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调解协议书合集九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调解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调解协议书 篇1
甲方当事人姓名性别 男 年龄岁住址四川省 市 乙方当事人姓名性别 男 年龄岁住址四川省 市
简要案情200x年9月26日晚甲乙双方及职工因故发生纠纷并引起互殴双方各有受伤但乙方受伤相对较重为妥善解决此事双方依据浙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 、双方就各自不理智行为表示遗憾。并向对方表示道歉和相互谅解。
二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补偿乙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种损失共计陆万陆仟元整60000.00元医疗费等乙方痊愈后按实结算。本补偿已包括了乙方所有损失。
三 、乙方请求公安机关不再处理本案,并不再追究甲方所有法律责任。
四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互不干涉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案滋生他事。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公安机关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当事人签名捺印
乙方当事人签名捺印
处理公安机关
在场见证人签名
200X年9月28日
调解协议书 篇2
甲方:男(女)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乙方:男(女)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委托代理人:新疆 律师事务所。
甲方年月开始在乙方单位工作月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但因乙方资金拮据甲方劳动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引起纠纷,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望各方恪守。
1、乙方拖欠甲方劳务费元,于本调解协议签订后及时付清。
2、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代理人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20xx年xx月xx日
调解协议书 篇3
编号:(___)___调___号
申请人:刘__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哈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___年___月___日晚___时左右,申请人刘_______在被申请人哈_______开办的_______拉丝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_______余元。哈____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刘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哈_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_________元;
2.刘_______与哈____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哈_______一次性支付刘_______现金_______元;
2.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由哈_______为刘_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___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当事人就***于20xx年*月**日上班时意外受伤一事,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此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除甲方已垫付的25000元医疗费外,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含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持号费、住院费、药费及交通费及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乙方以后不得在以本次事故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承诺:对此次工伤事故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并认可本协议工伤待遇可能与实际的工伤待遇不一致的客观情况。
3、经乙方申请,依其意愿,甲方亦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4、乙方承诺:乙方不因劳动关系存在的任何问题主张权利。如乙方违反,则乙方需双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外,还需支付上述费用的双倍利息。
5、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调解协议书 篇4
一、调解成为必经程序
发生林权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调处;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五条)
二、权属凭证的证据效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林权争议的处理依据。
当事人未取得前款规定的证书的,1981年至1983年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时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权林权所有证、自留山证,以及之后依法变更的林木林地权属证书,是林权争议的处理依据。(第九条)
(二)没有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处理依据的,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调处林权争议的权属来源证据:
1、土地改革时期依法取得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登记发证的档案清册或者林权登记的土地清册;
2、1961年至1963年将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四项固定给生产小队使用的时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归集体组织所有或者归农民个人使用的凭证、决议、决定、登记清册和其他文件材料;
3、国有单位设立时,经依法批准或者上级部门指定设计单位制定的确定经营管理范围的总体设计任务书、规划书及其设计文本;
4、国家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主持签订的生效的调解协议书;
5、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生效的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和调解书;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征用、使用、划拨、出让林地的有关说明书、补偿协议书、补偿清单和交付有关价款的凭证;
7、林木林地权属登记换发证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台帐;
8、1986年至1992年土地详查时期,土地权利人之间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及附图;
9、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书或者赠与凭证;
10、当事人管理使用林木林地的有关凭证和事实状况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据。(第十条)
(三)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与发证机关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不一致的,以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为准,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确有错误的除外。(第十四条)
(四)对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真伪。鉴定权属凭证为真实的,费用由主张方承担;鉴定权属凭证为虚假的,费用由出具虚假凭证方承担。鉴定期间不计入调处期限。(第十六条)
三、调处程序和工作规范
(一)发生林权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林木林地权属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收到申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组织调解。
当事人可以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林权争议调解员名单中选择调解员,或者选择当事人均认可的其他人,由调处机构协调进行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处机构可以推荐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签订协议书。林权争议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交通劳务费由调处机构支付。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调处。(第三十四条)
(二)林权争议受理后,调处机构应当及时组织调解,调解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情况复杂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理由。
调解期限自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算,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明材料的,自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第三十五条)
(三)林权争议行政调解期限届满仍未达成协议的,调处机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下达《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自行政调解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情况复杂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理由。(第四十条)
(四)人民政府及其调处机构应当在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办结时,告知权利人凭生效的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处理决定书、复议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判决书等文书依法办理林木林地的不动产权登记。(第四十四条)
四、强化问责追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林权争议申请不受理的;
2、在受理、调处林权争议过程中,未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在林权争议期间,违反规定发放林木林地权属证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办理相关林木林地权属变更手续和批准使用林地的;
4、伪造、变造林木林地权属凭证,或者协助、指使他人伪造、变造林木林地权属凭证的;
5、未按照规定时限调解和处理林权争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林权争议调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行政机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权属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
2、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人数众多拒不按规定推举代表扰乱调处活动的;
3、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伪造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的;
4、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阻碍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或者以林权争议为由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人身等权利的。(第五十三条)
调解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 年 月 日在三民中心小学操场因意外造成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元。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调解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1、排除了对责任人的追究。由于和解无须、甚至也无法严格坚持法律规则,和解把纠纷主体的意志置于判断纠纷主体行为合法性以及处置纠纷权益关系的法律规则之上。因此,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其却也常常排斥了本应介入的公权力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这一问题在医疗事故和解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由于医疗事故往往存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在发生竞合情况下,当事人间的和解可能就排斥了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从而使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实践中,限制这种消极影响的办法是为通过和解解决划定恰当的适用范围,规定属于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适用和解。
2、通过和解解决医疗纠纷的局限性还表现在其他方面:
(1)运作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
(2)和解协议效力不足也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因此,在通过和解解决医疗纠纷的时候,应一方面鼓励医疗纠纷当事人采用要式和解协议,并通过公证或担保等形式以加强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应协调和解和其他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一旦和解破裂就及时通过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如此才能更好的发挥和解在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作用。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 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 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 医疗事故原因
四、 赔偿数额
1、医疗费: 元;
2、误工费: 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
4、陪护费: 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 元;
6、残疾用具费: 元;
7、丧葬费: 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 元;
9、交通费: 元;
10、住宿费: 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住宿费: 元(不超过2人)
合计: 元
五、 偿款给付时间:
六、 违约责任
七、 其他
1、 出院处理:
2、 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调解协议书 篇7
调 解 协 议 甲方:×××(犯罪嫌疑人×××家属)
乙方:×××(被害人本人或被害人×××家属)
因×××致伤×××一事,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致伤×××,向乙方表示诚挚的道歉;
二、甲方于20xx年4月×日前赔偿×××各项损失×××元,此赔偿为一次性解决问题,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向甲方或犯罪嫌疑人×××提出赔偿;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款项时,须向甲方出具收据,并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派出所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日
调解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
*年*月*日,甲方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乙方后,甲方及时履行报警和救助义务,并支付了乙方就医、康复冶疗、生活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征得处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此事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不实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交管部门: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调解协议书 篇9
甲方:(肇事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害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概况及责任认定
(二)本次事故造成人伤损失和财产损失费用如下:
人伤损失:
财产损失:
上述费用共计 元。
二、双方协商情况
双方协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经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本次事故产生的费用,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共计元,该款项履行后,甲方自愿按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中心支公司核定后费用共计 元,支付到甲方账户,账号: 开户行 。
(二)各方当事人就本次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项目及金额自愿放弃赔偿,对赔款金额、赔款支付方式及支付对象无任何纠纷与异议。
三、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一)、以上损害赔偿金由甲方现场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
(二)、乙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向甲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 元的收条,乙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丙方处。
四、法律效力与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其保险公司必需的理赔材料,如因乙方不提供保险公司理赔必需的理赔单证而导致实际赔款减少或导致不能按时拿到赔款的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同意就此次交通事故做一次性结案,双方按此协议履行完毕后,此案就此了结。
(三)、乙方自愿放弃其他索赔权利及相关诉权,如以后就该次交通事故赔偿再产生任何后续费用均与甲方无涉,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持一份,调解人持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手印):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手印):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盖章:
济南中心支公司理赔经理:
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凭证
今收到 因 赔付的
损害赔偿费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
收款人签名按手印:
付款人签名按手印:
主持调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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