将为加班员工开放工会活动中心,提供相关设施,员工也可由一名家属陪同加班。

  三、奖励制度。

  1、每月放弃1天休息的,加班日按日常日工资120%计入加班奖励费,并于次月随工资发放;

  2、每月放弃2天休息的,加班日按日常日工资150%计入加班奖励费,并于次月随工资发放;

  3、每月放弃3天休息的,加班日按日常日工资200%计入加班奖励费,并于次月随工资发放;

  4、加班日公司负责当日的交通费(公交车)及陪同家属(1人)的午餐。

奖励通知 篇6

  ****先生/女士:

  祝贺您! 在****年**月份工作中积极肯干服从领导,圆满的完成了主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公司决定本月奖励您***元奖金(**奖品)以资鼓励,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特此通知 奖金领取人:

  注:(持此通知到财务领取奖金)

  *************************公司

  ****年**月 **日

奖励通知 篇7

洗煤厂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20xx年6月份,公司涌现出了一批为公司发展不辞辛劳、全力以赴的优秀员工,在公司内部起到了模范带头的积极作用。为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考核,评选以下4名优秀员工:

  以上获奖的员工有着积极进取的工作精神,在公司内部发挥着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团结协作、努力进取,为公司稳固、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希望以上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勤奋、努力,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

  特此通告

  xx洗煤厂

奖励通知 篇8

  为加强公司人员的招聘效果,满足生产需要,经公司决定凡老员工推荐新员工入厂,并将新员工稳定下来的,有以下职位公司将给予发放推荐奖金:

  1. 女普工,推荐奖金为100元;(生产男普工不发推荐奖金);

  2. 一级技术人员,推荐奖金为50元;

  3. 二级以上技术人员,推荐奖金为100元;

  推荐人应先到人事部领取《内部员工推荐表》,填写被推荐人等资料,经人事审核后,按正规手续面试及入职,未经人事部登记的则不发推荐奖;

  公司实行推荐员工奖金费与稳定员工相结合的机制。被推荐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个月后发放奖金的50%,被推荐员工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发奖金的50%;

  本通知从即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0月31日。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奖励通知 篇9

xx团队:

  祝贺您们!

  在20xx年10月份工作中积极肯干服从领导,圆满的完成了主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公司决定本月奖励每个人200元奖金以资鼓励,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20xx年团队奖励通知范文。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XX年XX月XX日

奖励通知 篇10

公司全体员工: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招聘计件工若干名,公司内部员工如有亲戚、朋友、邻居等愿意从事的,可向公司推荐,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计件工:1. 女性,年龄18—35周岁,无学历要求,能吃苦耐劳;

  2.工作仔细负责,为人忠肯。

  二.推荐原则:

  1、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

  2、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基本信息要客观真实,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被推荐员工多次在公司车间备有离职记录者没有资格申请此奖项。

  3、推荐人不得干扰正常试工流程。

  4、针对每个被推荐的人,只有一次推荐机会。如果多人同时推荐同一个人,一旦被推荐人被录用,第一个推荐人将会得到推荐奖。

  三、推荐奖励:

  推荐员工被公司录用后且稳定工作,公司将给予推荐人XX元/人现金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1、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年龄、技能、经验);

  2.被推荐人六个月内表现良好,公司将奖励推荐人XX元/人现金

  3.被推荐人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公司将再次奖励推荐人XX元/人现金。

  四、要求:

  1.推荐人必须本着对公司和被推荐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2.希望公司内部员工积极参与,及时与行政部联系,被推荐人的岗位安排由生产部统一负责调配;

  3.被推荐人试用不合格,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五、发放形式:

  被介绍人被公司录用后,由介绍人到行政部填写《员工推荐表》,介绍人与行政部各备一份。被介绍人六个月满后,由行政部了解其在车间工作情况后,经考核合格后,统一出表张贴奖励介绍人,奖金在当月工资中支付。介绍人在此期间离职的,所得奖金将不予发放。

  六、有效期:

  本奖励办法有效期为20xx年X月X日起开始执行,结束日期以行政部另行通知为主,过期即刻失效。

  本次招工奖励,机会难得,请各位老员工抓紧时间,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积极介绍他人进厂上班。不论是老乡、朋友、亲戚、家属,还是以前的工友,公司一律欢迎!

  请莫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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