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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系统目标考评的工作通知
为认真总结2014年度全市水务系统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评,根据我局《关于2014年度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14年度水务系统目标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考评内容和标准
2014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和标准,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按照《意见》和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水务站按照《意见》、市局《2014年度水务站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细则》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2014年度水务系统目标考评工作从2014年12月23日开始,到2014年1月5日结束。
考评工作采取定性评议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估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六好”争先创优活动以及星级基层站所创建等项目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一)自我考评。各单位(科室)应在个人年度工作小结和本单位(科室)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单位(科室)负责人和水务站主要岗位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小结,须包括作风和廉政建设内容。单位自评要求分别为:
1、局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按照《意见》和目标责任书内容,完成单位(科室)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项目,并将单位(科室)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件)、自评项目表(水务局网站下载,填报时须经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材料,于12月27日前报送局人事科)。
2、水务站按照《意见》、目标责任书对照考评细则,完成综合考核材料(水务局网站下载,填报时须经局挂钩联系点领导签字确认)各项目的填写,并将综合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水务站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件)以及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材料,于12月27日前报送局水管处。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表另发。
(二)述职述廉测评。市局召开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会,并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对单位和科室进行测评。
(三)工作考评。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主要由局相关领导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实施。此外,市局还将对部分单位(科室)进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定。市局将根据《意见》中考核办法进行考评,并对考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年度目标考评结果(2014年度水务站综合考核基准分,按水务站平均分下浮4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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