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接待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02-26 21:26:10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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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新闻媒体采访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工作、舆论引导监督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新闻媒体采访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人武部,市直各部、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各行业服务中心,各副局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市直有关企业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近年来,我市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积极运用新闻媒体改进推动工作,市内外各级新闻媒体对xxx各方面工作的关注程度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xxx的知名度、美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在日常新闻媒体采访接待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接待工作不热情、接受采访不配合、遇到问题不上报;甚至一些领导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要么避而不见,要么随意发表不当言论,对媒体舆论监督不能正确面对,致使部门单位乃至xxx的整体形象受到影响等等。为了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单位采访接待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构建“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职责分明、统筹有力”的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机制,进一步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引导舆论、凝聚力量、营造声势、推进工作的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采访接待职责

  1、采访接待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发生、谁负责、谁解决”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部门单位(含上级主管部门)、企业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负全责。

  2、采访接待必须把握及时稳妥、快速处臵原则。各乡镇

  部门单位对媒体的采访要求必须在第一时间给予主动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对媒体的采访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积极应对,正确引导,尽早报告,快速处臵。

  3、市委宣传部负责涉及市委决策、市政府行政行为等方面的采访接待;负责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联络;负责对涉及到多家部门单位舆论监督责任主体的认定。

  二、规范采访接待流程

  1、明晰媒体采访报道意图。各部门单位在接待新闻单

  位采访前,应要求记者出示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或新闻单位采访介绍信,并认真查验核对,及时掌握媒体记者的姓名、所属新闻单位、职务、具体的版面(频道)、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沟通。没有相关证件的可不予以接待。同时,各单位接待人员要认真了解记者的采访意图,如果记者已先在我市其他地方作了采访,也需一并了解。

  2、规范采访接待报告制度。接待人员要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上级汇报,不论涉及本地、本系统的还是涉及全市性工作的均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要及时报告分管市领导,同时均应及时告知市委宣传部。各单位要根据记者采访的不同意图,积极主动与媒体记者作好沟通协调工作。同时,涉及多个地方或多个部门的采访,请示相关市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市委宣传部指定牵头负责单位。一般不接受电话采访。对境外媒体(包括港澳媒体)采访,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政府新闻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接受;私自接受采访,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落实专人如实介绍情况。各单位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特别是舆论监督采访时,应将情况告知市委宣传部,由本单位熟悉情况的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新闻发言人)向前来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介绍情况、解答问题,对暂时无法介绍、解答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作好解释工作,择期答复记者,避免因情况介绍不全面、不准确而造成报道的不全面、不客观。

  4、做好采访报道跟踪反馈。接受采访单位的第一责任

  人或第二责任人(新闻发言人)与宣传部一道向来访记者索看采访稿件,核对事实与数据。有负面影响的,想法设法做工作,不予报道。对媒体记者不符合实际的新闻舆论监督情况,由市委宣传部协调媒体更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及时认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均应及时反馈给媒体记者。若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研究方案,分期予以解决。无理要求,则要有充分证据,予以书面解释说明。

  三、严明采访接待纪律

  1、接受新闻采访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按照审核确定的采访范围和材料接受采访,按照已正式出台的文件或政策解答问题。

  2、接受新闻单位采访时要热情、严谨、真实,在向新闻媒体披露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保密、国家安全等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3、接受采访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采访活动,准备好

  采访需要的相关资料;媒体记者需要现场采访时,涉及到的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安排好陪同人员、采访车辆、工作用餐等。

  4、实行采访接待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对接受采访工作组织不力,信息披露不准确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实行信息反馈通知制度,市委宣传部制发《新闻舆论监督信息反馈紧急通知书》,对落实《紧急通知书》不力,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造成了恶劣影响的,按市委办[2010]27号文件规定,予以“一票否决”。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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